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代理合同范本(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品房分销带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商品房销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分销服务事宜达成下述约定:双方确认,本合同内容系双方协商一致,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第一条委托销售项目概况

1.1名称:;

1.2位置:;

1.3占地面积:约亩;

1.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销售范围

委托销售范围为:本项目目前所有可售面积约为平米(以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可销售套数约套(不包括商业、地下室、车位),受托物业类型:

第三条销售分销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销售分销方式

4.1乙方采用下述分销带客方式:

乙方负责整合销售渠道,为甲方输送房屋买受方,交由甲方销售。

4.2其他约定:上述销售方式为非独家分销带客,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分销商另行开展分销带客工作。

4.3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自行向商品房买受人收取认购定金、房款。

第五条乙方经营信息备案、销售负责人及售楼代表

5.1乙方应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向甲方提供已备案证明。

5.2乙方法人为: ;其权限为:代表乙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

5.3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分销辨客名册清单(加盖乙方公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5.4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分销负责人或分销辨客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乙方应于变更发生之日起日内向甲方出具分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分销辨客人员变更名册清单。

第六条乙方分销工作内容

乙方分销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可就乙方具体分销工作内容另行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6.1分销带客

(一)成立本项目销售体

委派具备丰富销售经验的分销经理实行现场分销管理工作。

(二) 销售实施工作

1、本项目在每期开盘前经甲方认为可销售时,乙方在经过系统、专业培训的

基础上,由经甲方考核合格的分销辨客人员实施内部认购及正式开盘销售工作;

2、充分利用乙方现有的丰富客户资源,促进本项目带客工作;

3、由甲方销售人员负责客户接待、项目介绍、购房合同洽谈及签署认购及销

售合同,并完成购房合同(包括网签)签署及按揭贷款的办理等事宜。

4、乙方分销辨客人员可协助甲方洽谈及后期客户维护,但不可参与直接销售

等环节。

第七条乙方义务

7.1 建立本项目分销带客体系:结合乙方累积的分销管理经验,制定分销团队的建设方案和各项分销管理制度;组建分销辨客团队完成对分销团队的管理和控制。

7.2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根据不同阶段向甲方提供项目市场调研、分销策略等,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负责具体组织执行工作。

7.3不得擅自更改计划、任意放盘或加价销售、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任意增加、删除或者修改经甲方审定的与房屋销售有关的合同条款。保证销售过程真实,不对客户做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对乙方越权承诺所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限内为甲方进行带客工作,如因乙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失当、错误引导或工作疏忽)而引起仲裁、诉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

索偿要求时,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5乙方全权负责其委派全部人员的安全和法律保障,并承担因其派出人员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给甲方或者第三方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7.6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及本项目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的工作成果擅自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

7.7乙方应按照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卖场管理,符合甲方专人巡查要求。

7.8乙方项目组核心(分销经理)人员要参加早班会,并将问题处理意见制定统一应对措施,及时培训分销人员。

7.9由甲方提供或支付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资料、文件、样品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当工作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履行服务中使用或是未使用的物品清单提交给甲方,并按甲方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至甲方指定的适当地点。

7.10乙方负责承担以下费用:乙方自备项目销售人员必需的电脑、打印机、服装及日常办公用品等,并自行解决有关销售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交通、餐饮等事宜,承担销售现场乙方办公的电话费、上网费等日常办公支出费用。

7.11甲方对乙方的各种方案建议和计划有审核批准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7.12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根据甲方整改意见修正分销销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案场销售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等)。

7.13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审阅有关文件资料。

7.14接受甲方自有销售队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销分销商与乙方共同进行分销带客工作。

第八条甲方义务

8.1为保证营销策划工作的按时完成,需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资料;

8.2保证本项目按既定计划准时开工,并按正常工程进度施工,及按国家房屋质量相关标准交付使用;

8.3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法律手续。

8.4及时确定按揭银行,为按揭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机会。

8.5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签署盖章、房屋销售款的收取(包括: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等),负责协调售楼现场其他相关事宜。

8.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分销带客佣金;

第九条销售价格及销售日期

9.1商品房销售价格:乙方可提供销售价格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按照甲方批复价格执行。为保证总体销售进展顺利,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最终按照甲方意见执行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销售指标或任务

具体带客指标及任务由双方以合同附件形式确认。

1、甲方以周度或月度为周期进行带客任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分销佣金标准及计算方法

11.1同时具备如下条件视为乙方成功销售:

(1)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者已向甲方支付商品房全部价款或支付首付款并完成银行面签。

11.2分销佣金计算标准及方法:

成功销售后,分销佣金按照下述方式计提:

1.高层部分佣金计提标准为:万元/套

2.洋房部分佣金计提标准为:万元/套

3.别墅部分佣金计提标准为:万元/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