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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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守
则
2017年元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障公司员工权利,增进劳资和谐,树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特依法订立本规则,凡本公司员工,悉依本规则执行。
二、若有相关行为事实在本规章制度无明显约定,由相关人员协商处理。
第二章
公司理念与结构
第一节
公司理念
执行力: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言必行、行必果;
责任心:员工对工作有责任心,公司对员工有责任心;
荣辱感:客户、员工、公司、社会是利益共同体,荣辱与共;
团队观:团队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协助,相互体谅;
第二节
组织结构:
第三章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一、遵守公司内各项部门规章制度,服从部门主管的安排及监督。
二、爱护公司荣誉,不得有损害公司声誉、向外泄漏公司资料、损坏公司形象等行为。
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作与工作无关之事。
四、遵守工作规范,保证工作生产安全,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事故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一律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工作需要携带公司设备或其他公司物品出公司,需办理相关手续。
六、上班时间所有员工需佩带员工牌。
七、在上班时间里有紧急事情需会客,应向主管报备并在会客室接待,一律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内。
八、应注重道德修养,同事间应尽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关怀,充分发扬团队精神。
九、不得造谣惑众,扰乱人心,不得聚众闹事、互相斗殴。
十、维护公司清洁卫生,爱护绿化美化,严禁乱丢烟蒂、纸屑及违规堆放杂物等。
十一、注意仪表形象,待人接物诚恳谦和,实行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语言。
第四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录用原则
一、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
二、本公司的招聘主要以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三、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第二节录用条件
一、各部门有招聘需求,报到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
二、由人力资源部对人员进行遴选,选择部分适合面试的员工,根据各部门面试流程面试。
三、新员工满足基本条件被部门接受试用,进入正式试用前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协议》。
四、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前,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中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试用期协议(试用期员工离职参见本规章制度离职相关条款)。
五、新员工进入公司需提供以下资料:
1、递交学历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2、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的半身照片3张(最近拍摄的照片);
4、培训、技能、职称等证明文件和证明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对后发还);
5、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提交婚育证明;
6、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7、健康情况证明。
第三节转正程序
一、试用人员期满经直接领导认可,领取并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或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才能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第四节个人信息告知
一、员工被录用应告知公司以下信息: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4、培训结业或学历进修毕业等。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各人承担。
二、本公司员工离职后,如被新公司聘用,经其新雇主要求,公司有权将该员工曾被本公司聘用的基本事实告知员工的雇主,但将对该员工的私人信息保密。
第五节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
公司与被聘用的员工自转正申请通过五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试用期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员工续约不需要再次进入试用期。
4、技术性工种试用期最长三个月,可视试用期工作情况适当减少试用期。
二、试用期间,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经考核和员工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需支付补偿金。
第六节回避规定
原则上公司直系亲属不得是上下级关系,但举贤不避亲,公司量才录用。
第五章
薪酬制度
第一节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同类行业以及同类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和有竞争力的。
第二节薪资支付
1、公司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在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
2、公司于每月5日发放工资,如遇国定假日或休息日则可能提前至节前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以酌情延期发放薪资,事先通知所有员工。
4、关于薪酬发放标准,参见公司内部《北京瑞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资等级明细-待定》。
5、员工薪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车贴+饭贴)以及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除旷工、迟到、早退以及违反基本准则之外不得予以扣除;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每月实际完成工作情况由直接领导及相关部门考核评分(《员工月考评表》待定),提交上级领导审批确定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超过120%。
6、年薪制员工,原则上每月发放不超过平均月薪的1/3,根据员工表现余下薪资在每年1月前支付完毕。
7、若部门有特殊的薪资发放规则,经部门负责人提供相应的方案审批通过执行方有效。
第三节薪资调整
公司会根据市场状况、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在每年的一月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六章
保险福利
第一节社会保险福利
公司依法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等保险。
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二节其他福利制度
见本规章制度其他条款。
第七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节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规定1)、上班时间:早9:00 下班时间:晚17:
00 2)、若部门由于实际工作需要,需要调整部门的工作时间,需填写《部门工作时间调整申请表》上交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才有效。
二、加班操作程序
1、公司为满足业务和工作职责的需要,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称为加班。
员工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待定,并根据公司规定,经得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加班完成后将《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未按上述流程办理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将不视作加班。
2、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调休。
3、由于员工个人能力问题存在的加班,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一次。
第二节考勤
公司使用钉钉办公软件进行日常工作审批、借用物品、考勤。
第三节考勤与假期的管理参见考勤与管理制度
第八章
惩戒
第一节惩戒目的
一、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需要严明的工作纪律以提高管理素质,并规范员工行为,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
二、适当的处罚在于告诫员工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以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公司的运作。
第二节惩戒方式
对于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下述惩戒,本规则其它条
款有具体处罚措施的除外:一、警告。
三、记过,进行经济处罚并令其写检查。
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节处罚程序
一、员工有本守则规定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部门主管应责令违纪员工做书面自我检讨,且附调查报告,并按照本规则提报初步处理意见。
二、前述书面自我检讨、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应呈报主管初步批示,并最终转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如果是主管有如上违纪行为,则由总经理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专门人员有权责令主管做书面检查,且附书面检查、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等呈报总经理直接审核批准。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最终处理意见或决定,行文公示处分决定。
四、书面检查和公司的意见或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五、违纪解除的员工将不获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节惩戒
一、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处以警告:
1.当月考评分数位于本部门最后10%的员工(因公司未开展KIP考核,暂不执行);
2.一月内累计三次不签到;
3.一月内旷工一次或一天;
4.一月内未经上级许可累计迟到三次;
5.一月内三次或三天没有佩戴员工牌;
6.对客户态度不友善遭客户投诉;
7.由于个人问题给公司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二、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处以记过的处分或转岗:
1.连续两月考评分数位于本部门最后10%的员工。
2.一月内累计五次不签到;
3.一月内旷工两次或累计两天;
4.一月内未经上级许可累计迟到五次;
5.一月内五次或五天没有佩戴员工牌;
6.对客户态度恶劣遭客户投诉或对公司品牌或产品造成恶劣影响;
7.由于个人问题给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员工在触犯以下任何一条时,公司将处以违纪解除处分:
1.连续三月考评分数位于本部门最后10%的员工;
2.一月内累计七次不签到;
3.一月内旷工三次或累计三天;
4.一月内未经上级许可累计迟到五次;
5.一月内七次或七天没有佩戴员工牌;
6.泄露公司强调的机密内容和核心数据公司有权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对客户态度特别恶劣而导致公司直接影响经济效益;
8.由于个人问题给公司造成难易挽回的社会影响;
第九章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
第一节劳动合同解除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2、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见奖惩规定)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节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外);
二、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经济补偿
员工由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第九章第四节第三条条款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在经济补偿范围内,员工经济补偿尽限以下情况:
一、员工有权因公司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无效的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的劳动)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依照劳动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期满、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四、公司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而需裁减的人员;
五、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一、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可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三、劳动者月工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五年。
第十章员工离职
第一节离职原则
由于公司实际需要、不再续约、员工违纪等情况造成员工离职的,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离职手续。
第二节离职程序
一、试用期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试用人员所在部门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下达解除试用协议通知书,试用员工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验收试用员工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和领用设备,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确认签字方完成离职手续。
二、试用期员工不满意公司的工作状态需要离职,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上报人力资源部,由试用员工领导协助人力资源部移交相关资料和设备,资源移交完毕离职方有效。
三、合同期满或者需要解除合同的转正员工由于其他原因不再续约,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验收员工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和领用设备,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确认签字方完成离职手续。
四、由于员工违纪行为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下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员工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验收员工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和领用设备,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确认签字方完成离职手续。
第三节离职经济说明
一、没有履行离职手续的将不发员工工资及其他所有费用。
二、合同期满的离职员工项目奖金和年终奖按照正常的贡献发放。
三、试用期不合格员工或由于员工违纪等情形离职的,原则上仅发放所得工资。
四、未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发生损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除;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将采取仲裁形式解决纠纷。
第十一章出差管理制度
一、离开本市到外地出差,应先在钉钉办公软件中申请,按内容填写相关信息,经上级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费用
1、我公司实行出差补助包干制度,补助标准详见销售管制制度,包括在出差当地的食住行。
当天往返出差,补助标准为50元/天。
2、原则上不报销打车费用。
如携带设备出差,可打车实报实销。
需要索取打车票并在票据背面注明时间、事由、起始地点、人员等情况并签字。
3、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为火车、长途汽车,遇紧急情况可向主管领导申请乘坐飞机,通常情况下不批准购买软卧或者商务舱,特殊情况除外;
4、路程超过500公里且乘坐火车硬座时(高铁、动车除外),可补助同程硬卧车票票价的40%路途补助。
三、处罚规定
1、未经批准私自出差,公司将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取消出差补助;
2、出差期间因明显工作失误造成工作任务未达到预期效果者,公司将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取消出差补助;
3、出差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如车辆损失、财物损失等;
4、出差能及早结束而效率低下者,酌情取消出差补助;
5、出差期间因个人铺张浪费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6、员工出差费用及补助,应据实填报核发,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取的差旅费全部追回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二章手机费、汽车补助管理制度
1、公司暂实行报销当月话费(以话费发票金额为准)。
财务会审核当月话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连续2月异常者将暂停报销。
2、公司名下没有车辆,为有车员工发放汽车补助,公司有接待任务时,原则上谁的用户谁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可临时使用公司内部有补助的任何车辆。
3、离开办公地在本地范围内外出办事,实报实销交通费。
第十三章其他制度说明待定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部门规范,部门规章制度由部门负责人起草提交公司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方有效。
部门规范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最终按本规章制度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部分条款会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年初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