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共12条)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篇一」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供腐烂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
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
能食用的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烹制。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
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
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供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内衣。
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2)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
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定地点,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9、食堂有专用留样冰箱。
每餐要求留样(饭菜各100克,留48小时以上),认真做好记录,留样人签字。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篇二」一、食品卫生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
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清洗要彻底。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13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3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的卫生标准进行生产。
任何企业在没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安全,不使用过期、变质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原料。
对原料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食品的质量稳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控部门,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进行追踪处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可控。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让消费者了解如何鉴别食品的质量。
第七条:食品销售者应保证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毒害食品。
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第八条:食品销售者应在食品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企业等信息,便于消费者进行查验和溯源。
第九条:食品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定期对市场内的食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
第十条: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食品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刑事追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惩不贷,切实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
第十二条: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险,对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全社会都应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中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总结起来,食品安全是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之本,只有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才能确保人们吃到安全健康的食品。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二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二十条)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安全。
3.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
二、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
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三、食品原辅料采购与验收1. 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加强食品原辅料验收管理,对不合格的食品原辅料予以拒收,并追溯供应商责任。
3. 建立食品原辅料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和考核。
四、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1.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加工过程安全。
2. 加强生产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养,防止交叉污染。
3.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五、食品储存与运输1. 严格执行食品储存、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运输车辆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六、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1. 严格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便于追溯和召回问题食品。
3. 加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注:本文仅提供前六条规章制度,剩余十四条请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七、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 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2. 配备专业的食品检验人员和设备,提高检验准确性和效率。
3. 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追溯、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规章制度在安全管理、风险评估、紧急应对等方面进行规定,帮助成员识别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个体和组织的安全和稳定。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1)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
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2)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
2.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采购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件和票据,对进货产品进行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第五条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
2. 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分类储存,设置标识,先进先出,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施清洁卫生。
第六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1. 食品加工操作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手套等。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分类使用,定期清洗、消毒。
3. 食品加工过程中,注意食品的温度、湿度、时间等控制,确保食品煮熟、烧熟、熟透。
4.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第七条食品检验制度1. 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入库检验,对出厂的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2. 建立食品检验记录,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检验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制度1. 一旦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启动召回程序,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主动召回问题食品。
保障安全食品的规章制度
保障安全食品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家将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演练。
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加强对食品的质量检验和监测,确保售卖的食品安全无忧。
第六条食品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建立健全的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工作,提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食品安全联防机制。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相关培训,熟悉食品安全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产品的来源可查。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器具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和清洗消毒,防止设备对食品的污染。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记录食品来源:食品经销商应当记录每批食品的来源地和供应商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严格质量检验: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程序,对每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正确储存食品:食品经销商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和温度,避免食品腐败或变质。
4.定期清洁消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严格追溯管理: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管理制度,能够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
6.整改风险隐患: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7.培训员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8.合理标识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必要的产品信息和警示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9.配送运输安全:食品经销商应当确保食品配送运输过程安全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破坏。
10.备案备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备案,留存生产、销售等必要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一、厨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粗加工间保证操作台干净无积水。
二、食品原料的清洗分别设置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蔬菜类分开使用,并按照标识使用器具,不得乱用。
三、清洗蔬菜的`功能区要设有蔬菜浸泡池,所有蔬菜要经过浸泡并充分清洗干净后方可用于加工烹煮,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杂物、无泥沙,蔬菜要先洗后切,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眼,剥去发绿的皮肉。
四、发现感观异常或变质的食品原料,必须彻底清除处理。
五、垃圾废弃物要做到日产日清,并加盖密封。
六、不加工已变质、腐烂有臭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存放在冷库内储存,但保存时间不宜太长。
七、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菜池、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要做到荤、素分开加工,废弃物要及时处理,放在专用容器内,不积压、不暴露。
八、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食品做到随进随加工。
掏净、剔净、洗净并及时冷藏。
绞肉不带血块、不带毛、不带淋巴、不带皮。
鲜活水产品加工要立即烹调食用。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1、必需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
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筑,具有肯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
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
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需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最好采纳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纳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
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需做到:各食堂的选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选购食品,校外购置成品食品,要进展验收。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准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制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选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特别,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安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需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穿插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及原料。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特别,可能影响学生安康的食品。
5、必需做到:配餐间每天进展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
保证食品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保证食品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自律,提高食品质量。
第四条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促进食品安全的持续改善。
第六条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向有关部门举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依法予以严格处罚,保护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生产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按照生产许可范围开展生产活动。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配方进行生产,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激素等有害物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追溯食品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等全过程。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自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每批次产品的留样,以备日后检测使用。
第三章食品加工第十六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经营范围进行加工活动。
第十七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原料来源,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建立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加工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九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对加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汇编6篇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大全10篇)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绝对都不存在,包括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汇编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保证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
4、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采购和使用新鲜、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8、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0、食堂不供应小水产和改刀菜。
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当天加工当天食用,管理好灭鼠等有害药品,以防误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须能按照从粗加工、烹饪、保存到设备洗涤区等传送点有次序地传送。
12、熟食间应有紫外线灯,每天消毒30分钟。
13、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2篇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2篇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
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十、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2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食品销售规章制度12条
食品销售规章制度12条第一条:规章制度目的为规范食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制定《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各类食品销售场所,包括超市、商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1.销售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过期或劣质食品。
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法规,保持销售场所干净整洁。
3.食品保质期及原产地必须清晰标示,不得欺骗消费者。
第四条:销售标准1.销售食品必须按照规定价格进行标示,不得涨价或乱收费。
2.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一经发现应立即停售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五条:经营许可1.食品销售场所必须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且定期进行检查。
2.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食品销售业务,违者将被处罚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六条:员工管理1.销售食品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不得从事与其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2.员工应认真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不得随意发表与食品品质无关的言论。
第七条:消费者权益1.消费者有权了解食品的成分、产地及保质期等信息,销售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2.销售过程中如有纠纷,应尽快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需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八条:销售促销1.销售场所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应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或欺诈消费者。
2.促销活动中涉及赠品或优惠券等,应当按照规定合法发放和使用。
第九条:违规处理1.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食品销售场所,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
2.对于连续违规的销售场所,将采取暂停营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第十条:监督管理1.各级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保障规章制度的执行。
2.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法律责任1.违反规章制度的食品销售场所,将被依法处罚,包括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2.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有效期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学校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工作原则(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分工协作、协同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架构(一)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三)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二)学校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手册,明确食品安全操作流程、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三)学校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一)学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学校加强食品安全过程控制,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
(三)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管(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三)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第七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学校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合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八条法律责任(一)违反本制度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二)严格监管,全程控制的原则;(三)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协调;(二)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三)各部门、分支机构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监督等工作;(三)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四)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五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一)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二)加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六条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一)采购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向供应商索取合格证明文件;(二)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产品质量稳定;(三)采购过程中发现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原料流入生产经营环节。
第七条生产加工管理(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二)加强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建立健全产品批次、生产日期等标识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八条储存运输管理(一)食品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区分原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同类型的食品,实行分区存放;(二)加强食品运输过程的温度、湿度等控制,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三)对储存运输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保证食品中安全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中安全规章制度一、食品生产规章制度1. 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合法生产食品。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准许证明,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生产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 生产环境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场所,保证生产环境清洁卫生,避免污染食品。
生产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3. 原料采购管理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原料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和来源。
企业应选择正规可靠的供应商,对进货的原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原料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4. 生产工艺控制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生产。
在每个生产环节都需要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5. 产品抽检制度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抽检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保证合格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食品加工规章制度1. 加工工艺标准食品加工企业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加工工艺流程,确保加工过程中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加工流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2. 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环境整洁。
加工人员应遵守卫生操作规范,避免因个人不良卫生习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3. 质量控制制度食品加工企业需要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对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控制。
加工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包装标识规范食品加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产品标识清晰准确,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信息。
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标准,避免对食品造成污染。
5. 产品留样制度食品加工企业需要留样加工的产品,以备不时之需。
保障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文本
保障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都要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第三条国家对食品安全负有最终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监管,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生产食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食品消费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第七条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食品安全管理合力。
第八条依法保障举报人权益,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保护其个人信息和权益。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要遵循科学法治原则,通过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手段维护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严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禁止使用非法添加剂和恶意掺假。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原料、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程追溯管理。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不合格食品依法追溯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制度,认真处理投诉和举报。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消费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时,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原则。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政府监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完善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消费者有权了解食品安全信息,提出食品安全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的规定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监督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原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销售环节的规定第十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销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销售。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淘汰过期食品。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追溯可靠。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食品消费环节的规定第十八条食品消费者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的食品销售企业购买食品。
第十九条食品消费者应当认真查看食品标签,了解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二十条食品消费者应当正确保存食品,遵守食品储存、烹饪和食用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食品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购进得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得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得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得,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第三条查验食品包装就是否有中文标明得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就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与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就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与适宜人群得.②就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得食品就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就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她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得。
⑤食品就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得质量情况。
⑥就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得。
⑦进口食品就是否用中文标明得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得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与地址得。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就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得。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得,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得,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得,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得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得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得,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得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就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就是否存在有虚假与误导宣传得内容.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与无合法来源得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指定经培训合格得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第二条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长期定点采购得,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得采购供应合同。
第三条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得许可证、营业执照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得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四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与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得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五条从农贸市场采购得,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得加盖公章(或签字)得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得,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得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与每笔供应清单。
第六条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与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得,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得,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得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七条采购乳制品得,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得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八条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得餐饮具得,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得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得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第九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就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就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得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第十条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得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与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得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与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得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得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得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得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与可疑食物,病人吃剩得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得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得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得食物,病人中毒得主要特点,可疑食物得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得方法与加热得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发现者→食堂承包人→综合部公司安全办ﻩ↓ﻩﻩ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副总经理二、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得,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得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得要追究其法律责任.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第一条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条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得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得监管意见与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得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得贯彻落实情况.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就是否有违反制度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与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得行为.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得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得,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第一条贮存场所、容器、工具与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二条食品与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得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与物品得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得标识.第三条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得原则,变质与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第四条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得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与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得温度范围要求。
第五条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与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六条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得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除冷库外得库房应有良好得通风、防潮设施。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与临时参加工作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第二条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得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与法制教育得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第三条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第五条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她有碍食品卫生得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
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得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得环节与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得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得,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得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保持餐厅环境整洁。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得洗手设施运转正常.第二条必须使用消毒后得餐饮具,未经消毒得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得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第三条供顾客自取得调料,应当符合相应得食品卫生标准与要求。
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第四条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得应收回保洁。
第五条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