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高新
江门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江门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深入落实《江门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推动江门国家高新区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条件,特设立江门高新区科技专项。
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包括三类项目。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单个项目支持力度不超过50万元。
具体如下:一、孵化器体系建设(一)建设目标推动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加快推进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升区域科技载体总量,优化高新区科技创新环境。
2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成功率和新毕业企业利润增长率有较大提升,初创期科技型小企业(在孵企业)总数,新毕业企业累计税收总额,以及在孵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有较快增长。
(二)建设内容支持建设孵化器载体的基础设施与条件,支持孵化器加大对科技资源共享、科研人员交流的支持力度,支持孵化器设立人才公寓,推动高新区内各类孵化器载体做大做强、提升服务能力。
重点支持方向:科技孵化器载体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提升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能力。
(三)对申报单位要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近2年来在税务管理、财政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记录;2、申报单位为孵化器的建设或管理单位,具有对孵化器内企业服务管理的经验和能力;3、申报单位具有超过1万平方米的自建孵化器载体;4、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一)建设目标建设面向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的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现有平台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扩大平台的服务能力。
2年内,平台在科研成果数、服务企业研发数、带动企业配套研发投入等方面有较快增长。
(二)建设内容支持建设各类科技服务平台,按照不同科技服务平台的特点和现有资源,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为高新区产业提供公共服务。
重点支持方向:现有科技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对申报单位要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近2年来在税务管理、财政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记录;2、申报单位为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或管理单位,具有科技服务平台的管理、运营的经验和能力;3、申报单位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对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问题分析
【摘要】产业园区建设作为一项涉及多方合作、资金投入较大的复杂工程,其项目资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产业园区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土地购置、基础设施建设、装修装备等方面的费用,项目规模越大,投资额越高;同时,产业园区建设的周期相对较长,面临市场波动、政策变化、技术风险等多种不确定性,导致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风险发生变化。
文章分析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现状和管理问题,提出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中图分类号】F275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园区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的重要载体,逐渐成为各地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然而,伴随着产业园区建设的复杂性和资金投入的显著增加,项目资金管理问题逐渐凸显。
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园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深入分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问题,找出其中的根本原因和潜在挑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现状(一)资金使用中责权不清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责权不清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不仅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还会导致资源浪费、延误工程进度和产生不良后果。
产业园区建设涉及开发商、企业等多方合作,但各方在资金使用方面的责权界定不清,常常导致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之间的混淆。
由于责权不清晰,资金使用决策往往需要多方协商并达成共识。
但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可能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决策过程缓慢甚至陷入僵局,影响项目正常推进;同时,责权不清晰会导致财务管理的困难。
资金分散在不同的账户或管控部门,难以有效监控和管理,从而难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项目资金分配不均由于产业园区建设投资成本高、涉及环节多,各部门的运转都离不开资金支持。
因此,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过程中常常存在资金分配不均衡的问题,最终形成了资源浪费。
首先,部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资金分配过多地受到政策导向的影响,而忽视了市场需求和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这导致一些项目在市场上难以实现良好的效益;其次,部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资金分配往往倾向于项目的短期建设,而忽视了项目的长期运营和维护,这会导致项目建设完成后面临维护资金不足的问题;最后,在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阶段,部分开发运营商未能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导致不同开发阶段投入的资金与实际需求不匹配,进而引发了项目资金分配不均的问题。
江门市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江门市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简称科技三项费用,下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工[1996]3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三项费用,是指市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以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项目补助费,是我市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江门市科技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第三条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的科技项目必须符合我市经济建设的实际,直接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提高我市科技水平服务,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或行业实行重点倾斜扶持;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配套自筹资金,且自筹资金额不得小于所申请资助的经费额。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的科技项目管理。
第二章科技三项费用的来源第五条科技三项费用来源于下列渠道:1、每年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2、项目承担单位结余的科技三项费用。
3、项目撤销后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
第三章科技三项费用的开支范围第六条科技三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1、设备购置费。
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安装和零星土建的费用。
2、能源材料费。
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水、电、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
3、试验外协费。
指研究、开发项目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
4、资料、印刷费。
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
5、租赁费。
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努力成为工业强市和科技强市的源动力——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含量 、 投资强 度、 收效益等方面作 出了详细规定 。高新区 税
以 电子信 息、 电一体化 、 机 生化 制药、 新材料和光 源等 支柱 产业为发展重点 , 认真抓好产业招商 , 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 头 ,想方设法调整 区域布局 ,推动支柱产业链 向上下游延 伸 , 励企业 “ 鼓 以商 引商 ” 吸引更 多的配套企 业进入高 新 , 区, 以尽快形成更大 的产 业集群 , 进一 步加快聚集进程 , 降
会的又好又快 发展 。2 0 0 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1 26亿元 , 3.
对分散 的情况 , 门高新区在招商 引资工作 中, 江 认真抓好产 业规 划, 专门成立 了招商引资项 目评 审小组 , 并根 据江 门市
的规 定制订 了项 目准入条件 , 从产业规 划、 环境保护 、 科技
同 比增 长 2 .% ,出 1 品产值 3 _ 元 ,同 比增长 26 : 3产 57亿 3 .%, 25 实现税 收 31 . 9亿元, 同比增长 4 %。 0
低企业配套成本和交易成本 ,增强 各企 业间的互相合作和 在交易中形成的关联网络 , 提高经济效益。 高新 区在招商工
7 厂 科 08 总 8, 4 J 乐 技205 第1  ̄ 6
维普资讯
作中 , 次性引进 7 一 0多家光源企业 , 从而达 到了发展特 色 优势产业的 目的。 为加快高 新区的发展步伐 , 实现大项 目拉 动大发展 , 因而致力抓好大项 目招商 , 目前已引进建滔 电子 等大项 目, 正在洽谈特种环保玻 璃项 目。 预计这些项 目的进 入, 将成为高新区跨越 式发展的主要 动力。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19•【字号】江府〔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202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业经市政府第十六届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9日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工作部署,培育一批规模大、创新能力突出、具备产业生态引领作用的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扎实推动江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对象认定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含)以上,利润总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认定为大型骨干企业。
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可直接认定为大型骨干企业。
二、扶持措施(一)经营贡献奖励。
大型骨干企业在本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利润总额每年都增长20%以上(含)的,奖励200万元;2.利润总额每年都增长10%以上(含)的,奖励100万元;3.利润总额每年都增长5%以上(含)的,奖励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二)人才激励。
对大型骨干企业在江门市范围内支付的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超过30万元的高管、骨干人才,按其当年向各县(市、区)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的最高4%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江府〔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法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江府〔2023〕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业经市政府十六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3日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部企业认定第三章政策扶持第四章认定和奖励流程第五章服务与监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江门市注册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江门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履行总部职能,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第三条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市、区)为主”的工作机制。
江门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由市政府统筹,人才、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统计、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做好总部企业培育和行业管理,日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是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好总部企业引进、培育服务、总部企业认定和奖补等有关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2019〕26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2019〕2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20日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简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要求,参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市级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由市本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部门直接按因素法或固定标准分配的财政资金等,不纳入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市级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市本级设立的改善和保障民生、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纳入市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管理,对其存续、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应纳入市级专项资金管理。
(一)市本级自行设立,具有专门用途,并纳入年度预算和绩效管理的专项资金。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江科〔2021〕67号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粤科产字〔2019〕149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培育江门市“5+N”产业集群,现将《江门市关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资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5月17日江门市关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资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粤科产字〔2019〕149号)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江门市“5+N”产业集群,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资助的技术创新中心是指2021年6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组建的,由我市“5+N”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创新型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参与,通过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型公司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式共同投资建设的创新联合体。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府〔2020〕3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7日江门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协调机制和运营机构第三章资金安排第四章扶持对象第五章合作银行第六章资金使用额度和收费标准第七章资金监控第八章监督和风险管理第九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18〕43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轻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加强企业与金融机构协作和互信,帮助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江门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下称融资专项扶持资金)。
为规范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是指由我市各级人民政府或国有企业统筹出资设立,专门为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
第二章协调机制和运营机构第三条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国资工作的领导牵头,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各市(区)人民政府参与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协调机制,负责协调市级各银行机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运行情况报告等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范围及名称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范
围及名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03
•【字号】江府[2006]35号
•【施行日期】2006.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范围及名
称的通知
(江府[2006]35号)
蓬江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家小组的建议,现对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一区三园”模式进行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范围和各园区的名称给予确定:
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江门高新区”)由“一区三园”组成,“三园”分别为: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园区、新会创新产业园区(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和蓬江创新产业园区(江沙工业走廊棠下基地,含丰盛工业园部分和台商工业园)。
二、江门高新区规划面积24.26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面积17.26平方公里;待开发面积7平方公里。
三、上述规划面积中,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园区规划面积12.21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7.21平方公里、待开发5平方公里);新会创新产业园区规划面
积7.05平方公里(均为已开发面积);蓬江创新产业园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3平方公里、待开发2平方公里)。
特此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三日。
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制度
创新资⾦管理暂⾏制度2019-07-21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我市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资⾦(以下简称“市创新资⾦”)的管理,提⾼创新资⾦使⽤效益,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基⾦的暂⾏规定》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资⾦管理的暂⾏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台⼭市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资⾦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的,主要⽤于对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基⾦”项⽬的⽴项扶持和申报费⽤补贴的专项资⾦。
该专项资⾦⾃**年起,每年从全市科技专项资⾦中安排100万元作为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资⾦。
第三条台⼭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创新资⾦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市创新资⾦的监管部门。
创新资⾦的使⽤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审计。
市科技局负责按照科学技术部的申报指南和要求,组织项⽬的考察、申报、评审、⽴项、报批及项⽬管理服务、跟踪等⼯作;市财政局负责对项⽬运作和经费使⽤情况进⾏监督检查。
第四条市创新资⾦的使⽤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的原则。
第⼆章使⽤范围与⽀持⽅式第五条资⾦主要⽤于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基⾦”项⽬的⽴项扶持和申报费⽤补贴,以及项⽬管理费(含服务机构⼯作经费)。
其中,对纳⼊省或江门市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基⾦”项⽬的,给予⽴项扶持,资⾦扶持总额⼀般不超过30万元;项⽬管理费按每年不超过3万元安排⽀出。
第六条申请市创新资⾦⽀持的项⽬需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产业和台⼭市产业与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技术创新性较强;(三)项⽬产品有较⼤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成为新兴产业;(四)有⾃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纠纷;(五)当年《国家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基⾦项⽬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的通知江府〔2020〕29号各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8日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作用,全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2020年首批推出10平方公里条件成熟即可利用的产业用地启动全球招商,重点布局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新兴产业和文旅产业;整合推出7000亩用地,用于实施“工改工”、商服、住宅和公共服务项目;加快推动全市230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动460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拉动工业投资超过700亿元;推动388个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加快建设,完成投资254亿元;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40亿元以上,实现增长10%左右。
提升重点项目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至2022年,重点项目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上,统筹50平方公里产业用地用于招商,全市累计招商引资额超30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6600亿元。
二、做强平台载体(一)高质量建设重大平台。
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支持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
江门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
江门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江门市是广东省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城市。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江门市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高科技发展重镇。
为了更好地发展高科技产业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江门市制定了一份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
一、江门市高科技创新产业的现状分析江门市是广东省对外开放的门户城市之一,拥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资源优势,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优势明显。
目前,江门市的高科技产业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技术、光电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领域,包括有名的华为、中兴、索尼等一些国内和国际知名公司。
江门市的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投入逐年增加。
截至2019年底,江门市拥有高科技企业215家,高新技术产品达到402个,其中新产业和新业态占比达到72%以上。
江门市拥有一批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能够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江门市高科技创新产业的招商地图1.中央商务区:占地面积为1000亩,拟建设多功能商务综合体。
该地块位于江门市中心区域,交通便利,是江门市最为繁华的地段之一,适合设立总部经济、金融和信息技术等行业。
2.江门新城:占地面积为6000亩,拟建设高科技产业园区。
该地块位于江门市的东南部,是江门市未来三年的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包括广东医科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重要高校和科研机构,适合设立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科技产业。
3.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为3000亩,拟建设高科技产业基地。
该地块位于江门市的西部,交通便利,适合设立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科技产业的生产和研发基地。
三、江门市高科技创新产业的招商方案1.政策扶持:为引导和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江门市政府将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资金扶持计划,包括吸引和扶持企业的税收减免、创新券等一系列政策和资金扶持计划。
2.引进人才:为了支持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江门市将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4.09
•【字号】江府办〔2019〕16号
•【施行日期】2019.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规范性
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9〕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获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6高新区扫描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获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认定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江门翠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江门翠山湖高新区”),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区政策。
自2017年以来,开平市率先启动翠山湖科技产业园申报创建省级高新区工作,并将其列入头号工程及年度重点工作。
开平市及翠山湖管委会“以申促建”,对标高新区,在产业集聚、高企孵化、创新活力、资源集聚等方面,切实抓好园区高质量开发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积极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平台,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精准招商力度,全面提升园区企业整体科技实力,为打造一流高新区奠定良好基础。
2020年,翠山湖科技产业园先后完成全套申报材料上报、省专家组现场评审、整改提升、土地情况核查等重点环节,并顺利通过省政府及省科技厅审核,最终于当年12月正式获省政府批复,成功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借此契机,开平市将围绕引资引智创新创业基地和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大平台“两大目标定位”,以翠山湖扩园提质为主抓手,在巩固省级高新区基础上,按照国家高新区要求布局配置创新要素,打造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的园区科研生态体系,致力把翠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集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示范区为一体的国家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江门翠山湖高新区(即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是江门市和开平市紧密围绕国家“双区驱动”、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江门市“三区并进”战略部署,创新打造的经济发展核心平台。
园区于2009年被认定为省级产业园,2018年纳入中国开发区公告目录,2019年升级独立宜工宜居、宜业宜游的江门翠山湖高新区57园区,承接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牌子,2020年被认定为省级高新区,先后获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省示范性产业园、省十大重点园区,连续三届获“广东省五星级服务园区”荣誉称号,目前已发展成为珠江西岸高新产业集聚发展理想选择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ED产业发展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ED产业发展暂行优惠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化工科技物资管理【发文字号】江府[2009]36号【发布部门】江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0.20【实施日期】2009.10.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ED产业发展暂行优惠办法的通知(江府[2009]36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ED产业发展暂行优惠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月二十日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ED产业发展暂行优惠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进广东省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和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高新区)LED产业集聚,做大做强我市LED产业,制定本暂行优惠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优惠办法的优惠对象为自2009年10月以后在市高新区及市授权市高新区管委会管理的蓬江、新会、台山分园区(以下简称各分园区)内注册成立或增资建设、并且纳税关系在市高新区及各分园区的LED项目,包括LED衬底生产、外延片生产、LED芯片生产、LED芯片封装和LED应用及LED产业链相关的材料配套项目。
第二章优惠内容第三条对一次性购置LED外延片生产用全新MOCVD设备(规格:蓝绿光MOCVD31片机及以上,红黄光MOCVD38片机及以上)5台以上(含5台)的新增或扩建投资项目给予资金补贴。
蓝绿光MOCVD补贴资金1000万元/台,红黄光MOCVD补贴资金800万元/台。
第四条属于LED衬底生产、外延片生产、LED芯片生产的新建投资项目,在签订投资合同1年内建成厂房,18个月内正式投产的,按已报建建成厂房建筑面积补贴100元/平方米。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企业
【发文字号】江科[2015]106号
【发布部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6.05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
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的通知
(江科〔2015〕10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反映。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5年6月5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和《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发〔2015〕2号),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粤科高字〔2015〕37号),结合江门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享受后补助的孵化。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认定 2019年江门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认定 2019年江门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12.18•【字号】江经信中小[2018]119号•【施行日期】2018.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组织认定2019年江门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各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根据《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经信中小〔2017〕76号,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2019年江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技术示范平台)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申报范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评价、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互联网+、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公共服务,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的,在本行业或本地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平台。
(二)申报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第二、五条规定,具体是:1.在江门市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已经运营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主要服务于产业集聚区域或行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3.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地、仪器设备和技术团队,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少于5人。
4.年服务中小微企业数不少于2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稳定增长。
5.专业技术在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水平,并且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或高新技术企业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对所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有明显的技术提升成效。
6.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服务收费合理,服务业绩突出,用户满意度高。
二、申报程序(一)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7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美奇音响设备有限公司
发展补助项目)
项目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所属市区 安排扶持金额
合计
省级资金
其中 市级资金
县级资金
恩平
10
5
5
恩平
10
5
5
恩平
30
15
15
恩平
30
15
15
恩平
30
15
15
恩平
10
5
5
恩平
30
15
15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8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1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1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2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晋升音频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3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江门市金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3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新裕华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4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一箭陶瓷有限公司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5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牧恩卫浴有限公司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
2018年江门市“科技
8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华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红直播遥控麦克风
恩平
1
1
赛补助
9
2018年江门市“科技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赛补助
江门市华恩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于ISM5.8G无线数字音频技术 的多功能主播声卡系统
恩平
2018年江门市“科技
10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宝丽星电子有限公司 空间节约型组合式智能音响系统 恩平
9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恒钢重工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0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博兴电子(恩平)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1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 杯”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恒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型演讲专用无线麦克风系统 恩平
1
1
赛补助
2018年江门市“科技
6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龙峰电子有限公司
降噪防脱落音频线
恩平
1
1
赛补助
7
2018年江门市“科技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赛补助
恩平市汇翔实业有限公司
纳米活性碳酸钙连续喷射制备技 术
恩平
1
专题一: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项目)明细表
序号
资金名称
企业名称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邦华电子有限公司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2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上格电子有限公司
发展补助项目)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5
5
15
15
15
15
5
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7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新锦成陶瓷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15
15
合计
410.0000
0.0000 205.0000 205.0000
专题二:2018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补助项目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名称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市区
安排扶持金额 合计
省级资金
其中 市级资金
县级资金
2018年江门市“科技
1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晋升音频有限公司 高效抗RF干扰的无线麦克风系统 恩平
1
1
赛补助
2018年江门市“科技
2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4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力丰音响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5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项目(高新技术企业
恩平市景业陶瓷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
恩平
30
发展补助项目)
2019年度第三批江门
16
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 恩平市美力格精密液压机械有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斯柏电子有限公司
智能雨水感应晾衣架
恩平
1
1
赛补助
2018年江门市“科技
3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江门市金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智能节电四柱高速液压机
恩平
1
1
赛补助
4
2018年江门市“科技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赛补助
恩平市云科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 公司
云科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恩平
1
1
2018年江门市“科技
赛补助
让雨水回家——生态陶瓷透水砖 项目
恩平
合计
1 1 1 1 1 1 1 1 16.0000
1 1 1 1 1 1 1 1
0
0.0000
16.0000
赛补助
2018年江门市“科技
11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赛补助
恩平市雪荘茶厂
地域特色农产品+
恩平
12
2018年江门市“科技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赛补助
恩平市鼎力音响设备有限公司
弱听人群全环境助听无线数字传 声系统
恩平
2018年江门市“科技
13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嘉鑫日用品有限公司
魔术湿巾
恩平
赛补助
2018年江门市“科技
14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恩平市新概念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高辨识度辐射麦克风音频线
恩平
赛补助
15
2018年江门市“科技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赛补助
广东元星工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绿色环保替代进口高性能聚氨酯 产品研制
恩平
2018年江门市“科技
16 杯”创新创业大赛参 广东净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