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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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教育教学工
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教职工和学生,适用于全体师生。
第三条教职工和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重健康管理,注意
个人卫生和健康饮食,遵守学校医务室的管理和指导,主动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切实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学校医务室是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
关的日常健康管理工作,包括诊疗、咨询、健康教育等。
学校医务室应当合理安排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保证健康管理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第五条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
健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其顺利开展。
第六条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本制度的实施,并积
极配合学校医务室的健康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
第七条学校食堂是提供教职工和学生饭食的场所,应当按照
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操作,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保持食品原材料的卫生安全,并对其进
行严格的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经营许可证明,保
证食品的起源和质量。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在窗口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的价格和营养
成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了解和选择意识。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保持清洁整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加强厨师和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三章室内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室内环境应当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保证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室内环境检测,包括空气质量、
噪音、光线等方面的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的流
通和新鲜。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提供舒适的学习和办公环境,包括温度、
湿度等方面的调节。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保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场所的清洁
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
第十八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合理使用室内设备,如计算机、
电子白板等,注意个人卫生和健康。
第四章健康教育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健康知
识讲座、宣传展览等,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包括医生、
营养师等,提供专业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鼓励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健康知识竞赛、
体育运动等活动,增强体质和卫生水平。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康教育档案,记录教职工和学生
的健康信息,建立健康档案数据库,为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主动参与健康教育活动,增强
健康意识,传播健康知识,共同促进健康文化的建设。
第五章心理健康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提供心理咨询
和辅导服务,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辅导员,提
供针对性的心理服务,解决教职工和学生的心理问题。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调适训练等,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记录教职工和学生
的心理健康信息,为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
活动,关注自己和他人的心理健康,互相帮助和支持。
第六章病假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生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向班主任请假,班主
任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医务室和学生事务办公室。
第三十条病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需要提供病假证明。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生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向学校医务室请假,学校医务室负责出具病假证明。
第三十二条病假时间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需要提供病假
证明。
第三十三条学生和教职工病假期间,学校应当进行健康管理,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切实关心其身体健康和恢复情况。
第七章外出旅游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外出旅游需要报备学校相关部门,提前办理
手续,并获得家长的同意。
第三十五条学校组织的学生外出旅游活动,应当加强对学生
的健康管理,配备足够的医疗设备和人员,确保学生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外出旅游需要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提前
办理手续,并获得上级的批准。
第三十七条学生和教职工外出旅游期间,应当自觉遵守当地
的安全和卫生法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寻求帮助和支持。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和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及
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十九条学生和教职工在日常生活中有任何健康问题和困惑,可及时咨询学校医务室的医生和护士,寻求帮助和建议。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和补充。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