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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交底

安全生产监督交底

安全生产监督交底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带来了安全生产风险的增加。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交底,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意识,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安全生产监督的目的与意义安全生产监督主要是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潜在风险,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其目的和意义包括:1. 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 降低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经济利益的影响;3. 维护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并增强市场竞争力;4. 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安全生产监督的基本原则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时,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侧重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2. 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应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必须积极参与;3. 安全优先:在生产决策中,安全应放在首位,确保安全性优先于其他因素;4. 整体管理:采取全面系统的管理方法,包括设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流程;5.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流程。

四、员工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责任与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员,每个员工都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1.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备;2. 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隐患的整改工作;4. 配合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不得隐瞒、弄虚作假;5. 积极提出安全改进意见,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五、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流程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流程包括:1.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2.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确定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3. 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岗位,明确监督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4. 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5.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安全监督交底.docx

工程安全监督交底.docx

工程安全监督交底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望各方主体认真履行。

1、受监工程的各方主体的资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2、建设项目的批文、报建、招投标、监理等有关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备人数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a、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b、1万~五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c、五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a、5000万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b、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c、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备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②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人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的总数千分之五。

5、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

6、创标项目必须符合《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仑建[200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建设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室、综合楼、商场、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影剧院、饭店、和高层住宅等民用工程;(2)、住宅小区必须以标段为单位整体申报且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3)、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项目;(4)、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5)大型公共设施等。

安全监督交底

安全监督交底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各方责任主体: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突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各方责任,规范施工现场,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凡措施到位。

现将有关安全监督交底如下:安全监督程序(一)施工过程安全监督施工过程安全监督分基础、首层、中间层、顶层、装修五个阶段,每个过程都要进行核验,并记入监督记录,检查重点是:1、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执行,是否落实专职安全员。

2、文明施工、施工用电、模板支撑、脚手架、临边防护、及“三宝”“四口”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安全监理职责。

4、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设施所需费用使用情况。

(二)日常安全巡查我站将实行日常安全巡查制。

各监督室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监督巡查,并将结果存入监督档案。

我站将每月组织一次巡查,并将结果汇总后列出重点监控项目。

巡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对监督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三种类型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1、一般项目不合格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2、保证项目不合格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3、逾期未整改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发处罚意见书。

(三)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程竣工后我站将组织参建各方依据平时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资料对该工程进行综合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竣工备案。

(四)重点监控内容以下几项重点监控内容必须经公司自检,监理审查后报我站核验。

此验收作为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1、施工用电:基础回填后报验。

2、脚手架搭设:首层、中间层、顶层、装修各阶段应分别报验。

3、物料提升机或塔吊:安装完毕后报验。

(五)验收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企业质安科不得验收,监理不得同意报验。

如果企业质安科、监理进行验收,除对项目部下达整改外,将严格追究企业和监理公司有关人员责任,并将与企业安全资格年检和监理不良行为挂勾。

安全监督交底书.doc

安全监督交底书.doc

安全监督交底书
根据总公司向你项目部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特向你项目部作如下交底:
一、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
①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网络上墙。

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较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专业性较强的: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井字架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③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不得仅有分工种交底,还要有分部(项)交底。

④项目部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根据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⑤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项目经理、安全干部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
①必须有搭设方案且经过审批、验收。

②立杆要有底座、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

③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④按规定架设剪刀撑。

⑤脚手笆满铺。

⑥外侧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杆,密目式安全网满封。

⑦脚手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均漆成黄色;剪刀撑、扶手栏杆、挡脚杆漆成红白间色。

⑧卸料平台搭设牢固,并有扶手栏杆和挡脚杆。

⑨严禁使用毛竹脚手。

详情请下载附件:安全监督交底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工程名称:被交底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交底人员:交底日期:年月日湖州市吴兴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建质[2014]154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令166号)、《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对本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如下交底:1 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1.1 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利我站是受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依法行使对吴兴区辖区内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构。

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第十条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相关措施。

1.2 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2.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1.2.2 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1.2.3 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1.2.4 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2.5 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2.6 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1.3 安全监督方式1.3.1 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以巡查方式和专项检查方式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不提前通知相关各方主体,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3.2 各方主体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到岗到位,安全台帐资料应存放在施工现场。

1.4 安全监督检查的一般程序:一是听取现场施工安全情况介绍;二是查阅相关资料;三是抽查施工现场,核查其安保体系建立和运转情况、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的保持情况等。

安全监督交底

安全监督交底

▪一、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嘉兴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监督程序和内容▪浙江省交通工程安全监督程序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工程开工前期的安全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工程完工阶段的安全监督▪▪1工程开工前期的安全监督主要是办理安全监督申请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资格,检查安全生产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计划、方案(技术措施)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检查大型设备登记情况。

▪审查建设单位(指挥部或代建公司)在工程开工前,是否及时填报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并提供了下列主要文件和资料备案,审查备案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1)建设单位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应填写有关安全信息内容报送所在地的县(市、区)交通局,由县(市、区)交通局汇总后报送市质监站。

▪(2)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及相关表式(在)网页上下载,按要求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

▪(3)工程项目的批复证明和文件。

▪(4)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名册及学历、职称、建造师、安全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原件)。

▪(5)各合同段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6)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7)监理合同及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文件(原件)及学历、职称、监理证和安全培训证复印件。

▪(8)监理安全工作计划(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9)建设单位(指挥部或代建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含联系方式)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完毕,安全监督责任人员将察看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交底。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单位:XX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二、工程名称:XX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单位工程三、交底时间:____年__月__日四、交底地点:施工现场会议室五、交底人员: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各班组负责人六、参加人员:全体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安全员一、交底目的1. 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 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3. 规范施工行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二、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2. 施工现场主要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1)高处作业- 严禁酒后、疲劳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并做好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可靠,并定期检查;- 高处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用电安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电工操作证;-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防止火灾事故。

(3)机械伤害-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 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运行正常;- 操作机械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机械操作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施工现场其他安全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严禁乱堆乱放;(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急救箱,并确保药品齐全;(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畅通。

三、交底要求1. 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交底内容,提高安全意识。

2.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及时整改。

施工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施工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高施工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要求,特制定本技术交底。

二、交底对象本交底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三、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及标准。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1)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治理措施。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4. 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及防范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

(2)施工现场危险源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急处理预案。

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与维护。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要求。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设置。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7.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1)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3)施工现场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

8. 施工现场应急管理(1)施工现场应急管理体系。

(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3)施工现场应急物资储备。

四、交底要求1. 交底人应认真准备交底内容,确保交底内容准确、全面。

2. 交底对象应认真听取交底内容,确保理解并掌握交底要求。

3. 交底后,交底对象应将交底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4.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五、附则1. 本交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交底如有变更,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安全监督交底书

安全监督交底书

安全监督交底书
一、对于复杂施工环境的要求:
1、做好生产废水的处理。

2、做好施工区粉尘的控制,降
低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3、做好施工区噪声的控制。

4、
加强对有毒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

二、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要求;
1、加强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的检查力度,确保施工机械不
存在安全隐患2、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加大检查
力度,发现按前隐患及时整改。

三、对于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要求;
落实项目部及施工人员的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落
实项目部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强生产管理的检查,成立专
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四、对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的管理。

2、做好标志牌,标示图的
设置管理,3、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管理。

4、
做好施工材料的管理。

五、其它安全要求;
1对施工人员做好进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入住施工现场
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监管交底(范本)

安全监管交底(范本)

安全监管交底(范本)安全监管交底一、背景介绍在当前大环境下,安全监管已成为企业运营的重要方面。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监管交底。

二、目的和目标本安全监管交底的目的是确保员工对企业安全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工作流程的理解和遵守,确保员工能够在安全工作中认识风险、预防事故、处理突发安全事件,并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

本安全监管交底的目标如下:1.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2.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3.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内容交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下是本安全监管交底的主要内容:1.安全政策和目标明确企业的安全政策和目标,包括对员工安全的要求和期望。

2.安全责任和义务说明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安全培训等。

3.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介绍如何识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进行风险评估。

4.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详细说明企业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设备维护、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5.安全培训与教育介绍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方式等。

6.事故报告和处理解释员工在发生事故时应该如何报告和处理,包括事故报告流程、紧急联系人等。

7.安全绩效评估说明如何评估员工在安全方面的绩效,并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四、执行与监督强调本安全监管交底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包括督促员工遵守交底要求、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有效性等。

五、总结本安全监管交底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只有每位员工都能充分理解、执行和落实,才能确保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和顺利推进。

我们希望每位员工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安全监管工作中,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以上是本安全监管交底的范本,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安全技术监督交底模板

安全技术监督交底模板

一、交底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现将安全技术监督交底如下:二、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通道、安全区域、危险区域等。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带等。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操作机械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施工用电应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3. 特种作业安全(1)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脚手架稳定可靠。

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擅自解开。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起重机械稳定运行。

吊装作业时,严禁超载、斜吊、吊钩挂人。

(3)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保安全。

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防止中毒、窒息。

4.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1)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3)施工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1)施工现场应做好扬尘、噪音、废水等污染治理工作。

(2)施工现场应合理堆放材料、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三、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技术监督交底内容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

2. 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监督交底内容,了解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技术监督交底内容进行修订、更新,确保交底内容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安全技术监督交底内容的检查、考核,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交底时间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安全技术监督交底时间。

安全监督交底

安全监督交底

宁阳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安全监督交底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文件精神,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在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告知,并应与安监站取得电话联系,确定现场监督检查具体时间。

1、基坑工程:围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后;
2、大型模板工程:浇筑混凝土前;
3、承重支撑架:支撑架搭设完毕,投入使用;
4、悬挑脚手架:每次悬挑构件施工完成前;
5、落地脚手架:地基基础处理完毕且搭设不超过两步脚手架;
6、结构吊装与安装工程:吊装与安装;
7、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工程:安装、顶升、扶墙、拆除;
8、外电防护工程:外电防护工程搭设完成;
9、基础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主体施工阶段多层建筑每三层不少于一次,高层建筑每六层不少于一次,装饰装修阶段不少于一次;
10、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应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希望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节点要求及时告知安监站,凡未告知或未经验收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监站可依法依规予以停工或处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代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书本工程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对本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如下交底:一、安全监督机构的交底内容(一)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利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督机构)是受廊坊市建设局的委托,依法行使对廊坊市辖区内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构。

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宏观监督管理。

通过抽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督导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保证体系。

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所涉及的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发现责任主体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按照执法程序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建议,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安全监督机构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权力;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行为的权力;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的权力;5、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权力。

(二)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1、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场所主要包括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现场,各方相关人员应做好配合,并及时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一是听取汇报;二是检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相关资料;三是抽查施工现场,核查其安保体系建立和运转情况、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的保持情况等。

安全监督工作交底

安全监督工作交底

3 必须执行的相关要求和文件
❖ 13.
4 事故案例
2012年10月11日上午8点10分左 右,万友城市花园B.C组团(山千院 项目)三期9号楼项目,施工升降机 撞击到18 层的卸料平台,造成该处 两名工人(余水平,杨建国)高空坠 落,后经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18层的卸料平台设置在施工升降 机运行轨道区域内
2. 工人安全档案台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动用工 合同、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班前活动等,其中三级教 育、技术交底资料须工人签字盖手印;安全技术交底人 应为技术负责人。
3 必须执行的相关要求和文件
3.参建单位应及时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传达、 部署、落实文件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备查。
4.根据《南岸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施工现场起重 机械月检工作的通知》(南岸建通[2012]58号)文件 规定,全区起重机械月检采用统一表格,使用、监理单 位须参加,每一次维保必须留存具有日期的图像资料备 查。(维保单位盖公章、施工监理单位可以盖项目章, 起重机械资料一机一盒)
2 安全监督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方案由项目 技术负责人
编制
由公司各部 门审查、总 工审核,盖 公司公章
经监理单位 审批,盖监 理公司公章
实施
2 安全监督内容 工程实体安全监督检查(16个方面,每次随机抽查2次) :
1.高切坡(或深开挖) 2.基坑(或基槽) 3.人工挖孔桩 4.大型吊装(安装)
2.监理单位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是否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 单位是否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安全监督交底2020.7.10

安全监督交底2020.7.10

二 安全监督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规定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 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 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 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项目经理扣分:在项目监督检查和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中发现项目经理安 全违法违规行为,收集齐备相关违法违规证据,对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 为进行相应记分。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项目,按规定对施工单 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暂扣处理。
二 安全监督内容
建设方安全生产职责: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 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完整。
提出整改要求 并督促企业整 改落实
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限期未整改完成或不回复
抄送执法科启动执法程序
反馈检查意 见
整改完成并回复
一 安全监督基本程序
主要行政处罚类型
快速处罚:一次检查发现3名及以上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或违 反简易处罚程序要求的。
行政处罚:发现程序性问题、危大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上级通报 批评等情况立即转交行政执法,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或扬尘问题屡教不改、 上次检查问题复查未整改的,转交执法。
4.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是 否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二 安全监督内容 监理方安全生产职责:
5.监理单位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一、前言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本模板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二、交底对象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 施工班组负责人及全体施工人员;3.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

三、交底内容1. 交底目的: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2. 交底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3. 交底要求:(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模板进行安全监督技术交底;(2)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监督技术交底内容;(3)各参建单位应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交底流程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安全监督技术交底会议;2.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明确安全风险;3. 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措施;4.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督措施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5. 各参建单位共同确认安全监督技术交底内容,并进行签字确认。

五、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概况(1)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进度、施工方法;(3)施工现场主要安全风险及预防措施。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职责;(2)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 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布置;(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及维护;(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及整改。

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5.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1)施工现场常见事故类型及预防措施;(2)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3)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演练。

安全监督交底书

安全监督交底书

运河路西侧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及人民大道五条道路坡道口无障碍标准化改造工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设施,控制和避免施工作业中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特对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监督工作作如下交底:
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
用品;
3、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4、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体;
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方能开
动使用;
6、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7、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严
禁站人;
8、不得使用淘汰的电器、配电箱,电源线路必须架空,线路不得乱拉乱
接,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完好;
9、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
钉易滑的鞋靴;
以上方面制度请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现已交底于你们,如若不遵守以上制度,发生意外者后果自负!
交底单位:交底人:
接受单位:接受人:
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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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嘉兴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监督程序和内容▪浙江省交通工程安全监督程序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工程开工前期的安全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工程完工阶段的安全监督▪1工程开工前期的安全监督主要是办理安全监督申请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资格,检查安全生产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计划、方案(技术措施)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检查大型设备登记情况。

▪审查建设单位(指挥部或代建公司)在工程开工前,是否及时填报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并提供了下列主要文件和资料备案,审查备案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1)建设单位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应填写有关安全信息内容报送所在地的县(市、区)交通局,由县(市、区)交通局汇总后报送市质监站。

▪(2)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及相关表式(在jxjtzj)网页上下载,按要求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

▪(3)工程项目的批复证明和文件。

▪(4)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名册及学历、职称、建造师、安全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原件)。

▪(5)各合同段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6)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7)监理合同及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文件(原件)及学历、职称、监理证和安全培训证复印件。

▪(8)监理安全工作计划(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9)建设单位(指挥部或代建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含联系方式)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完毕,安全监督责任人员将察看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交底。

▪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应每月向县(市、区)交通局报送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由县(市、区)交通局将辖区内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后报送市质监站。

▪监督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动态监督。

▪监督检查的重点:▪(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的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和备案情况;按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对需要论证的施工方案组织论证的情况。

▪(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再教育情况,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机具设备管理情况特别是特种机械设备的是否检测有效,是否定期维护、保养;▪(6)施工现场建立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的情况。

▪(7)工程建设各方对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有关要求的布置落实情况。

▪(8)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台帐。

3工程完工阶段的安全监督▪1、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业绩评价;《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项目实施的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行为评价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将作为我市范围内投标时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资质年检、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发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

▪《实施办法》第七十二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安全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要求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责令被检查单位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四)责令立即排除检查时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出具抽查意见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出具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对隐患严重部位暂停施工,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待隐患消除后继续施工。

▪(3)问题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特种机械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机械设备如(大型龙门架、起重机械、压路机、挖掘机、推土机、铲车、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局)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七)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五十八条▪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和自行式架设设施的检验和登记等等。

▪安全责任—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第一负责人到施工一线的工班组,一级抓一级,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依法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责任、义务,绝不能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采购及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任何个人和单位绝不允许挪用或将安全生产经费转作他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要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

▪有关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同一人员只能承担一项安全管理工作岗位,“三类人员”证件只能适用证书相对应的岗位,不具有通用性。

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档案中必须存放“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除外)只能在一个工程担任相应岗位。

其他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不得代替“三类人员”证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三)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四)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五)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六)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七)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八)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九)应急救援措施;(十)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十一)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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