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07•【字号】梧政办发〔2023〕73号•【施行日期】2023.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3〕108号)精神,为稳妥高效推进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决定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组织推进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试点调查研究,研究审议试点工作重大事项;推动藤县落实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试点工作定期跟踪监督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组长:汪东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承霖市政府副秘书长邱振宇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黎浩源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成员:冯卓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娟市财政局副局长黎权祥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蒋国栋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苏超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钟卫军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邓鸿志市金融办副主任周智富梧州市税务局总经济师韦宗成藤县副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邱振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黎权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梧政办发〔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抢抓国家和自治区稳投资、稳增长系列政策机遇,加快包装谋划一批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产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实全市重大项目储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经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开展梧州市重大项目储备谋划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班工作机构组长:钟畅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常务副组长:吴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马辉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恩市委常委、副市长姜云飞副市长苏颖副市长匡伯彪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梁金昌市政府秘书长龙文红市委副秘书长、市督考办主任岑小莲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情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潘达鹏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春全市政府副秘书长黎威君市政府副秘书长易凯航市政府副秘书长杜诚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覃颂市教育局局长梁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廖剑波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洁凤市民政局局长覃震西市财政局局长封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钟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韦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潘一清市水利局局长黄保绪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远市商务局局长陈刚市文广体旅局局长李传杰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周炎坤市林业局局长郑兆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王鹏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刘畅市金融办主任赵剑海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党工委副书记赖启第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吴振中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崔磊市苍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杰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罗华平市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吕义杰梧州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郑伟市城投集团董事长廖传盛市产投集团董事长陈浩亮市金投公司董事长曾令春市苍建公司董事长唐伟栋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和6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杜诚同志兼任,王鹏、唐伟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梧政办发〔2023〕87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等130个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作相应调整,并根据阶段性、专项性工作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撤销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等14个领导小组(有关名单附后)。
今后,凡是不涉及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调整,由议事协调机构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抄送我办备案。
2023年11月29日附件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录及主要成员调整名单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2.梧州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挥部3.梧州市“湾企入梧”工作指挥部4.梧州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及能耗双控工作专班5.梧州市全面深化粤桂合作领导小组6.梧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文件编制工作专班7.5G联合通信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8.梧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9.梧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10.梧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1.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12.梧州市科技领导小组13.梧州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14.梧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15.梧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6.梧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17.梧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18.梧州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梧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梧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21.梧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2.梧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3.梧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4.梧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5.梧州市土地储备委员会26.梧州市征地拆迁及打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7.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8.梧州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9.梧州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30.梧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1.梧州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32.梧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33.梧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34.梧州市“净采矿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35.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36.梧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37.梧州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38.梧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39.梧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40.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41.梧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42.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4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44.梧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45.梧州市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46.梧州市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47.柳州至梧州段铁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48.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项目岑溪段建设领导小组49.梧州市河长制办公室50.梧州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51.梧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52.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工作专班53.梧州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54.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55.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56.梧州市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联席会议57.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58.梧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59.梧州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60.梧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61.梧州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62.梧州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63.梧州市“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领导小组64.梧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65.梧州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66.梧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67.梧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68.梧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69.梧州市公民献血委员会70.梧州市“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小组71.梧州市防治地中海贫血工作领导小组72.梧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73.健康梧州行动推进委员会74.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75.梧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76.梧州市随军(队)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77.梧州市军用饮食供应工作领导小组78.梧州市减灾委员会79.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80.梧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81.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82.梧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83.六堡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4.梧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85.梧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86.梧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87.梧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88.梧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89.梧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90.梧州市筹建国家黑茶(六堡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91.梧州市筹建广西建筑陶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92.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93.梧州市实施质量强梧战略工作领导小组94.梧州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95.梧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96.梧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97.梧州市绿化委员会98.梧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99.梧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指挥部100.梧州市城市节水工作(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101.梧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102.梧州市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3.梧州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04.梧州市应急备用水源工作领导小组105.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联席会议106.梧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07.梧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108.梧州市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9.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110.梧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11.梧州市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112.梧州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3.梧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114.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115.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领导小组116.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7.梧州市协助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清收工作专班118.梧州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9.梧州市投资促进委员会120.梧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委员会121.梧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122.梧州市骑楼城管理委员会123.梧州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124.梧州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125.梧州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126.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127.梧州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128.梧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29.梧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130.梧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二、撤销以下14个议事协调机构1.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梧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3.梧州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4.梧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5.梧州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6.梧州市建筑工地及泥头车专项整治联席会议7.梧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8.梧州市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9.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0.梧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尾水湿地处理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11.梧州市取水点上移工程指挥部12.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上市工作推进领导小组13.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指导小组14.梧州市国有资产资源梳理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三、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名单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振品市长副组长:汪东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桢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04•【字号】梧政办发〔2022〕112号•【施行日期】202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等110个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作相应调整,并根据阶段性、专项性工作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撤销梧州市桂江河段水质提升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构等5个领导小组(有关名单附后)。
今后,凡是不涉及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调整,由议事协调机构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抄送我办备案。
2022年12月4日附件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录及主要成员调整名单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2.梧州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挥部3.市“湾企入梧”工作指挥部4.市节能降耗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调整为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及能耗双控工作专班5.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6.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7.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8.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9.市科技领导小组10.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11.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12.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3.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14.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15.梧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16.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7.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18.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19.梧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梧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1.梧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2.梧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3.市土地储备委员会24.梧州市征地拆迁及打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5.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26.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7.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8.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9.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0.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31.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32.梧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33.梧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34.梧州市“净采矿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35.梧州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6.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37.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38.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39.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40.梧州市河长制办公室41.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42.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43.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工作专班44.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45.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46.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47.市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联席会议48.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49.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50.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51.梧州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2.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53.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54.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55.市“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领导小组56.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57.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58.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59.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60.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61.市公民献血委员会62.市“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小组63.市防治地中海贫血工作领导小组64.梧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65.健康梧州行动推进委员会66.市减灾委员会67.市安全生产委员会68.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69.市防汛抗旱指挥部70.六堡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71.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72.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73.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74.梧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75.梧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76.市绿化委员会77.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78.梧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指挥部79.梧州市城市节水工作(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80.梧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81.梧州市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82.梧州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3.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4.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尾水湿地处理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85.梧州市应急备用水源工作领导小组86.市取水点上移工程指挥部87.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联席会议88.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89.梧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90.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91.梧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为“梧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92.梧州市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93.梧州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94.梧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95.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96.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指导小组97.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领导小组98.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99.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上市工作推进领导小组100.梧州市协助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清收工作专班101.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02.市国有资产资源梳理整合工作领导小组103.市投资促进委员会104.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委员会105.市骑楼城管理委员会106.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107.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108.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109.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110.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二、撤销以下5个议事协调机构1.梧州市桂江河段水质提升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构2.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3.市雨污管网排查工作领导小组4.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部门联席会议5.南粤基金集团梧州项目推进工作专班三、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名单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钟畅姿市长副组长:王永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桢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梧州国光产业基地项目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梧州国光产业基地项目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03•【字号】梧政办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梧州国光产业基地项目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我市“推动重点产业聚集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目标,加快推进国光新能源汽车智能音箱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梧州国光产业基地项目服务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杨桢副市长副组长:牛在垒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鹏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赵春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黎波明市商务局局长于毅辉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梧州国光产业基地项目服务的日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组长:于毅辉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主任成员:陈嘉伟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陈剑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林耀博市商务局副局长霍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副主任李之颖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副主任黄刚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凌铃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副主任、梧州综合保税区专职副主任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建设组、政策服务组、出口业务组、资产对接组等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于毅辉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主任副组长:莫宇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局长成员:张耀辉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李柏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企业(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吴哲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干部联络员:吴哲电话:138****9881综合协调组设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17•【字号】梧政办发〔2014〕101号•【施行日期】2014.07.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梧政办发〔2014〕101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朱学庆市长副组长:吴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健铭副市长姜云飞副市长徐文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粤桂办主任成员:阳永煊市政府秘书长刘杰市政府副秘书长聂敏轩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绍霖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曾健勇市工信委主任黄上进市教育局局长曹垂龙市科技局局长梁德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梁业华市监察局局长李旭长市财政局局长周晓飞市人社局局长蓝明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福安市环保局局长蓝盛新市住建委主任苏建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梁冰市政管理局局长朱钢市水利局局长覃柱材市农业局局长谢善高市林业局局长曾一戈市商务局局长冯绍溪市文新局局长谢英市卫生局局长罗建机市国资委主任江虹市国税局局长赖增煜市地税局局长邬雷鸣市工商局局长喻爱民市质监局局长刘红明市广电局局长郭江市统计局党组书记赖启第市法制办主任赵春宝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刘志市物价局局长赖群市投资促进局局长黎浩源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庞文运梧州海事局局长刘临雄梧州航道管理局局长徐新华市气象局局长何万青梧州海关关长周善葆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行长卢宽团市委书记杨明志梧州供电局局长龙文红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批准市本级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相关专项资金的计划与安排。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梧政办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梧州市金融经济联席会议制度》《梧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18日梧州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业安全、稳健的发展态势,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建立梧州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一)加强金融工作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协助市政府全面、及时了解重要金融政策措施,掌握金融运行情况。
密切各金融管理机构之间的有关情况沟通及协调配合。
(二)提交季度金融运行及形势分析报告,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必要时季度金融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可提供给辖区内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
(三)研究解决金融业、金融机构发展和企业投融资的重大问题,有重点地分析、评估、预测金融风险,及时掌握辖区金融风险重点部位、重大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四)会商研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和处置重大金融风险的预案。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总召集人:吴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召集人:黄春全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畅市金融办主任成员:梁海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行长莫利宁梧州银保监分局局长联席会议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市直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副主任曾林阳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调研员刘巨荣、梧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梁庆均担任。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0]180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7
【实施日期】2010.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0〕180号)
各县(市、区)政府,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意见》(梧发〔2010〕27号)要求,为加强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梧州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1 / 1。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2]294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27
【实施日期】2012.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2〕29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2〕574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张学军副市长
副组长:
陈景文市政府副秘书长韦俊市住建委主任
刘廷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
徐文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阳永煊市教育局局长
刘畅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1]88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19
【实施日期】2011.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88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扶持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的战略目标,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全桂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关远芳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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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2]280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27
【实施日期】2012.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2〕280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符合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是“十二五”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可促进各类新能源利用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产业逐步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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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兴梧州项目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兴梧州项目整体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5]85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25
【实施日期】2015.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兴梧州项目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5〕85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推进中兴梧州智慧广西云数据中心项目及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建设步伐,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兴梧州项目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朱学庆市长
副组长:吴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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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梧政办发[2008]133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梧政办发[2008]133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调整如下:徐远洲秘书长协助王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王凯市长分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审计局。
协助王凯市长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协助李宁波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科、经济研究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陈国禄副秘书长协助竺坤松副市长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司法局、仲裁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调处)办公室、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长洲水利枢纽项目、旺村水利枢纽项目、安澜公司(防洪堤管理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有关工作;协调气象、水文等有关工作。
协助竺坤松副市长联系驻梧部队(含武警部队)、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五秘书科、市政府应急管理(调处)办公室。
何小洪副秘书长协助张学军副市长分管工业园区、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统计局、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信访办公室、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石油、邮政管理、通讯管理等有关工作。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9•【字号】梧政办发[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5.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梧政办发〔2011〕88号)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大力扶持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的战略目标,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全桂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关远芳副市长成员:韦宪森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健市政府副秘书长叶剑强监察局局长李树华市工商局局长李旭长市工信委主任刘廷市财政局局长周晓飞市人社局局长英志光市国资委主任阳永煊市教育局局长曹垂龙市科技局局长苏颖市民政局局长覃柱材市农业局局长曾一戈市商务局局长温伦市文新局局长彭伟昌市移民局局长梁锋市残联理事长胡晓源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陆远万市地税局局长叶春生市国税局局长喻爱民市质监局局长李世炎人民银行梧州中支行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促进微型企业发展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树华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4.28
•【字号】梧政办发[2008]67号
•【施行日期】2008.04.2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8]6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使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凯市长
副组长:李宁波常务副市长
张学军副市长
成员:徐远洲市政府秘书长
黄济贤市公安局局长
黄凯市法制办主任
陈创立市编委办主任
孔祥鹏市财政局局长
张志君市人事局局长
韦俊市建规委主任
王兰涛市交通局书记
吴福安市环保局局长
孙伟义市政管理局局长
李树华市工商局局长
赖启第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黄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赖启第同志兼任。
办公室负责处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编制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和所需的有关文件、依据、申请材料等,联系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申报工作。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3.22•【字号】梧政发[2002]15号•【施行日期】2002.03.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梧政发[200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2001年第2号令),切实加强对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促进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加快我市依法治市进程,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钟想廷市长副组长:陈立清副市长成员:罗绍杰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凯市法制办公室主任聂贤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周善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张穆良市监察局局长陈国市公安局局长何炎明市教育局局长孔祥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炳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德基市建设规划委员会主任林显富市交通局局长黄位波市水利局局长杨帆市文化局局长卢俊民市卫生局局长李德颐市环保局局长龙丕怀市林业局局长李巧扬市水产畜牧局局长陆光市政管理局副局长林聪岑溪市市长吴福安苍梧县县长秦国明藤县县长李永昌蒙山县县长田和平万秀区区长英志光蝶山区区长李军平郊区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祝晖宗同志担任。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永久基本农田调
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3.19
•【字号】梧政办发〔2015〕45号
•【施行日期】2015.03.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5〕45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我市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赵越副市长
副组长:封雷市政府副秘书长
蓝明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覃柱材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周炎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雄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畅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廖学清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立程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敬阳市水利局副局长
邱卫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裕四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剑彪市文新广电局副局长
莫玄湘苍梧县副县长
覃广平岑溪市政府副调研员
吴振中藤县副县长
韦放蒙山县副县长
李广平万秀区副区长
吴柏彬长洲区副区长
陈友坚龙圩区常务副区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研究解决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关系,组织指导和检查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周炎坤同志兼任。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梧政办发〔2022〕35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我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各项工作,现成立梧州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组长:杨桢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梁钦市二级巡视员副组长:牛在垒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春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成员:唐志云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剑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国庆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陆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侯雪松市应急局副局长余小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范自强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赵春雷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陈剑廷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是市政府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联合各成员单位提出我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并“一企一策”研究综合工作措施,形成运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等。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涉及内容,邀请相关分管副市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城区、园区参加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收集汇总各部门年度落后产能退出名单及工作方案,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以能耗(工信部门)、产业政策(发展改革部门)、环境(生态环境部门)、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安全(应急管理部门)等政策标准为依据,提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三、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流程(一)落后产能情况调查摸底。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9•【字号】梧政办发[2011]146号•【施行日期】2011.08.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梧政办发〔2011〕146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通知》(桂政发〔2011〕32号)精神,为加强对统计“四大工程”(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梧州市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全桂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桂珍市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梁健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梁洪市统计局党组书记黎小媚市财政局副局长周雄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梁思恩市编委办副主任冯卓淳市工信委副主任胡兴权市民政局调研员莫玄湘市住建委副主任吕义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剑廷市商务局副局长江虹市国税局副局长潘常青市地税局总会计师邵锦贤市林业局副局长陆展崇市国资委副主任曾小林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忠市质监局副局长陈浩亮市金融办主任茹恩南市旅游局副局长杨振中市粮食局副局长李超市供销社副主任郭江市统计局副局长李秀民市统计局副局长黄小惠市统计局纪检组长莫琛市统计局副调研员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李桂珍同志兼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变动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市政府备案。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2]186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18
【实施日期】2012.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1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为加强对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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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3]154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11
【实施日期】2013.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3〕15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领导,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梧州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
组长:
吴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聂敏轩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文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成员:
龙文红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