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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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阳政办发[2014]76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4日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为了巩固和提升前三个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认真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5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袁纯清书记、李小鹏省长等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记“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和“三个敬畏”的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全市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四化”目标,即:隐患整改常态化,加快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源头管控严格化,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责任落实明晰化,坚决防堵安全生产漏洞盲区;体制机制科学化,有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大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阳政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一年。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党的执政宗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

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也是第一要务”和“抓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来抓,任何时候都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坚决克服现阶段安全事故“不可避免论”,时刻怀着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的心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地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安全指导思想,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安全生产是最基础的民生、是比泰山还重的责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并向稳定好转、根本好转坚实迈进,为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95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95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18日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科学有序的应对和防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提高救援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矿山、煤层气开采使用、油气(天然气)储运、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及其它工矿商贸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本市发生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煤矿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平定古州伟峰煤业有限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二0一三年四月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13号令》、阳泉市《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防雷安全设施检查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公司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一、公司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生产安全和现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进入操作岗位。

二、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三、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

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五、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每个职工均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六、组织好用电、防雷、消防演练,提高技能。

自检巡查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防雷装置的安全监察力度,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必须配备防雷操作人员。

二、操作人员负责公司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防装置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三、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五、防雷操作人员,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

六、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天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七、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8•【字号】阳政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阳政发〔20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市政府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执法检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实现“千亿阳泉、百万新城”目标和实施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四大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发展事业,市政府决定:授予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安全生产模范单位”称号,各奖励10万元;授予南煤集团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40个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2万元;授予李伟等10名同志“安全生产模范个人”称号,各奖励0.5万元;授予邢德军等55名同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各奖励0.2万元;分别授予孙世文等50名同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先进个人”、“‘打非治违’先进个人”称号,各奖励0.2万元。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年”。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狠抓责任落实 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

狠抓责任落实 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

级精 神 , 周密安排部署 了全区各行业
打击非法违法 采矿责任书 。区纪检 、
国土 、 公安 、 全 生 产 总 体 形 人作 了表态 发言。荫营镇 、 义井镇 对
打击私挖 滥采 工作 开展不 力做 了深
刻检查 。

截至 4 月底 , 全 区累计发 生各类 生产 安全 事 故 3 2 起 。其 中 , 道路 交 通 事故 4起 , 同 比增 加 2 起; 死亡 3
年 安全 生产工作 的通 知》 ( 阳郊政 发
[ 2 0 1 4 ] 1 号) 制订 了全年安 全生 产工
作 意见 , 先后又 出台了春节安全生产
非煤矿 山、 危险化学品 、 烟花爆竹 、 农 业农 机 、 特种设 备 、 冶金 机械 等行业
均未发生死亡事故 ; 地方煤矿百万 吨
大检 查 、 安全 生 产 大检 查 等 活动 方 案, 对全 区安全生产各项工 作进 行 了
患 进行签 字交 办 , 并 跟踪督 办 。 目前 , 各 督导 组按 照各 自
分工, 通过 听取 汇报 、 查 阅相关 档案 记录 、 电子 台账 、 随机 抽查 等方式 , 对督查 单位开展 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 的进展 情 况进行 了督查 , 共 发现 隐患问题 5 8 条, 下 达督导交 办意 见书 1 0 余 份 。通过 近 2 O 天 的督查 检查发 现 , 各 乡镇 和 区
到位 。
区安 委文件精神 , 有安 排 , 有实施方 案 , 能够较好地 落实安 全 。主要领导 亲 自带 队到一线检查安 全工作 , 彻查 安全 隐
患 。在 此期间 , 各部 门的隐患治理 整改工作 取得 了一 些成
安 排部署 。
死亡 率为零 , 未发生 瞒报 、 迟报 事故

全市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

全市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

全市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认真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切实汲取山东烟台“1.10”笏山金矿爆炸重大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全省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市安委办组织制定《全市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本县(区)实际细化,抓好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已纳入省政府“13710”督办,请各县(区)安委办按照本通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安委办将对各县(区)工作进展跟踪问效。

1.各县(区)于2021年3月18日15时前将本县(区)工作方案、附件 2和报送单位、报送责任人、联系方式报市政府安委办;2.各县(区)于每周四15时前将本县(区)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按附件3要求报市政府安委办;3.2021年4月30日12时前将本县(区)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本级制定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报市政府安委办。

联系人: 光韦烨、丁睿,电话(略)(传真)附件: 1.全市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情况统计表3.XX县(区)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3月16日附件1全市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査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强管理、查隐患、堵漏洞、防流失、防爆炸、保安全”为工作目标,紧盯非煤矿山民爆物品购买、运输(送)、储存、领用、使用、清退各环节,全市域覆盖,最大限度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五到位”:即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民爆物品清查收缴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涉爆单位和人员监管到位,事故案件防范到位,确保我市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全市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査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决定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邵喜副局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毕映楷副局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尹宝珍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民爆处,办公室主任由民爆处处长高志兵担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4•【字号】阳政办发[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4日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的火灾防控工作。

市政府决定从6月28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组。

组长:赵峰副市长副组长:刘占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史普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范发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成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范发江(兼任)。

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各部门、行业、企业、村委会和社区层层分解责任的“大消防”的理念,按照消防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牵头,社会单位具体落实,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排查范围(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建筑工地;(三)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四)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五)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六)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八)“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体育场馆、博物馆、展览馆;(十)公共娱乐场所;(十一)物流寄递、粮食储存、物流仓储等物资集中场所;(十二)文物古建筑。

阳泉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阳泉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阳泉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阳泉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第二条举报联系方式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受群众举报的地点设在市安监局调度中心,地址:阳泉市德胜东街14号,举报电话:2024447(调度中心)、137********(市安委领导)、137********(市安监局领导),传真:2033742,电子邮箱地址:yqajjzhk@。

第三条举报受理办法(一)举报人以书信、电话、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均可受理。

举报人应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实施奖励;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力并给予保密。

(二)接到举报时,市安监局调度中心应认真填写《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受理登记表》,并立即上报领导,由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的,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备案,同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实名举报人答复。

(三)经初查核实属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将立即向隐患单位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四)举报受理登记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础资料由市安监局调度中心负责整理汇总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第四条举报奖惩保护(一)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经调查核实后,将分别给予实名举报人如下奖励(奖金从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的罚款中支取):1.举报破坏和伪造现场、隐瞒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死亡、重伤或者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举报人10万元。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阳政办发〔2016〕149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1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6日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11·27”全国和“11·29”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四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惩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防止意外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实现“353”的工作目标。

第一个“3”,即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率100%、隐患治理率100%、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行为打击惩处率100%;“5”,即依法关闭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停产整顿一批违法企业、惩处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肃追责一批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人;第二个“3”,即确保工矿商贸行业不发生事故,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2016年及2017年一季度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5•【字号】阳政办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阳政办发〔200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攻坚是推动安全发展的有效手段。

2008年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为了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既有成果,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以及2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现就全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创新排查方式,狠抓整治攻坚,强化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消除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遏制人员伤亡,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形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巩固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要努力达到六个100%,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管理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的整改监控率达到100%;隐患挂牌督办跟踪复查率达到100%。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30•【字号】阳政办发[2003]87号•【施行日期】2003.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阳政办发[2003]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营以上企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58号文和晋政办发[2003]3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按照7月15日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和7月21日全省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会议的要求,市政府根据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取缔非法生产、消除重大隐患、夯实管理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开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秩序良好、安全长久、持续稳定的煤炭工业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全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作领导组统一指导,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统一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各煤炭企业也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3]24号
【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2.07
【实施日期】2013.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3〕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李小鹏省长“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务必亲自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安全检查、务必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加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1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务必做到安全生产“零懈怠”。

春节将至,春运进入高峰,人流物流密集,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较多,烟花爆竹进入销售和燃放旺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
高发期,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敏感期。

决不能过高估计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决不能过高估计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决不能过高估计我们自身抓好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阳政发[2013]36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3.12.17【实施日期】2013.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阳政发〔2013〕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7日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为使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根据《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回顾“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全生产规划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一是总体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十五”时期的年均143人减少到“十一五”时期的年均101人,减少42人、下降了29.37%;2008年,全市事故总死亡人数首次降到了100人以下。

2010年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63%、69%、66%和46%。

二是安全监管队伍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城区、矿区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同时,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初步建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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