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信息所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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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创建市、县级园林单位、居住小区验收活动的通知 4.20

关于对创建市、县级园林单位、居住小区验收活动的通知   4.20

黄陵县城市管理局文件黄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黄城管发〔2010〕04号黄陵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创建市、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验收活动的通知各创建成员单位:根据黄办字[2009]84、85号《关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绿化工程实施项目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文明办、城管局研究决定,将在2010年5月5日前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对申请市、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检查验收对象:黄办字[2009]84号文件确定的创建市、- 1 -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任务分解的通知。

2、检查验收办法:根据黄办字[2009]85号《黄陵县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评选标准》的要求,各创建成员单位务必在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城管局办公室,验收小组将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采取单位汇报和实地查看的办法,对照验收标准指标,逐项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居住小区达标后给予授牌。

3、检查验收要求。

对不按时上报和检查验收不达标的单位、居住小区,验收小组将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被验收单位5日内向验收小组提出复验申请,达标后予以授牌。

4、责任追究。

根据黄办字[2009]84号文件确定的创建单位、居住小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上报达标的,将根据黄监发[2009]8号《黄陵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效能督办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直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附:创建市、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主题词:城建园林小区△验收通知抄送:各创建单位共印50份- 2 -创建园林式单位名单一、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7个)黄帝陵管理局电力局烟草专卖局自来水公司高速路黄陵所张寨收费站黄陵中学二、创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1个)安居工程二区三、创建县级园林式单位(38个)县委县政府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林业局武装部水利局移民局电信局地方道路管理站中小企业促进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街道办教育局桥山中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桥山小学教师进修学院河西小学石山小学广电局水文站妇幼保健站县医院公路段信用联社人寿公司铁筹(矿业公司)文体局石油公司轩辕宾馆交警高速2队三中队- 3 -四、创建县级园林式居住区(20个)阳光小区沮源小区帝景苑小区顺福居小区龙翔小区景秀苑小区桥山小区烟草局家属区糠醛厂家属区电力局生活区国税局生活区县医院家属区工商局家属区邮政局生活区开发公司家属楼(办公楼一院)审计局家属院黄中家属区安居工程一区教育局家属楼(办公楼一院)第二水泥厂家属院- 4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3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3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9日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和《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包括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工程)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城市道路绿地。

第三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绿化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榆林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其职责负责各区域范围内园林绿化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园林绿化有关工作。

第五条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其他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知识、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的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活动。

第六条城市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在城市中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城区人口),都应当履行绿化义务,有权纠正和制止损害园林绿化成果和设施的行为。

市“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程序【模板】

市“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程序【模板】

XX市“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组织自查,符合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条件的,方可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准备绿地平面规划图、植物配置设计图、效果(鸟瞰)图等。

3、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报表后,组织人员严格对照条件进行检查筛选,择优推荐报送市园林处。

4、市住建局、城管局组织检查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评选。

附件2:
XX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
一、绿化较好。

二、绿地率≥25%(老XX区)或者30%(新XX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老XX区)或者35%(新XX区)。

绿地分布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绿化水平较高,特色明显。

三、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完善,有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绿化生长良好,修剪美观,无损毁绿化和侵占绿地行为,环境整洁。

附件3:
XX市“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
附件4:
XX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检查验收
评分细则
单位:。

园林式单位申请报告

园林式单位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园林式单位申请报告篇一:市级园林式单位申报报告目录市级园林单位申报报告------------------------1创建“园林式单位”制度----------------------5创建“园林式单位”措施----------------------7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制度------------------------8绿化布局效果图------------------------------11创建“园林式单位”汇报材料------------------17绿化平面效果图------------------------------21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表------------------22市级园林式单位申报报告榆林市苏州中学原名榆林市第三中学,坐落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塞上古城榆林,是榆林市内一所有重要影响的国立完全中学。

1998年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的援助下,学校扩大了办学规模,改善了办学条件,引进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由初级中学扩建为完全中学,并更名为“榆林市苏州中学”。

20XX年12月被榆林市教育局确认为市级“重点高中”,20XX年12月被陕西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标准化高中”。

学校教学主楼建筑面积3625平方米,投资250万元,其中苏州市人民政府援助100万元;西教学楼建筑面积3874平方米,投资290万元,其中苏州市人民政府援助50万元。

学生餐饮楼建筑面积7900多平方米、造价1200万元,其中苏州市人民政府援助50万元。

20XX年8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学校捐赠电脑50台,并配备了价值114万元(其中学校配套50万元)的现代教育设施。

学校因此建起了校园网、多媒体计算机系统、多功能报告厅、校园智能广播网、教师备课系统和电子阅览系统,学校现代教育水平大大提升。

近来来,学校将建设园林式校园作为提升文化品位、以创建“三园式”学校为目标,以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为抓手,积极开展校园绿化工作,在校领导及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校园绿化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6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6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榆林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日榆林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的重要途径。

按照十九大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47号)、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陕发改规划〔2017〕15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促进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

各县市区要制订完成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实施方案,确保进城落户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坚决取消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不合理的落户限制。

督促各县市区逐步为居住证持有人落实榆林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中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享受的便利项目,逐步实现“一证通”,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中省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中省标准。

园林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

园林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

园林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 范本一:园林监理实施细则1. 监理单位1.1 监理单位负责人1.2 监理单位成员2. 监理2.1 监理的目标2.2 监理内容2.3 监理流程3. 监理标准3.1 园林规划标准3.2 设计方案标准3.3 施工工艺标准3.4 材料选用标准4. 监理要求4.1 人员要求4.2 设备要求4.3 文件要求5. 监理流程5.1 前期准备阶段5.2 设计阶段5.3 施工阶段5.4 完工验收阶段5.5 维护管理阶段6. 监理报告6.1 监理报告的内容6.2 监理报告的提交方式6.3 监理报告的周期7. 措施与建议7.1 监理中发现的问题7.2 对问题的处理措施7.3 对问题的建议8. 附件1. 监理计划2. 设计文件审核记录3. 设计变更记录4. 施工图纸审核记录5. 施工质量检验记录6. 现场巡检记录7. 完工验收记录注释:1. 园林规划标准:指园林建设中应符合的规划要求。

2. 设计方案标准:指园林项目设计方案中所涉及的标准和规范。

3. 施工工艺标准:指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工艺要求。

4. 材料选用标准:指园林工程中所使用材料的选择标准和要求。

范本二:园林监理实施细则1. 监理单位1.1 监理单位的名称1.2 监理单位的组织架构2. 监理人员2.1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2.2 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3. 监理3.1 监理的目标和范围3.2 监理内容和要求4. 监理流程4.1 前期准备阶段4.2 设计审核阶段4.3 施工过程监理阶段4.4 竣工验收阶段4.5 后期维护监督阶段5. 监理报告5.1 监理报告的格式要求5.2 监理报告的内容要点5.3 监理报告的提交方式和周期6. 安全与质量控制6.1 施工安全监督6.2 施工质量监督6.3 施工变更管理7. 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7.1 合同变更管理7.2 施工索赔管理8. 监理监督与沟通8.1 监理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作8.2 监理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作8.3 监理与业主的沟通协作9. 附件1. 监理合同2. 设计文件审核记录3. 施工验收记录4. 施工质量检验记录5. 完工报告6. 索赔报告注释:1. 监理报告:指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撰写的报告,包括工程的进展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内容。

榆林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

榆林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

榆林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布部门】榆林市其他机构【实施日期】2009.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榆林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榆林市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容貌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城市道路、河道、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环境卫生、广告设置、各种标志、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设施,均按本标准管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榆林城区,各县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建筑景观容貌标准第四条新建、扩建、改建的所有建筑物,应讲究建筑艺术,注重城市美学和城市景观,其造型、装饰等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五条城区现有建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

古城区和传统风貌保护区及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的住宅楼应采用规定形式的外观,已有的住宅应按街景要求和风貌保护要求进行改建。

屋顶形式和使用的材料及墙面色彩应体现传统风貌。

上述区域内不得建设超高烟囱,已经建设的,按街景要求予以改建或拆除。

不得设置屋顶广告,已经设置的,按街景整治要求予以拆除。

屋顶的水箱应定期粉刷;保温层保持完好,定期维修。

第六条主要道路两侧、主要区域的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及标志性建筑物应按街景要求设置夜景灯光,各种灯饰和霓虹灯管设施应保持完好,有缺损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按规定的亮灯时间开启街景灯光设施。

第七条主要道路临街的公用建筑和住宅楼应统一封闭阳台,有条件的应摆放盆花搞好绿化。

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走廊搭建挂台、雨棚等。

阳台外不得设置晒衣架,不得吊挂杂物和有碍观瞻的物品。

阳台内放置的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

第八条建筑外墙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墙面渗水修复后应恢复原墙面色彩。

外墙面砖清洗应每年不少于一次,玻璃幕墙应每半年清洗一次,建筑外墙涂料应每2-3年粉刷一次,施工围墙应每半年粉刷一次。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城绿带生态圈设计岳麓区段一期景观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批准: 日期:审核:日期:编制:日期:20年月目录1.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2.编制依据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质量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6.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介绍)1。

1 工程概况(简介:工程名称、位置、参建单位及工程主要内容等)1。

2 专业工程特点和监控要点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是综合性、艺术性和独特性。

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多样化、复杂化,工程规模日趋大型化,园林绿化工程与土木、建筑、市政、灯光及其它工程协同作业日趋增多,园林绿化工程还涉及美学、艺术、文学等相关领域,其艺术文化内涵逐步提高,此外还具有施工方法不一,质量要求不一,季节性强,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而施工项目的质量比一般工程项目的质量更难以控制.1。

2。

1园林绿化种植工程1。

2。

1.1本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选择和配置有以下特点:⑴植物类别丰富,品种充实。

植物类系包括了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草本地被、水生植物、草本花卉等八大类.⑵景观效果明显,工程竣工后可以形成乔、灌、草(地被)结合;花、果、叶相配;高、中、低错落,层次和季相丰富;以春景为主,四季有花,四季常青,呈现生物多样性并具有湿地生态景观的人工植物群落.1.2。

1。

2本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监理工作重点:⑴对投入材料和设备的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从组织货源到使用认证,要做到层层把关。

严控进场的种植土质量,苗木质量和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灯光亮化设施、控制设备等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切实可行和详尽的施工方案,并注意方案的整体性.方案应包括绿化工程中的种植前土壤处理、苗木运输和假植、种植穴或槽、树木种植、大树移植及土建工程中的叠山、塑山、小品工程和园林景观照明工程等方面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和质量控制点等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市×××区×××街建设单位:×××管理委员会监理单位:×××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工程规模:园建绿化造价206.50万元施工单位:×××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一、专业工程的特点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具有工作量大、任务重、工期紧的特点。

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选择和配置具有以下特点:1、植物类别丰富,品种充实。

植物类系包括了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草本地被、水生植物、草本花卉等八大类。

2、景观效果明显,工程竣工后可以形成乔、灌、草(地被)结合;花、果、叶相配;高、中、低错落,层次和季相丰富;以春景为主,四季有花,四季常青,呈现生物多样性并具有湿地生态景观的人工植物群落。

3.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建议先种植落叶树,再种植常绿树、冬秋季落叶树和春季常绿树,以提高种植成活率和保存率。

4.本项目规模大,专业性强。

本项目使用的100种植物材料,在收到种植设计图纸、适宜的生活条件和种植条件后养护要点呈报建设单位。

并作为监理对其控制的要求。

二、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景观工程监理规划;2、参与本工程施工安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3.《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4.CJJ/t82-19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DB11/t212-202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本项目的设计文件。

3、监督范围景观工程施工阶段和养护、保修阶段的监理。

控制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三控制”;对合同的履行、安全生产和信息处理“三管理”;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二、质量控制1.各种苗木挖土球规格:乔木:土球直径(CM)为胸径的8倍,土球厚度为胸径的7-8倍;灌木:土球直径(CM)为树冠直径的80%,土球厚度为树冠直径的60%;2、竹类必须选择2年生的边缘竹子为竹母;土台挖掘需保留来鞭40-50cm,去鞭80cm;近距离移植必须多带宿土,来去鞭可适当放小,但必须带有隐芽的地下鞭,保护好螺丝钉,否则就不发笋,延误竹林的满园;3、裸根树必须用锋利的铲子挖出,直径在3cm以上的树根用锯子锯断。

榆林市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榆林市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2023年度:榆林市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规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榆林市城市规划领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3 本规范通过对城市规划各环节的规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营造美好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第二章规划编制2.1 城市总体规划2.1.1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性和引领性文档,应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发展需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城市空间结构:包括城市中心区、新城区、城市拓展区、特色发展区等;2)城市发展战略:明确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3)城市公共设施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4)城市绿化体系:包括城市公园、绿地、绿化带等;5)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包括既有用地的合理利用和新增建设用地的规划。

2.1.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听证等方式进行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可行。

2.2 区域规划2.2.1 区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细化和实施保障,应当充分考虑区域内自然、人文、经济特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区域发展定位:明确区域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2)区域空间结构:包括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发展极、支撑点等;3)区域交通体系:包括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设施;4)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包括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5)区域耕地保护和利用:包括农业用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2.2.2 编制区域规划应当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听证等方式进行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可行。

第三章规划审批3.1 规划前置条件3.1.1 建设规划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审批。

3.1.2 建设规划前,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做到科学可行、规划一致。

2024年园林式单位创建的计划

2024年园林式单位创建的计划

2024年园林式单位创建的计划一、背景分析在现代社会中,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关注环境保护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品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园林式单位概念引入到自己的组织中。

园林式单位不仅仅是企业的办公区域,更是一个涵盖休闲、娱乐、健身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场所。

因此,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设定1. 建设一个绿色、舒适、宜人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2. 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团队合作意识;3. 提供丰富多样的休闲娱乐设施,满足员工的多样化需求;4. 推动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计划内容1. 设计与规划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设计与规划。

根据企业的要求和员工的需求,确定园林式单位的整体风格和布局,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绿植配置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各种设施的位置和数量,以及不同功能区域的划分等。

2. 绿化建设园林式单位的绿化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除了对办公楼周边进行绿化外,还可以在办公楼内部设置休闲庭院、室内花园等绿化空间,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此外,可以引入一些特色植物和景观元素,增加园林的观赏性和艺术性。

3. 装修和设施园林式单位的装修和设施也需要进行精心设计和配置。

办公楼的装修可以采用环保材料,打造一个舒适、健康的室内环境。

另外,还可以设置员工休息区、健身房、娱乐区等设施,满足员工的多样化需求。

4. 健康管理园林式单位不仅要关注员工的工作效率,还要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可以设立健康管理中心,提供健康检查、体能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

此外,还可以组织员工参加健康活动,如健身比赛、健康讲座等。

5. 文化和娱乐活动为了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园林式单位还可以举办各种文化和娱乐活动。

可以定期组织员工聚餐、团建活动、文化艺术演出等,提升员工的工作情绪和生活品质。

6. 环境保护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一: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一、前言1.1 目的1.2 背景1.3 适用范围二、监理组织与管理2.1 组织结构2.2 人员配置2.3 职责分工三、监理准备阶段3.1 监理准备工作3.2 相关资料的收集3.3 编制监理计划四、监理实施阶段4.1 施工进场前的准备工作4.2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4.2.1 施工组织与施工计划的审查 4.2.2 施工现场的巡视与检查4.2.3 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的审查 4.2.4 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4.2.5 施工过程的监理记录4.3 施工竣工验收4.3.1 施工质量的验收4.3.2 设备设施的验收4.3.3 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五、监理质量及效果评定5.1 监理工作的评价指标5.2 监理效果评定标准5.3 监理质量评定标准六、监理结果反馈与总结6.1 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6.2 缺陷整改与处理意见6.3 监理总结报告的编写七、其他事项7.1 监理费用的支付与结算7.2 不确定性因素的处理7.3 风险防控措施附件附件一:项目规划设计图纸附件二:监理合同范本附件三:监理进度计划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监督工程质量的法规文件。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的标准文件。

二: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一、前言1.1 目的与依据1.2 背景与意义1.3 适用范围二、监理组织与管理2.1 监理机构设置与组织结构2.2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2.3 职责与分工三、监理准备阶段3.1 监理准备工作3.2 监理计划的编制3.3 监理合同的签订四、监理实施阶段4.1 施工前准备工作4.2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4.2.1 施工组织与施工计划的审查 4.2.2 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的审查4.2.3 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4.2.4 施工变更与工期控制的监督 4.2.5 施工现场巡检与记录4.3 施工竣工验收4.3.1 施工质量的验收4.3.2 设备设施的验收4.3.3 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与要求五、监理质量及效果评定5.1 监理工作的评价指标5.2 监理效果评定标准5.3 监理质量评定标准六、监理结果反馈与总结6.1 监理档案的组织与归档6.2 缺陷整改与处理意见6.3 监理总结报告的编写与提交七、其他事项7.1 监理费用的支付与结算7.2 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要求7.3 法律法规遵守与合规性要求附件附件一:工程规划与设计资料附件二:监理合同范本附件三:监理进度计划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实施的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法规文件。

(精选文档)榆林市实施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精选文档)榆林市实施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榆林市实施《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依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及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凡在其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实施建设行为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条建筑基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建设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建筑基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建设区,规划部门将根据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审批。

第四条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200平方米以下的私房建设和改造):(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区为500平方米,旧区为400平方米;(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区为1000平方米,旧区为800平方米;(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区为2000平方米,旧区为1500平方米;(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区为3000平方米,旧区为2000平方米;(五)沿街地块在满足以上最小面积的同时,还要满足沿街最小长度要求:新区为30米,旧区为20米。

第五条建筑基地未达到第四条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可予核准建设:(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规划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三)能满足日照间距、停车位、绿地率要求的。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符合表一规定。

注:①“●”为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Ο”为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为不允许设置。

②表中未列项目,由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

关于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绿道和市政设施建设,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省、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发展短板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原则,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努力把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生态良好、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园林城市。

二、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21年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三、工作任务(一)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按照“补短板、促提升”的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特别是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建设。

1.加强公园绿地建设。

编制市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继续完善宝盖山风景区(含峡谷旅游路一带万亩城市公园)、风炉山公园二期、湿地公园三期、四期等项目建设,2020年12月底全部建成,成为城市景观风貌带;加强老城区“口袋公园”(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弥补老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足,见缝插绿,挖掘老城区废弃地、边角地、“三不管”地等,建设口袋公园不少于10处;对老城区内主要公园适当提升,以完善设施配套、提升绿化景观为主,公园景观提升要注重质量,凸显本地特色,营造精品绿地。

2.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

重点针对老城区道路绿化薄弱问题,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红线宽度12米以上的城市道路种植行道树(部分路段进行补植),有条件的道路可适当增加侧分带或中分带绿化建设,达到道路绿化普及率不低于95%的标准;对现状已绿化的道路,加强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绿化、花化、彩化,营造复层植物景观效果。

3.积极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及审查程序的通知-陕建发〔2017〕4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及审查程序的通知-陕建发〔2017〕4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及审查
程序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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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及审查程序的通知
陕建发〔2017〕4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城管局、园林环卫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镇普遍绿化水平,倡导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推动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厅依据中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对2010年施行的《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新的《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审查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制定施行的《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评选办法》和《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陕建发〔2010〕162号)同时废止。

附件:1.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
附件:2.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审查程序附件:3.陕西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10日
——结束——。

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前言按照把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的目标,强化规划引领,实行科学管控,加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有效管理,总结2009年《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新修订的《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该技术规定进行全面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好保障。

《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修订工作于2017年12月启动,主要依据《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参考周边城市和国内城市规划管理先进地区的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住建(规划)局意见,多次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审定,在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修改完成后,报经榆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研究同意。

《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共分十三章,包括总则、规划编制、城市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地、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防灾、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附则。

编制单位: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榆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主要编制人员:李华林刘建平申孝海刘强吉月薛鹏飞张瑞荣姚昇乔婧雯康宝华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二章规划编制 (6)2.1 规划编制总则 (6)2.2 城市总体规划 (7)2.3 城市分区规划 (10)2.4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10)2.5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 (11)2.6 镇总体规划 (11)2.7 镇详细规划 (13)2.8 乡规划 (14)2.9 村庄规划 (16)2.10 其他类型规划 (17)第三章城市土地使用 (19)3.1 用地分类 (19)3.2 城乡用地评定 (19)3.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0)3.4 建设用地兼容性 (20)3.5 建筑容量指标 (22)第四章建筑管理 (23)4.1 建筑布局 (23)4.2 建筑间距 (24)4.3 建筑退让 (27)4.4 建筑高度控制 (32)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 (33)5.1 总体要求 (33)5.2 教育科研设施 (33)5.3 医疗卫生设施 (34)5.4 社会福利设施 (34)5.5 体育设施 (34)5.6 社区服务设施配建 (35)第六章城市绿地 (36)6.1 城市绿线 (36)6.2 公园绿地规模指标 (36)6.3 防护绿地规模指标 (36)6.4 附属绿地控制指标 (36)6.5 海绵城市绿地建设 (38)第七章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 (38)7.1 城市设计 (38)7.2 景观控制 (39)第八章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 (41)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42)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 (48)10.1 供水工程 (48)10.2 排水工程 (49)10.3 供电工程 (52)10.4 通信工程 (53)10.5 燃气工程 (54)10.6 供热工程 (55)10.7 环境卫生设施 (56)10.8 城市管线综合 (57)第十一章城市防灾 (58)11.1 总体原则 (58)11.2 城市抗震防灾 (58)11.3 城市消防 (59)11.4 城市防洪排涝 (59)第十二章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 (60)12.1 城市空域保护 (60)12.2 地下空间利用 (60)第十三章附则 (61)第一章总则1.1为了科学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园林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园林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园林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如下:
一、背景分析
园林是城市公共空间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城市环境的美化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园林绿化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需要加强管理和规划。

二、目标设定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旨在打造具有特色和品质的园林空间,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工作内容
1. 加强园林设计规划,根据不同区域需求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
2. 提高绿化植物种植技术水平,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植物;
3. 加强园林维护管理,定期修剪和清理园林设施,确保园林环境整洁有序;
4. 定期组织园林环境评估,收集市民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园林工作。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园林设计规划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
2. 招募园林设计师和技术人员,制定详细的园林设计方案;
3. 配备必要的园林管理人员和维护工人,确保园林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定期召开园林工作汇报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园林单位将能够提升园林设计和管理水平,打造更具品质和美观的园林空间,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和优美的生活环境。

六、总结展望
园林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我们相信,在各级园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的绿化工作将迎来更好的发展,为我们的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榆林市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26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榆林市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26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榆林市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榆林市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权责清单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两办《关于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榆办发〔2016〕11号)、《榆林市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榆办发〔2016〕12号)、《关于做好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榆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榆林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准予公布。

现作以下通知:一、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这次纳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的市级部门和单位共55个,经过清理审核,市直46个部门和单位拥有行政职权,共梳理部门行政职权5347项。

其中:行政许可263项,行政处罚4089项,行政强制177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检查247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类年检22项、备案91项、其他审批权80项、行政调解13项、审核转报99项、其他116项。

共保留部门行政职权4458项,其中:行政许可213项,行政处罚3314项,行政强制160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检查231项,行政确认46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类年检20项、备案83项、其他审批权80项、行政调解12项、审核转报94项、其他10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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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了扎实推进我所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工作,着力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办公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我所对外良好形象,推动我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榆林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创建办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榆林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和《榆林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评选办法》工作要求。

按照“班子主导、科室实施、全所职工参与”的原则,发挥各科室、单位职工在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中的主力军作用,围绕美化单位环境、优化单位秩序、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拓展社会服务、增进干部职工和谐友爱,进一步动员我所职工和小区居民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于我所的创建工作中来,大力营造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把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作为2012年单位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来做,全面组织实施创建工
程。

(一)组织实施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宣传工作,让职工认识到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是榆林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我们自己的生活和办公环境,所以对我所每位职工都很重要,必须做好。

(二)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以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坚持建管并重,实施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创建“文明、和谐、生态”的新环境,全面提升我所形象。

(三)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开展评比活动。

着眼于提高园林式单位单位创建质量和水平、优化单位发展环境,开展品牌创建活动。

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科室”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将服务品牌打造成为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的载体、展示文明形象的窗口、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提升业务工作的平台。

(四)对职工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素质。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培养职工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提高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是实现创建目标的较好途径。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

主要任务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动员,逐层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加大市
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

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争取上级部门对我所创建工作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完善创建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创建阶段。

各科室根据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根据目标任务分工,对照《榆林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标准》和《榆林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评选办法》,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地方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迎接考评阶段。

按照市级园林式单位申报、评选程序和要求,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资料审查通过的,进行实地核查。

对于在核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

逐项对照完善,实行重点攻坚。

(四)做好迎接验收工作。

抓好各类遗留市问题的整改,制定迎接计划,收集和编制各类创建工作资料、档案和宣传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单位成立以信息所所长为组长,两位副所长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市
级园林式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扎实开展,务求实效。

单位成立专门的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好与资源共享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绝不能应付了事。

所里的双创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活动开展进度慢、效果差的,督促其整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单位要在显要位置设立创建宣传栏,及时登载文明创建、文明礼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加大对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榆林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榆林科技信息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榆林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杨飞
副组长:张东莉、周宇宁、胡海妹
组员:王世强、李芳、邸振斌、刘晓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建办,由周宇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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