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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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汇总表

2016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汇总表
工商管理
管理
29
不限
各专业学生
招收专业
学科
门类
对学生原专业要求
备注
联系电话
工程管理
管理
57
不限
各专业学生
市场营销
管理
46
不限
通过“高等数学”的各专业学生
物流管理
管理
29
不限
同上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
28
不限
电气,电网,通信,信息,电子,水电,水文,能材,能科,物理计科,机械,能动,材料,建筑,测控,自动化,计算机,软件,信安,物联,物流,工商,会计,商务,营销,经济,信管金融经贸核电,核安,化学财务,社保
电气,电网,电子,能材能科,物理,计科,能动,材料,测控
招收专业
学科
门类
对学生原专业要求
备注
联系电话
新能源工程与
工程(光伏发电)
工学
58
18
电气,电网,通信,信息,
电子,化学,水电,水文,
能材,能科,物理,计科,机械,能动工学
50
5
化学,水电,水文,能材,
机械工程
工学
62
10
同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54
10
同上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工学
28
10
同上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
112
33
电气,电网,通信,信息,电子,化学水电,水文,能材,能科,物理计科,机械,能动,材料,建筑,自动化,测控,计算机,软件,信安
物联核电核安
辐射防护与安全
工学
25
8
同上
应用化学
工学
52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6]311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6.23
【实施日期】2016.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
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湘教通[2016]311号)
各省属本科院校,各独立学院: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要求
1.按照国家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政策要求,高校可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各高校应切实履行专业建设主体责任,以现有条件为基础,以适应需求为导向,科学论证,有序增设新专业。

2.新设置的本科专业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各高校要以转型发展为契机,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加强专业设置与专业定位的研究,制定好专业建设规划,建立和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新设置的本科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要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学院制定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根据学校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安排,我院成立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接受学生咨询、申诉与处理及卓越班学生分流细则的修订等工作。

具体机构如下:组长:崔江涛、李青山副组长:万波、张莹莹组员:沈玉龙、杨力、李瑞、褚华、谢琨、李龙海、王小兵、杨鹏飞、徐悦甡、付少锋、权义宁秘书:张亚菲、殷少淼、王牌、袁权、丁舒娜、奚晶瑾二、分流原则1.尊重个性发展与择优分流相结合原则。

尊重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和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分流申请;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学院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确保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卓越班学生分流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1.分流时间卓越班共设置两次集中分流,第一次分流安排在第4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第二次分流安排在第6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

2.分流方式(1)第一次分流: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5分或必修课程存在不合格者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2)第二次分流:学生按照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排名(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的学生不列入排名),按照本年度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推免名额和当年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确定进入卓越班一贯制培养的学生,其他学生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3.分流去向(1)第一次分流去向: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转入卓越班所在专业的普通班学习。

(2)第二次分流去向: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分流不分班,仍在卓越班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第4学年学业,符合毕业、授位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不再进行六年一贯制培养;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不列入本硕六年一贯制培养计划,不予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 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 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3
专业代码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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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706K 680706K 680706K 680706K 680706K 680706K 680706K 680706K 680706K 680601K 680701K 680701K 680703K 680703K 680703K 680703K 680703K 680705K 680705K 680604K 680707K 680603K 680603K 680603K 680603K 680603K 680603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670102K
修业 年限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5 3 5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生命科学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生命科学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生命科学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为实现我院高素质复合型、研究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自由发展,激发学习热情,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模式生物科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实施“2+2”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2年)和专业培养(2年)两个阶段:大类培养阶段为大一新生入学至第四学期结束,在此阶段不分专业进行培养;在第四学期依据学生专业志趣、学习成绩,结合专业设定完成分流工作;第五学期进入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三、基本原则在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发展、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情况,按照“自由申报、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分流,尽量保证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四、组织机构根据学校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黎家刘芳副组长:冯虎元朱珊珊成员:王勇杨盟刘孟玥闫龙凤史小明丁武蓉宋森令桢民监督组长:朱珊珊(兼)五、分流范围、分流专业与分流规模分流范围:2016级全体本科生(不含来我院交流生)分流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具体分为生物科学基地班1班、生物科学基地班2班;生物技术基地班1班、生物技术基地班2班;生态学班五个班级。

分流规模:学院充分考虑学生兴趣与意愿,并结合各专业培养能力、就业与升学情况,对各专业规模控制为:生物科学专业上限66人,生物技术专业上限66人,生态学专业上限33人。

六、实施细则(一)工作流程1.方案发布阶段(4月25日—5月3日)学院成立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任务分工,制定并发布工作方案。

2.动员与学业成绩测评阶段(5月4日—5月13日)一是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年级辅导员、年级各班班主任、各学业导师、教学秘书合作开展专业分流问卷调研、走访和动员工作;二是组织专家进行专业介绍。

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标准 观测点及评分标准

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标准 观测点及评分标准

附件22016年云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评估通用基本标准附件3云南省高职教育护理与会计2个专业试点评估标准2) 2016年会计专业试点评估标准附件42016年云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数据表1。

本次专业评价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2. 定量指标数据通过专业信息平台进行数据的采集并计算,质性指标材料通过专业信息平台进行上传。

3. 评审专家有权要求参评专业提供所需要的其他定性指标支撑材料,被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的学校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以扫描件形式提交。

目录第一部分:初始化信息 (20)1。

举办学校 (20)2.专业 (20)3.学生 (20)4.教师 (20)第二部分评估指标 (21)1.专业培养目标 (21)1-1 专业简况 (21)1—2 专业培养方案 (21)1-3专业特色 (21)1—4 专业带头人简介(1名) (21)1—5 专业负责人简介(1名) (22)2.学生 (22)2—1招生计划 (22)2-2招生方式 (23)2—3 在校生情况 (23)2—4 学生职业发展规划 (23)2-5 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机会 (23)2—6 学生学习过程 (23)2—7 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23)2—8毕业生就业单位类型 (24)2-9毕业生就业区域情况 (24)2-10 学生能力达成跟踪情况 (24)3-1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25)3—2现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情况 (25)3—3校内实践基地情况 (26)3-4校外实践基地(合作企业)情况 (26)3-5 实验实训教学制度 (26)3-6 图书资料 (26)4。

课程体系 (27)4—1 专业课程 (27)4-2 各课程模块的学时比例 (27)4—3 理论课学分与实践学分比例 (27)4-4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28)4-5 课程设置对能力要求的支撑关系 (28)4-6 教材建设 (29)4-7优秀核心课程案例(3门课程) (29)4—8专业教学计划 (29)4-9毕业考核要求 (29)5.师资队伍 (29)5-1 教师基本情况 (29)5-2 教师基本信息 (30)5—3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教研论文情况(限20篇) (30)5—4教师获批专利情况 (31)5—5 教师出版专(编、译)著情况 (31)5-6 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科研项目情况 (31)5-7 教师获得科研奖励情况 (31)5-8 教师队伍建设 (32)5-9 优秀专业教师简介(两名) (32)5—10 优秀兼职教师简介(两名) (32)6.社会服务 (32)6—1 专业团队技术服务能力 (32)6—2专业社会培训工作情况 (32)6—3 专业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32)6—4 校企共建情况 (33)6-5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情况 (33)6-6 顶岗实习运行报告 (33)6—7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33)6-8 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 (33)6-9 社会服务案例 (33)7.学习成果 (33)7—1 在校生综合能力情况 (33)7-2 学生关键职业能力培养情况 (34)7-3学生获得相关行业证书情况 (34)7-4 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34)7—5 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限报20项) (34)7—6 学生创新创业 (34)8—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35)8—2 质量监控 (35)8-3质量改进 (35)第三部分:毕业生就业质量 (36)2016届毕业生专业基本情况 (36)2016届毕业生个人情况 (36)2016届重要专业课 (37)2016届实习实践环节类型 (38)2016届求职服务类型 (39)2016届学生初次就业岗位来源 (39)第一部分:初始化信息1.举办学校注:(1)举办学校分两类:本科院校若干所与高职院校若干所;(2)学校性质分两类:公办与民办;(3)主办方分五种:省地共管、州市政府、行业主管、国企主管、民办;(4)财政投入分四种:省财政拨款、州市财政拨款、国企投入、私企投入。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的通知【模板】

教务处[]号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的通知各院(系):随着学分制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学校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专业与兴趣特长调整修读的专业,这充分体现了学校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

为确保自主调整专业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请各院(系)参照本通知所附的《**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实施办法》,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教务处二Ο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实施办法一、招收原则2016级本科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综合考虑自己的专业意向和兴趣特长等因素,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调整专业类别。

学生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提出申请,招收学院应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和兴趣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拔录取适合本专业类别培养要求的学生。

整体原则上仅允许在同一批次内进行专业调整。

定向生、委培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非2016年入学的学生、不符合各学院自主调整专业类别要求的学生以及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

外语类保送生仅可在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等外语类专业间调整专业。

港澳台学生仅可在本地区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调整专业。

各专业的招收工作严格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招收计划各专业类别招收计划按《**大学2016级本科生调整专业类别招收计划表》所列专业和人数执行。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1、学生报名资格:完成原学院执行计划课程要求(允许已修读课程中有1门课程不及格),符合各学院的相关条件。

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及退学警告,无违纪违规行为。

2、报名时间:4月19日13:30至4月26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3、报名步骤:步骤一、登录()点击“学生自主转专业”报名。

步骤二、申请调整专业类别的学生可以选择两个专业类别,分别于网上发起两份申请,并注明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关于开展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

关于开展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

关于开展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二级学院: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2”大类教学改革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西财院教字[2017]5号),现就我校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一、分流原则按大类招生的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分工明确,做好专业介绍、考前动员、分流考试、学生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分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专业分流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成绩优先、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的原则。

二、工作安排1. 第11周结束(5月11日)前,按大类招生的各二级学院制定2016级专业分流细则,明确大类内各专业分流人数及班级设置计划,并将设置计划报教务处,经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第12周结束(5月18日)前,向学生公布本学院专业分流细则及相关专业要求等;组织学生填报《西安财经学院××学院学生专业分流志愿意向表》(附表1)。

3.第13周结束(5月25日)前,按大类招生的各二级学院应依据学生志愿意向和教学资源现状,提出大类内各专业人数及班级设置计划,并将设置计划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第14周结束(6月1日)前,按大类招生的各二级学院应向学生公布本学院各专业分流学生人数和学生成绩排名,组织学生填报《西安财经学院××学院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表2)。

5. 第15周结束(6月8日)前,按大类招生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分流细则,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名单,经二级学院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3天。

同时,需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分班数量及各班级学生人数(附表3)。

6. 第16周结束(6月15日)前,按大类招生的二级学院将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对因转学、复学等学籍变动而安排到大类就读的非大类招生的学生,仍按其学籍变动前的专业进行分流。

四、附件附表1:《西安财经学院××学院学生专业分流志愿意向表》附表2:《西安财经学院××学院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表3: 2016级大类分流专业班级人数表教务处 2018年5月2日附表1西安财经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意向表西安财经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意向表附表2西安财经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表3:2016级大类分流专业班级人数表。

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2016级继续实行大类招生与培养。

学院前期加强通识教育,后期按开展多样化专业教育的需求变化、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个性化发展的要求进行专业的分流培养。

为确保2016级电气类和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以下简称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办法如下:一、专业分流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

2.志愿优先,兼顾成绩。

3.专业教学资源配置与社会人才需求相结合。

二、专业分流对象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

三、分流专业及计划1.学院综合考虑专业人才需求、教学方案、师资、设备等教学条件,经报学2.2016/2017学年内调整学籍至2016级的11名学生不占用分流计划名额,其中1人已办理休学,余下10人按原有分流专业。

四、专业分流依据1.各分流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志愿未录取满的名额,在二志愿中录取,依次类推。

2.各分流专业择优录取的依据为学生的第一学期学习绩点(不含体育课、公选课),按从小到大排序,形成基本序列。

3.若第一学期学习绩点(不含体育课、公选课)相同,则英语视听说、英语读写译、高数和c语言四门平均课程成绩高者排名更高。

4.分流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各专业系主任、教学教务秘书、年级辅导员等人员组成,如遇特殊情况由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并报院务会研究决定。

五、专业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根据学校教学进程与选课工作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2016/2017第二学期进行,学生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按选定专业进行分流培养。

具体程序及相关安排如下:1.2017年4月1日:《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公布。

2.2017年4月5日-7日:举行2016级专业分流现场介绍咨询大会,邀请各系主任向学生介绍专业和专业方向,指导学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自身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关于开展2016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系及2017级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本学期将开展2017级部分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转专业一般在相同的学科门类(如工科各专业、文科各专业)之间进行,但根据课程设置情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相近学科门类之间可以互转。

3.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情况以及2017级各专业拟接纳转专业学生数量及要求择优录取。

平均学分绩的计算以两学期正常考试成绩为准。

补考、缓考及重修成绩不计算在内。

五级分制的课程,按照相关规定折算成百分制。

二、申请资格及其它1.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突出,一年级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在前5%以内的优秀学生,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2.2017级各系、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专业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1.资格审核。

9月6日,将2017级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张榜公布。

如有异议请同学于9月7日下午4点前提出。

2.本次转专业采取“自主选择,统一办理”的方式进行。

即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按照公布的平均学分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依次到教学工作部填表签字选择确定专业(方向)。

请同学提前到达。

注意事项:(1)每人只可填报一个专业(方向),本人签字后确认,办理完毕,不允许更改。

(2)请有关同学根据个人平均学分绩和各专业(方向)的接纳人数,事先确定好合理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符合转专业条件并且确定转专业的学生,不可参加专业分流,如参加本专业的专业分流则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1.拟转专业学生在教学工作部完成现场确认转入专业。

2.拟转专业学生在未确定转专业之前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它一切活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模板】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模板】

关于公布《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计算机教〔2017〕10号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各班级:根据学校关于《XX电子科技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教〔2008〕146号)文件规定,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拟订了《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计算机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关于《XX电子科技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教〔2008〕146号文件规定,经计算机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研究,制定了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一)志愿优先。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四)专业分流只能在专业大类内的专业中进行。

即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学生分流可选择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物联网工程专业。

二、基本状况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现共有学生287人(含本学期休学学生3人)。

通过转专业(32人)已明确专业的学生不在本次大类分流计划之内。

三、专业分流的方法本年度专业分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并综合考虑专业办学实际情况。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学生仅需填报1个专业志愿,需填写专业全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物联网工程”。

四、专业分流工作的实施与落实专业分流工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统一领导。

具体时间安排由秘书组另行通知。

(一)准备阶段。

参加分流的学生自行了解大类中各专业的情况,包括课程体系、就业前景和方向、确定自己的大学生涯规划。

在学生填报志愿前,秘书组(学工办成员)协助学生联系相关教师,解答学生关于专业的问题。

(二)填报志愿阶段。

以现有班级为单位,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

由秘书组(学工办成员)汇总数据。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艺术、卓越班、中外合作班不在此表数据中体现)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艺术、卓越班、中外合作班不在此表数据中体现)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艺术、卓越班、中外合作班不在此表数据中体现)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艺术、卓越班、中外合作班不在此表数据中体现)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艺术、卓越班、中外合作班不在此表数据中体现)
2016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艺术、卓越班、中外合作班不在此表数据中体现)。

2016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模板】

2016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模板】

2016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为服务学生发展,促进学生就业,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提高学生职场竞争力,根据《XX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2016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范围1、单招学生仅在单招专业公布资源中选取志愿;2、统招学生可在所有专业公布资源中选取志愿;3、对口、艺术等特殊招生类型专业不得申请转专业;4、大学生退伍士兵,按照国家政策,可适当放宽转专业限制(详询教务处)。

二、资源公布详见附件1。

三、志愿填报每名学生可志愿申请填报2个专业,申请表请自行下载,并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7:00前将表交教务处。

四、考试事宜1、考试科目:高等数学I、英语、制图(仅限需要修读制图课程的专业)。

2、考试方式:闭卷。

3、考试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8:20。

4、考试地点:学府路校区北教学楼(具体考场考前在电教楼外公布)。

五、确定专业学院在组织考试后,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专业分配,第一志愿额满,按志愿顺序依次调配。

六、结果公示专业分配确定后,学院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学生转专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学生的申诉。

七、学籍异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异动。

八、其他要求1、转专业工作,关系学生切实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2),组织好学生申请报名等工作,严格各项程序,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顺利完成。

2、志愿转入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学生,除文化课考试合格外,还须参加由人文社科系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可转入。

面试内容详见附件3。

3、本次转专业工作,自觉、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教务处2017年1月6日附件1:可转入专业资源状况一览表345附件2:XX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服务学生发展和促进就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2016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数.doc

2016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数.doc

2016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数
本科( 3519人)
专业人数专业人数汉语言文学(师范类)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49 汉语言文学(秘书)8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4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46 电子信息工程93 广告学48 通信工程95 广告(专升本)53 环境工程65 新闻学53 应用化学69 英语(师范类)66 生物技术52 英语(国际商务)9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52 英语(专升本)44 土木工程127 英语(闽台)22 工程管理79 英语(翻译)57 土木工程(专升本)55 日语58 工程造价101 会计学94 护理学(闽台)33 会计学(专升本)58 护理学(助产)59 会计学(海外)40 护理学53 财务管理57 护理学(专升本)73 财务管理(闽台)32 临床医学88 市场营销93 临床医学(全科)46 旅游管理96 临床医学(专升本) 24人力资源管理89 药学(专升本) 59 公共事业管理47 药学58 测控技术与仪器83 美术学(师范类)59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55 艺术设计66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50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34 信息与计算科学41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29 体育教育(师范类)172 艺术设计(工艺设计)30 体育教育(体育管理与休闲专
业)32 环境设计(专升本)31 体育教育(体艺方向)56 音乐学(师范类)90
专科(596人)
专业人数专业人数初等教育(师范)50 护理50 初等教育(英语方向) 45 助产53 学前教育280 影像56 药学62。

关于下发2016年春开放教育专业规则数据的通知

关于下发2016年春开放教育专业规则数据的通知
本科
专业规则号:160301208070308
“专业课”模块“混凝土结构设计(A)”,课程ID:02276,课程名称改为“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课程ID:03594。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专业规则号:160301208060500
“专业基础课”模块“计算机组成原理A”,课程ID:02275 ,课程名称改为“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ID:02151。
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总学分改为36。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专业规则号:160306458020200
“专业课”模块“自动控制技术及应用”,课程ID:52267调整至“专业基础课”模块,开设学期2。
“专业基础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改为22,模块设置最低学分改为26。
助力计划
“专业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改为23,模块设置最低学分改为27。
江西电大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
7
助力计划
数控技术
专科
专业规则号:160306458010300
8
助力计划
网络技术
专科
专业规则号:160306459010200
“综合实践”模块删除课程“职业技能实训(网络技术)”课程ID:03320,以及专业规则中相关文字说明。综合实践模块“模块设置最低学分”改为“14”。
9
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
专科
开放
“专业基础课”模块“C语言程序设计A”,课程ID:02274,课程名称改为“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ID:03595。
“专业拓展课”模块删除课程“JAVA技术”,课程ID:51378;新增课程“动态网页制作”,4学分,课程ID:50161,开设学期5,课程性质为非统设选修。

河南大学计算机专业分流政策

河南大学计算机专业分流政策

河南大学计算机专业分流政策一、专业分流原则(一)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以学生自愿申请专业为基础,结合学生个人的学分绩点(截至志愿填报时间),在所属大类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和铁道信号自动控制4个专业进行分流。

(二)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原则。

综合考虑专业发展与实际规模、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合理调整各专业分流比例。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分流对象为2022级招收的计算机类普高学生,不含“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和“高职自主招生”学生。

具体每个专业分流学生数由信息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信息工程学院有权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专业就业率以及学生报名志愿情况等适时调整各专业实际分流人数。

三、分流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成立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分流工作。

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副院长、教研室负责人以及辅导员等。

组长:副院长(主持工作)、党总支书记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成员:其他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党总支委员等四、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一)宣传指导通过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各专业培养目标与主要就业面向等,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专业。

分学院和教研室两级层面组织宣讲与咨询,全体专任教师参与。

2023年4月25日前公布分专业工作计划与具体措施,2023年5月8日前完成分专业宣讲。

(二)分流准备学生学业成绩为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绩点(第一次考试成绩)。

成绩绩点由工作小组提供(保留小数点后2位)。

2023年5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学生的总平均学分绩点与排名,公示无异议后的绩点将用于专业分流排名。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
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7.03.13
•【文号】教高[2017]2号
•【施行日期】2017.03.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
结果的通知
教高[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的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正式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行业部门意见,确定了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名单。

现将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请加强对新设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教育部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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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7〕10号
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教〔2008〕146号)文件规定,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拟订了《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教〔2008〕146号文件规定,经计算机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研究,制定了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
(一)志愿优先。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四)专业分流只能在专业大类内的专业中进行。

即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学生分流可选择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物联网工程专业。

二、基本状况
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现共有学生287人(含本学期休学学生3人)。

通过转专业(32人)已明确专业的学生不在本次大类分流计划之内。

三、专业分流的方法
本年度专业分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并综合考虑专业办学实际情况。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学生仅需填报1个专业志愿,需填写专业全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物联网工程”。

四、专业分流工作的实施与落实
专业分流工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统一领导。

具体时间安排由秘书组另行通知。

(一)准备阶段。

参加分流的学生自行了解大类中各专业的情况,包括课程体系、就业前景和方向、确定自己的大学生涯规划。

在学生填报志愿前,秘书
组(学工办成员)协助学生联系相关教师,解答学生关于专业的问题。

(二)填报志愿阶段。

以现有班级为单位,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

由秘书组(学工办成员)汇总数据。

(三)分流结果公示阶段。

秘书组(教科办成员、学工办成员)根据专业分流方法确定分流结果,并将结果公示。

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提出异议。

秘书组对分流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可以提请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讨论。

(四)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审核,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五)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教务处批准后,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五、其他
(一)学生在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的,须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专业分流后的其他工作,由学院相关部门负责。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
(计算机学院代章)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填表说明:
1.填表前,需认真阅读《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2.每位学生根据自身特点、优势、个性、兴趣、爱好、个人目标等,结合市场就业形势和学院教学资源的情况,按个人实际情况自主填报专业志愿。

3.请用黑色水笔填写,务必字迹工整,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4.本表涂改无效,上交后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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