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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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

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6、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和保存等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第八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九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索取并保存食品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证件和资料:(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二)营业执照;(三)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批号等信息;(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损坏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超市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超市的食品经营活动,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演练、检查等活动。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定期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

第八条本超市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整理、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

第十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存条件等要求,分区、分类、分层次存放,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设备,温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食品储存期不得超过保质期限,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立即下架、销毁。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应符合国家关于食品标签、标识的规定,明示食品的名称、规格、保质期限、生产日期、成分、用途等信息。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六条本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超过保质期限、保存期的食品以及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

第十七条本超市应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超市经营者。

超市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第五条超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对超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和风险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五)定期向消费者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管理制度第七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

第八条超市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九条超市不得采购以下食品:(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生产地址的食品;(二)过期、变质、污染、有害健康的食品;(三)无合法来源或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第十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储存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划分储存区域,实行分区存放。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洗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超市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超市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四条食品采购管理(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时应核实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四)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储存管理(一)食品应按照性质和保存要求分类储存,保证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二)易腐食品应进行冷藏或者冷冻保存;(三)食品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四)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出库。

第六条食品销售管理(一)食品销售应按照标签标识进行,不得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食品;(二)食品销售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操作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三)食品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四)不得篡改食品标识,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销售食品。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二)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三)对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进行召回,及时公告消费者;(四)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一)超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三)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食品销售经营者作为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肩负着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3. 促进食品销售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2)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确保标识内容真实、完整。

2. 食品储存制度(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条件,并保持通风、清洁。

3. 食品销售制度(1)食品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2)食品销售者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 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2)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主动召回,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品安全事故损失。

二、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食品,购进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不得购进无证、无照、无标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溯源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被鼠、虫、鸟等动物污染。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责任落实,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流通、销售、加工、餐饮等活动的各级食品经营者。

三、制度要求(一)产品采购1.食品经营者应当向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材料和成品食品。

2.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应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资质及质检报告等相关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3.营业执照过期或者被吊销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采购。

4.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得接受或者退回。

(二)库存管理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根据食品不同的特性、储存方式和储存期限,分配专用的存储区域,采取防潮、防潮虫、防火等相应的防护措施。

2.对于过期食品应当及时报批销毁,销毁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加工餐饮操作1.食品加工餐饮操作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操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备案。

2.生食和熟食要严格隔离,基础食材不得重复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工具器皿要保持清洁卫生,餐饮间要进行规范消毒。

(四)食品销售1.食品销售时应当标注生产日期(或者采购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等相关信息。

2.标签、包装不得误导消费者,严禁使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行为。

3.现制现售食品要保持出售前的原始状态,并进行严格的保温、保鲜措施。

(五)食品安全纪律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员工的职责和权利,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各员工都有一定的食品安全意识。

2.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相关风险。

3.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整改。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有权监督食品经营者的执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登记并进行核查。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简短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简短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四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对超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销售第七条超市应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第八条超市应查验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九条超市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过期、不合格的食品。

第十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销售时间等信息,保留相关凭证,供有关部门查阅。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储存。

第十二条超市应对冷藏、冷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超市应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五章食品卫生与从业人员管理第十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等环节的卫生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超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得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超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超市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超市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超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三)超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条食品安全责任(一)超市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二)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超市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进货查验制度(一)超市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标识等进行审核。

(二)超市应当索取并保存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相关证照、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货发票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超市不得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陈列与储存制度(一)超市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保存要求,合理设置食品陈列区域,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超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过期、不合格的食品。

(三)超市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标签管理制度(一)超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标签管理制度,不得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二)超市应当查验食品标签标识,确保食品标签内容真实、清晰、完整。

(三)超市应当加强对食品标签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破损、污损的食品标签。

第七条食品加工、自制食品管理制度(一)超市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自制食品的管理,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超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超市应当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卫生。

超市食品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处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超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食品安全培训超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五条食品采购和验收超市应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条食品储存和销售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和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保存。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食品标签和标识超市应销售标有明确、完整的食品标签和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和标识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第八条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查超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超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超市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第十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超市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对于投诉和举报,超市应认真对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经营者责任1. 食品经营者应具备健康证明,并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2. 食品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可追溯。

4.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仅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保存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仔细检查食品包装,确保食品包装完整无损。

三、食品保存与储存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清理过期食品,并及时报废或重新采购。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防潮、防鼠、防虫。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重视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确保原料、加工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加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食品经营者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销售环境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配送车辆符合卫生要求,食品配送过程中避免污染。

以上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供应等相关活动的食品经营者。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五、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5篇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5篇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5篇第一篇: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八、废弃物处置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单位名称:年月日(盖章)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有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人员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食品店、网上食品销售平台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食品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员工培训等。

四、食品安全责任1. 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责任。

五、食品安全操作规程1.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 食品贮存应符合相应的温度、湿度等条件,防止食品变质。

3. 定期对贮存、运输、销售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销售散装食品时,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检查1. 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记录整改结果。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员工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2. 培训应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等。

九、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员工培训等信息。

2. 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监督与改进1.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不断完善和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概述食品经营者是指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和提供餐饮等食品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1.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与职责食品经营者应任命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3.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三、食品采购管理1.食品供应商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认证,并签订合格供应商协议。

2.食品原料及辅助材料采购食品经营者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辅助材料,并建立相应的采购记录和台账。

3.食品检验与抽检食品经营者应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并根据抽检规定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符合标准。

四、食品生产与加工管理1.食品生产与加工工艺控制食品经营者应制定并执行食品生产与加工工艺控制措施,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生产设备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卫生清洁。

3.产品追溯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能够快速追溯食品生产过程,并确保产品原料来源的可追溯性。

五、食品储存与配送管理1.食品储存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制定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特性和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

2.食品运输与配送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运输工具和运输环境进行监控,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

六、食品销售与提供餐饮服务管理1.食品销售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销售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餐饮服务管理食品经营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制定并执行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符合标准。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2.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降低食品安全风险;3. 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4.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3. 食品销售部门负责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工作;4. 设立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查验其相关证件;2. 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得采购不合格、过期、变质等食品;3. 食品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信息,确保食品符合要求;4. 食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食品应予以退回或销毁。

五、食品储存与销售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分类、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存放,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2.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3. 食品销售时应严格按照食品标签上的信息进行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等食品;4.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保持食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六、食品安全自查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2. 食品安全自查应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确保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做好记录。

七、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

八、不安全食品召回与处理1. 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2. 对不安全食品,应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等措施,并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3. 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主动召回,并告知供货商;4. 对不安全食品,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超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

2.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进货验收制度1. 超市应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进行审核。

2. 超市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食品安全证明材料,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批号等。

3. 超市应对进货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对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退市,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条储存管理制度1. 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超市应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熟食品应放置在明显位置。

3. 超市应定期对食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损坏的食品应及时清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销售管理制度1. 超市应对食品进行明码标价,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批号等信息。

2. 超市应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3. 超市应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求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洗手、佩戴口罩等。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制度1. 超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对措施和责任人员。

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超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超市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制度1. 超市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超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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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3.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4.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7.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8.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9.索证索票制度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1.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12.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4.食品销售记录制度15.特殊食品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5、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

6、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7、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自检自查容、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4、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可重新销售。

6、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时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进货单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一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储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可证;(三)食品经营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地理标志食品、转基因食品)、商标注册证、专利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强制认证的食品);(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4、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容。

6、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7、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示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8、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9、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进货人员索取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入库或上架前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食品抽查。

并对索证索票情况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

10、食品销售者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式等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11、实行统一配送经营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可证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经营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进口肉类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东泰和盛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产品:2.1 不符合相关进口肉类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进口肉类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2.2 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产品;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进口肉类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 公司职责权限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以下工作: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专人跟踪记录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

对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进口肉类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存放,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 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进口肉类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4. 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4.1 接受信息:客服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公司;公司直接接收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 信息确认:4.2.1 公司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围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 进口肉类召回级别的划分按《进口肉类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进口肉类的召回;二级召回:不符合进口肉类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进口肉类的召回;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进口肉类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4.3 实施召回:4.3.1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进口肉类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进口和经销,对该批产品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库与未出库的)均在调查围,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4.3.2公司在规定期限(一级召回1日,二级召回2日,三级召回3日)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 进口肉类召回结束后15日,公司向市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接收市级质监部门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和召回效果的评估。

如产品召回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再次进入召回程序。

4.4 召回进口肉类的处理对因标签、标识不符合进口肉类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进口肉类,公司可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经验证能保证进口肉类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产品,予以销毁。

5. 召回记录的保存。

记录容包括产品召回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保存期限为三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一、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容。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培训目的:(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

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三、培训容:《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培训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对食品安全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七、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八、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

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

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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