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杭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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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杭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杭州地区生源新生取消办理户口迁移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杭政办[2003]8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4.10
【实施日期】2003.04.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杭普通高等
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杭州地区生
源新生取消办理户口迁移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200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在杭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杭州地区生源新生取消办理户口迁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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