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案例
房子买卖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5月,李先生看中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二手房,这套房子由张女士出售。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张女士向李先生出示了房产证和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并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纠纷。
李先生在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后,对这套房子十分满意,于是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总价为300万元,李先生首付100万元,剩余款项在过户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先生支付了首付,但随后在网络上发现,张女士发布的房屋广告中存在虚假信息。
广告中声称该房屋拥有独立停车位,而实际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停车位是共享的,且数量有限。
此外,广告中还称该房屋装修豪华,但实际上房屋装修较为陈旧,与广告描述不符。
李先生认为张女士存在欺诈行为,遂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女士返还首付及赔偿损失。
张女士则辩称,广告内容是由中介公司发布的,她本人并未参与,因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张女士是否构成欺诈?2. 李先生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在签订合同前未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关于李先生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问题,法院认为,李先生在签订合同前已经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但并未发现张女士提供的广告存在虚假信息。
因此,李先生在签订合同时不存在重大误解,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然而,鉴于张女士存在欺诈行为,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李先生首付100万元,并赔偿李先生因欺诈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中介费、房屋租赁费等共计1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张女士的行为构成欺诈,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张女士在签订合同前未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隐瞒了房屋没有独立停车位的事实。
2. 张女士在广告中夸大房屋装修情况,与实际装修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第1篇示例: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某一商品或者服务交付给买方,而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权利义务协定书的通称。
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无处不在,尤其是在房地产买卖领域。
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之间可能发生争议,引发纠纷。
下面我们以一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为例,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案例描述:小明与小王在二手房交易平台上达成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小明将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小王。
双方签订了合同并付款,但在交割时,小明拒绝交房,称房产价值已增长,要求重新协商价格。
小王认为合同已生效,拒绝重新协商,双方陷入僵局。
分析:这起案例涉及到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旦双方就合同的要素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即构成有效合同。
在本案中,双方已签署了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合同应被认定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各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小明未按合同约定交房,构成违约。
解决途径:对于这类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在第三方的协助下进行协商,重新确定房产的价值,重新签订合同,达成共识;2. 仲裁申请: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专业仲裁员进行调解并做出公正裁决;3. 诉讼起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依法确认合同有效性,强制履行。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买卖合同纠纷时,双方首先要保持冷静,理性分析问题,寻找解决的最佳方式。
避免情绪干扰拖延解决问题的步伐。
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尽量明确规定各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和义务与责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最重要的是,各方应保持信任和善意,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双方需要理性对待,积极寻求解决途径,最终达成协议。
只有通过合法、公正的方式解决纠纷,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遵守合同,守信用,避免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4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也频频发生。
在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最基本的约定,但有些买卖双方并不能很好地遵守合同,从而引起合同纠纷。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一个真实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某年某月某日,小王在网上看到了一套心仪已久的二手房,房子地段优越,户型合理,小王决定购买。
经过一番周折,小王与房主达成了初步买卖意向,于是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定金。
然而,在后续的房屋过户过程中,小王却发现房屋的权属证明并不清晰,存在一定的风险。
小王多次要求房主提供清晰的房屋权属证明,但房主却一直拖延时间。
最终,在离交付尾款的日子越来越近时,小王实在无法再忍受,决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在合同终止后,双方因为定金的归属问题产生了严重的纠纷。
房主认为小王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要求返还定金;而小王则认为由于房屋权属证明不清晰,存在合同履行的风险,因此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随后,小王向法院起诉了房主,要求返还定金以及赔偿损失。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审查了双方的证据,并邀请了相关的权属证明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最终,鉴定结果证实了房屋权属存在一定争议,这对小王的主张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了:因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小王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同时,法院认定房主应当承担部分违约责任,赔偿小王的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结束了这场令人头疼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的严格履行至关重要。
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并有权要求对方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一、案情介绍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因为一些不同意见引发了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篇1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一、案情概述小明是一名年轻的上班族,他在之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合同后不久,便发现了房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小明找到了卖方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小明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二、合同签订过程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小明对这套房屋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并与卖方进行了多次交流,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价格、质量保证等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均未发现任何问题。
三、问题的发现在小明入住房屋后不久,他发现了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屋内墙面发霉、地板变形等情况。
小明立即联系了卖方,希望卖方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
然而,卖方表示这些问题并非他们在售房时存在的,而是小明自己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
四、双方协商无果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小明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了小明的诉讼,并进行了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再次就质量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却未能取得任何进展。
五、法院判决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定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属于卖方的责任,并判决解除买卖合同,卖方需赔偿小明购房款项及维修费用。
这一判决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案件最终落下了帷幕。
六、结论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证房屋的质量与使用权益。
若出现纠纷,双方应该保持沟通协商,如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是购房者应该非常重视的问题。
篇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二手房交易的增多,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也时有发生。
这些案例往往涉及到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等问题。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常见情况。
案例描述:小王是一名职场新人,他在市区工作,为了方便上下班和生活,决定购买一套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案例一:买家付款后卖家拒不过户经过调查,发现买家在支付全款后,卖家居然不履行过户手续的义务,而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过户。
卖家的行为涉嫌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买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卖家出售的房屋存在严重隐患买家购买的二手房屋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例如墙体开裂、漏水等问题。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卖家对隐患的状况有知情义务,忽略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卖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卖家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例如涂改房屋面积、隐瞒旧房改造等。
买家在发现问题后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四:买卖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争议买卖双方在房屋价值上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案例五:房屋交付后买家发现赠送的东西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赠送某些物品,但是当买家收到房屋后发现赠送的东西不符合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六:卖家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约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卖家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约定。
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案例七:交易过程中遭遇合同违约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八:未经买家同意私自擅自转让房屋卖家未经买家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卖家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买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寻求相应的赔偿。
案例九:买家提前交付房款卖家却无法履约买家提前交付了购房款项,但是卖家却无法按时履约交付房屋。
买家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十:房屋所有权归属存在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家发现房屋所有权关系存在疑问或争议。
往年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往年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我给你讲几个往年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哈。
案例一:隐瞒房屋瑕疵。
有这么一对小夫妻,满心欢喜地买了一套二手房。
卖家在合同里把房子夸得跟朵花似的。
结果住进去没几天,发现卫生间老是漏水,楼下邻居都找上门来了。
小夫妻就去找卖家理论,卖家开始还装傻充愣,说不知道这事儿。
小夫妻就火了呀,这可是大事儿,修起来得花不少钱呢。
他们仔细看了合同,合同里可没提到这个漏水的问题。
小夫妻觉得卖家这是故意隐瞒房屋瑕疵啊。
于是就把卖家告上了法庭。
法庭调查后发现,卖家其实早就知道卫生间漏水,只是为了能顺利把房子卖出去就没说。
最后呢,法庭判决卖家要承担维修费用,还得给小夫妻一些赔偿,毕竟因为这个事儿给人家添了不少麻烦。
案例二:户口迁移纠纷。
老张买了套二手房,想着以后孩子上学方便,就特别在意房子的户口问题。
合同里也明确写了,卖家要在交房后的一个月内把户口迁走。
结果呢,交房都好几个月了,老张去派出所一查,卖家的户口还在房子这儿呢。
老张就去找卖家,卖家各种推脱,一会儿说没找到新的落户地方,一会儿又说忙得顾不上。
老张孩子上学可是等不及啊,这户口不迁走,孩子上学可能就会受影响。
老张没办法,就起诉了卖家。
法院判决卖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尽快迁走户口,还得赔偿老张因为这件事产生的一些损失,比如说老张为了孩子上学四处奔波找人咨询的费用啥的。
案例三:房价波动反悔不卖。
这事儿可太常见了。
小李在房价还没涨得那么离谱的时候,和卖家签了合同买一套二手房。
谁知道合同签了还没过户呢,房价就蹭蹭往上涨。
卖家这时候就动了歪心思,觉得自己房子卖便宜了,就不想卖了。
卖家找各种借口,一会儿说家里人不同意卖了,一会儿又说合同有问题。
小李可不愿意啊,自己可是按照合同付了定金的。
小李就坚决要求卖家履行合同。
卖家就是不肯,小李就把卖家告上法庭。
法庭可不管你房价涨了多少,既然签了合同就得遵守。
最后判决卖家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原来的价格把房子卖给小李,还得给小李赔偿因为卖家违约给他造成的损失,像小李可能因为这个事情又重新找房子产生的一些费用之类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5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5篇第1篇示例: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屡见不鲜。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因为合同内容不明确、解释不一致或是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而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从而产生了大量的法律纠纷案件。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一个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
甲方王先生和乙方张女士就一套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二手房进行了买卖合同的签订。
在合同中规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交易日期以及房屋的交付等条款。
但在最后的签约仪式上,双方对合同中关于房屋装修的标准出现了歧义。
甲方认为合同中的装修标准应该是木地板,而乙方则认为合同中并未对装修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自行决定。
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双方开始了长期的争执。
甲方认为乙方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和中介费用。
而乙方则认为自己并未违约,拒绝退还定金和中介费用,并表示自己已经支付了购房的相关税费和费用,也不能接受解除合同的要求。
随后,甲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定金和中介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判决:由于合同中未对装修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乙方并未违约,甲方的解除合同请求不予支持。
但鉴于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的认识是合理的,法院决定责令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次购房交易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装修费用、差价和法律费用等。
乙方对此判决表示不满,随后向上诉至高级法院。
在上诉过程中,高级法院仔细审理了双方的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并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决。
高级法院认为,虽然合同中并未对装修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但乙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并未尽到告知的义务,导致双方在合同内容理解上出现了分歧。
乙方应当对此次交易中的纠纷负有一定的责任,并需要对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在此案的裁决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往往由于合同内容不明确、解释不一致等问题引起。
在日常的买卖过程中,双方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理解,并在签署前尽可能明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4篇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买卖合同是一种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商品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合同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牵扯到双方的利益,甚至可能导致长时间的诉讼。
今天就我们来看一例关于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
案情回顾:甲方是一位名叫小明的卖方,乙方是一位姓王的买方。
双方在二手房交易平台上联系,协商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小明将其名下的位于市中心的一套二手房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先生。
王先生支付了100万元的定金,并与小明签订了正式的合同。
但在交房前,王先生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了买卖合同的解除和返还定金的问题,各位法律专家如何看待这个案例呢?首先,合同是法律规范双方交易行为的最重要文件,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本案中,根据合同约定,小明应当将房屋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出售给王先生。
而王先生支付了定金,也就是表示了其与小明签订合同的真实意向。
因此,小明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易义务。
其次,在房地产交易中,房屋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负责,不能向买方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在本案中,如果王先生能够证明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那么他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最后,关于定金的返还问题。
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完成,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在本案中,王先生要求返还定金是因为小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因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小明应当返还定金给王先生。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
小明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出售给王先生,并返还定金给王先生。
同时,买方应当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发生类似的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7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7篇第1篇示例:近日,某小区的居民小王就因为一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小王是一名中年男子,他在几个月前经朋友介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在入住后发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双方产生了不愉快。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小王在购房过程中并没有请律师进行专业的咨询,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朋友的建议签订了买卖合同。
入住后,小王发现房屋内存在严重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并向卖方提出维修要求。
但卖方拒不承担修缮责任,双方产生了矛盾。
在这起纠纷案中,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明确房屋质量问题的具体条款,导致出现纠纷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小王认为卖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存在疏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卖方则认为小王在购房时应该自行核实房屋质量,不应该把责任推给卖方。
双方的分歧最终导致了法律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虽然买卖合同没有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买卖合同在保证房屋质量方面存在隐含义务。
即便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卖方在售房时仍应保证房屋的基本质量,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卖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并对小王进行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为广大二手房买卖者敲响了警钟,也对卖方在售房过程中的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应当慎重对待,明确约定房屋质量问题,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此案正是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对待,不仅要仔细阅读买卖合同的条款,还要请律师进行专业咨询,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唯有如此,才能保障自己的购房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屡有发生,关键在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否明确约定了相关权利义务。
对于购房者来说,应以保护自身利益为首要目标,在购房合同中细致查看各项条款,如有疑问务必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日后陷入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引言:二手房交易是一个常见的房地产交易形式,但随之而来的买卖纠纷也不可忽视。
本文将通过介绍几个真实案例,探讨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发生原因、解决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并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案例一:虚假房源欺诈李先生在某二手房网站上看到一套心仪的公寓。
他通过网站联系到了卖方王女士,并安排好了看房时间。
然而,在实地看房时,李先生发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网站上的描述不符。
房间的装修程度、环境及朝向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李先生对此感到非常困惑并拒绝购买。
这是一个典型的虚假房源欺诈案例。
卖方王女士在网站上提供了虚假信息,误导了李先生,并试图通过欺诈手段完成交易。
为了解决这个纠纷,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和赔偿损失。
案例二:产权纠纷张夫妇购买了一套二手住宅并完成了交易手续,但没过多久,他们收到了一封法院的传票,被告知购买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
原来,卖方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产权状况,导致买方陷入了纠纷中。
针对这一情况,张夫妇与卖方展开了协商,但由于卖方始终拒绝承认错误,他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
最终,法院裁定返还张夫妇购房款项并承担相关损失。
案例三:第三方中介服务纠纷王先生委托一家知名房产中介公司帮助他出售一套二手房,但中介公司却在交易过程中严重失职。
他们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推广房源,也没有尽职调查买方的信用状况。
由于中介公司的过错,交易未能顺利完成,并给王先生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王先生因此向中介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退还服务费并赔偿损失。
在行业监管部门的介入和法律诉讼的过程中,中介公司最终同意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并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
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方法:。
二手房法律纠纷案例分享(3篇)
第1篇导语: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二手房交易日益活跃。
然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各种法律纠纷。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从购房合同、产权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等方面,探讨二手房法律纠纷的解决之道。
一、案例背景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19年6月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张先生购买李女士名下的一套房屋。
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200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款50万元,剩余150万元在过户前付清。
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支付了首付款。
然而,在过户过程中,张先生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李女士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并非其责任,拒绝赔偿。
于是,张先生将李女士诉至法院。
二、纠纷焦点本案的纠纷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2. 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3. 法院如何判决本案。
三、案例分析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显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
2. 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张先生可以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其次,张先生在过户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有充分证据证明。
3. 法院如何判决本案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依法判决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如下:(1)要求李女士退还张先生已支付的50万元首付款;(2)赔偿张先生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包括维修费用、搬迁费用等;(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纠纷解决之道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手房交易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以下简称张某)与被告李某(以下简称李某)于2018年6月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其名下位于某市某区的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产)出售给张某,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过户过程中,张某发现涉案房产存在多项权属纠纷,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
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并赔偿因其无法购房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涉案房产是否存在权属纠纷?2. 张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3. 李某是否应返还张某的定金?三、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 涉案房产确实存在多项权属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纠纷、相邻权纠纷等。
2. 张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对涉案房产的权属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但在发现权属纠纷后,立即与李某沟通,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
3. 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也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权属纠纷的处理方式。
法院认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张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张某有权解除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违约行为导致张某无法购房,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定金的,应当按照约定交付。
本案中,张某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李某应予以返还。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如下:1. 解除张某与李某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 李某返还张某定金10万元。
3. 李某赔偿张某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人民币5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二手房买房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二手房交易逐渐成为购房者的主要选择之一。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等原因,时常会出现各种法律纠纷。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二、案例概述2018年5月,张某(以下简称“买方”)与李某(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买方购买李某名下位于某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房屋总价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了首付款50万元,余款150万元约定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2018年7月,买方开始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地面起砂、管道漏水等。
买方遂与卖方协商解决,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导致纠纷产生。
三、纠纷焦点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卖方责任?2. 买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承担何种责任?四、案例分析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卖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本案中,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向买方提供房屋的质量说明,也未保证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出卖人应当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因此,卖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房屋质量问题应属于卖方责任。
2. 买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二手房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熟,二手房交易日益增多。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等因素,纠纷案件也屡见不鲜。
本文将结合一起典型的法律二手房案件,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以期对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2018年,张先生(以下简称买方)与李女士(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将其名下一套房产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买方。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
买方在支付首付款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责任。
卖方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在其出售之前,应由原房主承担。
双方协商无果,买方遂将卖方诉至法院。
三、案件分析1. 纠纷产生的原因(1)信息不对称。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往往对房屋的真实情况了解有限,而卖方掌握着更多的信息优势。
本案中,买方在购买房屋时并未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纠纷产生。
(2)合同不规范。
本案中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如对房屋质量的描述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维修责任等。
2. 解决方法(1)明确房屋质量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标的物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本案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2)完善合同条款。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应明确房屋质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信息对称。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房屋真实信息:实地考察、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检测、向邻居了解房屋情况等。
四、结论二手房交易纠纷案件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等。
二手房纠纷法律书法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买方)与李某(卖方)于2020年6月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其位于某市某小区的一套房产出售给张某,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中约定,张某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次性付清。
双方约定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过户手续。
然而,在张某支付了定金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手续,导致张某无法按时入住。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但李某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脱。
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赔偿其因延迟过户造成的损失。
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 张某因李某延迟过户造成的损失,李某是否应当赔偿?法院审理:一、关于李某是否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张某与李某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
根据合同约定,李某作为卖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已经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关于张某因李某延迟过户造成的损失,李某是否应当赔偿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李某的违约行为导致张某无法按时入住,给张某造成了实际损失。
张某因延迟过户而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租房费用、装修费用、搬家费用等。
法院根据张某提交的证据,认定张某的损失共计5万元。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5万元损失。
判决结果:1. 李某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李某赔偿张某5万元损失。
奎屯二手房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奎屯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是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重要城市之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奎屯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法律纠纷事件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购房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以期为二手房交易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2019年5月,张先生(以下简称“原告”)与李女士(以下简称“被告”)在奎屯市某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被告名下位于奎屯市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
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告发现被告名下存在多笔债务,且房屋产权存在争议。
原告遂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定金及赔偿损失。
被告拒绝退还定金,双方陷入纠纷。
三、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应当退还原告定金?2. 被告是否应当赔偿原告损失?3. 产权争议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四、案例分析1. 被告是否应当退还原告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未能保证房屋产权的清晰。
因此,被告应当退还原告定金。
2. 被告是否应当赔偿原告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原告因被告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其购房计划受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被告应当赔偿原告损失。
3. 产权争议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在本案中,被告名下房屋存在产权争议,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产权争议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仍然有效。
买二手房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王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位于某市某区的二手房,产权人为李某。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总价款为300万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合同中还约定,李某保证房屋质量,如存在质量问题,由李某承担维修责任。
合同签订后,王某支付了全部房款。
然而,在王某入住后不久,便发现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包括墙体裂缝、漏水、地板翘起等。
王某多次与李某协商维修事宜,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承担责任。
王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李某是否应当承担维修责任?3. 王某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法院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以下是法院审理过程中的关键事实和证据:1. 房屋质量问题王某提供了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报告,证明房屋存在墙体裂缝、漏水、地板翘起等问题,符合《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关于质量问题的定义。
2. 李某的责任李某在答辩中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辩称房屋质量问题是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属于其责任范围。
3. 王某的损失王某提供了维修费用清单、维修合同等证据,证明其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花费了5万元进行维修。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根据鉴定报告,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李某作为房屋产权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 李某辩称房屋质量问题是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因此其辩称不予采信。
3. 王某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花费了5万元进行维修,李某应当承担维修费用。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李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并赔偿王某维修费用5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质量责任的约定。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关键点:1. 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在交付使用前,因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
本案中,鉴定报告明确指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李某作为房屋产权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二手房面积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
二手房交易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二手房面积存在争议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旨在分析此类纠纷的成因、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以期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
二、案情简介原告(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以下简称“乙”)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名下位于某市某小区的房产。
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了定金20万元。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甲发现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95平方米,与合同约定不符。
甲认为乙存在欺诈行为,要求乙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乙则辩称,房屋面积误差系由于测量误差导致,且其已尽到告知义务,故不同意甲的诉讼请求。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房屋面积误差是否构成欺诈?2. 乙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3. 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案件分析1. 房屋面积误差是否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本案中,乙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却未告知甲,存在欺诈行为。
因此,房屋面积误差构成欺诈。
2. 乙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如实向登记机构申报所转让、抵押的房地产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
在本案中,乙作为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如实告知甲房屋的实际面积,违反了法律规定,未能尽到告知义务。
3. 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的欺诈行为导致甲遭受损失,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房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二手房交易日益活跃。
然而,由于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导致二手房法律案件频发。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二手房法律案件为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二、案件概述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位于某市的一套二手房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
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发现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而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告知。
李某认为张某存在欺诈行为,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三、案件争议焦点1.张某是否存在欺诈行为?2.合同是否有效?3.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四、法院判决1.关于张某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法院认为,张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构成欺诈行为。
2.关于合同是否有效:法院认为,虽然张某存在欺诈行为,但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
3.关于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法院认为,李某因张某的欺诈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为定金10万元及为办理过户手续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五、法律解析1.欺诈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本案中,张某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构成欺诈行为。
2.合同效力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
3.损失赔偿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因张某的欺诈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为定金10万元及为办理过户手续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六、案件启示1.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房屋状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损失。
二手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王某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二手房一套,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约定,王某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房屋过户至李某名下,并支付首付款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首付款。
然而,在过户过程中,李某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且王某在合同中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
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首付款,并赔偿因其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王某是否构成欺诈,应否返还李某首付款?2. 王某是否应赔偿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关于王某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本案中,王某在签订合同前,未向李某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包括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
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李某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2. 关于王某是否应赔偿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王某在合同中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导致李某在购房后遭受了经济损失。
王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王某返还李某首付款人民币100万元;2. 王某赔偿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 欺诈的认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本案中,王某未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
2. 合同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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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 2007年10月,原告王某以8万 元的价格将自己一套尚未办理 房产证的房屋卖给被告孙某, 双方约定待将来办理产权证后, 由王某协助孙某办理房屋过户 手续,过户费由孙某承担。
• 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后,孙某 向王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并搬 入该房居住至今。2010年10月 13日,原告王某以签订合同时 房屋没有产权证为由,将孙某 诉诸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 合同无效,双方退房退款,恢 复原状。
• 在案发现场,无涯子老先生以百年智 力把不谙世故的虚竹哄得晕头转向, 威逼利诱,以死相挟,虚竹在极其无 奈的情况下,不得不接收功力,磕头 拜师,答应除恶,戴上掌门指环。 • 虚竹笨些,却并不傻,他知道这份合 同是不作数的,完全可以撤销,于是, 他多次向消遥派门人申请,宣布合同 无效。
• 他先是想把指环还给苏星河,一走了之。 苏星河不愧是无涯子的徒弟,所使手段如 出一辙,都是以死要挟,不过,他的效果 更好,先是给虚竹设下了逻辑陷阱,把他 困住,而自己也不过是惺惺作态,不用真 的去死。 • 后来,虚竹也学会了变通,合同撤销不了, 干脆转让,他居然成功地把指环转让给了 天山童姥,可是,造化弄人,最后,他不 但没有推卸掉责任,就连天山童姥的灵鹫 宫也一并接收。
• 法律不是万能的,虚竹能从法理上明 白自己有权利摆脱这份不公平的合同, 却免不了在各种情势之下,一次次地 挣扎,一次次地屈服妥协。因为,他 对人有着善良的感情。
• 因此,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法律是 死的,人情是活的,虚竹其实无法 挣脱的,是那张人情的网。不管我 们愿不愿意承认、喜不喜欢接受, 这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
• 焦点一: 无权属证两种观点
观点一
原、被告双方在房屋交易时,均已明 知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根据《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第37条第6款“未依法登记领取 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之规定,原、 被告间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的禁止性法 律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合 同。
• 合同内容是,虚竹接受无涯子70年功 力修为,有义务接任消遥派掌门,并 诛杀叛徒丁春秋。单从内容看,合同 并无不公之处,70年的内力和掌门之 尊,是每一个学武之人梦寐以求的好 事,接受了它,就如插入一个新式芯 片,功力的版本大大升级,地位也相 应提高。杀一个坏人,也不是件为难 的事情。 • 但是,这份合同是违法订立的,因为 它违反了公平自愿原则。
观点二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立法目的是调整行 政管理关系,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而不 是禁止交易或限制合同自由。原、被告间 房屋买卖的法律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该交易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应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1.1)》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物权法(2007.10.1 )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 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 焦点二: 原告王某为何要求孙某 退回房屋?
该案中,原告看到房价大幅上涨 才想毁约。原告因为利益的驱使主张 合同无效,其行为明显违背了民法的 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认定该合同无效 会严重损害合同相对人的正当利益, 危害交易安全和诱导诚信危机。
轻松一下
无效合同 • 有一种合同,是运用了欺诈、胁迫的手段, 违背了对方真实意思订立的,这样的合同 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 佛教爱好者虚竹,就为了一桩这样的无稽 合同,受尽折磨,苦苦摆脱而不得。 • 在这个合同中,虚竹基本属于无过错方。 因为陷阱就是那个棋局一开始,并没有说 明其中奥秘。虚竹只是小儿多动症发作, 摆了一个棋子,就被迫与消遥派掌门人无 涯子订立了一份责任重大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