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设立矿业公司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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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律意见书

项目法律意见书

项目法律意见书一、引言本意见书旨在就项目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供相关法律建议。

本意见书涵盖了项目的背景、法律问题、法律风险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二、项目背景1. 项目概述该项目是一项新能源领域的投资项目,旨在建设一座风力发电厂。

项目计划在某省某市的山区投资建设,总投资额约为X亿元人民币。

2. 项目目标该项目的目标是利用风能资源,提供清洁能源,并满足当地能源需求。

估计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发电X万千瓦时,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X吨。

三、法律问题在对该项目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时,我们发现以下法律问题需要重点关注:1. 土地使用权项目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建设风力发电厂。

因此,需要核实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情况,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期限和土地使用权手续是否合规等。

2. 环境影响评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因此,需要核实项目是否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并评估评估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3. 用地规划项目建设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需要核实项目所在地的用地规划情况,包括用地性质、用途规划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是否合规等。

4. 建设许可项目建设需要获得建设许可证,因此需要核实项目是否已经获得了相关的建设许可证,并评估许可证是否合规。

5. 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运营需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方面的排放标准。

因此,需要核实项目是否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评估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四、法律风险在对以上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后,我们认为项目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 土地使用权争议如果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或者手续不合规,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被迫停工,进而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运营。

2. 环境违法行为如果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估或者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要求,可能面临环境违法行为的指责,被相关部门处罚或者责令停工。

3. 建设许可问题如果项目未获得建设许可证兴许可证存在问题,可能导致项目被迫停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企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

政企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

政企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方:根据您的委托,本所就所投资的政企项目进行了法律分析,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以下意见:一、项目立项及准入政企项目的立项及准入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在立项阶段,应当明确项目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及法律约束,以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在准入阶段,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风险程度,进行相关的审批程序,确保符合各项准入条件。

同时,应当对项目相关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及进出口许可等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查,以免费后患。

二、投资主体选择和合作方式在选择投资主体时,应当进行相关的尽职调查,评估投资主体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以降低投资风险。

合作方式的选择应当与项目的性质相匹配,避免导致投资主体的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或损失。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晰的合同条款,以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项目投资额、投资期限、投资回报等重要事项的规定,以确保投资愿望的实现。

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各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应当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项目监管和风险防范政企项目的监管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防和管控,并建立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

对于可能对项目造成损失的不可抗力因素,应当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五、纠纷处理和法律维权若项目中发生纠纷,应当妥善处理,并争取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维权,应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履行诉讼或仲裁程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在项目投资过程中,您还需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合法合规。

特此意见,供您参考。

如有需要进一步详细讨论,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的投资顺利成功!此致敬礼XXX律师事务所日期。

法律意见书(证监会)

法律意见书(证监会)

[竞天公诚信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Sino Strid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我所是一家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及贵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

Sino Strid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称为中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程集团)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中程集团正准备在中国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联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以下称IPO)。

我所受中程集团的委托,就其IPO中涉及的中程集团在中国内地的投资权益问题担任其中国法律顾问。

如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段第2节所述,除新加坡公众上市公司Singapore Technologies Engineering Limited的最终权益持有人不能确认外,中程集团的最终权益持有人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称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居民,无中国内地机构或居民,而Singapore Technologies Engineering Limited 不是中程集团的控股股东,因此IPO不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情形。

现根据贵会2000年6月9日发布的《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我所仅对中程集团在中国内地的投资权益的合法性等事宜发表意见,对其在境外的任何事项(如公司注册设立情况、资产重组、股权结构情况、筹资及筹资用途等情况)的描述均依赖于中程集团的确认而作出,我所未对该等事项进行独立的调查。

一、中程集团的股权结构及业务1. 中程集团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1)中程集团于2001年12月12日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现正准备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在创业板上市。

随函附上中程集团的成立证书(附件一)。

境外投资法律意见书模板

境外投资法律意见书模板

境外投资法律意见书模板境外投资法律意见书模板尊敬的先生/女士:我们,(法律事务所名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对于您的境外投资计划提供以下法律意见:1.双边投资协定:在考虑境外投资之前,我们建议您仔细研究和评估双方国家之间是否存在双边投资协定。

双边投资协定是一种国家间的协议,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和投资权益。

如果两国之间存在双边投资协定,您将享有较高的法律保障。

2.外汇管制:在进行境外投资之前,您应该了解和遵守目标国家的外汇控制法规。

外汇管制是一种措施,用于管制和管理境外资金流动。

您应该确认该国政府是否会限制或者限制境外投资,并遵守相关的外汇管理规定。

3.知识产权保护:在投资境外市场时,您需要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的保护。

您应该评估目标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4.税务规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您应该了解目标国家的税务规定。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税务制度,您应该评估并确定自己的投资计划是否能够遵守目标国家的税收规定。

5.劳动法规:如果您在投资中需要雇佣当地员工,您应该了解和遵守目标国家的劳动法规。

劳动法规是关于雇佣和雇员权益的法律规定,您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以维护雇员的权益并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6.合同法规:在与当地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时,您应该了解和遵守目标国家的合同法规。

合同法规是关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规定,您应该确保自己的合同符合法律要求,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总结:以上是针对您的境外投资计划提供的法律意见。

请注意,这些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替具体情况下的法律咨询。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意见或者希望就特定问题进行详细讨论,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法律事务所名称)(法律顾问姓名)(法律顾问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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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模板-法律意见书模板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X项目(初步)法律意见书xx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X项目(初步)法律意见书xx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XX有限公司跟踪的XXX项目已进入(立项审批/可研批复)阶段,项目情况详见(《项目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按照股份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就该项目相关法律问题的合法性(及后续实施阶段关键风险防控措施),出具本(初步)法律意见书。

法律依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依据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76号)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 113号)6.《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 2724号)7.《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8.《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9.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11.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12.国务院《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2015〕25号)……背景文件1.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XX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办函【2015】30号);2.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的通知(X府办函xx号);3.《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建设工作的决定》(X委发xx 号);4.《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开展XX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X建发xx号)合同依据1.《XXX项目PPP合同》2.《XXX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法律意见一、项目主体合法性1.关于该项目的实施机构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76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 113号)等文件的规定: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根据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 2724号)的规定: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

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
技术、新品种(转基因品种除外)开发、生产(4)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5)
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6)中药材种植、养殖(限于合资、
合作)(7)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8)天然橡胶、剑麻、咖啡种植(9)优良种畜种 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10)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
殖(11)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
如果贵公司拟投资的开发项目在上述范围内,则属于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
四、关于土地租赁合同1关于贵公司作为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必须取得中国政府认可的资 格,即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4、土地上设置的限制权利
根据本所律师调查,贵公司拟租赁的土地全部设立有承包经营权。公司在 年
月以的名义与其内部职工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上述土地全部发包给其
内部职工承包经营。
4、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
贵公司拟租赁的土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但均由现在的承包人种植有农作物。
三、关于投资开发项目
3、本所律师已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 见。
4、 委托方及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有关材料和陈述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的,无任何虚假、隐瞒和遗漏, 且所有文件和材料的签字和盖章均是真实, 所提供的文件复 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副本与正本相一致。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各项文件在提供给 本所审查之后均没有发生任何修改、修订或其他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鼓励企业事业

法律意见书范文

法律意见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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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范文》
尊敬的先生/女士:
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在此向贵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以便贵公司在业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公司注册及营业
根据我们对贵公司营业执照的审查,贵公司已完成注册,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贵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二、劳动法律法规
贵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劳动者工资及工时的安排、劳动争议的解决等。

贵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知识产权相关法规
在贵公司的业务中,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贵公司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也应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合同相关事宜
贵公司在与客户或供应商等进行合作时,应谨慎审查和签订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避合同纠纷的发生。

贵公司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意见,贵公司应保持警惕,合规经营,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

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函告。

此致
敬礼
法律服务机构名称
日期。

对外投资法律意见书

对外投资法律意见书

对外投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我们的委托,就贵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提出法律意见。

经过我们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我们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给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外投资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外商投资法、公司法、劳动法、税法等。

在进行对外投资之前,贵公司应当审慎考虑以下法律事项。

首先,贵公司应当熟悉和遵守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因此,在进行对外投资时,贵公司应当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其次,贵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需要考虑的是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贵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应当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确保对外投资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同时,贵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对外投资项目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三,劳动法也是贵公司需要关注的重要法律领域。

在进行对外投资时,贵公司应当确保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要求,尊重员工的劳动权益,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相应义务,避免违反劳动法规定而引发的劳动争议。

最后,税法也是贵公司需要重视的法律问题之一。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贵公司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履行税收申报和支付的义务,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同时,贵公司应当关注国际双重征税的问题,并依法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贵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当遵守外商投资法、公司法、劳动法和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贵公司应当审慎考虑和评估对外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确保对外投资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贵公司还需要关注并遵守国际税收规则,以确保避免双重征税和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请注意,以上仅为针对贵公司对外投资事宜的初步法律意见,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解读。

我们建议贵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咨询专业律师,并在法律意见书中注明免责条款,以免发生法律纠纷。

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

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

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我们律师事务所经审慎调查研究,就贵公司向国内某省市政府提出的一项目投资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如下的法律意见供贵公司参考。

一、项目立项程序合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省市政府在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可对企业投资给予优惠政策,该省市政府对贵公司进行投资扶持并不违法。

同时,贵公司在向该省市政府提出投资申请时,经过了规范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的制订等,证明了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因此,贵公司向该省市政府提出该投资项目的立项过程是合法的。

二、投资合同内容合规1、标准格式合同的适用在此类项目投资时,投资方及承包商之间通常使用标准格式合同。

当采用标准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操作,并注意标准格式合同对于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2、签订的合同信息齐全贵公司与承包商签订的投资合同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签订时间、合同的内容、主要协议条款、履行条件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签订投资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充分具备法律效力。

3、投资合同违约约定合法在投资合同中关于违约的约定是否合法,即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违反合同约定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负担违约金,退还对方已经收取的合同款项。

若贵公司与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情况的认定,应当注意约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审批程序合规在实施投资项目前,正式申请审批项目的程序很重要。

根据国家有关条例和规定,投资项目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审批,从而保护投资方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随时控制和监督。

同时,该省市政府在审批贵公司投资项目时,也需要按照其规定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贵公司向该省市政府提出的投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立项程序合法,投资合同内容合规,审批程序合规。

但也需注意投资合同条款合法性和合规性的问题,以保障贵公司的权益,并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进行。

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

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

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兹收到贵公司委托,就您公司拟投资项目征求法律意见。

根据贵公司的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我们的初步调查研究,我们就该项目提出如下法律意见:1.投资合同:作为项目投资的关键文件,投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主要包括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方式、回报方式、风险承担、利润分配、保密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我方建议,投资合同应有明确的约定,确保投资人在项目中的权益不受损害。

2.项目风险:在投资项目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等。

我们建议您在投资前仔细评估各种风险,并与其他投资者或相关方共同承担风险。

此外,我们还建议您制定合适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降低项目风险。

3.项目法律合规性:在进行投资项目之前,您需要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例如,在某些行业,可能需要取得特定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此外,还需要仔细研究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合规措施。

4.知识产权保护:如果该项目涉及到知识产权,您需要确保相关的知识产权得到合法保护。

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我们建议您与项目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以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5.退出机制:投资项目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见到回报,我们建议您在投资合同中约定退出机制,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及时退出项目,保障您的投资利益。

综上所述,以上仅是就贵公司拟投资项目的一般建议。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和研究,以保障贵公司的权益。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国有企业(投资类)法律意见书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投资类)法律意见书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编辑:项目:公司:时间:法律意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论证,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科技集团公司法律意见书管理办法》(*****监[2008]838号),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意见书,是指公司风险控制与法律部(以下简称“风险部”)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为公司经营决策或其他经营管理活动做出法律解释、进行法律审查、分析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意见或解决方案的法律文书。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坚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独立审查、忠诚勤勉的原则。

第五条法律意见书应一事一议,格式规范、依据充分、逻辑严密、表述准确、结论明确。

第六条风险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签字;需对外出具的履行签字程序后加盖部门印章。

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应由主办律师签字或加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公章。

第三章法律意见书出具范围第七条风险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对公司拟签订的、合同金额(实际应支付)超过人民币十万元的合同(投资业务、融资业务、理财业务相关合同除外)出具法律意见书;但使用格式合同的,不再出具法律意见书;(二)公司制订标准合同文本;(三)对公司改制、资产处置、投资行为(不含定向增发)、股权转让行为、法律纠纷和其他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其他应当由公司风险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

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已经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公司风险部不再出具。

第八条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对公司拟签订的、合同金额(实际应支付)超过人民币十万元的合同(投资业务、融资业务、理财业务相关合同除外)出具法律意见书;但使用格式合同的,不再出具法律意见书;(二)公司制订标准合同文本;(三)经公司聘请,对公司改制、资产处置、投资行为(不含定向增发)、股权转让行为、法律纠纷和其他行为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四)其他应由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

资产投资法律意见书

资产投资法律意见书
b.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c.合同或协议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双方已经履行的义务和产生的权利。
3.后果和通知期限:
a.合同或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约定退还已收到的款项或标的物;
b.合同或协议变更或解除的通知期限,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c.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服务或权利:(请详细描述合同涉及的服务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权利范围、履行方式等)
三、价格与支付条款
1.标的物或服务的价格:(请明确约定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
2.支付方式:(请约定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汇票等)
3.支付条件:(请明确支付条件,如交货、验收合格、达到约定业绩等)
4.定金:(如有定金,请明确金额、支付时间及退还条件等)
3.价款支付:(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期限向甲方支付价款)
其他合同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本律师建议,在合同履行因素和权利义务方面,合同各方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履行期限的约定应合理,确保合同各方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履行合同;
2.履行地点的明确有助于减少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a.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b.双方可约定其他生效条件,如取得必要的政府批准、第三方同意等,所有条件满足后方可生效。
2.生效时间:
a.如无特殊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b.如有特殊生效时间约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生效。
3.终止条件:
a.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b.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b.双方可约定其他免责事由,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违约通知和补救措施:

经营范围正常的法律意见书

经营范围正常的法律意见书

经营范围正常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日期:xxxx年xx月xx日收件人:企业名称意见人:律师姓名主题:经营范围法律意见尊敬的先生/女士:我是您公司的法律顾问之一,经过对您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研究和分析,我为您提供以下的法律意见:一、背景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您公司计划开展如下经营活动:xxx。

经营范围对于公司的合法经营和申请营业执照十分重要,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您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

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和《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具体,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在不具备专门资质要求的情况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三、评估与建议根据我对您公司经营范围的研究和分析,以下是我对您公司经营范围的评估与建议:1.经过初步评估,您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是正常、合规的。

您提出的经营活动都属于合法经营的范围,并且与您公司的核心业务相符合。

在进行后续步骤时,确保您在所选范围内合法从事商业活动,以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如果您计划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建议您在进行新的经营活动之前,首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这是因为一些特定的经营活动可能涉及特定的许可证、资质证明或行政审批等程序,确保您依法从事经营,避免违法经营的风险。

3.鉴于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行政审批的要求各异,如果您有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的计划,建议您提前了解和了解相关地方的法律政策。

特别是涉及到特定行业或特殊经营活动时,您还应咨询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以确保您的经营活动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风险与责任1.您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您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一系列风险和责任,如行政处罚、经济损失、声誉损害等。

2.您公司在选择并承担合作伙伴时应注重对其资质和信誉的评估,以避免与不合法经营者合作或者因合作伙伴的不慎行为而产生风险和责任。

3.您公司应每年定期审查和更新经营范围,以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5篇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5篇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5篇第1篇示例:公司设立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

在进行公司设立前,通常需要征求律师意见书,以确保公司设立程序合法合规。

下面将就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的一般内容和范例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的一般内容1. 公司设立的合规性:法律意见书首先需要明确公司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公司法、民法、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设立程序和文件的合法合规。

2. 公司类型选择:律师意见书通常会对不同类型的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提供建议,并说明选择不同公司类型的风险和优劣势。

3. 公司名称合规性:律师意见书还会就公司名称的合规性进行评估,包括是否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以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合规。

4. 股东权益保障:法律意见书还会对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股东权益的保障机制、股东合同的起草和签订等,以确保股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 公司章程起草:律师意见书还会就公司章程的起草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能够有效约束公司各方行为,并提供灵活的管理和决策机制。

6. 公司设立手续:律师意见书还会就公司设立的具体手续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等,以确保公司设立程序顺利进行。

尊敬的委托方:鉴于贵公司计划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提供如下:2. 公司名称合规性评估: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无冲突,合规性良好。

3. 股东权益保障建议:建议制定健全的股东协议,明确股东权益和责任,确保股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公司章程起草建议:建议起草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出资比例、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管理机构等,确保公司运作顺利。

5. 公司设立手续建议:建议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为XXX,确保公司设立手续顺利进行。

能否以探矿权出资

能否以探矿权出资

探矿权是否可以作为出资标的物的法律意见书作者:俞友根律师作者按:本人因担任一家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该企业经过多次考察,拟在贵州省H 县进行矿山投资。

其基本约定的模式是与一名拥有探矿权证的自然人合作成立公司进行开矿,并且该自然人要用探矿权证作为投资入股。

考虑到该企业系国有独资,其对外投资必须经国资部门审批等程序,且要求对外资应具有合法性。

为此,该企业要求律师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LT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要求对探矿权证可否为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进行论证,现就该问题从理论和实践操作中的可行性,提出如下律师意见,请参酌。

一、公司法对规范出资的法律背景现行公司法的有限责任的实质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其个人财产不受牵连。

这是在充分的市场化环境中,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主体存续力的有效手段,但有限责任并没有消除企业的失败风险,用波斯纳的话说:这是一种转移个人投资者风险的手段,是自愿或非自愿的债权人承担了公司的违约责任。

为了平衡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权益,公司法在确立了股东有限责任的同时也确立了股东出资遵循法定规则的原则。

江平教授曾言:“现代企业的信用,除日常交易之信用外,端赖于资本的信用,而不能是其他的信用……现代公司是资本企业,资本企业的资本信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实有资本的信用,另一个是注册资本的信用。

”此番话的深意在于点出了公司信用由注册资本信用向实有资本也就是资产信用的转变。

这种转变的原因在于资产信用较之于资本信用的可靠性从而使债权人因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失去的担保功能得以回归;这种转变的直接结果便是导致了股东出资标的物的扩大,因为出资不再限于资本,而是资产。

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之初的资产反映,随着公司的发展其资产状况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动态过程,可以说,从公司运营之日起,其资产就不可能与资本保持一致了,资本对债权人来说无非是一个静止的符号而已,更何况为了使出资达到法定要求,公司往往会竭尽所能地包装膨胀出一个数字来,其手段无外乎贷款举债如此种种,公司实际上拥有的资产往往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通用5篇)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通用5篇)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通用5篇)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共五--篇1致: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________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如下:一、根据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签订的《律师聘请协议》,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项后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并给出最终法律意见。

1.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2.________公司(或企业)出让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3.本次收购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4.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二、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仅就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1.________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已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承诺,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均为真实可靠,没有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

对于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实性,________律师事务所没有再作进一步的核实。

2.________律师事务所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和原件一致。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会计师、评估师、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单位出具的文件发表法律意见4.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尊敬的XXX公司:关于您公司设立的法律问题,我们根据您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法律规定,提供如下法律意见:一、公司设立的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设立登记证书,才能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二、公司设立的程序1. 名称预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设立前应首先进行名称预审。

名称预审要求名称不得与已经注册或者申请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名称应表明公司实现的业务范围。

2. 公司设立合同公司设立合同是公司设立的一项重要文件,应当详细记载公司的设立目的、出资比例、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公司设立合同需由股东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备案。

3. 公司注册公司注册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设立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经工商部门审核,颁发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

4. 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等经过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即可获得公司法定地位,开始正式开展营业活动。

三、公司设立应注意的问题1. 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公司名称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包含违法、不良信息,且与已注册名称不同。

2. 股权结构的合理性公司各股东间应当有明确的权利及义务约定,股东的出资比例应当公平合理,股东之间有必要注明出资方式、期限和方式等。

3. 人员配备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发展需要及法律规定,设立法人代表、监事、董事等职务,且各职务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4. 资金来源合法性设立公司的出资应当合法合规,切实保证出资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5. 注册公司时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在注册公司时,应当全面、准确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在法定期限内核实证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6. 公司运营管理的合法性注册成功并获得法律人格的公司,应当合法经营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结论综上所述,公司设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遵守法律法规,把握程序,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设立时就定好公司股权比例、人员职务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关键细节,以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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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矿业公司的
法律意见书
苏永专字(2012)第026号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矿业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苏永专字(2012)第026号致: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的委托,作为华天科技与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以下简称“二一九大队”)合资设立矿业公司所涉矿业权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依照《公司法》、《矿产资源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矿业权投资》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要求,就进行华天科技与二一九大队合资设立矿业公司所涉矿业权事宜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声明:
1、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和有关规定发表本法律意见。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华天科技提供的文件资料之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决议文件、协议书等。

3、本所律师已得到华天科技的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材料,且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均是完整、真实、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和重大遗漏,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有关文件的签字与盖章均是真实有效的。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华天科技与二一九大队合资设立矿业公司事宜的信息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本法律意见书及其相关信息。

一、华天科技本次投资设立矿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12年5月10日,华天科技与二一九大队签署《组建天水中核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双方同意合资设立天水中核华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

2、矿业公司注册地址在甘肃省天水市。

3、矿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华天科技以货币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二一九大队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4、矿业公司的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矿产品(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和禁止项目除外)销售。

5、上述事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华天科技本次投资设立矿业公司的决策程序
1、2012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矿业公司的议案》。

2、根据华天科技《公司章程》、《投资经营决策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需经过华天科技股东大会批准。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华天科技本次投资设立矿业公司已经华天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矿业公司的设立还应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3、本次投资设立矿业公司的投资双方华天科技、二一九大队均采用人民币现金的出资方式,不涉及矿业权的取得。

4、矿业公司在经营中如需取得矿业权,需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环保审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的登记、备案或者审批手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矿业公司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王峰、唐恬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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