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及开工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工程开工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开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符合规定条件,根据《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集团公司风电项目管理手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开工管理可分为:建设项目开工条件审查管理和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管理两个部分。
(一)建设项目开工条件:是指建设项目已核准并取得集团公司开工批复,工程组织、技术准备、施工环境、资源条件、现场施工准备条件已具备,并办理完毕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开工许可及备案手续。
(二)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条件:是指单位(分部)工程开始施工前必须具备的人员、机具、材料、技术准备、施工环境等条件以及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基础保证工作和目标策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条件专项审查,监督检查公司及分子公司工程开工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负责批准风电、光伏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计划。
第五条区域公司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具备条件,并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六条工程设备部负责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条件,提出开工申请并组织编制工程开工报告,上报区域公司审查。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告。
第八条施工单位负责落实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并提交开工报告申请。
第三章建设项目开工管理第九条在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实际开工前,应严格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以确保工程各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条件(一)项目已经核准,并取得集团公司的开工批复文件。
(二)项目公司已经成立,组织管理机构及各部门管理职责已明确,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三)工程总体策划方案编制完成,按照规定通过审查。
(四)各项工程管理制度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核下发。
(五)初步设计审查已完成,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六)设计、监理、主体施工、主机招标工作完成,合同已签订。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新能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加强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资金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计划管理体系,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促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新能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是指风电、光伏及其他新能源等电力产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第三条投资计划是指依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编制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科学合理地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总和;资金计划是指为实现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计划所需使用的各种建设资金总和,包括资本金、银行贷款和其他来源。
第四条投资计划管理应确保投资规模与资产负债水平相匹配,按照战略引领、效益优先、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安排,保障重点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需求,优化资金配置结构,根据工程需要合理掌握和控制资金运用,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境内和境外基建项目。
第二章投资计划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实行集团公司“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财务部。
第七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均应参与投资建议计划的审查工作,针对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工程建设进度、资金筹措、拨付和使用情况等提出专业意见。
第三章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调整第八条申请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纳入集团公司五年发展规划或三年滚动规划;(二)拟纳入年度施工准备或计划开工规模的新建项目;(三)未终止或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的在建项目;(四)取得集团公司收购批复的在建项目。
第九条纳入集团公司投资计划管理的项目按照已核未建、施工准备、计划开工、在建和收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一)已核未建项目是指已实现核准或备案,但未列入本年施工准备或开工计划的基建项目。
(二)施工准备项目是指为促进项目尽快落实开工条件或保住项目资源,预计当年能够满足施工准备条件且不具备开工条件、项目经济效益和前期工作无颠覆性变化的基建项目。
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理控制成本,保护环境,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大型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 各参建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资金筹措、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等。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设计方案,并对设计变更进行及时通知。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工程管理1. 工程计划管理: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关键节点、资源配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质量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环境保护管理: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如噪声、粉尘的控制等。
四、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要具体、明确,避免歧义。
2. 合同执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对于合同变更要及时协商,形成书面文件。
3. 合同结算:建立透明的结算机制,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
五、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风险因素。
2. 风险应对: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包括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3.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信息化管理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项目管理软件,实现工程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
2. 建立项目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沟通。
七、总结。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计建设[1997]352号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计经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三日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管理,严格开工条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现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开工条件规定如下:一、项目法人已经设立。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
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项目经理已经过培训,具备承担所任职工作的条件。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
若项目总概算批复时间至项目申请开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含两年),或自批复至开工期间,动态因素变化大,总投资超出原批概算10%以上的,须重新核定项目总概算。
三、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并经审计部门认可。
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具体内容和编制要求详见附件(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五、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六、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纸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
七、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
八、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做好,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九、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并已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1978〗234号公布)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度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建设工程开工相关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相关制度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方案的确定、施工图纸的审查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项目法人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程序。
二、招投标与合同签订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公平竞争,建设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
招标人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发布招标公告,合理制定投标条件,严格筛选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中标后,双方应当依法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同时,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
施工现场还应当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进场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严格把关。
四、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五、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同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的绿色建筑水平。
六、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将工程交付使用。
在交付使用前,应当做好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总结:建设工程开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以上制度范本的介绍,希望能够为建设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共同推动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工程开工管理制度百度文库

工程开工管理制度百度文库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开工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工作。
三、工程开工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1)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项目立项会议,确定项目的总体框架、目标和任务。
(2)编制项目开工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工期、投资预算等。
(3)完成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2. 开工准备阶段:(1)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计划,确定开工日期,并通知相关人员。
(2)组织开工前的培训和安全演练,确保所有参与人员了解工程目标、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3)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环境安全。
3. 开工阶段:(1)项目经理组织开工仪式,宣布项目正式开工。
(2)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建立施工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事件。
四、各岗位职责1. 项目经理(1)负责制定项目的开工计划和施工计划。
(2)组织项目立项会议和开工仪式。
(3)监督工程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2. 施工单位负责人(1)负责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演练。
(3)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问题。
3. 安全员(1)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安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
(3)随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五、工程开工管理要点1. 安全第一:在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质量保证: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时间控制:项目经理必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时调整施工计划,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4. 成本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利用资源,控制成本,避免浪费。
5. 环保节能: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六、工程开工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执行上报制度:各岗位负责人必须定期上报工程开工的情况和问题。
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文号: 计建设[1997]352号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计经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三日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管理,严格开工条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现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开工条件规定如下:一、项目法定已经设立。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
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项目经理已经过培训,具备承担所任职工作的条件。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
若项目总概算批复时间至项目申请开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含两年),或自批复至开工期间,动态因素变化大,总投资超出原批概算10%以上的,须重新核定项目总概算。
三、项目资本金和其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并经审计部门认可。
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具体内容和编制要求详见附件(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五、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六、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纸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
七、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
八、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做好,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九、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并已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其招标组织机构落实,采购计划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工程项目开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管理者,负责对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团队,协调各方资源,保证施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现场监理现场监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格和技术经验,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安全员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安全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
4、质量员质量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质量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经验,能够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工程质量。
5、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是工程项目的执行者,负责具体的施工任务。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1.1 现场布置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布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
1.2 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 安全检查安全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施工安全。
1.4 事故处理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2、质量管理2.1 质量控制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达标。
2.2 质量检验质量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2.3 质量验收项目经理应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进度管理3.1 施工计划项目经理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基建部的工程制度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1. 基建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程制度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工程部主管:负责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3. 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安全管理员: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监督全面实施。
5. 环保专员:负责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工程设计1. 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设计方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工程设计中应考虑相关安全和环保因素,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工程设计文件应详细完整,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概况等内容,并应妥善保存。
五、工程施工1. 工程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保障工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4.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移交使用。
六、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 工程验收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才能移交使用。
七、工程管理记载1. 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2. 工程管理记录应妥善保存,方便查阅和追溯。
八、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工程制度管理办法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接受公司的处理。
2.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追究责任等。
2024年施工准备工作制度

2024年施工准备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准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施工准备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工程前期准备、计划编制、资源调查、人员配备等工作。
第四条施工准备工作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安全、环保、经济合理。
第五条施工准备工作要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工期、成本和质量的统一。
第六条施工准备工作要注重全过程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协调与沟通,保障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第七条工程前期准备包括项目前期调研、前期准备和前期设计等。
第八条项目前期调研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政策、法律、经济、技术等因素,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
第九条前期准备要规范筹备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第十条前期设计要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确保施工工艺的可行性。
第三章计划编制第十一条计划编制要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表。
第十二条施工计划要综合考虑工期、资源和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流程和阶段目标。
第十三条进度计划要分阶段制定,细化施工任务和工期,并进行有效的时间控制。
第十四条计划编制要注重技术路线和方法的确定,保证施工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资源调查第十五条资源调查要全面细致,包括土地、材料、设备、劳动力等各方面的调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土地资源调查要了解土地性质、用途、规划等情况,确保施工用地的合规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材料和设备调查要明确质量标准、供应来源和采购渠道,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质量。
第十八条劳动力调查要了解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需求,合理配备人员,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十九条人员配备要根据项目规模和施工要求,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施工经理要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统筹协调施工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理工程师要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监督施工工作的合规和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前准备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前准备制度一、立项审批及规划设计在施工前,必须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并确保所有相关的规划设计文件已经得到批准。
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
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的建筑规范进行设计,并通过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核。
二、施工现场勘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地质勘察,评估土地的承载力、地下水位等关键因素,并据此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现场环境也需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周边交通、供电、供水等情况,确保施工期间这些条件能满足工程需要。
三、安全与质量计划根据工程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质量检验标准的明确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人力资源配置方案等。
确保各项资源合理分配,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五、合同管理与法律合规性签订的施工合同要详尽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的条款。
同时,确保所有施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工程停滞或处罚。
六、技术交底与培训对参与施工的所有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工程设计意图、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
七、现场设施搭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搭建必要的临时设施,如工地办公室、员工休息区、仓储区等。
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道路通畅等基础设施达到施工要求。
八、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噪声控制、粉尘治理、废弃物分类处理等,力求在施工过程中最小化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采取节能降耗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九、预防与应急准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等,提前准备应对策略和救援物资。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工程开工审批管理,根据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计[2007]29号《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工程新建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三条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第四条本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其它部门配合,经公司组织审核后报铁路总公司。
总公司有关部门对开工条件审核批复后,公司发布项目开工令。
第五条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
第六条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工程和全线控制性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部审查,公司批准。
第七条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规模较大、技术含量高、地质条件复杂或特殊结构的重点工程(见附表)。
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部审批,报公司核备。
第八条三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二级以外的其他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批,报工程部核备。
第三章审批时限及有关要求第九条属一级审批的开工报告,在收到施工单位申请报告后,监理单位在4天内予以审核,公司在5天内予以审批。
第十条属二级审批的单位工程,在收到施工单位申请报告后,监理单位在3天内予以审核,工程部在3天内予以审批;第十一条属三级审批的单位工程,在收到施工单位申请报告后,监理单位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审批;第十二条一级、二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8份,施工单位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工程部1份,公司1份;三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7份,施工单位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工程部1份。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 项目启动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启动阶段是项目管理的关键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成本、时间和质量要求,并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工作分工。
项目启动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立项申请、编制项目立项报告、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等。
2.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司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是项目规划和概念设计的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确定项目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规划、项目立项决策、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
3. 项目立项阶段:公司基建项目经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后,需要进行项目立项决策。
项目立项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评审、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立项决策、项目立项批复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1. 项目计划编制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阶段需要进行项目计划编制,确定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任务分解。
项目计划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目标和需求分析、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资源和进度计划确定、项目风险分析和管理等。
2. 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阶段,需要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和监督。
项目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进度和资源管理、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项目风险和问题处理等。
3. 项目验收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验收和交付。
项目验收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检查和验收、项目成果确认、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和交付等。
三、项目后期管理阶段1. 项目总结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估,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项目总结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编制、项目经验总结和分享、项目评估和改进等。
2. 项目运营阶段:公司基建项目交付后,需要进行项目运营和维护,确保项目系统正常运行。
项目运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运营管理、系统维护和改进、用户培训和支持等。
3. 项目档案管理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档案管理和资料归档。
大型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制度

大型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制度一、项目概述在开工报告中,首先要对项目进行简要的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主要建设内容、预计工期等信息。
这些信息为报告的阅读者提供了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后续分析和决策的基础。
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详细介绍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
同时,还应包括设计单位的选定、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招标等关键环节的完成情况。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阐述项目的资金筹措情况,包括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确保项目的资金链稳定,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阻。
四、施工组织设计介绍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现场的布局、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这部分内容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实施效率和质量,是开工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详细描述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这些措施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说明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对节能减排的承诺。
这不仅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也是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分析目前项目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如土地征用、资金缺口、技术难题等,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结论与建议根据上述内容的详细阐述,得出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结论,并对项目的后续工作提出建议。
公司基础工程建设制度

公司基础工程建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基础工程建设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管理,提高公司基础工程建设水平,保证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等各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规范,保证人员、财产和环境安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第四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不得擅自开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第五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管理者,必须保证项目的完成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需按照工程监督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基础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二章基础工程建设规划第八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
规划应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等重要信息。
第九条建设规划应根据项目需求,科学设计,确定合适的建设方案,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基础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应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规划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基础工程建设规划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实施。
第三章基础工程建设设计第十二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委托正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十三条基础工程建设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计,满足项目需求。
第十四条基础工程建设设计应确保设计方案合理,质量可靠。
第十五条基础工程建设设计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实施。
第四章基础工程建设施工第十六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标选取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基础工程建设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进度。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合理分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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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及开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永信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规范建设程序,加强施工准备及开工管理,提升竞争力水平,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建项目是指火电、燃机、水电、风电、光伏、核电及其他新能源等电力产业和热力、煤炭等非电产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脱硫、脱硝等特许经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建项目施工准备及开工是指基建项目符合施工准备及开工报告批复的各项条件,需要发生相应的基建投资与资金使用,并纳入集团公司投资计划与统计管理。
第四条未取得施工准备或开工批复的基建项目不得组织建设,不得组织相应的资金到位。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
第二章施工准备及开工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对施工准备及开工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营销部。
(一)集团公司职责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订并下发施工准备及开工管理制度。
2.审查分子公司上报的施工准备或开工报告,审查风险评估专题报告。
3.根据审查结论,履行集团公司决策程序,批复施工准备或开工。
(二)分子公司职责1.审核项目风险评估专题报告,重点审核风险因素揭示是否客观全面,风险定性定量分析是否准确,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可行,并形成审查意见。
2.审查项目单位上报的施工准备报告,审核施工准备的必要性、经济评价参数和结论的合理性与真实性、施工准备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审查意见。
审查通过的项目,按施工准备报告格式上报集团公司。
3.审查项目单位上报的开工报告,审核开工条件的落实情况、经济评价参数和结论的合理性与真实性、分年度施工组织进度及投资需求,形成审查意见。
审查通过的项目,按开工报告的格式上报集团公司。
4.分子公司对上报的施工准备报告、开工报告、风险评估专题报告的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5.分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签订工程建设目标承诺书。
(三)项目单位职责1.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落实完善开工条件,编制上报开工报告。
2.须开展施工准备的项目,分析论证施工准备的必要性、合理性,编制上报施工准备报告。
3.根据集团公司风险管理规定,开展项目风险评估,编制上报风险评估专题报告。
4.项目单位对上报的施工准备报告、开工报告和风险评估专题报告的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5.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分子公司签订的工程建设目标承诺书。
第三章基建项目施工准备管理第七条施工准备是指基建项目为加快落实开工条件,保证工程均衡、连续和科学合理施工而需要提前开展的征地移民、“五通一平”、主设备预付款、勘测设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四证”)等相关准备工作;煤炭项目应办理采矿证。
为防控投资风险,原则上应严格控制施工准备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及项目单位可按照基建项目施工准备条件,在批复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合同要求,申请开展施工准备工作。
第九条基建项目开展施工准备的条件(一)列入年度施工准备计划的火电、燃机、大中型水电、核电、风电、煤炭项目。
(二)经济效益预期满足《永信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境外项目内部收益率较国内同类型项目原则上相应提高2个百分点,具体视项目所在国风险分级分类和十年期国债收益率情况予以调整。
(三)满足下列前期工作条件之一:1.已取得核准但未完成初步设计;2.已履行核准程序,预期核准时间不超过半年;3.尚未履行核准程序,预期核准时间不超过一年;4.核电项目已取得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批复或列入国家规划厂址保护目录;5.境外项目已取得政府部门前期费用计划批复。
(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第十条分子公司对所属基建项目上报的施工准备报告,应按施工准备内容进行合理性、规范性审查后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施工准备报告由项目单位直接报至集团公司。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直接投资项目上报的施工准备报告,根据工程特点、风险防控、资金筹措、效益预期、电力送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能力等内外部条件落实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经批准施工准备的基建项目,集团公司将下达当年投资及资金计划,计划的安排应以促进项目推进、防控投资风险为主,内容包括主设备预付款、“五通一平”、征地移民、勘测设计、办理“四证”及其他必要费用。
第十三条经批准同意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基建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准备内容组织实施,严禁超计划安排投资和使用资金,禁止委托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第十四条经批复的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待基建项目取得开工批复,转入基本建设程序后,一并计入基建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
第十五条未批复施工准备的基建项目不得组织建设,不得组织相应的资金到位。
第四章基建项目开工管理第十六条开工管理是为有效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基建项目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在基建项目正式开工前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而开展的开工审批工作。
第十七条基建项目申报开工的条件(一)列为年度开工计划的项目。
(二)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核准制项目须取得政府核准,备案制项目已完成政府备案。
(四)经济效益评价满足《永信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管理办法》规定。
(五)项目法人已经成立。
(六)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取得审查纪要或正式批复文件。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火电、燃机项目取得“四证”,其他项目建设用地具备主体工程连续施工条件。
(九)境外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须取得项目所在国电力送出、环保、土地、交通等部门的审批文件和核准审批文件;取得项目所在国电力主管部门的电价审批或签署购售电协议(PPA)、特许经营权(CA)、BOT协议等;内部收益率较国内同类型项目原则上相应提高2个百分点,具体视项目所在国风险分级分类和十年期国债收益率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分子公司对所属基建项目上报的开工报告,进行项目可行性、经济评价真实性、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的科学性内部审查后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开工报告由项目单位直接报至集团公司。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直接投资项目上报的开工报告,根据工程特点、风险防控、资金筹措、效益预期、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能力等内外部条件落实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批。
第二十条取得开工批复的基建项目,集团公司将下达当年投资及资金计划,作为基建项目安排当年工程建设进度和融资额度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取得开工批复的基建项目,集团公司将下达相应的投资控制指标,投资控制指标由计划总投资和四项费用构成,原则上不得突破和互相挪用。
第二十二条取得开工批复的基建项目,应按照《永信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开工条件审查管理规定》、《永信公司煤炭工程开工管理标准》要求,加快现场施工组织和准备,尽早实现工程实质开工。
第二十三条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控制基建项目投资,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而导致投资失控。
第二十四条凡基建项目投资预计超控制指标中一项或多项,均应向集团公司申请调整相应的控制指标。
在未取得批复前,各单位不得擅自完成投资和组织相应的资金到位。
第二十五条工程竣工决算应控制在最终批复的投资控制指标范围内。
第五章基建项目施工准备及开工报告审批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基建项目施工准备报告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火电、水电、核电、煤炭项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组会审批;对其他符合要求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批复。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委托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基建项目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组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基建项目施工准备及开工报告审查部门职责。
计划营销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施工准备及开工审批工作,负责审查项目法人成立、项目经济评价各项边界条件和评价结论,核定项目计划总投资,通过对标评价项目行业、区域竞争力,审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和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除煤炭、核电之外项目核准或备案情况,审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产业政策、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环保、送出、移民等支持性文件,评价项目可研优化成果。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股东投资能力和项目融资方案,评估分子公司投资能力。
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除煤炭、核电之外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里程碑建设进度计划,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成果。
国际合作部:负责评估境外基建项目国别风险,统筹协调项目的具体实施。
煤炭产业部:负责审查煤炭项目核准或备案及初步设计情况,审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产业政策、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环保、征地拆迁等支持性文件,审查项目里程碑建设进度计划,评价项目可研和设计优化成果,审查项目施工准备方案。
核电部:负责审查核电项目核准及初步设计情况,审查项目是否满足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环保、送出、征地拆迁等支持性文件,审查项目里程碑建设进度计划,评价项目可研和设计优化成果,审查项目施工准备方案。
第二十九条为提高审批效率,集团公司按照项目类别、规模,分别采用现场审查和集中审查方式,其中:火电、水电、核电和装机规模大于1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及煤炭项目,采取现场审查;装机规模小于10万千瓦的风电、光伏和其他非电项目,原则上采取集中审查;系统内特许经营项目原则上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批。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准备或开工的基建项目,责令停工,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未完成整改前不予施工准备或开工报告审查。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集团公司将视情况取消相关单位的评先资格,并采取通报等处罚措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计划营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永信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2.永信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目标承诺书附件1:永信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施工准备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参此编制)开工报告由封面、目录、正文、附表、附件共五部分组成。
一、封面格式1.左上角为集团公司徽标。
2.封面标题为“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名称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名称填写)。
3.封面下方填写上报单位全称、上报时间并加盖公章。
二、目录三、正文第一部分项目概述(一)工程描述主要说明项目建设背景和战略意义、规划容量、已投产容量、本期建设容量、机组类型、接入系统及上网承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