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战略选择
WTO背景下中国的产业转移战略研究
WTO背景下中国的产业转移战略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产业转移成为各国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WTO的重要成员,其产业转移战略在WTO背景下显得尤为关键。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WTO背景下中国的产业转移战略,分析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下中国产业转移的现状、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本文将首先回顾WTO成立以来中国产业转移的发展历程,总结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变化。
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产业转移的理论与实践,探讨中国产业转移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接着,本文将深入分析中国在WTO背景下产业转移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如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环境压力增大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提出中国产业转移的战略方向和政策建议,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推动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产业转移,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WTO与中国经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不仅深度参与国际分工,而且积极推动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产业转移战略也受到了深刻的影响。
WTO为中国提供了一个更加开放、透明的国际经济环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企业“走进来”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WTO框架下,中国逐步降低了关税,取消了非关税壁垒,使得国内外企业在同一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
这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产业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加入WTO也促使中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中国不得不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
在这一过程中,产业转移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引导产业向更具竞争优势的地区转移,中国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还提高了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例分析-优缺点及建议
平为最高水平,不得超过。中国进一步确认将不 提高现行实施税率,但例外情况除外。如出现此 类情况,中国将在提高实施关税前,与受影响的 成员进行磋商,以期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办 法。”
GATT第11条第1款规定:“任何缔约方不 得对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产品的进口或向 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出口或销售供出口的 产品设立或维持除关税、国内税或其他费 用外的禁止或限制,无论此类禁止或限制 通过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实施 。”
守所必须的措施,包括海关执法等实行有关垄断,保护专 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以及欺诈行为相关的措施;
(e)与监狱囚犯产品相关的措施; (f)为保护具有艺术、历史或考古价值的国宝所采取的措施
;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
(g)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但此类措施应与 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5. 合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为国内政策调整争 取时间和空间
我国于2006 年3月提出的,汽车零部件进口
措施案,至2008 年12月上诉机构报告公布,历经
两年多时间。
存在的问题: 1. 申诉率较低
中国 美国 欧盟 加拿大 印度
1∶2. 88 1∶1. 15 1∶0. 82 1∶0. 52 1∶1. 05
二、案例分析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
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作为申诉方胜诉率达50%,而作为 被申诉方大部分为和解或者审理中,只有 少数是败诉。
是否说明中国的争端解决很强大?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相继就中国限制 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 求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 。
GATT第11条第2款(a)项规定
世贸组织加入后对中国外贸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世贸组织加入后对中国外贸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一、背景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加入WTO后,中国外贸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机遇,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文将分析中国加入WTO后对外贸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二、影响1.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加入WTO后,中国关税水平大幅下降,贸易壁垒减少,国际贸易环境不断优化。
在此背景下,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2.外贸结构优化:加入WTO后,中国外贸逐渐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贸易结构得到优化。
尤其是制造业产品的出口比重逐年上升,体现了中国产业升级的成果。
3.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贸易壁垒的降低,国外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企业也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
这使得中国企业不得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4.外贸政策调整:加入WTO后,中国根据WTO规则调整了外贸政策,减少了外贸干预,提高了外贸的透明度。
同时,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力度,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三、应对策略1.深化改革开放: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产权制度、价格机制和竞争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2.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培育新动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国际竞争力。
3.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进出口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拓展新兴市场,多元化贸易伙伴。
4.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教育投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
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推动人才国际化。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推动共同发展。
扩大人文交流,增进国际友谊。
6.优化外贸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外贸政策,稳定外贸增长。
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
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省计委长期处加入WTO,是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主流,在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上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战略选择,也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加入WTO将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全面的影响,其中对政府的影响将最为深刻。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抓紧建立和完善与WTO规则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于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总体上说,WTO规则基本都是指向政府职能的。
加入WTO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机制和法律法规必须适应WTO规则要求。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尤其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一些非市场因素还或隐或显地在发挥作用,与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存在明显的矛盾和冲突。
一、加入WTO政府加入职能面临的挑战(一)政府法制建设面临挑战1、现行法规与WTO规则冲突和摩擦现象比较突出。
在体现国民待遇原则方面,现行法规尚存在不相一致的地方。
如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平衡、采购物资、出口产品等方面还有一些非一视同仁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超国民待遇作法,使内、外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国内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行业准入标准存在差别,在税收、产品出口等方面存在不同的待遇。
在公平竞争方面,电信、电力、金融等行业的行政性垄断仍然存在;对出口产品或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以及出口贴息等补贴政策,其中有些与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要求相违背。
法律法规透明度不高,按照内部文件办事之风还没有完全杜绝,政策多变现象仍然存在。
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政管理规定不统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比较突出。
按照WTO规则要求,清理、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任务十分繁重。
2、法制体系不健全,立法任务繁重。
经过20多年的法制建设,我国的法律体系虽初步确立,但还不完善。
主要表现是:一些行政措施不符合WTO协议所规定的基本义务与具体义务要求,行政程序缺乏公开、透明,有些行政行为方式还未纳入法律调控的范围,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中国面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怎么做
中国面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怎么做中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对策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尽快增强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能力;二是积极、灵活的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三是努力谋求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⑴增强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能力第一.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①加强对WTO有关规则,尤其是争端解决规则的研究和宣传②加强对WTO争端解决运行实践的研究和总结③研究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国内政策和法律机制的协调。
④研究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趋势第二、完善国内立法WTO成员在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中证明,完善的国内政策和法律体系有利于减少贸易纠纷的发生和贸易争端的解决。
而我国现有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与WTO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完善国内立法是当务之急。
除了对现有的政策和法律进行清理和修改之外,还应当根据参与国际经贸竞争的实际需要适时地制定新的法律规范。
第三、建立专门的机构应对争端我国应成立反应灵敏又具有充分协调力的专门机构以应对争端解决。
该机构可以参照美国301委员会模式组成为一个跨部门的机构,且至少包括投诉、应诉、信息中心、研究调查、新闻、规划与协调附属机关。
第三、建立专门的机构应对争端我国应成立反应灵敏又具有充分协调力的专门机构以应对争端解决。
该机构可以参照美国301委员会模式组成为一个跨部门的机构,且至少包括投诉、应诉、信息中心、研究调查、新闻、规划与协调附属机关。
⑵积极、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第一、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起诉,二是应诉,三是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
无论是涉及哪一方面的争端解决活动,都关系到本国的经济和贸易利益,都应积极应对。
第二、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我国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对策应该是在运用具体程序方面,应以磋商为上,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次之:在争端解决结果方面,应以实现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为主,要求授权报复次之;在整个争端解决过程中,应严肃认真地准备,妥善充分地参与谨慎节制地援用报复,力争迅速有效地解决争端。
论GATTWTO解决争端机制
论GATTWTO解决争端机制GATT和WTO是两个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它们旨在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规则制定。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这两个组织解决争端机制的优缺点,并提出一些建议。
让我们了解一下GATT和WTO解决争端的基本过程。
在GATT中,解决争端的第一步是双边协商。
如果双边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理事会申诉。
理事会会成立一个专家组来审查案件并作出裁决。
专家组的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如果双方都不履行裁决,则可以使用“报复”措施。
相比之下,WTO的解决争端机制更加复杂。
它也包括双边协商和专家组审查等步骤,但还增加了“斡旋”、“调解”和“仲裁”等程序。
WTO还设立了上诉机构,对专家组的裁决进行审查和解释。
然而,GATT和WTO解决争端机制都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它们的程序都相对繁琐,需要时间和资源来完成。
它们的裁决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导致结果不够公正。
由于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争端往往无法得到彻底解决。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改进这些机制呢?我们可以考虑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例如,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步骤,或者将一些程序合并在一起。
我们可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例如,在专家组审查过程中,可以允许公众参与,或者增加专家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我们可以推动争端的彻底解决。
例如,可以制定更加具体的规则和标准,或者加强成员国的执行力度。
GATT和WTO解决争端机制虽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它们仍然是国际贸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如何改进这些机制,以更好地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规则制定。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贸易争端在国际关系中日益凸显。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核心机制之一,争端解决机制对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各国利益至关重要。
本文以中国为例,探讨中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对策。
需要明确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角色定位。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际贸易规模迅速增长,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国家产生贸易摩擦。
中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运用论文
浅议中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系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
实践证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功运转的至关重要的保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贸争端迅速上升,但是由于我们本身的一些原因使我国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时很被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完善之策。
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对策一、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述作为整个wto体系的核心,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四十多年的争端解决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现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原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重大缺陷做出了改革与创新。
同时,进一步拓宽了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丰富了解决争端的各种手段。
概括而言,wto争端解决机制有了新的发展:适用范围极其广泛,涵盖了除《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以外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最后文本》中的所有协议;设置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争端解决机构来具体负责争端的解决;对争端解决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敦促争端解决的及时性;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时采用“倒协商一致”原则,使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处于“准自动通过”的状态,从而在事实上确立了wto争议解决机构的强制管辖权。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的影响(一)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的有利影响中国在入世以来,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一直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我国政府原则上不会主动发起wto争端解决。
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有利的一面具体体现在:1.有效遏制某些发达国家利用其国内立法对我国实施单边贸易报复我国在入世前美国和日本等国家或国家集团多次利用其国内立法对我国实施单边贸易报复,以使我国在外贸管制等方面做出妥协,尤其是美国利用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对我国采取报复和威胁;但入世后我国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使上述做法得到了有效遏制。
2.充分利用多边保护机制提高我国的谈判地位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与欧美等大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也频繁发生,在入世前我国不具有与其相抗衡的能力,但入世后wto 争端解决机制为我国提供了最惠国待遇、总理事会介入等诸多多边保护机制,提高了我国的谈判地位。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内外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贸易必须在WTO基本框架内发生,《农业协议》中有关对农产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保护、削减出口补贴及国内支持水平的规定,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农产品贸易产生约束。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开放市场后农产品进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产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产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国际贸易是各国间重要的经济活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贸易争端也不可避免地出现。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稳定的贸易秩序,各国建立了一系列解决争端的机制和方式。
本文将介绍一些主要的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
一、协商和谈判协商和谈判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解决争端方式。
当贸易争端发生时,各国可以通过直接沟通、交涉和磋商来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
通过协商和谈判,各方可以达成互利共赢的协议,避免争端进一步升级。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国际贸易领域的主要组织,它为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
根据WTO规则,当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可以通过申请争端解决机制来寻求解决。
该机制包括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机构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等,它们通过听证、研究和裁决等方式来解决争端。
三、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争端方式,它借助于第三方仲裁机构或人员,以公正、中立的立场对争端进行裁决。
仲裁是一种法律上的解决方式,受到各国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各方可以选择将争端提交给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庭,以便达成公正、合法的解决方案。
四、调解和和解调解和和解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调解或双方协商达成妥协的方式。
与仲裁不同,调解和和解更加注重协商和双方的主动参与。
在贸易争端中,各方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通过调解和和解来解决争端。
这种方式强调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共赢,有助于保持贸易伙伴关系的长期稳定。
五、诉讼诉讼是一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的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当其他解决争端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时,各方可以选择将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或特定贸易纠纷解决法庭。
诉讼方式更加正式和法律化,需要各方提供证据和进行辩论,最终由法庭做出裁决。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多种多样,各有利弊。
协商和谈判是最基本的方式,能够通过双方沟通达成共识。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为贸易争端提供了专门的机构和程序。
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贸易争端策略选择论文
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贸易争端策略选择摘要由于我国入世以后真正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贸易争端的次数屈指可数,从而使这一机制沦为鸡肋,这显然有悖于我国入世的初衷。
所以,本文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入手,结合我国的现状,着重分析了我国利用该机制解决纠纷的制约因素,并基于此分析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wto dsb 争端解决中图分类号:df96 文献标识码:a一、我国利用dsb解决贸易争端的制约因素(一)法律文化传统的制约。
中国的传统文化,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基本上都主张以和为贵,认为遇事应礼让三分,不可随意兴讼。
这一点显然与西方的传统文化有着天壤之别。
西方的法治传统源远流长,从而为近现代的民主法治奠定了广泛而厚实的法治基础,所以,西方国家在遭遇纠纷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通过诉讼等司法机制进行解决,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应有之义。
dsb这一机制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在西方的主导下建立的,因此,西方国家对之运用也自然得心应手。
相反,我国政府囿于传统理念的制约,总是倾向于通过双边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其本意当然是为了不伤和气,但在西方国家眼里,这只不过是一种理亏的表现形式罢了,确实得不偿失。
(二)相关制度的缺失。
由于参与dsb的主体只能是政府,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商家和政府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的渠道。
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这样的渠道,但是沟通效率十分低下。
另外,整个dsb处理争议的程序其实是一个准司法的程序,因此,需要参与者精通相关的条约等法律文件、掌握辩论的技巧以及善于收集相关的证据,而这些显然不是政府官员们擅长的,必须要有专业律师的参与,而目前政府部门与律师界的互动也十分有限。
总而言之,目前我国的律师界、企业界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十分不畅,因此没法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团队,从而制约了我国政府参与dsb的积极性。
(三)专业人才的不足。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所有的wto 案件的整个的处理过程使用的都是英语,这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我国法律人才而言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多的挑战;其次,我国加入wto 的时间尚短,而且之前也主要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到dsb的各种程序之中,无法积累一定的经验,从而缺乏利用dsb打赢官司维护国家利益的信心,最终陷入了一个越怕越不敢参与,越不敢参与越没有信心的恶性循环。
我国对外贸易中应采取的对策
我国对外贸易中应采取的对策1.服务贸易方面(1)国家应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全国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
同时,将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充分发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的作用,建立境内外及时沟通的服务贸易支持网络。
(2)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与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组织之间建立联系,紧密合作。
(3)积极进行服务产品结构的调整,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
我国应积极参与世界性的服务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国内产业结构,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4)完善服务贸易相关法规,建立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为保证服务贸易能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我们应加强对CATT、GATS、WTO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根据GATS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律准则的法律、法规。
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要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同时,正确利用GATS的有关例外条款,制定适度的保护政策,以保护我国服务贸易的正常发展。
2.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1)政府方面。
①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外贸易保护前置化。
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跟踪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情况,保持信息的高度敏感,以便及时了解某贸易壁垒的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相应准备。
②制定优惠措施,发展循环经济,扶持“绿色”企业发展。
政府应通过优惠政策,扶持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管理先进、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型企业,同时淘汰一批规模小、档次低、管理水平低、环保意识差的企业。
③实施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
应制订鼓励政策,统一并提高我国的技术标准,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协调,并按照需要将这些国际标准引入我国,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弊、对策和建议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弊、对策和建议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参与全球经济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以下是中国加入WTO的利弊、对策和建议。
利弊:
利:加入WTO让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更加得到认可和信任,也扩大了中国的市场和贸易机会,促进中国经济的拓展。
另外,WTO成员国对中国的商品和服务更加公正和透明,有助于增加中国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和竞争力。
弊:中国加入WTO后,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压力。
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加入WTO后,中国在关税、知识产权、国内市场准入等方面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限制和压力。
对策:
一是通过与WTO成员国进行对话和协商,积极争取更加公正、平等的待遇。
二是加强内部改革,推进市场化和法制化的改革,进一步提高中国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被盗取和侵犯。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制定全球商业规则,提高在全球贸易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建议:
一是加强对WTO发展和变化的研究和了解,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反应力。
二是积极参与WTO多边谈判和协商,争取更多的公正和平等的贸易待遇。
三是加强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竞争力,面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提高产品、工艺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促进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技和文化交流,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话语权。
五是加强与WTO成员国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和互动,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贸易体系的变革与发展。
中国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
中国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采取措施,限制或保护本国企业和产业免受外国竞争。
在当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势头明显上升,这对中国这样的出口大国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然而,中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多样化的策略,使其能够有效地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并保护自身的利益。
首先,中国可以通过多边合作加强国际机构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可以利用WTO这个平台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贸易争端,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中国还可以积极参与相关的多边贸易协定,比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以缓解贸易不确定性,提高贸易自由化程度。
其次,中国可以加快推进内外市场的双向开放。
通过降低进口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中国可以吸引更多外国投资和商品进入中国市场,并推动国内市场的多样化和开放程度的提高。
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韧性,减少对特定市场的依赖,并增加国际贸易中的互惠性。
第三,中国可以通过创新和技术升级提高竞争力。
如今,随着全球价值链的重塑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需要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这不仅可以增加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还可以减少对进口商品的依赖。
同时,中国政府还可以通过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合作与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以适应新兴产业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四,中国可以利用多边和双边贸易协定的机制,与其他国家建立更加紧密和有利的贸易关系。
中国已经与许多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巴西自由贸易协定等。
这些协定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更好的贸易环境,也为中国抵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中国还可以继续扩大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加强贸易伙伴关系,实现共赢和互利。
最后,中国可以加强国内供应链和产业链的建设,提高自身的产业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情况分析
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情况分析
于洋
【期刊名称】《《WTO经济导刊》》
【年(卷),期】2012(000)009
【摘要】加入世贸组织的11年来,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角色从学习与熟悉转化到积极参与,遵从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的裁决,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活动,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话语权的地位不断提高,在WTO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同时,11年来,中国在WTO被诉的案件也显著增加,中国、美国、欧盟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互涉案件最为频繁的成员,中国被诉案件呈现出向原材料和新能源产业领域快速转移的趋势,中国逐渐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服务贸易领域的主要被诉方。
【总页数】3页(P80-82)
【作者】于洋
【作者单位】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情报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的评述 [J], 龚柏华
2.如何提高发展中国家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参与度 [J], 曾珠
3.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所面临的问题与战略性对策 [J], 都亳
4.中国入世十年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述评 [J], 龚柏华
5."法庭之友"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合法性分析 [J], 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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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选择
环境 差 、 发 成本 高 , 开 比较优 势 降低 , 入产 出比例 失调 , 重影 响 了对 外资 的 吸收 力 。 投 严
2 经 济 体 制 的 制 约 。 西 部 地 区 大 都 是 在 进 藏 、 疆 、 边 和 三 线 建 设 中 开 发 出 来 的 , 经 济 、 进 支 在 体 制 、 行 机 制 和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等 方 面 受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的 柬 约 与 影 响 最 大 。 到 目前 为 止 , 划 运 计 经 济 体 制 下 的 一 些 做 法 与 行 事 原 则 仍 未 完 全 消 除 , 与 以 市 场 经 济 为 基 础 、 导 全 球 贸 易 与 投 这 倡
6技 术与人才 的缺乏 。西部大 开发 中技术 的需 求量 大 , 选择余 地 小 , 新技 术及 项 目的积 累 、 而 高
小 ; 于人 才 不 足 和 大 量 人 才 外 流 , 部 开 发 中还 将 出 现 人才 严 重 缺 乏 、 口素 质 不 高 的 困 难 。 由 西 人
不 足 、 动 力 缺 乏 、 术 落 后 的 “ 血 ” 态 ; 上 一 个 时 期 以 来 国 家 对 东 部 地 区 实 施 的 优 惠 政 劳 技 失 状 加 策 , 资 金 、 术 、 才 等 生 产 要 素 形 成 “ 雀 东 南 飞 ” 态 势 。 西 部 地 区 基 础 设 施 落 后 、 资 硬 使 技 人 孔 的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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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 的资 源 优势 受 到 明显 压 抑 。 5 地 方 政 府 财 力 脆 弱 。 西 部 地 区经 济 相 对 落 后 , 业 盈 利 能 力 偏 低 , 政 收 入 增 长 缓 慢 , 、 企 财 中 央 政 府 受 自身 财 力 所 限 , 政 转 移 支 付 迟 迟 不 能 规 范 和 到 位 , 西 部 地 方 财 政 的 支 持 力 度 较 低 ; 财 对 加 上 西 部 地 区 资 源 型 产 业 比重 较 大 , 税 制 的 实 行 使 西 部 地 区 实 际 税 负 提 高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新 地方 政府 参 与投 资 和 经济 开发 的能 力十 分有 限 。
2024版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调整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调整xx年xx月xx日•引言•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历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内容•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方向•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调整的实践探索•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与调整的挑战与前景01引言背景与意义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贸易增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争端也随之增多。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促进贸易公平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现状及问题现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概述目前,国际贸易争端主要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现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而,现行机制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执行不力等,导致一些贸易争端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改革与调整的必要性因此,对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改革与调整,提高其效率和公正性,对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促进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02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历程国家间通过外交途径,就贸易争端进行直接谈判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双边协商调解与斡旋仲裁第三方协助争端双方进行谈判和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建议,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争端双方同意将争端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030201早期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方式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发展GATT争端解决机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争端解决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专家组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WTO争端解决机制在GATT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建立了统一的争端解决机构(DSB),采用“反向协商一致”原则,确保裁决的有效执行。
发展与改革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通过案例法和专家组的解释,对规则进行澄清和完善。
03区域贸易组织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建立了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下中国的应对研究
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下中国的应对研究【摘要】本文通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下中国的应对进行研究,旨在探讨中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介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中国在其中的地位。
随后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中国应对危机的策略。
最后总结了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的经验,并展望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通过对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所扮演角色的探讨,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和执行中发挥的作用,为中国未来面对全球经济挑战提供参考。
【关键词】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危机,策略,作用,经验,挑战,机遇1. 引言1.1 背景介绍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国在国际贸易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重要机制,其旨在通过协商和争端解决程序来确保贸易规则的执行和维护国际贸易秩序。
近年来该机制面临诸多挑战,如仲裁机构成员人数稀缺、争端解决程序过于冗长等问题,导致争端解决效率下降、执行力不足。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之一,长期来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贸易争端处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中国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压力。
研究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下的应对策略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中国在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还能为中国未来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提供借鉴和启示。
部分将重点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危机及中国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后续正文的分析和讨论奠定基础。
1.2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下中国所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具体而言,研究将分析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及其在危机中的作用,并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危机进行深入剖析。
通过对中国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经验进行总结,本研究旨在提出适合中国应对危机的策略,并展望未来可能出现的挑战和机遇。
通过研究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中的表现和措施,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全球贸易体系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加入WTO的经验教训及未来发展战略
中国加入WTO的经验教训及未来发展战略中国加入WTO已经快20年了,这个过程对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段历史,总结经验,分析教训,为未来的发展制定战略呢?一、经验中国加入WTO带来了双重机遇:一是市场的扩张,开放了包括服务业、农业、制造业等领域,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技术和管理的提升,通过学习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了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在加入WTO后,迅速适应了国际市场和法律准则。
通过改革开放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国经济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和规模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足,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
同时,中国的加入也使世界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
它加速了全球化进程,并推动了国际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市场化、规范化。
二、教训虽然中国加入WTO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但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贸易摩擦和贸易逆差的问题。
随着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竞争不断加剧,贸易逆差逐渐增大,严重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和对外形象。
其次是知识产权问题,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不到位,导致海外知识产权侵权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还有一些挑战需要解决,例如,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需要更多的投入和改革;环境污染、能源消耗等问题需要更加重视和应对;外资主导的产业结构、直接投资等需要更加平衡和有序的发展。
三、未来战略未来,中国应该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新动能,促进创新驱动,通过开展合作与交流,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应该加强国内市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消费水平。
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公共服务方面加大投资,增加供给质量。
同时,人才、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开放和发展也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
中国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沟通,尤其是在推进贸易自由化、构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等领域。
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经济与技术、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培育国际化的商务人才和领导人才。
多边贸易体制下中国企业如何境外维权
多边贸易体制下中国企业如何境外维权在多边贸易体制下,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利益。
本文将介绍几种主要的境外维权方式。
首先,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国际商会(ICC)来寻求帮助。
国际商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商业组织之一,拥有全球各行各业的会员。
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加入国际商会,获取在国际商业领域的信息和资源,同时也可以通过商会的仲裁机制来解决与外国企业的纠纷。
国际商会的仲裁机制被广泛认可和接受,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公正和中立的裁决。
其次,中国企业可以借助国际贸易组织(WTO)的规则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多边贸易组织,WTO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以确保其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秩序。
中国企业可以通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保护自己的利益。
此外,中国企业还可以利用双边和多边投资协定来维护自己在境外的投资权益。
中国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投资协定,其中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和区域性协定,如中国与欧盟之间的投资协定。
这些协定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对境外投资的保护,包括非歧视待遇、合理补偿和争端解决机制等。
此外,中国企业还可以寻求国际仲裁机构的帮助来解决与外国企业的纠纷。
国际商会的国际仲裁院(ICC)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等机构都提供了高效和专业的仲裁服务,以解决国际商业纠纷。
中国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仲裁机构中进行仲裁,并获得公正和公正的裁决。
最后,中国企业还可以寻求政府支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走出去”战略,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在境外维权方面,中国政府可以通过外交途径、政策支持和法律援助等渠道来支持中国企业的维权行动。
总而言之,在多边贸易体制下,中国企业应该积极了解和运用相关的国际规则和机制,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无论是通过国际商会、WTO 规则、投资协定、国际仲裁机构还是政府支持,中国企业都有多种手段可以用来维权。
这些手段的运用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纠纷来选择和采取,以确保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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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战略选择杨艳红内容提要 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于保证各国WTO权益、迅速解决贸易争端和促进各国经贸合作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入世7年以来中国向WTO投诉的案件仅3件,这不仅与我国13件应诉案件相比较少外,还与我国第三大出口国的身份不相称。
本文对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WTO 争端解决机制制约因素入世7年多来,中国应诉的WTO争端案日益增加,案件涉及面广。
然而,中国投诉的案件却相当少,不仅不能与巴西、阿根廷、印度等发展中大国比,甚至比巴拿马、菲律宾等小国投诉的案件还要少,这与中国是贸易大国的身份不相称。
可以说,中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表现不容乐观。
①如何改善中国在WTO 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表现以维护我国利益,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在WTO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
它对于促进WTO目标的实现、保证各成员国的贸易利益,以及约束各国的贸易政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下面简称〈谅解〉)第3条2款规定:WTO争端解决体制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可靠性和可预测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各成员认识到该体制用于保护各成员在适用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依照国际公法的习惯解释规则澄清这些协定的现有规定。
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和裁决不能增加或减少该协定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并不仅仅如此。
作为一个人为制定的国际制度,WTO贸易协定具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不完全性和自我执行。
WTO是由120多个主权国家参与谈判达成的贸易协定,不免存在许多遗漏和模糊不清的语句,从而造成WTO协定的不完全性。
这些遗漏与模糊的语句需要弥补与澄清。
其次,由于各主权国家之外不存在第三方的强制执行机构,因而WTO协定需依靠各成员国的自觉遵守。
用博弈的语言讲,就是只有当合作的收益大于违约的成本时,各国才选择合作。
因而对那些违反协定者实施惩罚对维持合作至关重要。
具体来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促进各成员国间的经贸合作WTO已拥有150多个会员,且主要贸易国皆参与WTO活动,因而它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国际组织。
然而,WTO法律体系是否有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会员同意协定并遵守;2、会员清楚认识自身在WTO中的权利和义务;3、必须具备一套有效规范非法行为的制度。
② WTO争端解决机制通过利用国际公法的习惯解释规则来阐明WTO条文,使成员国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通过授权受害国中止减让等措施来制裁非法行为,从而成为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关键制度。
可以说,WTO争端解决机制对WTO体系的发展,对客观地实现WTO宗旨,以及促进国际贸易合作及世界经济成长等方面,都有着重大贡献。
(二)迅速有效地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很多情况下WTO争端是因各国在解释WTO法律条文上的分歧造成的。
通常一国的政策措施非常复杂,且对于这些政策措施是否符合WTO的规定,各国都有自己的理解。
这是因为,一项政策措施可以同时实现多个目标,并且它还通常涉及WTO的多个条款或多个协定。
而WTO协定并没有在非法措施与合法措施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
许多政府的政策处于所谓的“灰色区域”地带,即政策措施既不存在明显违反WTO协定的地方,又不是明显地符合WTO协定。
各国都是根据自身的利益来解释WTO法律义务。
WTO透过争端解决机制来统一公正地解释WTO协定。
这包括:1、审查当事国的贸易政策及政策意图;2、明确解释WTO相关协定的含义;3、澄清会员在适用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各国都同意遵守WTO争端解决程序及裁决,从而有助于贸易争端的迅速有效地解决。
(三)再谈判场所WTO协定具有不完全性,存在许多许多遗漏和模糊不清的语句。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语句的模棱两可或不清楚造成WTO协定的模棱两可或不清晰;二是谈判方因为疏忽未把有关事项纳入协议中;三是因为谈判订立某一条款以解决某一特定事项的成本超过其收益而未考虑;四是因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变化而致使现有协议出现漏洞。
这些漏洞和模棱两可的语句需要弥补和澄清,不然会影响到WTO协定的有效执行。
然而WTO对于直接处理正式解释条款这个问题,设定了一个非常严格的条件,即3/4以上的全体成员通过。
由于经常有1/4的成员不出席重要会议,因此WTO正式解释条款很难被启用。
于是,对漏洞和模棱语句解释的任务自然就落在争端解决机制身上。
于是,一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可以了解并影响WTO协定的解释与应用,甚至影响WTO法的发展,并使自己在WTO 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不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弥补现行协定的漏洞方面不能也不应该承担过多的任务,因为《谅解》第3条2款要求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和建议不能增加或减少适用协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使成员国更好地履行其国际义务在一个自我执行的制度中,受害国对违反WTO协定者的最后威胁是贸易报复。
而小国的贸易报复不可信。
因而从这个角度看,是否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只是一个道德问题。
不过,事实上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情况非常好。
这是因为在WTO的重复博弈中,一个成员的信誉至关重要。
国际经济关系中因各国主权的存在及国家利益的现实考虑,更需要各国的诚信合作来解决争端。
国家不分大小,经济主权都是平等的,任何协议的达成,都需要各国的配合、妥协甚至让步。
WTO 争端解决机制发挥着违约信息收集与发布的作用,影响着一国的声誉。
各国也从争端解决过程中吸取经验与教训,增强了进一步改革和贸易自由化的努力,从而保证了WTO协定得到切实履行。
(五)使国际经贸关系朝“规则导向”方向发展WTO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建立一种“规则导向”的国际经贸关系。
WTO已建立一个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除了保留了传统的GATT协商方法外,同时也大大强化了争端解决专家组的“司法”性质。
争端解决机构(简称DSB)对专家组报告采取“反向协商一致”决策模式,即除非DSB成员一致反对,否则有关决议视为通过。
此决策模式意味着专家组报告将自动通过。
“反向协商一致”因此成为WTO 争端解决机制走向“规则导向”之重要设计,排除了有关成员对专家组报告的“政治审查”或不当干扰。
另外还成立了上诉机构对专家组报告进行“法律审查”,避免专家组报告可能出现的严重法律错误。
由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组成的DSB “两级终审制”,使得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浓厚的司法程序及强制性色彩。
WTO作为国际贸易关系方面的最高法律,对其成员国来说,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秩序”。
各国贸易法规与政策必须遵守WTO,尤其在对外贸易关系方面,才会进一步取得“合法性”。
二、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入世7年多以来,涉及中国的WTO争端案件共16件,排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总量的第11位。
从发生时间来看,2002年和2004年各1件,2006年3件,2007年5件,2008年6件,涉及中国的WTO争端案增长非常迅速。
中国被其他成员诉诸WTO的次数不少,共13件,排在应诉排行榜的第7位,它们分别是2004年1件,2006年3件,2007年和2008年分别是4和5件(表1)。
其中,2007和2008年中国应诉案件分别占当年WTO争端案总量的30.8%、26.3%,高达1/4以上。
在中国13件应诉案中,发达国家的投诉最多,共11件,其中美国的投诉7件;欧盟和加拿大各2件。
相反,中国投诉的案件为3件,排在投诉排行榜的第13位,不仅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20件)、巴西(24件)、阿根廷(14件)和印度(18件),而且也低于菲律宾(5件)、哥斯达黎加(4件)、巴拿马(5件)和印尼(4件)。
虽说中国入世的时间不长,投诉的案件自然少些,但从相对量看也是很少的。
中国申诉量与100亿出口量之比为0.02(即申诉密度),这一比例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利用最多的12个国家中是最低的;而且中国申诉密度与应诉密度之比仅为0.19,在上述12国中也是最低的(表2)。
可见,中国在WTO 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表现不容乐观。
因而如何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在WTO 中的权益是一个紧迫的课题。
中国更多地是以第三方身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共62次,排在第五位,仅次于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日本。
毫无疑问,以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成本较低,同时可以学习并积累诉讼经验,还可享受起诉方胜诉后带来的利益。
但是,第三方参与WTO案件也有不利的一面。
第三方不能参加专家组召开的实质性会议,这极大地限制了第三方对案件信息的知情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表达自己的观点与诉求。
三、中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制约因素分析在中国达成入世协议之际,许多学者曾预言中国的加入可能导致WTO案件急剧增加,将使WTO争端解决机制不堪重负。
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可能不断求助于争端解决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中国的贸易伙伴也会要求中国履行入世承诺而向WTO投诉。
甚至有学者指出,DSB应成立专门部门来处理有关中国的贸易争端案件。
③中国常驻世贸组织孙振宇大使也表示,中国加入WTO 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贸易纠纷,制约贸易保护主义。
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在有效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中的原因不禁让人深思。
下文对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
(一)人才及资金的约束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司法化”的争端处理程序,这使得在WTO打官司是一件高度技术化和专业化的事情。
这要求一国政府不仅要有一支通晓WTO法律的专家队伍,而且具备足够的资金与实力。
向WTO申诉需要一支通晓WTO协定及案例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来分析案情并跟踪案情的发展,包括审核申诉的论点、问题和各种可能性,以及对经验和结果进行分析,探讨新的法律观点和在经济贸易方面的影响等。
然而,我国非常缺乏胜任WTO案件的法律专家。
这是多方面原因原因造成的。
一是WTO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存在语言上的障碍。
二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与WTO法律体系与法律习惯相冲突。
我国儒家思想强调伦理道德,“和为贵”,追求无讼之结果;且长期王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使百姓厌讼甚至惧讼,迷信“青天”,不信法律。
三是我国法律教育起步晚,改革开放后我国法律教育才得到恢复与重视。
四是与国际法律界的交流与联系少。
WTO成立以来,国际贸易规则越来越详细、具体,WTO诉讼的成本开支也随之不断上涨,具体包括: 1、WTO建立了相当完备的贸易法体系,还有许多“谅解”与“议定书”,管辖领域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到知识产权领域,法律内容大大增加,合计达26000页。
这些包括着WTO有约束力的实体法和单独的司法程序,必须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