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街中心校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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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幸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村、社区:
按照市计生局对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的要求,推动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综合改革,切实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进程,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李桦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霞副镇长
成员:宋代丽镇计生办主任
蒋宝英镇计生办副主任
王长明奎光塔社区总支书记
张志强观江社区总支书记
黄建西川社区总支书记
欧阳兴伏龙社区总支书记
廖永国太平社区总支书记
张佳蓉观凤楼社区总支书记
陈善强翔凤桥社区总支书记
朱志福幸福社区总支书记
陈汝良莲花社区总支书记
陈坤能联盟社区总支书记
雷国伦永丰社区总支书记
王强新联社区总支书记
赵先和民丰社区总支书记
雷道全岷江路社区总支书记
向宇友爱社区总支书记
欧显龙彩虹社区总支书记
覃贤术民主村支部书记
王巧丽石马村支部书记
蒋朝辉永寿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由宋代丽担任主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抄送:市计生局,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

外海中心小学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外海中心小学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2012学年度外海中心小学
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为了加强外海街道中心小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学校成立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长:陈华忠
副组长:伍素红容卓山余凤娇
成员:杨瑞华马苏雁吴琼马启康陈小平
伍惠莲彭锡健陈慕贞彭秋仲林芳华
林月娴林雪梅谢绮红余惠庆
二、职责
(一)组长职责
负责学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全面工作。

(二)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三)成员职责
1.填写、收集、汇总数据,登记完善本单位教师计划生育的档案资料。

2.组织妇女进行体检和查环查孕工作。

3.做好带头学习和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组织高年级学生开展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专题讲座。

5.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时查验小孩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和资料整理工作。

外海街道中心小学
二○一二年九月
1。

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计划生育成为了我国重要的政策之一。

作为学校环境下的特殊群体,学生的计划生育问题亦需要得到重视和管理。

因此,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应运而生,以确保学校内部的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展。

本文将介绍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其职责。

二、成员构成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成员通常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1. 学校行政领导: 学校校长或者其他负责学生管理的高级行政人员,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的最高负责人。

2. 学校医务人员: 如学校医务室的主任医师,通常参与计划生育咨询及服务工作。

3. 学校心理辅导人员: 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心理咨询师,负责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心理辅导工作。

4. 学校教育工作者: 如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向学生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法规,并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5. 学生代表: 学生会主席或者其他学生代表,作为学生群体的代表,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反馈及宣传活动。

三、职责分工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成员在工作中有各自的职责分工,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推进。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成员的职责。

1. 学校行政领导负责制定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和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对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成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工作的有效执行。

2. 学校医务人员提供学生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包括避孕方法、性教育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同时,开展学生的计划生育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计划生育相关的健康问题。

3. 学校心理辅导人员开展针对计划生育的心理辅导工作,解答学生在计划生育方面的疑问,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计划生育观念,提供情感支持。

4. 学校教育工作者负责向学生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开展计划生育教育活动。

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学生的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他们对自我保健的认知。

5. 学生代表作为学生群体的代表,向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反映学生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服务的意见和需求。

清水乡诚信计生领导小组

清水乡诚信计生领导小组

清政发2012[45]号
关于成立清水乡诚信计生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诚信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清水乡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郎万祥
副组长:王琼罗广贤
组员:于峰虎嫦娟景红平蒋雄鹏
黄先霞赵琪齐虎贤石钰红
清水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成立诚信计生领导小组通知存档(二)。

关于调整某某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某某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某某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卫生站(室)
计划生育服务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及保障公民的
生殖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使育龄人群享有避孕方法的相关知识与知情选择权,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结合我院实际,经医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某某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某某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小组
组长:杨某某(院长)
副组长:李某某(妇产科主任)
成员:温某某(妇产科医师)
崔某某(妇产科医师)
二、岗位职责
1、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坚持以避孕为主,推广综合节育措施,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宣传、教育、提供安全避孕、发放避孕药具以及生殖健康教育服务。

要严格掌握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
忌症,减少不安全流产及流产并发症,杜绝节育手术事故的发生,提高手术质量。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据及质量的登记、汇总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机构。

5、从事计划生育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卫健局制定的《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和本市的技术规范。

6、属于高危计划生育手术,一律不能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按要求转诊。

某某医院
2021年3月10日。

计生协会领导小组

计生协会领导小组

小府发〔2012〕37号
关于成立小海镇计生协会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工委、村、镇直各工作部门:
为确保我镇计生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镇党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小海镇计生协会工作领导小,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陶泽华
副组长:黄祥李鸿
成员:赵闯李鸿文天成宋乃会马丽芬李文芬丁焕琴刘莉陶泽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由陶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计生协会工作。

(此页无正文)
小海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成立人口计生协会领导小组通知报:县人领小组
送:计生局
发:各工委、村,镇各工作部门
小海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
(印45份、存3份)。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doc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doc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
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根据营销调运部领导变动情况,经部领导研究,现将营销调运部计划生育等5个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计划生育再生育特批领导小组
组长:张涛、舒金全
副组长:赵波、崔现沛、文燕
成员:各科室(车间)长、各单位负责人
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舒金全、张涛
副组长:赵波、崔现沛、文燕
成员:各科室(车间)长、各单位负责人
三、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舒金全、张涛
副组长:赵波、崔现沛、文燕
成员:各科室(车间)长、各单位负责人
四、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舒金全、张涛
副组长:赵波、崔现沛、文燕
成员:各科室(车间)长、各单位负责人
五、预算委员会
主任:张涛
副主任:舒金全、赵波、崔现沛、文燕
成员:各科室(车间)长、各单位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在各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营销调运部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审核有关工作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销调运部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负责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彭维明。

成员:王涛、武霞、司栗菁、蒋鑫、张炜、王红华、谢辉
营销调运部
2019年12月5日。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李园小学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领导机构为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特成立李园小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槐(校长)
副组长:于荣(副校长)
计生专干:李寿年(教导主任)
二、责任分工
1、组长王槐为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2、副组长于荣分管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对计划生育负主要责任。

3、计生专干李寿年具体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地对有关计划生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上报有关计生信息和表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并加强管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国卫办家庭函[2014]202号【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3.14【实施日期】2014.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认真做好卫生计生委相关老龄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机构组成人员(一)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培安成员:办公厅、人事司、规划司、财务司、法制司、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基层司、监督局、指导司、家庭司、流动人口司、宣传司、科教司、国际司负责同志(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海东(兼)成员:办公厅、人事司、规划司、财务司、法制司、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基层司、监督局、指导司、家庭司、流动人口司、宣传司、科教司、国际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二、领导机构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协调相关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卫生计生老龄工作;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重大事项;3.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全国卫生计生老龄工作;4.领导办公室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委机关相关单位,组织完成卫生计生老龄工作相关工作任务;2.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做好卫生计生老龄工作,组织对各地卫生计生老龄工作的调研督查;3.组织开展卫生计生老龄工作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4.组织举办卫生计生老龄工作相关会议、培训;5.组织开展卫生计生老龄工作的宣传倡导,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济卫监督食安发[2017]18号【发布部门】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7.12【实施日期】2017.07.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济卫监督食安发〔2017〕18号)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卫监督字〔2017〕22号)、《济南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济职能发〔2017〕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处室间的协调与配合,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管理监督,经研究,确定成立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委领导任副组长,监督食安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督食安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各相关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加强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调工作的领导,听取综合监督重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风险监测、评估与专题调研,制定监督执法规划和重大监督检查活动方案;2.健全完善综合监督工作机制、制度;3.听取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要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4.协调解决涉及两个及以上处室职责的监督管理事项;5.协调解决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社会反映强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无明确规定或政策不清晰的监督管理事项;6.研究落实上级部门交办、领导批示、相关部门转办案件及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督查督办等重要事项;7.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

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

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9.27•【字号】青人口办发[2006]44号•【施行日期】2006.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青人口办发[2006]44号)为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促进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提高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人口计生委推广运用质量管理科学方法的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简称QC)小组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QC小组是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基本组织单位,是立足于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围绕本单位的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和存在问题,以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能、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小组。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科学的管理方法由企业向计划生育领域延伸,现已被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机构所认识、运用和推广。

人口计生质量管理小组主要以改进工作为主,通过开展活动把影响当前计生工作质量的诸多因素查找出来,抓住主要问题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依靠科学的理论、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质量。

同时,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中可以有效地开发人力资源,增强工作人员的科学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激发出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用集体智慧的力量,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近几年,我市部分区市曾开展过QC小组活动,但活动的普及率和成果率不高,没有深入长久坚持下去,影响和制约了QC小组活动的发展。

为此,各区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QC小组活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进一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服务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好质量管理活动的效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2.06.20•【字号】榕人口领[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榕人口领[2012]4号)市直各成员单位: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附件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抓紧抓好新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着力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根据工作职能,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立法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1、依法依规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党员、监察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问题。

2、建立健全由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和计生部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检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监督和检查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工作,会同计生部门纠正并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规行为。

4、支持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查处阻扰、威胁、殴打、陷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党员和监察对象。

5、配合计生部门监督检查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完成各项指标差和造成人口失控的负有直接责任的党员、监察对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6.26
•【字号】阳府办[2005]117号
•【施行日期】2005.06.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
查验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阳府办〔2005〕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统一的以出租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的通知》(粤人口计育明电〔2005〕1号)精神,为做好全省统一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岑国健(副市长)
副组长:
冯方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平(市人口计生局局长)
成员:
陈家礼(市经贸局局长)
吴万(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詹先凤(市民政局局长)
梁文(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谢丰喜(市建设局局长)
陈左(市卫生局局长)
冯国强(市房管局局长)
郑勇明(市工商局局长)
黄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非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解散,取消牌子,由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利社会(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联系电话:3418951。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2011至2012学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

关于2011至2012学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

关于2012至2013学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小学:
现将2012至2013学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钟文炳
副组长:阳言友(小埠辅区责任人)
刘友根(桐木辅区责任人)
彭静(胜利辅区责任人)
成员:黎增旭(湖塘辅区责任人)
陈志明(杨坊辅区责任人)
况银华(胜利辅区)
谢永生(桐木小学责任人)
秦志忠(莲台小学责任人)
潘本付(三七小学责任人)
陈赞来(雅溪小学责任人)
彭在国(周田小学责任人)
严安平(杨坊小学责任人)
黄文辉(黄图小学责任人)
李金萍(东源小学责任人)
冯加荣(枣木小学责任人)
黄乐源(胜利小学责任人)
黎强(蕉源小学责任人)
阳艳萍(荆坪小学责任人)
陈诗龙(洪东小学责任人)
曾裕萍(小埠小学责任人)
张功科(城冲小学责任人)
曾垂国(丹桂小学责任人)
曾汉林(湖塘小学责任人)
曾林生(楚山小学责任人)
阳增福(枧冲小学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黎增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桐木镇中心小学
2012年9月1。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3.14•【文号】•【施行日期】2007.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维庆人口计生委主任副组长:王培安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成员:崔丽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主任于学军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陈立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张建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司长张世琨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司司长薛启谊人口计生委财务司司长金小桃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司长郝林娜人口计生委国际合作司司长张旭光人口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朱朝英中纪委监察部驻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王维国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力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继武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主任仪宏伟中国人口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张汉湘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席小平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领导小组在政策法规司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我委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小组,将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二00七年三月十四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名单如下:第一召集人:陶夏芳副区长召集人:王小敏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林峰区府办副主任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冯志良区房地局朱勤金泽镇朱正伟区统计局庄惠元区教育局XXX 区发改委刘成涛团区委江怀徐泾镇汤福明区农委许芳群赵巷镇许秋凤区人口计生委李欢区法制办宋治鸣食药品监管青浦分局张小英区司法局张丽莉区妇联张国兴区财政局张菊英区老龄办陆桂芳区总工会陈阳区文明办陈林区人口办陈涛区研究室陈晓鸣区卫生局周志良区劳动保障局俞峰区信息委顾兴华区人事局顾桂芳白鹤镇顾荷英夏阳街道办事处钱秋英盈浦街道办事处徐鸣明区经委徐林根区民政局殷亚萍区法院高峰练塘镇凌菊红公安青浦分局凌雪庆区科协盛玲芳区文广局童伟香花桥街道办事处谢春元工商青浦分局蔡红旗区建交委潘慧敏重固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王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结束——。

成青人口领20092

成青人口领20092

成青人口领〔2009〕2号 
关于调整青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协调功能,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新进步,经研究,决定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整如下: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目督办、区信访局、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建设局、区统筹发展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
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统计局、区房管局、区物价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国土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人武部、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非常设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成都市青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日印 
(共印60份) —2—。

中共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25•【字号】榕人口党组[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2.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榕人口党组[2014]1号)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榕群组办[2013]1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明党组书记副组长:黄升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常务专职副会长郑维忠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惠珍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叶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锋协会驻会副会长魏劲平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钟平沂副调研员张孔友副调研员成员:雷水平计划财务处处长庄享昌科学技术处处长胡岚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王祝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张菡监察室主任郑晓春政策法规处处长王靖办公室主任科员陈淞宣传教育处负责人赵鸣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林锦玉服务站副站长张春花药具管理站副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惠珍(兼),副主任胡岚,办公室成员林旺、林涛、李圣瑞、林晶,主要负责委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中共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2014年2月25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团员青年倡导婚育新风做计生好帮手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团员青年倡导婚育新风做计生好帮手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团员青年倡导婚育新风做计生好帮手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筑府办通[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团员青年倡导婚育新风做计生好帮手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2〕5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带头宣传和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双降”目标的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全市团员青年“倡导婚育新风、做计生好帮手”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朱桂云(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曹毅(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霏(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孙绍雪(团市委书记)成员:孙沙(团市委副书记)许宁红(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肖文(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处长)周强(贵阳学院团委书记)陈绍文(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处长)巫新(团市委组织部部长)蔡云(团市委宣传部部长)高玉龙(团市委办公室主任)崔焱(团市委统战部部长)曾筱竹(团市委青农部部长)吴雁菲(团市委权益部部长)何成江(团市委青工部副主任科员)赵莉萍(团市委学校部副主任科员)杨溪(团市委少年部部长助理)罗杰(云岩区人口计生局局长)陈雪娇(云岩区团委书记)吴志清(南明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况怡兰(南明区团委副书记)李秋林(乌当区人口计生局局长)詹丽娟(乌当区团委书记)舒孝友(白云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欧阳知戎(白云区团委书记)马书语(小河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周安(小河区团委书记)黄兴翠(花溪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姚金仙(花溪区团委书记)陈卫斌(清镇市人口计生局局长)周丹(清镇市团委书记)杨阳(息烽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莫鹏(息烽县团委书记)左军(修文县人口计生局局长)郑俊(修文县团委书记)刘俊(开阳县人口计生局局长)王昱晴(开阳县团委副书记)李力(金阳新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曾鼎中(金阳新区团委书记)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市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副书记孙沙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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