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卷四)考试试题(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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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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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一、分析题0 【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

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

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

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1 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2 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3 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 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5 此案在由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抗诉中,请求改判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辩称无罪,省高级法院根据控辩双方一致意见,是否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为什么?5 【案情】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进行贩卖。

2014年3月15日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

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查取证,由M国警方抓获了顾某,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和住处搜查,并将顾某及相关证据移交中方。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

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不成立。

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基苯丙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苯丙胺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汇总(一)以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1.曾甲有一子曾乙12岁,曾甲要出国学习一年,遂委托其妹曾丙(即曾乙之姑母)照看曾乙一年,曾甲和曾丙二人约定:由曾甲每月支付给曾丙监护费2000元;若出现曾乙之侵权,曾甲、曾丙依2∶8之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6个月后,曾乙将小朋友王小军打伤,花去医疗费1万元。

问王小军的父母应如何主张该费用请求权?( )A.向曾甲主张2000元,向曾丙主张8000元B.向曾甲、曾丙任何一人主张1万元C.向曾甲主张1万元,而后曾甲向曾丙主张8000元D.向曾丙主张1万元,而后曾丙向曾甲主张2000元2.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于1996年11月10日在一次登山中遇雪崩下落不明,法院根据其妻子的申请于1998年12月10日宣告甲死亡B.乙失踪后,其父母要求宣告乙死亡,乙妻子不同意,只要求宣告乙失踪,法院宣告乙失踪C.丙被宣告死亡后,开车将乙撞伤,由于丙已经丧失主体资格,不必承担责任D.丁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独子戊被人收养,其妻子改嫁,5年后丁出现,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丁无其他亲人,其所遗留的10万元存款应当由戊继承3.王某因公出差至甲市,李某听说后委托其代买一种当地出产的名贵中草药。

王某归来后将草药送至李某家时,被李某之子告知李某已于10天前去世,草药已不需要,请王某自己处理。

关于王某行为的后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由李某承担,但李某已死,代理关系中止,应由李某的儿子继受B.由李某承担,但李某已死,代理关系中止,由王某自己处理C.由王某承担,因为李某已经死亡,其继承人又拒绝接受代理行为的后果D.由李某的儿子承担,虽然李某已经死亡,但由于代理人王某不知李某已死,该代理依然有效,故代理的后果由李某继承人承担4.田某从商场购得一台洗衣机(商店明知洗衣机质量有问题而未声明),一年零四个月后出现质量问题,漏电将其击伤,田某欲起诉,下列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A.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B.依据产品质量法提起侵权之诉C.根据重大误解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D.根据受欺诈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5.王经理的一台电脑损坏,让其助理张某扔到垃圾站。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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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一、分析题0 【案情】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进行贩卖。

2014年3月15日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

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查取证,由M国警方抓获了顾某,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和住处搜查,并将顾某及相关证据移交中方。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

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不成立。

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基苯丙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苯丙胺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顾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原审法院重审期间,检察院对一包甲基苯丙胺重量明确为2.3克并作出了补充起诉,据此原审法院以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2.3克、7.6克毒品改判顾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被告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到二审法院。

(2016年卷四第三题)【问题】1 M国警方移交的证据能否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对控辩双方提供的境外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 本案一审法院庭前会议对非法证据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 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后,检察院对一包甲基苯丙胺重量为2.3克的补充起诉是否正确?为什么?4 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的改判加刑行为是否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为什么?5 此案再次上诉后,二审法院在审理程序上应如何处理?5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

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

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司法考试卷四

2023司法考试卷四

2023司法考试卷四一、导言本文档为2023年司法考试卷四的题目和答案,旨在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内容和提高应试能力。

卷四主要涵盖以下三个重点领域: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国际私法。

题目分为选择题和简答题两个部分,考生需要根据题目要求进行答题。

以下是卷四的具体内容。

二、选择题1. 刑事诉讼法1.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几种形式?• A.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检察院指导案件• B.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C.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 D. 公诉案件、检察院指导案件、自诉案件2.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A. 可以自由选择辩护人和证人• B. 可以主动申请撤换法官和检察官• C. 可以提出异议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D.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2. 行政诉讼法1.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原则包括以下哪些?• A.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B.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C.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环境权益原则• D.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知识产权原则2.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哪些?• A.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跑冤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B.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内部的纠纷、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C.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D.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设置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3. 国际私法1.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 A. 国际自然人法、国际法人法、国际财产法• B. 国际自然人法、国际法人法、国际合同法• C. 国际私权法、国际差别法、国际合同法• D. 国际私权法、国际法人法、国际合同法2.当两个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A. 适用递进原则• B. 适用最有利原则• C. 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D. 适用当事人选择原则三、简答题1. 刑事诉讼法1.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标准。

辽宁省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

辽宁省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

辽宁省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B )A.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B.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C.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D.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A )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A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B 社会文明发展C 社会发展D 道德教育3、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 5克B 50克C 500克D 1000克4、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

为了自谋生路,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干起了出租摩托车运输乘客的工作,一时间,“摩的”遍地开花。

市政府却以影响市容为由,公布了一项规定,要求凡是从事“摩的”运营的都应当取得市政府的运营许可证。

对于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正确的说法是:( D )A、市政府的规定是违法的,因为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B、市政府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因为“摩的”现象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C、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应当符合合理性原则,公民的生计比市容的维护重要得多D、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该直辖市政府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该规定是合法和合理的5、下列关于民族乡的说法,错误的是(a )A.民族乡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B.民族乡具有比一般乡镇更多的自主权C.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D.民族乡乡长应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6、国务院批准(A )政府可以举债。

A.省级B.设区的市级C.县级D. 乡镇级7、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B )。

A. 应当公示B.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C.应当予以保密D.除应当予以保密外,所有信息应当公示8、反国家环境保护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C )。

2021年司法考试卷四及卷一二三四答案

2021年司法考试卷四及卷一二三四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照答案一、(本题10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违背国家关于居民身份证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行为。

李某在行人较多马路边询问行人与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身份证送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再由李某交给购买者。

李某和何某有分工和协作构成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共同犯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办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详细应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第9条规定,以虚假、冒用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导致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依照《刑法》第266条规定,以诈骗罪定罪惩罚。

题中李某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入网手续,导致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其行为符合该解释规定,故构成诈骗罪。

依照《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依照抢劫罪解决。

李某携带三角刮刀进行抢夺,构成抢劫罪。

李某妨害赵某履行公务,并将赵某刺成重伤,系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即按故意伤害罪解决。

李某携带凶器抢夺,已经构成抢劫罪,因而,不存在由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问题。

李某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并且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运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体现为:(1)使用伪造信用卡;(2)使用作废信用卡;(3)冒用她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

二、(本题10分)陈某夺取摩托车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她人人身、财产和其她权利免受正在发生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导致损害行为。

题中陈某因揭发她人违法行为,而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在逃跑过程中迫不得已为了保护自己人身权利,夺用丁摩托车逃走,虽损害了她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较大合法利益,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

陈某将工具箱内3000元据为已有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行为。

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过失致人死亡C. 盗窃他人财物D. 捡到遗失物不归还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安全C. 参加选举D. 接受教育答案:A二、多选题1. 以下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确认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不服的答案:A, B, C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B. 违背公序良俗的C.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D. 显失公平的答案:A, B, C三、判断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答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可以自行放弃诉讼请求。

答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行为。

答案:×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与李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轻伤。

张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某辩称自己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不慎伤害李某。

问题: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为什么?答案: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本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张某的行为是在争执中发生的,并非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其行为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造成了李某轻伤,因此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结束语本次司法考试试卷四涵盖了刑法、民法、宪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知识点,旨在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精品考试资料,仅供参考,需要可下载使用!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试卷四第一部分:简析题。

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0分)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二、(本题15分)案情: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

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

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

朱某见有利可图,就让丁某第二天到办事处找信贷科科长张某办理,并答应向张某打招呼。

2022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

2022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

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试卷四提醒: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旳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旳。

鸦片战争后,中国旳封建法律面临挑战。

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旳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伴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旳伟大进程,中国法旳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旳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旳,历经波折考验,获得巨大成就。

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旳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旳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导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停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主线原则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旳认识。

答题规定:1.观点对旳,表述完整、精确;2.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甲和乙均缺钱。

乙得知甲旳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假如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旳钱。

”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

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去丙家。

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

”甲在丙家吃饭过夜。

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

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

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否则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旳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

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措施,但未提及杀丙一事。

甲将丙旳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

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旳措施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

乙未与甲商议,通过丙旳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置了一件价值两万元旳皮衣。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试卷四一、(本题10分)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

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

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

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马路上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蹿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

钱某大声呼喊抓强盗。

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

此时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赵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赵某重伤。

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l万元后,为逃避银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

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二、(本题10分)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

陈某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

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

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但也遭拒绝。

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害),骑车逃走。

陈某骑车至安全地方(离原地约2公里)停歇一会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

陈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3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期存单(面额2万元)。

陈某顿生贪欲,将2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

几日后,陈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2万元取出。

此后逃往外地。

试分析陈某上述各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三、(本题10分)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事实。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已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已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已公布)点击查看:中国普法网2014全国司法考试答案已公布(完整版)试卷四一、参考答案(要点):1. 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 从材料可以看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既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又是具体的践行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根据广大人民的实际需求和我国的现实条件,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求出发,完整地构建了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使执法为民理念在制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3. 依据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我国当前应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

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②保障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提供有效权利救济手段。

③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二、参考答案: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

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答案司法部卷四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答案司法部卷四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答案司法部卷四答案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2分)材料一: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摘自习近平:《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材料二:新华社北京2017年5月3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日上午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

习近平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

问题: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自己对中华法文化中“天理、国法、人情”的理解,谈谈在现实社会的司法、执法实践中,一些影响性裁判、处罚决定公布后,有的深获广大公众认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的则与社会公众较普遍的认识有相当距离,甚至截然相反判断的原因和看法。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少于5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

甲按分工找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

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钱某的小孩,甲通知乙行动。

乙给钱某打电话:“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钱某看了一眼身旁的儿子,回了句:“骗子!”便挂断电话,不再理睬。

乙感觉异常,将情况告诉甲。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陈某转让一辆中巴车给王某但未办过户。

王某为了运营,与明星汽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挂靠该公司,王某每月向该公司交纳500元,该公司为王某代交规费、代办各种运营手续、保险等。

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支付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

2015年5月,王某所雇司机华某驾驶该中巴车致行人李某受伤,交警大队认定中巴车一方负全责,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但华某认为该事故认定书有问题,提出虽肇事车辆车速过快,但李某横穿马路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事故发生也负有责任。

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诉至F省N市J县法院,要求王某、相关利害关系人向其赔付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

被告王某委托N市甲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案件审理中,王某提出其与明星汽运公司存在挂靠关系、明星汽运公司代王某向保险公司交纳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横穿马路没走人行横道等事实;李某陈述了自己受伤、治疗、误工、请他人护理等事实。

诉讼中,各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事实看法不一。

李某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因误工被扣误工费、为就医而支付交通费、请他人护理而支付护理费的书面证据。

但李某声称治疗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发票等不慎丢失,其向医院收集这些证据遭拒绝。

李某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该证据,J县法院拒绝。

在诉讼中,李某向J县法院主张自己共花治疗费36650元,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共计12000元。

被告方仅认可治疗费用15000元。

J县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在治疗费方面支持了15000元。

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一个月后,李某聘请N市甲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收集证据、代理本案的再审,并商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约定按协议标的额的35%收取律师费。

经律师说服,医院就李某治伤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支付情况出具了证明,李某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了李某的再审申请并裁定再审。

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包括案例(实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

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5分)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

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

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

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

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

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

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

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

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

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

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答案】:1. 张某、王乙、王小甲。

黑龙江司法考试《卷四》考试试卷

黑龙江司法考试《卷四》考试试卷

黑龙江司法考试《卷四》考试试卷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 A )。

A. 限期治理B. 限期拆除C. 停产治理D. 上报处罚2.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 B )。

A.相关责任B.连带责任C.刑事责任D.赔偿责任3.放污染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 D )。

A. 被罚款B. 被通报批评C. 被警告D. 负责治理4.间谍罪的主观要件是( C)A过于自信的过失B疏忽大意的过失C故意D以上说法都不对5.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被称为“( C)”。

A.统筹预算B.全方位预算C.全口径预算D.收支预算6.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7.行政诉讼中,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不提交答辩状的(D )A.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B.法院应裁定延期审理C.法院应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D.不影响法院审理8.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给其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 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当归寺院所有。

B. 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

2021国家司法-试卷四_6(精选试题)

2021国家司法-试卷四_6(精选试题)

国家司法-试卷四1、案情:甲与众达汽车租赁行签订合伙协议,约定:甲仅负出资义务,不参与经营,但参与企业的盈余分配,对外不显示自己的合伙人身份。

乙系汽车销售公司,2021年11月5日,众达汽车租赁行从乙公司购买伊兰特轿车两辆,当天付款并交货,均尚未过户登记。

结伴来京旅游的丙和丁各向乙公司租了一辆伊兰特轿车自驾游,由于乙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未注意到丁尚未取得驾驶证。

丙和丁在驾车前往长城途中,丁为了展示车技,在丙驾驶的车辆前方出乎意料地漂移掉头,丙刹车不及,急向右打方向,仍将丁驾驶的车辆车头撞坏,并将路边的行人戊撞伤,丙丁也均受轻伤。

经查明,乙公司曾将这两辆伊兰特轿车抵押给A银行,借款20万元,均未登记。

经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丁应当负全责。

问题:1.乙与众达汽车租赁行存在什么法律关系?2.众达汽车租赁行是否取得了该伊兰特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3.A银行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若A银行行使抵押权,众达汽车租赁行应如何维护自身利益?4.丙对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5.丙丁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如何承担?6.若保险公司理赔后,戊尚有部分损害未获赔偿,戊能否向众达汽车租赁行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2、材料:新华网北京2021年1月9日电:中共政法领域最高级别年度会议发出的信号表明,存在近60年的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有望在2021年发生重大改革。

这是十八大后中共开启的法治领域重要改革,反映了政法机关顺应人民新期待的努力,更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一次具体落实。

在近些年的实践过程中,劳教制度的问题日益凸显,譬如:实施劳教机关对劳教权随意使用,以”教养”之名行刑罚之实,对现行劳教决定涉及不到的人进行劳教等。

近些年来,劳教制度甚至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官员滥用的”维稳”工具之一。

劳教限制人身自由,这与1996年起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严重冲突。

实施劳教机关无须经法院审判,即可将”犯错者”投入劳教场所,实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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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四)考试试题(六十)
、一(共案例分析问答题小题,25共分)50.0
第1题
案情:2002年5月1日,B 公司向A 公司订购价值6万元的黄桃。

合同规定:A 公司在 2002年6月前向B 公司交付30吨黄桃,每吨价格2000元;B 公司则应于2002年5月上旬先付款50%,其余货款在B 公司收到黄桃后10日内付清。

2002年5月5日,B 公司付款3万元给A 公司,2002年6月15日A 公司将黄桃送至B 公司,B 公司收货后,认为黄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致函A 公司要求减少价款,A 公司收到信后回函否认。

2002年7月因市场上黄桃需求量不大,而黄桃又不宜长时间保存,B 公司就将黄桃进行了降价处理。

2002年9月20日,A 公司派人到B 公司索要剩余3万元货款,B 公司说黄桃质量不合乎合同要求,要求减少价款。

A 公司不同意,双方当时各执己见,协商没有结果。

后来因为A 公司管理层变更,一直未再向B 公司提出清偿货款的请求。

2004年,A 公司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发现存在此笔款项,于是于2004年7月5日向某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 公司清偿剩余3万元价款并赔偿损失。

B 公司则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

问题:
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几年?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与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两类,其一是普通时效,期间为2年;其二为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在本案例中,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故A 公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第2题
本案最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如何计算?被告B 公司以原告的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理由进行抗辩,能否成立?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与解析]
本案例中最后的诉讼时效应从2002年9月20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案中2002年9月20日A 公司曾派人到B 公司要求偿还价款,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之后在起诉前,A 公司未再向B 公司提出要求,所以本案中诉讼时效应从2002年 9月20日计算。

根据对第1问的回答,本案应当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因此A 公司在2004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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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被告B 公司以原告的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为理由进行抗辩不能成立。

第3题
原告A 公司提起诉讼之后,对诉讼时效发生何种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与解析]
原告A 公司提起诉讼,使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4题
假设A 公司2004年7月5日未起诉B 公司,而B 公司在2005年7月又主动将这笔款项给了A 公司,事后B 公司想起诉讼时效已过想向A 公司要回钱,可以吗?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与解析]
B 公司不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给A 公司的价款。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经过只是使得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权利人实体上的权利并不因时效而消失。

故B 公司主动履行债务后,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再追回价款。

第5题
案情:甲为了能在自己的两套别墅里欣赏远处的风景。

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修建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

后来甲将两套别墅分别转让给丙、丁。

转让后,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丙丁发生了纠纷。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甲在乙的土地上获得了什么权利?该权利与相邻权有什么关系?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与解析]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物权法》第157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甲通过书面协议获得了在乙的土地上的地役权。

地役权与相邻权有一定的联系,但更多的是区别:(1)相邻关系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2)相邻关系的产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3)相邻关系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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