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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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王迁核稿:朱长青拟稿:刘岩会签:电话:26761
主送单位:各运输站段
抄送单位:局运输、客运、货运、机务、供电、工务、电务、车辆、房产、建设、集经处,局生活服务中心,局投资管理中心转有关单位
报文:
沈阳铁路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关于督导客车和高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开展第一阶段防洪、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安监电[2015]52号)电报精神,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运用安全,路局决定从4月7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局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安全基础管理
1.特种设备“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配备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且与职责相符。
2.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是否分析研究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并明确解决处理办法;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
3.各类特种设备规程、标准以及铁路总公司和路局安全管理的有关文电是否完整齐全;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并做到帐物相符;是否按照一机一档的原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及时清理、归档。
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是否按要求定期开展;是否制定和上报检验计划;检验报告是否存档;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问题整改是否留有痕迹,记录齐全。
5.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经注册登记;是否有检验超期的设备存在;各类
安全附件是否按期校验,校验报告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订,是否适用,是否按规定置挂。
7.路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是否对在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是否留有痕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通报;各类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且记录齐全。
(二)电梯安全管理
1、电梯11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日常检查记录薄是否设立并按要求填记;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是否留有痕迹;日常检查、维保及检验检测中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是否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汇总分析。
2.是否与具有相应维保资格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工作是否按期进行;对维保记录进行签认的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
3.定期检验是否超期;电梯、扶梯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明确,是否置于明显位置;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是否良好,监控人员是否按要求随时接听报警电话。
4.是否建立电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预案是否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记录和总结是否齐全。
5.电、扶梯各部位固定零件是否完好,有无脱松、缺失;扶梯的梳齿板是否存在超标缺陷;设备运行时,是否有卡滞、杂音等现象。
6.工作制动器、附加制动器、超速限制器、安全钳等是否作用良好;各紧急停机按钮、安全保护装置、控制开关、控制锁作用是否良好;电梯的安全触板、光幕作用是否良好。
7、扶梯的盖板、裙板是否变形,是否存在刮、卡乘客衣着或携带品的隐患问题;电、扶梯基坑防、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温度是否能够保持在设计要求范围内;运动部件润滑是否良好。
(三)锅炉安全管理
1.8项制度、7项记录是否建立并按规定填记;是否建立锅炉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演练记录和总结是否齐全。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包括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锅炉使用登记证、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按规定置挂。
3.各类安全附件是否按规定装设,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是否能正确显示锅炉运用状态;安全阀是否进行定期排放试验并进行记录。
4.锅炉是否超压使用,燃煤锅炉是否负压运行;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报警联锁装置、超压报警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
5.生产现场、设备危险区域、部位按规定要求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防护罩、防护屏、防护网、防护栏、作业平台、扶梯等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用语规范、整洁、醒目;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水处理设备设施是否有效
投用;水质化验记录是否齐全、详实。
(四)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1.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是否建立;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定时的检查、巡检和故障的检修记录是否设立并按规定填记;是否建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演练记录和总结是否齐全。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按规定置挂;是否自行检查,检查报告是否按规定存档。
3.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主要受压原件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
4.运行期间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不应超过规定值,液位无异常;容器表面无严重腐蚀,无异常结霜、结露;检漏孔、信号孔无漏液、漏气;支承或支座无损坏,基础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齐全完好;受压元件联接处、钢架、受压元件可见部位等无损坏。
5.各类安全附件是否按规定装设,选用是否合理,是否进行定期校验;各类阀门的规格型号、设置、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作用良好,无泄漏;排污阀应通向安全地点,作用良好,无泄漏,并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各管道保温层应完好无破损,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
6.照明、通风设施齐全,工作场地光线充足,通风良好;生产现场、设备危险区域、部位按规定要求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防护罩、防护屏、防护网、防护栏、作业平台、扶梯等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用语规范、整洁、醒目;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吊具、索具检查及探伤制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演练制度是否建立和有效落实。
2.交接班及运行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记录、吊具、索具检查及探伤记录是否设立并按规定填记。
3.“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按规定张贴,并在有效期内;各类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司机室应视野良好,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灯必备设施齐全,门锁可靠。
4.设备本体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吊具、索具、台车、扫轨板、夹轨器,流动类回转尾部等主要危险部位应设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标志;司机室、梯、栏、走台等设施完好并符合要求。
5.大车轨道是否存在固定螺栓和压板缺少,垫片窜动问题;起重机的每条轨道是否设立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是否有电气跨接;大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是否有啃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