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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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1什么是保险?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X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

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2保险的原理是什么?风险分散——想要让风险分散,首先就是要找到许多可以共同承担风险的对象大数法则——指一件事重复实验的次数愈多,所得的预估发生率愈接近真实的发生率。

大数法则运用在保险上面最常见的就是死亡率。

公平合理——基于公平原则,保费计算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不同而有差异。

收支平衡——所谓收支平衡,是指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要等于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

保险费都是以该原则来计算的。

3为什么需要各类型的保险组合?不同险种各有特点适合的人群就当然不同保障类险种:定期寿险、附加险、意外险、财产险(消费型)特点:消费型,保费低,保障高。

杠杆作用,每年缴付较少的费用,来转嫁掉对应的风险。

储蓄类险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万能型)、两全寿险(分红型、万能型)特点:收益保障两不误,满足养老、教育等规划。

可以年缴也可以趸缴。

投资类类险种:投资连接保险特点:投资类保险轻保障重投资,满足投资需求。

一个产品涵盖了若干个账户,风险由低到高,每日公布净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来选择账户进行资金配置。

根据行情的变化,进行账户间的灵活转换,把握投资机会。

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

投联的缴费方式为趸缴。

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形成了保险的思想。

关于保险知识问答(精选12篇)

关于保险知识问答(精选12篇)

关于保险知识问答(精选12篇)保险知识问答12篇保险知识问答基金费知识问答社会保险费部分问、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种类?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通过立法手段,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从而失去全部或部分生活来源的时候,由国家或社会对其本人或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般常见的主要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问、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有哪些义务?答:(1)向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2)按月向地税机关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3)按规定履行为本单位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4)接受地税机关依法检查的义务;(5)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义务。

问、为什么要实行缴费登记?答:实行缴费登记是地税部门为了建立与缴费单位的正常联系,了解缴费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对缴费单位有关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加缴费单位的保险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对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申报的缴费单位如何处理?答:对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不按规定期限申报、不如实申报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地税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我市缴费单位如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答:我市社会保险费实行单位和个人分别计算统一申报缴纳的办法。

单位月应缴费额为全部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乘以相应险种单位缴费费率作为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额;职工个人月应缴费额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个人缴费费率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底的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费额,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基础知识大纲一、保险的基本概念二、风险的存在和保险产生的必然性1、风险的概念2、风险的特点3、可保险的风险4、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三、保险的分类四、保险的主要功能和作用1、保险的基本功能2、保险的派生功能3、保险的作用五、保险的基本原则六、财产保险1、财产保险的基本概念2、财产保险特征3、财产保险种类七、人身保险1、人身保险的概念2、人身保险的的特点3、人身保险的分类八、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2、保险合同的法定主体3、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4、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九、购买人寿保险主要注意什么事项?课件知识点汇总T01:保险的基本概念T02:风险的存在和保险产生的必然性T03:保险的分类T04:保险的主要功能和作用T05:保险的基本原则T06:财产保险T07: 人身保险T08: 保险合同T09: 购买人寿保险主要注意什么事项正文一、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仅指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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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险合同
1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2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合同(契约):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
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自然人、法人可作为财产险被保险人,人身险的被保险 人只能为自然人 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按性质分: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1、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最基本) 2、说明合同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指保险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 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事项进行修改或补 充。
第二节 风险管理
损 失
1、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目 标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实现良性循环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方法
即风险管理的技术,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采取控制技术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减轻损失程度,重点在 于改变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4.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欧美国家,发达于20世

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相关知识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二合同约定的可能収生的亊敀因其収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保险知识普及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一、保险知识普及——基本知识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收入时,由国家和社会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3、社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主要有什么区别:社会保险具有强制的、保障的、福利的、社会性的特性。

其作用是实现国家法律所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得到生活保障的权利。

强制的就是按国家规定属于参加保险范围的单位,不是单位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保险,而是都必须参加保险,是单位为职工应尽的义务。

若单位不为职工尽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一方面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请诉讼,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可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保障的就是符合享受各类社会保险的人员,国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和服务保障;福利的就是社会保险各险种都具有国家提供的福利性质特点;社会性就是社会保险不是针对某一群体、某一阶层人员,而是社会所有的劳动者。

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即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其所属的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所需的经费都是由财政拨款解决,不能动用一分社会保险基金。

商业保险是自愿的、赔偿性的,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在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自愿的就是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商业保险;赔偿性的就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补偿,多投多补偿,少投少补偿,没有为符合享受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基本生活和服务保障。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第一篇保险基础1. 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2. 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三要素的联系: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月底,发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

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3.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2)按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基本风险、特定风险3)按风险所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投机风险4.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回避:人们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将至零。

比如:可以利用水上运输,但禁止水上运动,这就是回避由此产生的被淹死的风险,从而缩小了遭受风险的范围。

2)损失控制:主要包括防损(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和减损(减损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比如,尽管人们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但这种事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这就有必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减轻火灾损失的严重程度。

3)风险自留:企业或个人自己来承担风险。

4)风险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

比如: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套期保值、购买保险。

第三、第四种合称损失融资。

5. 从不同角度解释保险1)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由此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事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

3)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4)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

5)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

6)保险是一种法律制度。

7)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

6.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7. 保险业的产生:从保险发展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早于陆上保险。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基础知识

第一节保险的基本概念一、保险的概念保险特指商业保险。

一般从经济与法律两个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他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固定的小额支出。

而保险人由于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未来损失的发生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

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1.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

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

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

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契约性。

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

4.科学性。

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

保险经营具有科学的数理基础。

保险的科学性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保险的要素保险关系的确立必须具备五大要素:(一)可保风险的存在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

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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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保险基础知识
什么是保险?
•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
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
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金责任,或者
当被保险人 死亡、伤残、疾病、疾病或者达到合
同行为。
什么是保险?
•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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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 1、保险的概念 • 保险是一个外来词,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本书所指的保险是 商业保险。从不同视角,保险有不同的内涵: • (1)从法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 约定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体现了民事 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2)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集合大量同质风险单位以分摊损失 的一种经济制度。 • (3)从风险管理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三)损失补偿原则
• (1)限额责任赔偿方法。限额责任赔偿方法是指 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而 对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 种赔偿方法多应用于农业保险中的种植业与养殖 业保险。 • (2)免赔额(率)赔偿方法。采取免赔额(率)赔偿 方法,对免赔额(率)内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负责, 而仅在损失超过免赔额(率)时才承担责任。
(二)最大诚信原则
• 5、弃权与禁止反言 •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合 同中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也称为禁止抗辩, 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经放弃其在合同中 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 张这种权利。在保险实践中,弃权和禁止反 言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
(三)损失补偿原则
• 1、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 失时,保险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 受的损失进行补偿。一般来说,损失补偿原则主要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 •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被 保险人只有受到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才 能得到补偿。在保险期限内,即使发生了保险事故, 但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受到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 赔偿;二是补偿的数额不能多于损失。我国《保险 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 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100个保险小知识

100个保险小知识

100个保险小知识保险,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就像是一把保护伞,在关键时刻为我们遮风挡雨。

但保险知识纷繁复杂,为了让大家能更好地了解保险,以下为您整理了 100 个保险小知识。

1、保险的本质是风险转移,把自己可能面临的经济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2、常见的保险种类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等。

3、人寿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在被保险人离世时为家人提供经济保障。

4、健康保险分为医疗险和重疾险,医疗险用于报销医疗费用,重疾险在确诊重大疾病时一次性赔付。

5、财产保险可以保障房屋、车辆等财产的安全。

6、意外险则针对突发的意外事故提供保障。

7、购买保险前,要先明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点。

8、保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

9、注意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这关系到能否获得理赔。

10、保险的保额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风险程度来确定。

11、保费的支出应该合理,一般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10%-20%。

12、越早购买保险,保费通常越低,且更容易通过核保。

13、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是投保人的义务,否则可能影响理赔。

14、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进行核保,核保结果可能是标准体承保、加费承保、除外承保或拒保。

15、标准体承保是最理想的核保结果,表示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良好。

16、加费承保意味着需要支付更高的保费,但仍能获得保障。

17、除外承保是指对某些特定疾病或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

18、拒保则表示保险公司不愿意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

19、保险理赔时,要及时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20、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调查,以核实理赔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1、一般来说,理赔申请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会进行赔付。

22、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都是保险销售渠道,但角色和职责有所不同。

23、保险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而保险经纪人则是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挑选合适的保险产品。

保险基本知识点总结

保险基本知识点总结

保险基本知识点总结一、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通过收取保险费,人们向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制度。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为了获取保费而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一经签订,保险公司就有义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向被保险人提供赔偿。

保险中的一些重要概念:1. 保险人:指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即保险公司。

2.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支付保险费,收取保险赔偿的一方。

3. 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护的一方,即承受风险的一方。

4. 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为了获取保费而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

5. 保险费:投保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6. 保险赔偿: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进行的经济赔偿。

7. 保险金: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

二、保险的种类根据保险的风险类型和保障对象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保险种类有:1. 人身保险:主要为投保人的生命、健康提供保障,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

2. 财产保险:主要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财产利益,包括车险、住宅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等。

3. 责任保险:主要是保护投保人因个人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包括汽车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4. 信用保险:主要用于保障投保人的信用风险,包括信用保险、债权人保险等。

三、保险的作用和意义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1. 分散风险:通过保险,投保人可以将个人或者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有效地分散了风险,降低了个人或者企业的经济压力。

2. 保障利益:保险可以有效地保障投保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给投保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安全保障。

3. 促进经济发展:保险行业的发展可以提高社会的稳定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风险保障。

4. 保护家庭和企业: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保障家庭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四、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保险业务的重要文件,其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要求的书面文件。

保险基础知识重点

保险基础知识重点

第一章风险概述第一节风险及其特征风险的一般含义: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特定含义:是指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事件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

风险事故:是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或外在的原因。

是损失的媒介物。

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

风险因素的分类: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三种。

实质风险因素:是指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损失发生或增加损失机会或加重损失程度的原因。

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因素,即由于人们不诚实、不正直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由于人们的疏忽、过失以及主观上的不注意、不关心、心存侥幸,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加大损失的严重性因素。

损失分类: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形态。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是发生风险事故并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或使之增加的条件,它并不直接导致损失,只有通过风险事故这个媒介才产生损失。

风险的分类(一)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

自然风险:冰雹、地震、火灾、水灾、风灾、旱灾、冻灾、虫灾、瘟疫等。

社会风险:盗窃、抢劫、玩忽职守、故意破坏等行为。

政治风险:战争、革命、内乱等原因中止进出口贸易行为;对进出口实施国家管制、限制、禁止输入;变更进出口条例等国家行为。

经济风险:生产的增减、价格的涨落、经营的盈亏。

技术风险:核辐射、空气污染、嗓音等原因。

(二)根据风险标的分类: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根据风险性质的分类: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100个保险小知识

100个保险小知识

100个保险小知识1.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用于保护个人和财产免受潜在的损失。

2. 人寿保险提供经济保障,以便在投保人去世时提供资金给受益人。

3. 汽车保险可提供车辆损坏修复和责任赔偿。

4. 住宅保险可保护房屋及其内容免受火灾、偷窃等风险。

5. 医疗保险可支付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

6. 旅行保险可提供在旅行期间的紧急医疗保障和取消行程保障。

7. 商业保险可为企业提供财产保护、责任保护和商业中断保障。

8.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提供在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死亡时的赔偿。

9. 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确定保费的金额。

10. 自承保以来,保险行业已经发展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

11.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协议。

12. 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用。

13. 保险理赔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14. 全保险是一种综合保险,涵盖多个风险。

15. 自负率是被保险人在保险理赔中需要承担的部分。

16. 保险经纪人是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交易的中介。

17. 保险代理人是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

18. 索赔调查员是负责调查和评估保险理赔的专业人员。

19. 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时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金额。

20. 保险免赔额是在理赔中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损失金额。

21. 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在事故中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22. 保险费率是根据风险评估来确定保费的计算方法。

23. 保单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

24. 年金保险提供终身支付或一定期限内支付的养老金。

25. 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6. 保险索赔必须符合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

27. 保险欺诈是指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保险理赔的行为。

28. 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遗赠给受益人。

29. 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来决定是否接受保险申请。

30.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转移风险给其他保险公司。

保险基础知识_总结的很详细

保险基础知识_总结的很详细

保险基础知识_总结的很详细保险基础知识第⼀节保险概述⼀、简述保险的含义及分类。

保险,是指投保⼈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付保险费,保险⼈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的事故因其发⽣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双⽅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起来的保险基⾦,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经济补偿或给付的⼀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与被保险⼈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与被保险⼈之间的收⼊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度来看,保险是⼀种损失分摊⽅法,以多数单位和个⼈缴纳保费建⽴保险基⾦,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种合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当事⼈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保险和财产保险两⼤类。

⼈⾝保险是以⼈的寿命和⾝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以致丧失⼯作能⼒、伤残、死亡或年⽼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对被保险⼈或受益⼈给付保险⾦或年⾦,以解决病、残、⽼、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从⼴义上讲,财产保险是指除⼈⾝保险外的其他⼀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

它是以有形或⽆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没有甚或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

我国《劳动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社会保险制度,设⽴社会保险基⾦,使劳动者在年⽼、患病、⼯伤、失业、⽣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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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的担忧和经济负担。
风险与保险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保险的分类(按对象)
财产保险 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 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 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 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 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 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 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 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特征——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保险的本质特征 。
经济补偿的基础是数理预测和合同关系。
经济补偿的费用来自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 金。 经济补偿的结果是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共同分担。 保险并不能防止风险的发生,而只是可以减轻被保险人对不
投机风险
是指既存在损失的可能性、也存在获利可能 性的不确定性状态。所致结果有三种:损失 、无损失和获利。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社会、经济单位或个人通过风险识别、 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 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
保障的管理活动。
一般企业风险管理目标
损失发生前
财产保险
是指因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和贬值而使财产 的所有权人所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 是指因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 产损毁或人身伤亡,在法律上必须负有经济 赔偿责任的不确定性。

保险基础知识简介

保险基础知识简介

投保人
定义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通常 是希望获得风险保障的人。
职责
投保人负责支付保险费,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 及时通知保险人。
选择权
投保人有权选择保险人、保险产品及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
定义
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通常是投 保人的亲属或自己。
保障对象
被保险人是保险标的的主体,享有保险保障 的权利。
04 保险在社会中的作用
风险分散与经济补偿
当个人或企业面临意外事故、自然灾 害等风险时,保险可以通过分散风险 的方式,为受保人提供经济补偿,帮 助他们度过难关。
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和赔偿 方式,当被保险人遭遇合同中约定的 风险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 行赔偿,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03 保险的运作机制
保险费的计算与交纳
保险费计算
保险费的计算基于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和 期限,以及特定的附加服务。计算公式 通常包括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纯 保费用于支付赔款或生存给付,而附加 保费用于支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
VS
交纳方式
保险费的交纳方式通常包括年交、半年交 、季交和月交等,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 需求选择。在合同期内,投保人需要按照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
保险的分类
人身保险
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为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提供保障。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等。
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财产安全和利 益提供保障。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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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行为性质不同。
(三)保险与保证
保证与保险都是为对将来偶然事件所致损失的补偿。但仍有下 列区别: ①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组织;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 的约束。 ②保险以其行为本身的预想为目的,并不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 生效;保证则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发生效力。
保险法p7 (1)保证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保险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2)保证为从合同;保险合同为主合同。 (3)保证只是一种法律关系,并非经济制度;而保险既是一种法律关系, 也是一种经济制度。
• ③保险机构是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慈善机构 则完全是依靠社会资助的事业机构。 • ④保险行为受保险合同的约束;慈善事业是根据社会救 济政策履行职责。 • ⑤保险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基于数学计算为基础;慈善 则大都为无准备财产,即使有准备财产,也是出资人的 自愿行为。
五、保险的职能
•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但有主要有两种观点,经济补偿 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根据保险合同按 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 防灾防损职能。
三、西方国家的保险学说
• (一)损失说 损失说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分为 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 险说四种分支学说: 1.损失赔偿说。 2.损失分担说。 3.风险转嫁说。 4.人格保险说。
(二)非损失说
非损失说是不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 说,可分为技术说、欲望满足说、共同财产准 备说、相互金融说等四种主要分支学说。 1.技术说。 2.欲望满足说。 3.相互金融说。 4.共同准备财产说。

保险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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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险发展简史
一、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 四、衡量一国保险业水平发达与否的四个 标准
一、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1.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 的先决条件。 2.剩余产品的产生和增多是保险产生的物质条 件。 3.商品经济形式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4.互助共济意识的普及是确定保险关系的社会 条件。 5.科学计算技术是保险运行的数理基础。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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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概念
(二)、保险的特点 1. 互助性 2. 经济性 3. 科学性 4. 法律性
二、保险的概念
(三)保险的基本要素: 1.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 2.保险标的:即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提供 保险保障的对象。 3.保险价值:即保险标的的价值。 4.保险金额(保额):即投保人以其对 保险标的经济利益为基础为保险标的实 际投保的金额,即保障的额度。
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
4.中外合资(7家) ①中宏人寿 ②安联大众 ③金盛人寿 ④太平洋安泰 ⑤中保—康联 ⑥恒康—天安 ⑦信诚人寿 5.筹建中(若干) ①韩国三星 ②美国丘博 ③加拿大永明人寿 ④荷兰保险 ⑤意大利忠利保险 ⑥民生人寿 ⑦生命人寿 ⑧东方人寿 ⑨恒安人寿……
四、衡量一国保险业水平发达 与否的四个标准
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
(一)我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产生于1805年 广州 谏当保安行(广州保险会社) (二)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的产生
1875年 上海 保险招商局
1876年 仁和水险公司
1878年 济和水火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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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风险管理
损 失 后 目 标
1、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实现良性循环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方法
即风险管理的技术,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采取控制技术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减轻损失程度,重点在 于改变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
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原则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 补充解释原则 (二)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 1、有权解释(有法律约束力)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仲裁解释 2、无权解释(无法律约束力)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定义: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
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 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 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 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第三章 保险合同
1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2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合同(契约):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 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单(正式书面凭证)
保险合同书面形式 暂保单(有效期30天)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 其他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的构成: 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件和书面材料都是保 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三、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成立: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生效: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保险基础原理
目录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四章 保险基本原则
目录
第五章 保险公司经营环节 第六章 财产保险 第七章 人身保险 第八章 保险的法律法规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1
2
第一节 风险概述
第二节 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风险的含义
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广义: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 包括: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否损失的不确定性、 盈利的不确定性等。
风险是否发生的不确定 狭义:损失的不确定性 何时发生不确定 产生的结果不确定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二、风险的构成要素
一般认为构成风险的要素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要素。
1、 风险因素:
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 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风险因素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
关系人
被保险人: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 人 注:自然人、法人可作为财产险被保险人,人身险的被保 险人只能为自然人 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2、风险事故:
损失
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 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 3、损失: 非故意、非预期、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第一节 风险概述
引发 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 原因 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
导致
风险事故
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 外在的原因 损失的媒介物
损失
第一节 风险概述
力暂时失效。 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1、自然终止(合同期限届满)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而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5、因解除而终止(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裁决解除) 注:货物运输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都 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4.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欧美国家,发达于20世 纪70年代以后,是一尖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 5.信用保险:随商业信用风险和道德的发生而发展起来的
第三章 保险合同
1
2 3 4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1、避免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包括 2、预防 3、抑制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二)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以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发生损失的成本。
自留风险 财务型风险
管理技术包括
转移风险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
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
第二章 保险概述
1
2 3 4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第二节 保险的种类 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
1、不确定性: 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产生结果不确定; 2、客观性: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3、普遍性: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4、可测定性: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反映风险的发生规律 和损失的程度; 5、发展性:伴随社会的进步,风险也在“进步”。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含义与演变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是指保险人将大量人所面临的同样风 险集合起来,以将少数人发 生的损失分摊给全部人的一个过程。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是指保险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交换行为,因此制定商品价格便成了保 险基本要素。
保险费率的厘定的原则
1.公平性:投保人风险与保费对等;保险人与责任保费对等 2.合理性:保费在抵补赔付和给付后,保险人不可获得过高的利润 3.适度性:保险整体费率厘定与投保人交费能力适度 4.稳定性:费率在短期内应相当稳定 5.弹 性:费率长期内有弹性
注:保险合同一般是附条件、附期限生效 的合同,我国普遍推行的“零时起保制”。
(二)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1、保险合同有效:指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注:有效的条件(具有主体资格、主体合意、 客体合法、合同内 容合法) 2、保险合同无效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一、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如实告知的义务 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最基本) 防灾防损的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的义务 损失施救的义务 提供单证义务 协助追偿义务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
(二)保险的雏形
1.船舶抵押贷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2.“黑瑞甫”制度和基尔特制度是火灾保险的原始形态
3.人身保险是由基尔特制度、公典制度和年金制度等 汇集演变而成的。
(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海上保险:现代海上保险发源于意大利。 2.火灾保险:巴蓬具有现代保险之父之称 3.人寿保险埃德蒙•哈雷编制的生命表,奠定了现代
一、保险的历史沿革
(一)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与保险的萌芽
保险思想仓储制度是我国古代原始保险的一个重要
标志;国际上《汉谟拉比法典》是有关保险的最早法规;基 起特制度即行会制度,是原始的合作保险形式。 保险萌芽: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者 是海上保险。同共海损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十五六世纪的海 上保险是人身保险的萌芽。
按性质分: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 款经过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订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
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3、按照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财产保险的补偿 保险保障功能
人身保险的给付
资金融通功能:时间差和数量差的存在 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减震器
社会管理功能
社会风险管理
社会关系管理:社会润滑器
社会信用管理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
1、有偿合同 2、保障合同 3、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4、附合合同(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 险人事先拟订并经监管部门审批) 5、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定约时不能确定) 6、最大诚信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按性质: 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财产合同、人身险中医疗费用合同 各类寿险 (二)依据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农作物、货物运输、字画古玩 财产业务 (三)按照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 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四)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对比关系: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1、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最基本) 2、说明合同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指保险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 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事项进行修改或 补充。
三、风险的种类
1、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2、按风险标的分类: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信用风险、责任风险 3、按风险性质分类: 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4、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5、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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