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人死亡,银行怎么办?
银行关注贷款企业哪些财务指标
银行关注贷款企业哪些财务指标银行在放贷前需要对贷款企业考察一些财务指标,这包括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现金流量指标,资本结构指标,获利能力指标和管理绩效指标等。
银行对企业各方面的财务指标都会很关注。
比如通过反映企业短期偿还债务能力指标主要可以考察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运营资金,一般来说运营资金越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越大,则表明企业短期偿还债务能力越强;通过企业现金流量指标可以看企业创造现金的能力如何,如果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负数,则说明企业实际上没有赚到钱,这样赚不到钱的企业到银行贷到款的难度会比较大;通过企业资本结构指标可以观察企业自有资本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越大的即资产负债率越低的,当然说明企业资本结构越稳健,银行贷给这样的企业资金也就越安全;通过企业获利能力指标看企业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是否强,比如用销售利润率可以看出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越强的获利能力则贷款回笼的可能性越大,贷出资金的安全就越有保障;通过企业的管理绩效指标可以看出企业对资产的管理水平,比如存货周转率指标和应收帐款周转率指标,如果存货和应收帐款管理水平低,反映在这两个指标上的是存货或应收帐款周转速度慢,周转次数少,则把钱贷给这样的企业可能会存在贷款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
以上这些条件都是基本规定,各银行间一般还有一些不同的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有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
例如,对借款企业资产负债率的规定,资产负债率是以企业负债与企业资产的比率,该比例越低则说明企业自由资本越高,贷款资金就越安全,企业到银行贷款时一般来说都要求企业的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来看,2008年为83.2%,明显不可能取得银行贷款,但到2009年底时,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到了32.96%,资本结构明显改善;从反映企业短期偿还债务能力的流动比率来看,企业2008年的流动比率只有0.84,流动资产额只有3772万元,而流动负债却有4538万元,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这家企业用自己全部的流动负债也偿还不了近期将要到期的债务,也就是说这家企业没有自己的运营资金为负数,而到了2009年企业的流动比率上升为2.59,短期偿还债务能力从指标上看有了极大的改观。
亲人意外离世,继承人如何查询其名下的银行账户
一方面,金融资产属于个人隐私,一般情况下只有本人或者司法机关可以查询,如果随便其他人都能查询,也有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侵害。
因此,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查询客户金融资产信息一般都会有比较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亲属遭遇突发事件意外离世,没有来得及留下片言只语,在世亲属不知道他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信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一般也不会主动发现和告知亲属。
这就有可能造成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长期处于"沉睡"状态,也有可能永远不会被亲属知道和继承。
在2019年的时候,中国银保监会、司法部曾联合下发过《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对亲属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进行了简化,现在仍按此执行,具体包括如下内容:【查询人的范围】包括二大类:一是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二是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查询需要的文件】根据前面两类不同的查询人的范围,会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如下:第一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亲属,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类:对于公证遗嘱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可查询的范围】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
止矽卜,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虽然说,根据上述文件,确实也简化继承人对已故亲属金融资产的查询,但是仍不够彻底。
比如,现行的情况下,一般还是需要亲属知道具体的开户行才可能到该行查询到,如果不知道已故亲属具体开户行,如果在小乡镇银行少还好说,如果在大城镇,银行众多,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的一些网络银行或者远程开户的,亲属还是很难知道并且查询到。
最新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标准仓单质押】最新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
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
第六条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
对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存单申请质押贷款的,贷款人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第七条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第八条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
第九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按国家利率管理规定执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金融人士死亡内幕
金融人士死亡内幕.txt23让我们挥起沉重的铁锤吧!每一下都砸在最稚嫩的部位,当青春逝去,那些部位将生出厚晒太阳的茧,最终成为坚实的石,支撑起我们不再年轻但一定美丽的生命。
连续有金融人士的死亡消息传来。
当你翻开金融史,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许多赫赫炎炎的人物,锒铛入狱,家破人亡,自杀的比比皆是。
创立经济大周期理论的天才人物马丁阿姆斯壮,现在还在美国的监狱里。
钱是是非,人是是非人,与财富大量交往的金融界人物惹上是非是大概率事件。
但是自杀对于许多金融人来说,却并不一定是爆仓绝望。
二年多前,杭州著名的私募经理人刘因抑郁症跳楼自杀。
最近自杀的万国金融衍生品经理年薪700万,据闻死于爆仓后的巨大后果,外部并不知道确切原因;而伦敦金融街的首席代表上吊自杀,更是云山雾罩。
我想劝告同行们的是,风险管理是金融投机的第一要素,可以不赚,但不可以把本钱输完。
其次是,金融投机是一个失败连着一个失败,之后才有成功连着一个成功,但失败是不会远离的。
索罗斯在成名之后,空日本指数做错方向,在斩仓期间,华尔街的大小鲨鱼蜂拥而上啃咬,短时间就亏损20亿美元。
他也没有跳楼。
不过看过这些小孩的年龄都在30岁左右,这一个年龄段的青年人没有收到过挫折磨练,碰到大亏损,心理承受能力是不足的。
我不想去责难我这些同行们,但是静下心来多看看哲学书籍,是有好处的。
至于忧郁症就难以劝解,金融投机者洞彻金钱的奥秘,从上帝手里偷钱,神是非常恼怒的。
上帝恨我们,所以我们的身体健康都不好,要么像我一样浑身疾病,要么精神上受到折磨。
不如把自己看作是上帝财富的守护者,总有一天这些钱财归于社会,用于启迪人们的智慧和心灵,推进开放社会的进步和文明。
这样我们会更快乐一些。
一般人永远别碰期货这个魔鬼,更不能抵押房子贷款炒股,否则有可能出现象下面的主人公一样跳楼自杀的结局。
期货,一万元可以当十万元用,风险高收益也高,不过,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赔钱爆仓赔光光的结局的,股票还好点,至少不会赔非常多。
银行知识竞赛题库
银行知识竞赛题库贷款五级分类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别为()A.正常、次级、关注、可疑、损失B.正常、关注、可疑、次级、损失银行应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经营信息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A.消费者(正确答案)B.业务主管C.主管领导D.上级部门货币政策工具中,对货币乘数影响大、作用力度强,往往被当作一剂〃猛药〃的是()。
A.再贴现B.公开市场操作C.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正确选项)D.窗口指导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刊登如下内容()A.自主决策,自担风险B.理财有风险,请认真评估自己承受能力再决策C.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D.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正确答案)客户张先生投资20万元购买了我行大额存单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28%,存期一年,按月付息,张先生每月应得到的收益计算公式为()A. 200000×2.28%÷365×30B. 200000×2.28%÷365×31C. 200000×2.28%÷360×30(正确答案)D. 200000×2.28%÷360×31我行金融IC卡,同一客户最多可以开卡多少张()。
A3张B.4张(正确答案)C.100张D.没有限制采用积数法计息存款的是()A.定期储蓄存款B.活期储蓄存款(正确选项)C.存本取息D.定活两便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包括()oA.不动产、动产、人身权利B.不动产、动产、肖像权(正确选项)C.不动产、动产、其它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D.其生存时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可以从()查询自己的消费贷款业绩。
A.凭个人记忆B.手机银行C.应该比张三的多D.绩效管理系统一报表分析一业务报表一个人消费贷余额日均报表(正确选项)货币市场所流通的金融工具的期限在()A1年以内(正确答案)B.3年以内C.5年以上D.10年以上()设立的动机是源于市场的有效性A.保本基金B.对冲基金C.基金中基金D.指数基金(正确答案)密码遗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公共科目题库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公共科目题库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
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
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
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答案】 B2、马某(女)诉吴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吴某所有。
马某后发现二审法官有私自会见吴某的行为,因此申请再审。
此外,马某还想起有1个1万元的存折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一、二审时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吴某手中,她希望法院再审时一并处理。
下列对于本案的处理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A.对钢琴归属争议立案再审,存折问题告知马某另行起诉B.立案再审,对钢琴和存折问题一并处理C.告知马某另行起诉钢琴和存折问题D.告知马某可以一并处理钢琴【答案】 A3、甲厂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一套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后。
甲厂因经营不善,将该套设备出租给丙公司。
丙公司谎称该机器属自己所有,将其出卖给善意的丁公司,丁公司支付了部分价款,丙公司将该机器交付给丁公司。
因甲厂无力还款,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厂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B.丁公司对该机器设备的权利优先于乙银行的权利C.丁公司取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D.甲厂有权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答案】 B4、2009年5月,周某向陈某借款20万元做生意,约定2011年10月1日周某还钱。
后来周某做生意赔了钱,到期无力偿还陈某的借款。
周某的父亲为儿子发愁过度,心脏病复发,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留有一间房屋,周某为唯一继承人,陈某便想让周某用该房屋抵债,周某遂找到朋友杜某,说:“我不忍心用这房屋去抵债,送给你吧。
乌鲁木齐一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可靠吗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乌鲁木齐一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可靠吗“一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相信这种广告词能经常在网页或者手机端看到,看到的时候觉得非常吸引,然而靠谱吗?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今天赢了网小编就“乌鲁木齐一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可靠吗?”进行相关的介绍,以便大家从中得到一些关于贷款业务的启发。
一、银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知识(一)主要种类1、信贷限额(对银行的)(Line of credit(with a bank))2、循环贷款协定(Revolving credit agreement)3、交易贷款(Trade credit)(二)所需条件1、贷款需备手续第一步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我们具有中国国籍(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三地的居民);同时你要满25-55周岁这个区间范围;现居住的住址要满6个月,在当地工作必须满半年;同时最最重要的是信用卡、贷款还款记录良好,且当前没有逾期。
如果你是上班族,那么在现工作的单位要满6个月。
2、贷款需备手续第二步首先,申请者在网上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并以邮件或者是传真的形式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新一贷贷款;其次,相关银行在收到申请者的资料后会有专门的客服同申请者进行联系;最后申请者上门提交相关材料,银行进行审批,通过审批后银行放款。
只要你的材料齐备,最快1天可以到账。
(三)所需材料1、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资料;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四)开通流程企业在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企业对抵押物作预评估)在银行审批后,企业与担保公司,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抵押物保险和抵押物登记)银行发放贷款,企业按期偿还贷款。
(五)贷款渠道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很多非银行渠道也开展了无抵押贷款业务,其中民间借贷占据了很大比例。
在民间借贷市场中,小额贷款公司及P2P网络借贷平台占据了无抵押贷款的大部分份额,而P2P网络借贷更是成为了当前无抵押贷款的最新、最热门渠道。
债务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利息起算方法是什么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债务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利息起算方法是什么我们知道,债务人应按照约定如期履行债务,如果不履行债务的,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参照逾期利息计算标准赔偿损失。
那么,债务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利息起算方法是什么呢?下面,赢了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一、利息起算时间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
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然而,在双方对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时间未进行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利息计算的时间起点非常复杂,不同合同纠纷的情况可能不同。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人死后销户流程
人死后销户流程第一步:确认死亡事实在处理人死后账户销户的流程时,首要任务是确认死亡事实。
一旦知晓某人已经去世,家人或亲属应即刻通知当地相关部门,例如市政府或警察局。
也可联系医务人员确认死亡,并取得死亡证明。
第二步:准备相关文件在处理人死后账户销户的流程中,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后续的遗产处理和账户关闭。
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证明、遗嘱(如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账户资料等。
第三步:联系金融机构一旦确认死亡事实并准备好相关文件,接下来需要与已故人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联系。
这一步通常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或金融机构将根据相应规定和程序,协助办理账户销户手续。
第四步:处理账户资金在销户过程中,需要处理账户内的资金。
通常情况下,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资金转移至死者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名下账户。
在资金转移过程中,需要确保正确填写转账信息,并保持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良好沟通。
第五步:遗产分配在销户流程完成之后,需要处理死者的遗产。
如有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资产;如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财产分配。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产分配合法合理。
第六步:办理相关手续在处理人死后账户销户的流程中,还需要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如继承人或受益人名下账户变更、税务登记等。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应规定,确保手续办理顺利。
总结:处理人死后账户销户的流程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仔细处理、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在处理这一过程时,需要与银行或金融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资金和财产得到正确处理和分配。
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继承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对处理人死后账户销户流程有所帮助。
[法学]大学城经济法学案例
丙主张已经和丁达成协议,不能更改,还主 张甲转让给乙的财产也没有征得其他合 伙人一致同意, 是无效的。
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 清偿债 务,发现该企业已解散,遂向甲要求偿 还全部贷款, 甲称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 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 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 负责清偿债务。银行 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 只按照合伙协 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的债务。银行向 丙要求 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以劳务出资,不 承担还贷款的义务。
朋友的4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银行对甲的私自行为 并不知情。2001年4月, 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 业宣告解散, 企业又负债9万元无法清偿。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 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 法是否正确?
丙认为其早已于2000年6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 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
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 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为一年 。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 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 结算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 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 ,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企业的现有 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 的银行贷款未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案 例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 法错误的是:
银行不良贷款减免管理办法模版
不良贷款减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不良贷款减免管理,增强我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我行健康发展,依据有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免管理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减免,是指在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形下,我行为盘活不良贷款、最大限度收回债权,减免借款人部分还款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贷款减免的主要方式包括:(一)减免贷款本金。
(二)减免贷款利息。
包括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含欠息,下同)。
(三)减免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四条贷款减免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减促收原则。
减免贷款是为最大限度收回债权,减少损失,我行实施贷款减免必须以借款人能按要求偿还减免后的所有债务为前提。
(二)审慎减免原则。
减免贷款应依照规定审慎实施,不得随意放宽条件、超越程序、突破授权减免。
(三)区别对待原则。
减免贷款必须依据有关不良贷款沉淀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形,合理确定减免方式和额度,不搞“一刀切”。
(四)贷免分离原则。
我行的贷款审批和发放部门,要与贷款减免的审批和实施部门分离,分别履行放贷职责和免贷职责。
(五)平等自愿原则。
我行与借款人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贷款减免协议。
(六)保留完整债权。
在减免协议未履行完毕前,我行必须保留对所有债权,包括已同意减免债权部分的合法追索权。
如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承诺,未能按要求所有偿还减免后的债务,我行有权解除贷款减免协议,并对所有债权进行催收(包括进行法律诉讼),同时按签订贷款减免协议之日恢复计息。
(七)严格保密原则。
为避免造成或产生借款人逃废债等不良后果,我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贷款减免事项应严格保密,关于人员不得向任何外单位、外部人员报道、传播关于信息。
第五条建立贷款减免授权及转授权制度。
我行贷款减免内部职权由股东大会行使。
股东大会可对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可依据有关贷款审批权限对经营管理层或总行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转授权,但总行不得再向下级转授权。
银行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是什么银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银行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是什么银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银行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是什么最好是以调研的形式访谈各银行审批部等机构,对方可以适当就架构、流程、权限划分方式等等进行说明。
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上收是什么意思这个要先弄明白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才行。
以全国性的大国有商业银行(比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为例,其机构设置以权利大小化分分别是:总行——总行下设省分行——省分行下设市分行(或地州一级分行),这一级分行又称“二级分行”——二级分行下设县支行(或二级支行,二级支行一般直接受二级分行管辖,权限小于县支行)——县支行下设办事处(许多县支行并无办事处)。
一般情况下,企业或个人申请贷款都是先向县支行一级递交申请的,县支行接受申请后,会先展开贷款调查,如果调查认为可以贷款,就可以发放贷款了。
但是,由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经济转型期,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悬空”银行贷款的恶性案例,使银行贷款遭受惨重损失。
此外,县支行一级的机构由于其特殊的环境,往往无法“拒绝”地方政府的一些超出贷款规定的要求,所以,各国有商业银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叶起,即逐渐收回了县支行一级直接审批贷款的权利,把贷款的审批权上收到二级分行,后来,又逐渐上收到了省分行。
截至今日,差不多所有的县支行都没有权利直接审批贷款了,它们有的,只是贷前调查权利。
不但是县级支行,甚至许多二级分行都没有审批贷款的权利了。
实际上,在具体的操作中,还有许多很复杂的规定,这个就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楚的了。
银行的贷款审批权在支行还是分行按贷款额度不同,审批权限不同。
银行超过分行权限贷款审批流程可以简化吗?20分贷款在行里的流程只会更加严谨,但是审批速度各行也都在努力提高;银行前期走的流程是审核贷款人资料的真实性,贷款用途的可行性,还款来源的清晰确定性;然后才是核算放贷成本,风险系数,初步出放贷额度,利率, 分行确认后,根据额度大小,权限内的可以直接安排做手续,放款;权限外的上报总行,审核,上会,然后综合行里尚余的放贷的额度,给予放贷额度,利率的调整,再安排做手续,放款。
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审判要点—授课PPT
3、与金融借款相关的案由
第一,金融不良债权的受让人, 基于受让的金融不 良债权而起诉原借款人的,为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 纷;
第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因 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为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 纠纷;
第三,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之间因借款合同的履 行发生争议的,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此类信托贷款合同,即便使用“委托贷款”的字样, 也属于人民银行《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自营贷款, 发生争议的,应由信托机构和借款人作为诉讼的当 事人。
4、合同首部未列明某当事人地位,但该当事人在合同尾部签字 的,如何确定诉讼地位?
合同首部未列明其地位,但在合同尾部签字的,应根据其具体 情形认定其法律地位。
如:当事人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审查认定案由应当确定 为民间借贷纠纷,应当按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处理,不能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更不能裁定驳回起诉。
为什么不宜判驳——我们审的是诉讼请求,当事人的义务,在 于按照民诉法,在于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至于在该事实与诉讼请求之间,正确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得出 某个结果,是法官的职责,不是当事人的义务。
第(二)项:有明确的被告; 解读——须牢记,告谁,是原告的权利,除
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存法院认为“你 该起诉谁 ”之说。如:民诉司解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 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所谓被告不明确,是指法院无法确定被告的 主体。如原告起诉被告“张三”,却无法认 定是哪一个“张三”,裁驳。
适用本法——究竟有哪些是“不一致的规定”,整个一笔糊涂账。 7、民法总则及有关司法解释(如诉讼时效司解); 8、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如民诉司解、证据规定); 9、刑法(如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其他司法解释(如最高法院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犯罪嫌疑的规定、商品房
地震后房子怎么办
地震后房子怎么办地震后的房子处理方法1、地震中房子塌了,那么房贷还要不要还?答:要还。
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
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2、如果房屋业主丧生,房子也震塌了,那么房贷还要不要还?答:在这种情况下,民事主体不存在了,贷款就不用还了。
但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也就是说其遗产,要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3、上了房贷险,是不是就不怕地震中造成损失了?答:房贷险一般是不保地震的。
“房贷险”的全称是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包括“房壳险”和“还贷保证保险”。
“房壳险”保的是房产的安全,如遭受火灾、爆炸、暴风等时的赔偿。
“还贷保证保险”则是在贷款人因意外伤害而丧失了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还款的保证保险。
4、汶川地震后,我国是如何处理震区房贷问题的?答:特殊时期,特殊处理。
汶川地震后,针对震区借款人贷款偿还困难的问题,银监会曾发布了《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核销工作努力减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一文,要求各银行对于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地震后消除心理恐慌的方法两种心理都属正常对于遭受震感的人来说,很可能会产生两种心理:一是抱怨,地震了,为何事先没预报;二是恐慌,担心在下楼或乘电梯时发生意外,尤其对高层建筑避险心有余悸。
刘立介绍,这都是正常心理。
因为不确定性和应急性,是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重要特征。
而我们人类也正是在灾难中生存和发展起来的。
面对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突发事件,抱怨愤怒无济于事,也于事无补。
这时若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理性的反应,就能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伤亡和损失。
银行倒闭了贷款还用不用还,储户的钱怎么办?
银行倒闭了贷款还用不用还,储户的钱怎么办?如果破产,旗下所有存款由人民银行设立处理机构,进行赔付。
中国目前所有的银行都是全额存款保险的,国家信用担保的。
最近人代会在立法,存款保障法,因为四大国有银行都股份化了。
应该是一部效仿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法律。
生活中,很多人出于各种原因向银行申请贷款,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银行破产也成为可能。
一方面,银行破产,储户的资金如何赔偿;另一方面,银行破产,债务人的欠债是否需要偿还,这两者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所以,了解▲当银行倒闭了贷款还用不用还以及储户的钱的流向问题很有必要,下面网的小编将在文章中做详细的解答。
▲一、银行破产,贷款可以不用还?知道银行可以破产后,是不是都在想若是银行破产了,借银行的钱就不需要还了吗?答案是绝对不可能。
银行发出来的贷款是不会发生轻易变化的,也就是说你依然可能会有还款的义务,并不会因为银行倒闭就不用还。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由于贷款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理论上不存在银行破产储户不用还贷的情况,银行贷款该怎么收就怎么收。
当然,未来或出台有关银行破产的法律。
随着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年报的相继披露,2015年上市银行的业绩也已基本确定。
各家银行的净利润增速几乎全部回落到个位数,上述五大银行利润增幅几乎跌到零。
在净利润增速下降的同时,不良贷款却在增多,不良贷款率也在上升。
除徽商银行是0.98%以外,其它银行全部高于1%,农业银行最高,为2.39%。
同时,今年1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超过国有大行上浮后的一年期存款利率,紧接着2月又超过股份制银行,这标志着我国现阶段已进入真实的负利率时代。
对此,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10万元存银行一年净亏537元。
而允许银行破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中国,金融业准入门槛上比较低,一些存在经营问题的金融机构也“混迹”其中,只有使出破产的杀手锏,将一些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金融企业实现“安乐死”,才能释放出市场活力,将有限的金融资源让位给具有创新意识的金融机构,才能实现优胜劣汰。
网络贷款人死了怎么办
⽹络贷款⼈死了怎么办⽹贷越来越普遍,许多的⾦融机构为吸引社会⼈⼠或者在校学⽣借贷,不惜放低借款门槛。
那么如果⽹贷借款⽅意外⾝亡,或者其他原因死了,其借的款怎么处理呢?下⾯,店铺⼩编来详细讲讲这⽹络贷款⼈死了怎么办的问题:(⼀)⽹络贷款⼈死了怎么办1、第三⽅机构担保的处理⽅式。
现在很多贷款公司,在贷款时很多都与第三⽅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当贷款⼈死亡后,担保机构将负有连带责任,⼩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他们追偿。
2、有贷款保证保险的处理。
在贷款的时候,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办理贷款保证保险的,贷款⼈死亡的,保险公司将赔付借款⼈没有还的贷款本⾦和利息。
3、有个⼈担保的处理。
对于有个⼈提供担保的,贷款⼈死亡后,贷款⾦融机构可以要求担保⼈履⾏担保责任,清偿剩余贷款本息。
4、有抵押物的处理。
在签订贷款协议时,设置抵押、质押物的,当贷款⼈死亡后,可以通过法院以拍卖的⽅式处理抵押物,所得款项⽤于清偿剩余贷款本息。
5、遗产的处理。
借款⼈死亡,留有个⼈遗产的,贷款机构可以要求借款⼈家属或者继承⼈偿还贷款,继承⼈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然,偿还的数额以遗产为限。
6、亲属⾃愿偿还。
中国⾃古有⽗债⼦偿的道德要求,没有抵押和担保,⼩额贷款⼈死亡也没有留下遗产后,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要求,但死者家属⾃愿偿还,也是可以的。
7、作死账处理。
没有办理担保、抵押、保险,死者⼜没有留下遗产,银⾏⼀般将未偿还的贷款作死账处理,其他贷款公司,也只能⾃认损失了。
(⼆)⽹贷的流程第⼀步,借款⼈填写初审资料提交借款申请。
打开P2P平台⽹站,有的平台需要先注册,有的平台可以陌⽣⼈直接发布借款需求。
根据提⽰填写企业名称、营业执照、联系⼈信息、借款⾦额等。
求借款企业提供完整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法⼈证明等材料。
第⼆步,风控团队进⾏实地调查和复核,严控风险。
通过第⼆步审核后,P2P平台会进⾏实地调查和复核,也就是风控。
这⾥需要提醒,⼤部分负责任的好平台会实地风控,如果你遇到的平台没实地风控,那么就要考虑下了。
网络贷款借款人去世了怎么办
⽹络贷款借款⼈去世了怎么办
我们知道现在的⽹络贷款⽐较流⾏,很多⼈在⽹上借钱但是很多时候没办法偿还,⽐如借款⼈死亡,⾯对这样的情况,应该要怎么办呢?那么,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络贷款借款⼈去世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分⼏种情况来看:
1、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即贷款时有抵押物,可以是房屋,国债,理财产品,股票等。
如果借款⼈去世了,银⾏是有权处理这些抵押物的,⽤于偿还贷款。
当然了,也有借款⼈抵押物多头抵押的情况,这样银⾏拿不到抵押物,就只能坏账了。
2、第三⽅担保贷款
如果贷款有第三⽅担保,那么借款⼈去世后贷款就转移到担保⼈了。
银⾏有权向担保⼈发起追偿。
3、纯信⽤贷款
纯信⽤贷款,遗产继承⼈在遗产覆盖范围内需要偿还贷款。
⼆、⽹贷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期未履⾏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时,会依法查询贷款⼈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名下没有可供执⾏的财产⽽⼜拒绝履⾏法院的⽣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信息记录在个⼈的信⽤报告中并被限制⾼消费及出⼊境,甚⾄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拒不执⾏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判决、裁定罪。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贷款⼈如果死亡的话那么就要担保⼈承担责任了,如果是信⽤贷款那么需要遗产继承⼈偿还。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人死了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 人死了银行卡会被注销吗
人死了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人死了银行卡会被注销吗根据中国银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基本原则,好多人在亲人去世后对于银行卡里的钱毫无办法,只能向银行部门协商解决。
那么根据中国银行的相关法律。
人死了银行卡里面的钱该怎么取呢人死亡后银行卡会不会被注销人死了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3年前,于女士的母亲去世。
办完母亲后事,于女士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一张两万元的存折。
不久,于女士拿着母亲的身份证和存折,到某银行亚运村支行网点询问,得知存折设有密码。
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必须由公证处出具相关公证,拿着公证才能到银行取款。
要想取款得有公证办理公证大费周章于女士赶到一家公证处,得知公证并不好办:母亲去世,这两万元属于遗产,作为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
申办公证则需要提交诸多证明材料,比如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必须要求所有合法继承人都要到场。
于女士有兄弟姐妹5人,要把这么多人同时都凑到公证处并不容易,尤其还包括远在山东的亲属。
“何况我们都要到场,周折下来花费可不止两万元。
” 银行的规定当事人颇感无奈银行:原则上,如果知道密码,子女带着相关身份证件,可以直接取款。
如果不知道密码,只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密码业务只能由本人办理。
因为银行出于防范存款被冒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的考虑,会要求出示公证处的遗产分配公证书。
办不了公证,这笔钱只能一直在银行存着。
曾有一些不能进行公证或认为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客户,放弃了在银行的存款。
这种案例很常见。
银行的做法是否合理根据1993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专家:储蓄管理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应出台规则便利客户.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的规定年代久远,已经不符合现在的情况。
银行汽车贷款的三大风险是什么
银行汽车贷款的三大风险是什么?现在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代步工具了,在买车的时候很多人不付全款,而是选择办理银行汽车贷款,银行汽车贷款好办理吗?有什么风险?现在,法院汽车贷款纠纷案件也很多,为此汇小贷小编做了总结,发现主要原因有以下几大方面:一、银行汽车贷款的主要环节缺乏严格把关。
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自身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到位,甚至有些银行为了满足客户“快速需求”的要求,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情况调查不实。
在办理贷款之后,银行管理也不到位,对借款人是否真正购买车辆的信息没有及时确认,最后发现贷款出现了问题,只能够通过提起诉讼来勉强挽救。
二、银行信贷手续过于简化。
银行发放贷款一般都是以经销商的汽车大票和车辆购置发票作为抵押登记的,这些单据相当于相当于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
但是现在很多银行为了求快,会提前放款,后补“单”,甚至一些重要凭证都是复印件,这样就很难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导致贷款后存在很多风险和隐患。
三、借款人自身问题多。
主要包括三点(1)银行汽车贷款申请者自身还款能力不确定,因为个人的还款能力由经济收入决定,而经济收入受到职业、身体状况、意外事故等多因素的影响;(2)借款人高估自己的还款能力,申请的银行汽车贷款额度超出了自身的还款能力;(3)个人信用制度的缺失,在申请银行汽车贷款之前,大多数银行都会要求申请者出示可以证明自己还款能力的资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职业证明等等,有些材料的真实性很难辨认,很多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也没办法查询,造成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和还款能力调查不到位。
对于银行汽车贷款存在的风险问题,小编为大家列举了以上三条。
当然,在实际的操作中远不止这些,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银行和借款人双方都要学会合理控制,保护各自的利益。
(整理)不良贷款管理流程.
(整理)不良贷款管理流程.不良贷款管理不良贷款是指已发放的贷款(含本⾦和利息)发⽣了逾期六个⽉后还不能安全回收,需采⽤⾮常规的——重组、诉讼保全、以资抵债等特殊⼿段进⾏风险化解,达到以最⼩的代价获取最⼤的贷款本息保全之⽬的。
我⾏不良贷款的统计中将97年前(含97年)发⽣的称为⽼不良;98年后(含98年)发⽣的称为新不良。
不良贷款的管理⽬前其风险化解的⼯作重⼼是在97年前的⽼不良,其风险防范的重⼼是在98年后贷款的发放和贷后检查。
第⼀节不良贷款的催收保全⼀、流程图(见图)⼆、操作要点不良贷款的形成从借款⼈(主体)来剖析,其经营活动不善造成还款(付息)能⼒的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量变呈为质变;同理,从贷款⼈(主体)来剖析,其贷后监管的失控是最终造成不良贷款损失的根源。
因此,紧紧抓住信息分析、资⾦监管、资产摸底、意愿把握、机遇捕捉五⼤要点是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的关键,⼒求早判断、早部署、早动作。
(⼀)信息分析信息来源于借款⼈(担保⼈)定期或不定期的资⾦财务报表、经营活动计划、企业从业⼈员⼝诉笔录、新闻媒介的⾏业报道传播。
对这些信息来源做有⼼⼈,勤归纳、细统计、明分析,使得对借款⼈能否安全还款早做到胸中有数。
(⼆)资⾦监管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其正常的运作应均是货币形态。
所以,密切监控借款⼈在银⾏帐户内(含本⾏、他⾏)资⾦流量、流向的动态应是银⾏各业务操作环节⼈员本份的⼯作职责,并且只有各业务操作环节⼈员的相互配合协调,才能切实有效地真正做到资⾦监控。
(三)资产摸底企业的经营活动从获得资⾦来源始,必将转化成实物形态,从⽽最终再形成增了值的量化资⾦。
因此在做好资⾦流量流向监控的同时,摸清借款⼈(担保⼈)的有效实物资产(含动产、不动产)则是保全⼯作的最后“防线”。
倘若这最后“防线”不明,那损失必是惨重⽆疑。
(四)意愿把握已发放的贷款能否安全回收除了借款⼈(担保⼈)的经营活动是否正常、资⾦流量是否充⾜外,更重要的是借款⼈(担保⼈)是否真有还款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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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人死亡,银行怎么办?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之后,也会经常想着买房买车,但是又不是谁都能一时拿得起这个钱,但又真的需要这些东西,那怎么办呢,有很多人就会选择向银行求助、去贷款来买。
如果借款人借了很大一笔钱去世了的话,银行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介绍一下银行贷款人死亡,银行怎么办?
一,银行关于借款人意外死亡规定
一般而言,银行将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行为定义为一种违约事件。
所以,简单的总结,对于银行而言,关注的重点在于借款人是否按时还款,如果借款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可以代为还款的,银行并不将其列入违约事件。
二,银行借款人死亡,银行怎么办?
1,如果死者欠银行的钱是通过抵押方式获得的贷款,在贷款人死亡后确实没有偿还来源的情况下,银行会通过人民法院拍卖贷款抵押人的抵押物偿还银行贷款;
2,只有当抵押物处置变现后不够偿还银行贷款的本息时,银行才会形成坏账损失,通常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为银行在贷款时的抵押物通常估价低于贷款人的固定资产原值,比如房屋抵押一般只能按房屋评估价值的70%发放贷款。
当然,如果贷款人与评估公司串通,或与银行一起与评估公司串通高估贷款人评估价格时,有可能处置抵押物不足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发生。
3,如果贷款人的贷款是有人担保的,在贷款人死亡后,银行可找担保人偿还银行贷款,担保人成了贷款人的自然债务承担者;当然如果担保人生意失败失去了偿还能力,或也发生了担保人死亡现象,银行这笔贷款基本就会形成损失,但这种概率极低。
4,如果贷款人的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人死亡,银行还可申请人民法院要求对贷款人的家属进行债务追缴,但这往往会遭到家属的强烈抵制或反对,银行也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会导致银行的债权损失。
朋友,总之银行会想方设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办法也比较多,通常形成损失的可能性不大。
5,人死债销的说法并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虽然人没了,但他的资产还在。
银行会起诉至法院,要求从他留下的资产中受偿,法院也是支持的。
如果他的资产已经被继承,那也要从继承人那里追偿。
如果其资产不能够还清银行贷款,那么银行只能认了,就成了坏账,银行内部核销处理。
不会要求其亲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