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一次性购入药品制度
卫生院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大邑县三岔镇公立卫生院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第二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第三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三)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书必须有委托事项、委托品种、委托时限、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地区、委托时间、委托与被委托人员的责任等内容;(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条四条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第三条所规定资料外,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索取法定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第五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第六条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七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药品外观、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
医院新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药品使用效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购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调配、退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采购政策。
二、药品采购第四条药品采购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第五条药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药品的市场供应情况、价格及质量等信息。
第六条医院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药品采购。
第七条药品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三)有稳定的药品供应能力;(四)能保证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药品验收第九条药品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条验收内容应包括:(一)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要求;(三)药品的外观、性状、色泽、气味等是否符合规定;(四)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一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十二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储存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分区储存。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数量、储存条件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药品使用与调配第十五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药品使用。
第十六条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
第十七条药师应审核处方,确保用药安全、合理。
第十八条药品调配时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处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医院进货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1. 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工作。
2.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3. 药品采购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药品采购规定。
4. 采购药品应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临床需求,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
(3)采购员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药品。
(4)采购员对采购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5)采购员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证照、检验报告等资料。
三、药品储存1. 药库由专人管理,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2.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3. 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温湿度适宜,防止药品变质。
(2)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3)防止药品混淆、错发。
四、药品使用1. 医院药品使用应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
2. 医师应具备相应的处方权,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
3. 护士应严格执行药品配伍、给药等操作规程。
4.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调剂、分发和回收工作。
五、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评审,确保药品质量。
2. 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处理。
3.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档案,记录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六、监督与考核1.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药剂科对药品质量管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药品购入管理制度
药品购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购入管理、保障医院药品供应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药品采购管理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药品购入管理制度是医院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对药品采购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节约成本、确保用药合理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并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药品购入程序第五条药品采购应根据临床需要,药品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进行。
第六条药品管理部门在药品采购选型前,应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明确需购买的药品品种及数量。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我院的采购计划、药品招标情况、质量价格比较、资信情况、送货地点的远近及运输条件和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选择供货商。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与供货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确认双方约定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第九条供货商应向医院药品管理部门交付随货随验的合格证明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收货人员在接收货物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送货单上的要求仔细检查数量、规格、包装,确保所到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与合同一致。
第三章药品采购费用第十一条药品采购费用指医院在购买药品时所产生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采购价、运输费、保险费、检验费、验收费、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相关成本费用。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在严格控制药品采购费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药品的采购价。
第十三条医院财务科严格按照医院预算及审批权限对采购费用进行核算并支付。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当制定药品采购费用核算清单,将核算清单及相关资料进行档案保存,以备主管部门查阅。
第四章药品供货与仓储管理第十五条年度采购计划确认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的药品供货商,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药品供货商应按时交付合格的药品及有关资料,并对所送货物进行包装、装箱、交运作业,确保不变质。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1. 背景和目的药品购进是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药品购进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制定本药品购进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病患的用药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药品购进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各级药房、药库,包括统一采购的药品和委托采购的药品。
3. 购进流程3.1 提交申请:相关部门根据需求,填写药品购进申请表,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2 审核批准:药品购进申请表由相关部门提交给药品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购进批准文件。
3.3 寻求供应商:根据购进批准文件,药品管理部门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比价。
3.4 签订合同:确定供应商后,药品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5 药品验收:供应商交付药品后,药品管理部门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包括药品的数量、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3.6 入库验收:药品管理部门将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入库,入库时进行药品的核实和记录。
3.7 药品分发:药品管理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的需要,将入库的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分发给各个药房、药库。
3.8 药品信息更新:药品管理部门将购进的药品信息及时更新到药品管理系统中,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质量管理4.1 选定供应商:药品管理部门通过对供应商的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
4.2 药品抽检:药品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进货的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4.3 不合格品处理:如果药品抽检不合格,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返工或更换药品。
5. 库存管理5.1 定期盘点: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5.2 预警报告:药品管理部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生成库存预警报告,提示相关部门及时采购和调整库存。
5.3 库存调配:药品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调配库存药品到各个药房、药库。
医院购置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购置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购置活动。
第三条医院药品购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购置工作;2. 安全有效:确保所购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3. 透明公开:药品购置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经济合理:合理控制药品购置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药品购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药品购置管理制度;2. 审核药品购置计划;3. 监督药品购置过程;4. 处理药品购置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药剂科负责药品购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1. 编制药品购置计划;2. 组织药品招标采购;3. 审核药品质量;4. 监督药品验收、入库、储存等工作。
第三章药品购置程序第七条药品购置计划编制: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库存量等因素,编制药品购置计划;2. 药品购置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
第八条药品招标采购:1. 药剂科根据批准的药品购置计划,组织药品招标采购;2. 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3. 招标采购结束后,药剂科将中标结果报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药品质量审核:1. 药剂科对中标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药剂科对不合格药品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药品验收、入库、储存:1.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符合要求;2. 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并由专人负责储存管理;3. 药剂科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购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县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药品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和使用全过程。
第三条我院药品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药品采购政策,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采购政策及我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二)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三)选择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供货单位;(四)负责药品的验收、储存、供应和调剂工作;(五)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临床科室负责药品使用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药品采购申请;(二)配合药剂科做好药品验收、储存和供应工作;(三)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理用药。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药品采购计划:(一)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二)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初审,报领导小组审批;(三)采购计划经批准后,药剂科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一)药剂科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供货单位;(二)药剂科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三)药剂科将供应商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九条药品采购:(一)药剂科根据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内容;(三)药剂科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药品采购。
第十条药品验收:(一)药剂科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等;(三)验收合格后,药剂科办理入库手续。
县医院药品采购规章制度
县医院药品采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医院药品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并使医院药品采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进行。
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县医院所有药品采购工作,并依法履行各项药品采购管理事务。
第三条县医院药品采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维护医院药品采购市场秩序。
第四条药品采购工作负责人应对本规章制度的执行负总责,并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本规章的宣传、监督、检查与评估。
第二章药品采购计划第五条县医院每年应按照医院规模、病种性质、患者需求等情况,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报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药品采购计划应当综合考虑临床诊疗需求、药品供应情况和医院财务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的种类、数量和规格。
第七条药品采购计划应当严格按照采购程序的规定进行,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药品采购计划应当及时调整,确保医院药品供应充足、品种齐全和质量优良。
第九条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品采购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药品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
第三章药品招标采购第十条县医院药品采购实行经招标采购方式,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药品招标采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采购的公开、公平、合理和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药品招标采购应当提前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并邀请有关单位进行投标。
第十三条药品招标采购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单位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四条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如有违规情况发生,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县医院药品采购应当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查和评估,建立供应商资质档案。
第十七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抽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八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药品进行退货或更换。
医院购进药品相关制度范本
医院购进药品相关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购进药品的行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购进药品的整个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退货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购进药品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部门应具备熟悉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医院采购药品应通过合法的渠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证书等相关资质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六条医院应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价格、供应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七条医院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药品注册批件、药品质量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准确无误。
第八条医院采购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避免过多库存积压,造成药品过期、损耗等问题。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验收部门,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
药品验收部门应具备熟悉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医院验收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程序进行,对照随货单据,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进行逐一检查。
第十一条医院验收药品时,应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验收记录,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验收日期、验收人员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设置药库、药房,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医院应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养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清理出库,避免影响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应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的质量。
医院药房购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药品购进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房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房购进药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购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质量第一原则:优先购进质量可靠、疗效显著的药品。
(三)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药品价格。
(四)及时供应原则:确保临床用药需求,避免因药品短缺影响患者治疗。
第二章购进管理第四条药房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药品购进计划,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药品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购进品种和数量。
第五条药房采购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药品管理法规和医院药品采购流程;(二)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了解药品质量标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六条药房采购人员应当从以下渠道购进药品:(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二)通过招标、谈判等方式购进药品;(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渠道。
第七条药房购进药品时,应当查验以下资料:(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经营许可证;(二)药品注册证书、生产批文;(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四)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五)购销合同。
第八条药房购进药品后,应当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购进台账。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九条药房验收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药品管理法规和医院药品验收流程;(二)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了解药品质量标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十条药房验收人员应当对购进的药品进行以下验收:(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二)检查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三)查验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四)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
医院购药管理制度操作规范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购药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医院购药管理的决策、监督和指导。
2. 药剂科负责医院购药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等工作。
三、药品采购1. 药剂科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2. 药剂科按照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询价、谈判等方式,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
3. 药剂科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4.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外观、批号、有效期、规格、数量等。
四、药品验收1. 药剂科按照药品采购合同和药品质量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的药品,由药剂科进行入库登记,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3.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药剂科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五、药品储存1. 药剂科按照药品性质和储存要求,设置合理的药品储存区域。
2. 药剂科对储存的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剂科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及时清理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六、药品调剂1. 药剂科根据医生处方,进行药品调剂,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2. 药剂科对调剂的药品进行复核,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药剂科对调剂的药品进行记录,便于药品追溯和查询。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 药剂科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报告和处理。
2. 药剂科对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病例,及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医院购药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购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购药行为,保障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原则医院购药应遵循质量第一、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服务优质的原则,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第三条采购程序1. 药品采购前,由临床科室根据诊疗需求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2. 药剂科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结合药品市场供应情况,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 采购过程中,需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应时间等事项,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4. 药品到达医院后,由药剂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发放使用。
第四条采购要求1. 医院应根据国家药品政策及市场需求,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2. 医院应优先采购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药品,遵循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合理控制药品成本。
3. 医院应关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及时采取停用、限量等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4.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供应商、价格、数量、质量等信息,以备查阅。
第五条监管与考核1. 医院应设立药品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行为的合规性。
2. 医院应定期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药品采购资金的安全。
3. 医院应对药品采购人员实行考核制度,对其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价,不合格者不得从事药品采购工作。
4. 医院应鼓励临床科室参与药品采购,充分发挥临床科室在药品采购中的作用,提高药品采购的合理性。
第六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医院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患者损害的,医院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医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药品采购的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
医院进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的进货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工作。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药品进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各科室负责提出药品采购需求,配合药剂科做好药品采购工作。
三、药品采购1.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
2. 药品采购应按照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的药品采购目录进行。
3. 药品采购前,药剂科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药品质量、价格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4. 药品采购需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药品验收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人员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标签等。
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4.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办理入库手续,建立药品台账。
五、药品储存与供应1. 药剂科应根据药品性质、储存条件,合理设置药品储存区域。
2. 药品储存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等,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出库应按照药品使用需求,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4. 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六、监督管理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进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医院应定期组织对药剂科药品进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 对违反药品进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医院进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医院可以规范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同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
医院购药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购药行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成本,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药品采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下设药品采购办公室,负责药品采购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药品采购办公室设采购员、验收员、保管员等岗位,分别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等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第七条药品采购实行招标采购、议价采购、直接采购等多种方式。
第八条招标采购:对于大宗药品,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九条议价采购:对于小宗药品或特殊药品,可采用议价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质量。
第十条直接采购:对于特殊情况下,经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采购。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前,采购员应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对供应商进行筛选,确保采购质量。
第四章药品验收第十二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验收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包装等,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药品储存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的要求,分类、分批储存。
第十六条储存药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药品调配第十八条药品调配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九条调配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保无误。
第二十条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等工作进行检查。
县医院一次性购入药品制度
县医院一次性购入药品制度一、一次性购入药品的购入程序1、首先报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组织药剂科药剂师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报药事委员会;2、药事委员会组织药事委员会成员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进行备案,并通知药品采购小组;3、由药品采购小组联系并进行购入。
二、一次性购入药品的入库验收1、药品到货后首先由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进行入库验收并登记;2、留存药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备查。
三、一次性购入药品的临床应用1、一次性购入药品临床使用时需在临床医师、临床药师指导下使用;2、详细记录临床应用中的各种不良反应及副作用;3、如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县药检局。
《处方管理办法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培训计划培训时间:2007年5月15日第一批2007年5月16日第二批培训地点:医院大会议室参加人员:全体医护人员(分二批)授课教师:王国柱、阿依古丽、尹士军、库力扎、薛小刚授课内容:1、《处方管理办法》2、《毒、麻药品管理条例》3、医院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测4、癌性重度疼痛的规范化治疗5、吗啡的不良反应与管理6、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用指导原则医师麻醉、精神药品考核成绩单药师麻醉、精神药品考核成绩单进修医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一、进修医师必须出示由县卫生局、乡卫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凭证明到医务科报到;三、由医务科安排科室进行进修;四、进修医师进修期间均由主治医师带教;五、进修医师进修期间不授予处方权,所书写医疗文书必须由带教医师签字后生效;六、进修结束后由科室进行考核并填写进修结论;七、进修结论经医务科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交本单位备案。
关于药剂科成员学习相关药事法规的文件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和落实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相关药事法律法规,现由我科室统一安排全体成员对以下法律法规进行分批次学习和考核,并报医院药事委员会进行备案:一、《药品管理法》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四、《处方管理办法》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条例》六、《医疗机构麻醉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学习地点:药剂科办公室参加人员:全体药剂科成员授课教师:阿依古丽、塔拉哈提、沙一拉什、马巧莲、张晓放哈巴河县药剂科2006.6药剂科处方评价小组组长:阿依古丽副组长:罗光亮成员:马巧莲库力介子马尔江县人民医院药剂科2007.5.25哈巴河县医院处方评价小组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处方必须进行评价,特成立县医院处方评价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赵芹(县医院副院长)副组长:贾妮(医务科主任)成员:阿依古丽(药剂科主任)刘彩云(内科主任)王国柱(外科主任)陈永峰(门诊主任)冉文玉(妇产科主任)尹士军(中医科主任)哈巴河县人民医院2007.5.25药剂科药事法规学习记录药事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审定医院的用药计划;二、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及处方手册;三、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并提出淘汰品种及意见;四、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五、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六、对医院注册制剂申报工作进行协调,并对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七、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展开。
县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药品采购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药品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药剂科主任、财务科主任、医务科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采购、使用、评价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药品采购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优先选择质量可靠、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
3. 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4. 加强药品采购合同的履行,确保药品供应。
四、药品采购流程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2. 药剂科主任对采购计划进行初审,提交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3. 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4. 采购计划经审批后,药剂科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发出采购邀请。
5. 药剂科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中标企业。
6. 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数量、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7. 药剂科负责药品验收、入库、出库等管理工作。
五、药品质量监管1.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药品符合规定标准。
2. 对不合格药品,及时报告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并停止使用。
3. 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质量不稳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措施。
六、药品采购费用管理1. 药品采购费用纳入医院财务预算管理。
2. 药品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 加强药品采购费用核算,确保费用合理使用。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新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新进药品采购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经济,提高临床用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制定新进药品采购政策,审批新进药品采购计划,监督新进药品采购全过程。
2. 药剂科负责新进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日常工作,并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3. 临床科室负责提出新进药品需求,并提供相关临床资料。
三、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新进药品需求,并提供相关临床资料,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价格等信息。
2. 采购计划制定: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需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新进药品采购计划,并提交药事委员会审批。
3. 采购实施:药剂科根据药事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采购。
4. 验收入库:药剂科对新进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5. 供应使用:药剂科将验收合格的新进药品及时供应至临床科室,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四、质量与安全管理1. 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备合法的生产批文、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等证明文件。
2. 采购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剂科对新进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临床科室在使用新进药品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药剂科,由药剂科负责调查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药事委员会对药剂科新进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定期监督,确保采购流程规范、合理。
2. 药剂科对新进药品采购工作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院将对新进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药剂科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药品购入管理制度
药品购入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重要针对医院内部的药品购入管理进行规范,以确保药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相关人员。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确保医院药品采购的合规性和透亮性;—提高医院药品采购的效率和安全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2.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的原则;—经济合理、优质供应的原则。
3. 购入程序3.1 购入计划3.1.1 药品采购部门应依据医院的药品需求订立购入计划,明确药品种类、数量、品牌和预算等。
3.1.2 购入计划应报经医院负责人审批。
3.1.3 购入计划应提前与多个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市场行情并取得报价。
3.2 供应商选择3.2.1 药品采购部门应依据购入计划和市场调查结果,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3.2.2 供应商的选择应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3 采购合同签订3.3.1 药品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应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3.2 采购合同应包含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地方、支出方式等紧要内容,并注明合同有效期。
3.3.3 采购合同应报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3.4 采购执行与验收3.4.1 药品采购部门应依照采购合同的商定,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定时采购所需的药品。
3.4.2 药品采购部门需要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并与供应商共同签署验收单。
3.4.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由库房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存储。
4. 采购费用管理4.1 预算管理4.1.1 医院财务部门应依据药品采购计划,订立相应的预算,并报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4.1.2 财务部门应对药品采购费用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不超出预算。
4.2 采购付款4.2.1 采购付款应遵从合同商定,并依照财务部门订立的程序进行。
4.2.2 付款前必需进行必需的审批,确保采购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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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一次性购入药品制度一、一次性购入药品的购入程序1、首先报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组织药剂科药剂师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报药事委员会;2、药事委员会组织药事委员会成员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进行备案,并通知药品采购小组;3、由药品采购小组联系并进行购入。
二、一次性购入药品的入库验收1、药品到货后首先由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进行入库验收并登记;2、留存药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备查。
三、一次性购入药品的临床应用1、一次性购入药品临床使用时需在临床医师、临床药师指导下使用;2、详细记录临床应用中的各种不良反应及副作用;3、如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县药检局。
《处方管理办法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培训计划培训时间:2007年5月15日第一批2007年5月16日第二批培训地点:医院大会议室参加人员:全体医护人员(分二批)授课教师:王国柱、阿依古丽、尹士军、库力扎、薛小刚授课内容:1、《处方管理办法》2、《毒、麻药品管理条例》3、医院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测4、癌性重度疼痛的规范化治疗5、吗啡的不良反应与管理6、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用指导原则医师麻醉、精神药品考核成绩单药师麻醉、精神药品考核成绩单进修医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一、进修医师必须出示由县卫生局、乡卫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凭证明到医务科报到;三、由医务科安排科室进行进修;四、进修医师进修期间均由主治医师带教;五、进修医师进修期间不授予处方权,所书写医疗文书必须由带教医师签字后生效;六、进修结束后由科室进行考核并填写进修结论;七、进修结论经医务科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交本单位备案。
关于药剂科成员学习相关药事法规的文件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和落实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相关药事法律法规,现由我科室统一安排全体成员对以下法律法规进行分批次学习和考核,并报医院药事委员会进行备案:一、《药品管理法》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四、《处方管理办法》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条例》六、《医疗机构麻醉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学习地点:药剂科办公室参加人员:全体药剂科成员授课教师:阿依古丽、塔拉哈提、沙一拉什、马巧莲、张晓放哈巴河县药剂科2006.6药剂科处方评价小组组长:阿依古丽副组长:罗光亮成员:马巧莲库力介子马尔江县人民医院药剂科2007.5.25哈巴河县医院处方评价小组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处方必须进行评价,特成立县医院处方评价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赵芹(县医院副院长)副组长:贾妮(医务科主任)成员:阿依古丽(药剂科主任)刘彩云(内科主任)王国柱(外科主任)陈永峰(门诊主任)冉文玉(妇产科主任)尹士军(中医科主任)哈巴河县人民医院2007.5.25药剂科药事法规学习记录药事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审定医院的用药计划;二、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及处方手册;三、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并提出淘汰品种及意见;四、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五、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六、对医院注册制剂申报工作进行协调,并对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七、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展开。
关于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通知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条例》的规定,经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决定,对本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和使用做如下通知:一、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印刷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注明“精二”;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具精神药品;具有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有:木哈乃、库力扎、赵芹、贾妮、哈山、哈木帕、娜塔、刘彩云、尹士军、王国柱、努尔兰、塔力道;三、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暨处方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四、取得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的药师才能从事调剂工作,并对于医师开具的精神药品类处方进行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五、药师对于严重不合理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做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六、药师对精神类药品处方要做好严格记录,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并登记备查。
哈巴河县人民医院药剂科2007.6.1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2005]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1、医院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主管院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2、医院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3、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
门诊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由专人负责调配。
药剂科应对麻醉、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4、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资格的医师经考试合格,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授予麻醉处方权。
5、麻醉、精神药品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含住院患者)首次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门诊病历并记录,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患者(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门诊病历、患者(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知情同意书》一并由药剂科保管,以备患者随诊或复诊之用。
6、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型和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其他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3)代办人员身份证;7、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8、癌症患者购买麻醉药品需到医务科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本卡只供非住院患者使用,有效期为两个月。
到期需继续使用者,应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到医务科更换新卡,连续使用麻醉药品6个月后,换卡时应出示医院复诊证明。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卫生部下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
临床用药督导小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应用原则》的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本院促进、指导和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小组和药事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抗菌药物临床用药督导小组,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的调查及细菌耐药趋势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赵芹(县医院副院长)副组长::阿依古丽(药剂科主任)成员:塔拉哈提(临床药师)马巧莲(主管药师)哈山(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刘彩云(内科主任主治医师)王国柱(外科主任主治医师)陈永峰(门诊主任)冉文玉(妇产科主任)尹士军(中医科主任)哈巴河县医院2006.6医院药学质量监督(控制)机构人员组成经医院药事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药学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药品实施监控,小组严格按照质量控制工作职责和制度,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和监督药品使用情况,对于在使用药品过程中的不合理用药以及用药后所发生的不良反应做严格的监控,及时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
成员如下:组长:赵芹(县医院副院长)副组长:阿依古丽(药剂科主任)成员:马巧莲(药剂科主管药事)张晓放(药库库管)刘彩云(内科主任)王国柱(外科主任)冉文玉(妇产科主任)哈山(急诊科主任)陈永峰(门诊主任)哈巴河县医院2007.1薛勇(麻醉科主任):负责手麻科麻醉处方的开具马巧莲(药剂科主管药师):负责验收张晓放(药库库管):负责购进、验收李娜:(护理部主任):监督临床使用吾门尔、革命、加尔恒:负责安全保卫以上人员严格按照“五专”的要求,专柜存储、专人保管、专用帐册、双人双锁、双人验收。
安装专用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防火装置,与保卫科紧密联系确保毒、麻、精神药品的安全。
突发事件药品供应计划为使医院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真正落实到实处,药事委员会根据可能突发的疫情、火灾、水灾、传染病等,特配备了以下药品供不时之需:心三联:硫酸阿托品注射液0.5mg 10支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mg 10支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00mg 10支呼吸三联:尼可刹米注射液0.375mg 10支盐酸洛贝林注射液3mg 10支盐酸二甲氟林注射液8mg 10支大输液:5%葡萄糖注射液500ml 20瓶5%葡萄糖注射液250ml 30瓶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30瓶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 20瓶碳酸氢钠注射液10ml*5 200支50%葡萄糖注射液20ml 100支维生素C注射液0.5g*10 10盒维生素B6注射液0.1g*10 5盒抗生素: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8万*10 10盒注射用头孢呋辛钠0.5g 20支注射用氧氟沙星冻干粉0.2g 20支甲硝唑注射液250ml 30瓶阿奇霉素注射液0.5g 20支抗病毒:注射用炎琥宁80mg 20支利巴韦林注射液0.1g 20支板兰根颗粒10g*10 100袋湿润烧伤膏40g 10支云南白药4g 10支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液1500万10支注射用血凝酶(立芷雪) 1.0ku 10支酚磺乙胺注射液(止血敏)0.5g 20支药师参与临床药学活动管理规定为使我院临床药学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使我院的临床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更加密切关注临床治疗中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和不良反应,提升药物治疗水平,经药事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药师参与临床药学工作的各项规定,如下:一、在临床医师的指导下,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以提升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工作能力;二、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对药品的需求状况,认真征求意见,为临床用药提供充足的药品供应;三、定期随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进行查房,针对病人病情提出合理用药建议供医师、护士参考,并做详细记录;四、参与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治,对救治过程中所使用的药物,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有不合理用药情况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做记录,及时汇报;五、药学的研究和学术讨论,定期进行临床药学理论的学习,其中主要科目为:临床药理学、药代动力学、遗传药理学、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