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延误件处理流程及破损件部分细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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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延误件处理流程及破损件部分细则的说明
附件二:
关于调整延误件处理流程及破损件部分细则的说明
一、关于延误件处理流程调整说明
延误投诉提交至申通服务质量监管平台,被投诉方须在投诉录入72小时内在交互栏回复并提供相关证据,具体操作流程及处理流程如下:
1、被投诉方交互操作流程
(1)认可延误:交互回复确认延误以及天数(如:此件延误3天);
(2)不认可延误:被投诉方需及时回复并举证(如:此件未延误,当日已送达,
交互附件提供客户证明)。

2、投诉方交互操作流程
(1)认可证据:交互回复确认证据属实;
(2)不认可证据:被投诉方举证之时起48小时内,投诉方需交互提出反驳及再
次举证。

3、公司处理流程
(1)投诉录入72小时内,被投诉方未能及时交互回复举证,默认延误成立,
事后再回复或举证一律不予采用;
(2)被投诉方举证之时起48小时内,投诉方未能及时交互提出反驳及再次举
证,则默认被投诉方证
(3)投诉与被投诉双方均在有效时间内举证,以总部核实处理为准,将适情况
对提供虚假证据的一方处以1000元/票罚款;
(4)投诉与被投诉双方均在有效时间内未回复及举证,申诉一律不予处理,维
持原判。

备注: xx年11月15日起发出的快件,均参照本条款执行。

二、关于破损件细则部分调整说明
第二部分第一条投诉破损的条件
原细则:(8)必须提供发件人本人签字的索赔函(索赔函需包含快件单号,详细
收、发件人信息,索赔说明,受损内件实际损失金额,附发件单位公章或发件人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__、驾驶证等));
现调整:(8)考虑到快件实际已产生损失,网点提供索赔函有一定难度,故取消索赔函的投诉条件。

若公司处理人在核实过程当中产生质疑,可要求发件网
点配合提供发件客户索赔函(索赔函需包含快件单号,详细收、发件人信息,索赔说明,受损内件实际损失金额,附发件单位公章或发件人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__、驾驶证等))。

补充细则对第4条新增第(9)点内容
(9)为了明确快件本身受损情况,要求网点投诉时在附件内提供清晰完整的破损件照片(外包装、内件)。

第二部分第二条破损件的受理期限
原细则:5.破损件的受理期限:12个自然日(客户签收/退回到发件网点/销毁之日起至规范报告上传理赔投诉系统)。

现调整:5. 破损件的受理期限:10个自然日(客户签收/退回到发件网点/销毁之日起至规范报告录入理赔投诉系统)。

第七部分第二条破损件的处罚标准
补充细则对第45条新增(1)点内容
(1)淘宝件、其它网购件(京东、拍拍网、易购等)
对于发件网点能提供有效网上交易截图的破损件,按破损程度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票。

对于物品的灭失、损毁、内件部分遗失,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票。

补充细则对第45条第Ⅱ点第(1)条B项新增内容
B、对于无正规发票的物品破损,处罚标准如下:
①内件短少类:
a.内件短少价值大于等于2000元,实用性的物品,最高赔付1000元;非实用性物品,最高赔付700元。

第八部分高价值物品规范操作及破损件判罚标准(内件价值≥3000元RMB的物品)
高价值物品的操作流程及破损判罚标准参照《申通快递快件遗失处罚细则》中高价值相关条款。

备注: xx年11月15日起发出的快件,均参照本条款执行。

三、先行理赔投诉
客户投诉至总部先行理赔的快件,公司判定(延误、破损、遗失)的责任在于发件网点,由发件网点承担相应赔款。

四、申诉受理期限调整
网点对三件处理结果有异议,需在经理审核完毕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以
书面模版形式向申诉小组提起申诉,超出申诉期限不予受理。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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