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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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对语言、财经、政法类高职(专科)院校规定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1、生师比:18
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15%
3、生均教学行政用房:9 m2/生
4、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000元/生
5、生均图书:80册/生
二、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0%
2、生均占地面积:54 m2/生
3、生均宿舍面积:6.5 m2/生
4、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8台
5、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7个
6、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10%
7、生均年进书量:3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