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 整合全面
2015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
2015二级法规1、p1,民法商法P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属于民法商法。
2、p2,经济法……属于经济法,社会法……属于社会法。
3、P3,宪法;法律,法律是指由……法律文件;法的形式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4、P3,行政法规;p4,(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举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5、P4,国务院各部......部门规章规定......和“实施细则”等;6、P5,(六)、地方政府规章....《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7、P6谁制定谁修改谁裁定:地方性法规、规章......(1)....由制定机关裁决。
.......由国务院裁决。
8、P7,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分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
9、P10,一、代理的法律特征10、P11,(二)......一般的代理行为可以由..........(1).......(2).....(3)....及有关...的公民;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民法通则》规定,.........(1)........(5).....法人终止。
11、P15,物权包括..和保物权;财产所有权的权使,.......处分权。
(人生权>物权>债权)12、P16,用益物权是.....和继投权。
;(三)担保物权(抵押,留置)13、P17,(三),地役权14、P18,地役权的变动..........建设.......约束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物权的保护15、P1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的规定履行义务。
16、P20,(三)无因管理.........为无因管理之债。
(四)不当得利;二、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一)施工合同债(二)买卖合同债(三)债权之债P2117、P2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二、专有性;三、地域性;四、期限性18、P30,一,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一)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015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2、法的效力等级。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4)特殊情况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备案和审查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法人与其他组织最主要的区别)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行使职权法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2)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注:教材错误地称为“社团法人”)(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二)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在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3、项目经理是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注:代理人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不是使者。
2015--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重点
2015--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重点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5日内B.7日内C.10日内D.15日内2、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A.依法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D.可以和王某协商3、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A.不能申请再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4、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B.委托的行政机关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5、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日,提出书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B.7日C.10日D.15日6、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C.市人民政府D.区人民政府7、对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A.向上级机关申诉B.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无法提起行政诉讼8、《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处理期间,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二级建造师2015年法规重点资料大全
备考二级建造师2015年法规重点资料大全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二)掌握注册管理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3、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
(三)掌握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四)掌握执业工程规模标准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五)掌握监督管理1、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一)掌握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1、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二)熟悉法的形式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
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三、宪法(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必备《法规》考点狂背手册
2015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狂背手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5分左右)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的企业,不能从事生产活动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完备制度、保证资金投入、设置专职安全人员、负责人考核合格、特种人有证、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工伤保险、防治措施、救援预案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督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
延期的,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的,到期后,不再审查,延期3年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破产,应交回注销;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立即报告,媒体声明,申请补办2.政府监督:(1)建设主管部门先审查施工企业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后,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2)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可以撤销已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非法取得三、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1.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责令停工,没收违法所得,10-50万罚款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责令停工,限期补办延续手续,没收违法所得,5-10万罚款3.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0-50万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4.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没有成功的: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颁发,并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2)成功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后,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6.颁证机关违法的: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候,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2.5台以上设备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编制用电组织设计3.5台以下设备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制度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收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工程以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双方确认签字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或安全费用1.现场防护(1)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现场入口、起重机、用电、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爆破物等危险部位(2)不同施工阶段和暂停施工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暂停施工,现场防护,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合同约定(3)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卫生要求::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4)周边安全防护措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市区内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围挡(5)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建立档案,按规定报废(6)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起重设备、自升式架设使用前验收,承租的设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本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安全职责:落实制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每年一次检测、保障道路畅通、组织检查、组织消防演练重点工程的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重点部位 3.每日防火巡查 4.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演练《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2.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1)设置消防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作业要求(2)设置消防水源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一、安全事故等级按照伤亡、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划分:关键的几个数字记住(1)特别重大:30人以上,100人以上,1亿以上(2)重大:10-30人,50-100人,5000万-1亿(3)较大:3-10人,10-50人,1000万-5000万(4)一般:3人以下,10人以下,100万-1000万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机构、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三、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四、施工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分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按此,各自建立组织或人员,定期演练五、施工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事故经过、已经人员伤亡和初步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六、事故调查: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伤亡人数变化补报:发生30日内上报,交通、火灾的7日内上报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10分左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1.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名称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办法3.施工合同的内容:11点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工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保范围、质保期等4.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主体结构自行完成、接受检查、交付工程、无偿修理(2)发包人:不得违法分包、提供施工条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期和支付价款1.建设工程工期开工及开工日期、工程暂停施工、工期顺延、竣工日期(1)开工及开工日期⊙承包人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延期请求: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书面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同意延期:工程师收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承包人未提出延期开工要求(2)暂停施工⊙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暂停施工----书面复工---工程师48小时内答复---未答复自行复工⊙发包人原因--赔偿损失+顺延工期;承包人原因---承担费用+工期不顺延(3)工期顺延⊙非承包人原因,经工程师确认,工期顺延如:发包人未提供图纸等、未能支付工程预付款、未提供指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停水等累计停工超8小时、不可抗力承包人在情况发生后14天内,书面提出报告,工程师14天内予以确认。
2016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整理重点
P2社会法(保护弱势群体):《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P3非诉讼的程序法主要是《仲裁法》。
P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P7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P9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P11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P1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有追认权表见代理:无权有效(代理行为无权,但代理后果有效,被代理人要为代理行为买单,然后追偿)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客观要件) ②须本人存在过失。
③相对人为善意。
(主观要件)P14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P15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P16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P17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利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可以不登记)P18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6二建《法规》复习重点总结
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5分左右)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7类制定法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更多二建机电资料,请加交流群4710223211.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4.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二、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2.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事业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是重要的一部分。
掌握法规知识不仅有助于通过考试,更是在实际工作中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合规、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
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重要的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
在建设工程领域,主要涉及的法律部门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而民法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如《合同法》《物权法》等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就十分重要。
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比如《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对于建设工程的审批、监管等方面有明确规定。
经济法则侧重于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中,如《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会影响工程的实施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通常都是法人,它们在工程建设中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基于授权委托书产生;法定代理则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产生,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常见的考点。
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016二建法规要点总结
1、«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代理的主要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法院指定);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中的被代理人行为能力都存在问题3、有下列情形,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届满或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4、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5、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登记,不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关不动产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6、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注:合同是约定之债,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法定之债。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7、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 年,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为50 年8、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9、以下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0、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11、留置:指债权人按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5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资料
法规总结 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序号法律部门 包括的主要法律(特征:“法”) 制定机关 1宪法 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 全国人大2民法商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投标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 行政处罚、复议、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 4经济法 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5社会法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 6刑法 刑法 7 诉讼与非诉讼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 2 行政法规:(授权)国务院(“条例”) 《×××管理条例》 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地方性法规:1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实施、2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省人大常委批准后实施。
(省人民政府所在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特征:《××市×××××管理条例》 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自治区不选 4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办法”、“规定”)5 地方规章:省政府、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市(××省)×××管理规定(办法)》6 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国务院裁决)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大于行政区内较大市政府制定的规章授权制定的法规(行政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裁决 法律之间:新法与特别(法)规定不一致(人大常委);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7 不得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
(四荒地除外:荒山、荒沟、荒地、荒滩使用权可抵)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医疗等公益设施 (校办、医办企业除外)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的争议财产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8 刑法附加刑:1罚金2没收财产(行政处罚:没收非法财物)3驱逐出境4剥夺政治权利9 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建筑工程规划两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体系划分主要内容分值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宪法35% 民法物权法合同法2 建设工程核心法律制度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3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环保法、节能法、消防法、档案法、劳动合同法、税法及建造师管理制度15%4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各责任主体相应法律责任5%5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证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10%合10计0%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201020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主要调整对象或者领域法规列举1宪法法律体系的基础,根本性、全局性的;《宪法》、《立法法》、《各级政府组织法》等2民法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婚姻法》、知识产权三法等3,商法平等主体商事关系或商行为《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4,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建筑法》《招投标法》《税法》5,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系《行政复议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调整劳动关系;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保法》《环评法》8,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刑法》9,诉讼法规定各种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考点总结打印版口袋书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考点总结打印版口袋书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属于规章;条例属于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除外)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具体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5、物权人的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解决问题的途径就是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6、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7、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有:【美/图/文/模/建】美术作品、图形作品、文字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
8、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9、《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0、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11、不动产(自登记时设立),动产(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常见的抵押物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属不动产登记,动产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