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标签
超市商品文件盒标签模板
超市商品文件盒标签模板为了方便管理和归档超市商品文件盒,我们设计了一份标签模板,供您使用。
以下是该模板的详细说明:标签内容每个标签包括以下内容:1. 商品名称: 用于标识文件盒内的商品名称。
2. 商品编号: 用于唯一标识商品,方便查询和管理。
3. 产地: 标明商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商信息。
4. 保质期: 标注商品的保质期限,方便及时检查和更换。
5. 存放位置: 记录商品在超市的存放位置,方便查找。
标签尺寸和布局- 标签尺寸应适合商品文件盒的侧面或顶部贴附。
- 建议使用4寸宽的标签纸,并将其纵向分割为两个相等的部分。
- 在右侧部分设计标签内容,左侧保留空白,方便切割时留出边距。
打印要求请在打印标签时注意以下要求:1. 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建议使用黑色墨盒打印。
2. 确保所选打印纸为标签纸,以确保打印效果和粘贴质量。
3. 可根据需要调整打印机的打印质量和墨水浓度。
使用方法2. 打开模板文件,编辑每个标签的具体内容,如商品名称、编号、产地、保质期和存放位置。
3. 调整字体和布局,确保标签的美观和易读性。
4. 将标签纸放入打印机,并选择合适的打印参数进行打印。
5. 打印完成后,使用剪刀或刀具将标签切割出来。
6. 将标签粘贴到商品文件盒的侧面或顶部,确保固定牢固。
7. 重复以上步骤,为每个商品文件盒制作并贴附相应的标签。
通过使用该标签模板,您将能够轻松实现超市商品文件盒的管理和分类,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注意:本文档为模板说明,不包含实际标签设计。
请根据您的需求进行适当的编辑和调整,以达到最佳效果。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5篇)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一、针对商品的范围:所有食品部商品、部分非食品,生鲜除外。
二、目的:加强部门管理,减少因保质期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争取最大限度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三、规定内容:1、严格遵循保质期收货管理规定中的内容收货,如发生例外情况需收货部同事向卖场部门员工解释已收商品的原因及数量(有关保质期的收货标准详见《商品保质期收货规定》)。
原则上收货部应严格遵守收货标准,如有例外情况最好能征求卖场同事的意见,参照实际情况处理。
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商品保持期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过期商品在卖场销售。
表: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2)在商品管理中,保质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保质期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商品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以确保商品在保质期内保持优质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1. 确定保质期:根据商品的种类、特性和生产工艺等因素,确定商品的保质期。
保质期可以根据商品的不同部分或成分的特性来确定。
2. 标示保质期:在商品包装上清楚地标示保质期,以提醒消费者在保质期内使用商品,同时也方便销售者进行管理。
3. 贮存要求:针对不同的商品,制定相应的贮存要求,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和通风条件等。
4. 严格控制库存:对于有保质期的商品,要严格控制库存,确保库存的新鲜度和质量,避免过期和变质等问题。
5. 进货管理:在进货过程中,根据商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情况,合理控制进货数量和频率,以避免过多的库存和质量问题。
6. 销售时限:在商品接近保质期时,要加强销售管理,采取促销措施,确保商品在保质期内售出,避免过期商品的浪费。
7. 返厂管理:对于有质量问题或即将过期的商品,及时进行退货或返厂处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商品的质量。
8.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商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检,以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这些规定和措施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管理商品的保质期,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超市标签模板
超市标签模板在超市购物时,我们经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标签,它们不仅是商品的标识,还承载着丰富的信息,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选择商品。
超市标签的设计和制作对于商品销售和顾客体验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超市标签模板,帮助文档创作者们更好地进行标签设计和制作。
首先,我们来看一些常见的商品价格标签模板。
在超市中,商品价格标签是最基本的标签之一。
它通常包括商品名称、价格、规格等信息。
对于不同种类的商品,价格标签的设计也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食品类商品,可以选择色彩鲜艳的标签,增加食欲;对于日用品类商品,可以选择简洁明了的标签,突出实用性。
在设计价格标签时,可以使用一些常见的模板,比如横向排列的模板、纵向排列的模板等,以便于不同尺寸的标签打印。
其次,还有一些促销标签模板也是非常常见的。
促销标签通常用于标识商品的促销信息,比如打折、满减、赠品等。
在设计促销标签时,可以根据促销活动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模板,比如打折标签可以使用醒目的红色背景和大字体,吸引顾客的注意;赠品标签可以使用醒目的图标和简洁的文字说明,让顾客一目了然。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促销活动,也可以设计不同样式的促销标签,以便于顾客更好地理解和参与促销活动。
除了价格标签和促销标签,商品信息标签也是超市中常见的一种标签。
商品信息标签通常包括商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在设计商品信息标签时,可以选择简洁明了的模板,突出关键信息,避免信息过于拥挤。
对于食品类商品,还可以在信息标签中加入营养成分表和食用方法等信息,帮助顾客更好地了解商品。
最后,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标签模板,比如新品上市标签、特色推荐标签等。
这些标签通常用于标识超市中的新品或特色商品,吸引顾客的注意。
在设计这些标签时,可以根据商品的特点和销售策略选择合适的模板,比如新品上市标签可以使用醒目的“新品”字样和亮眼的配色,特色推荐标签可以使用特色图标和吸引人的描述语言。
总的来说,超市标签的设计和制作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商品特点、销售策略和顾客体验的工作。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剩余天数)
准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
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
21天
7
10
6
5
4
30天
10
15
7
6
5
45天
15
22
11
9
7
60天
20
30
15
12
10
90天
30
45
22
18
15
6个月
2个月
3个月
45天
36天
1个月
12个月
4个月
6个月
3个月
75天
2个月
18个月
6个月
9个月
135天
108天
1个月
24个月
6,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七分之一以下为准到期商品坚决不得销售商品
6,一般性商品进入顶期应进行退换货、促销、打折让利、出清处理
7,商品保质期的计算应将生产当日算为一天,如:1日生产保质期21天,到21日当天即为过保质期商品。
8,商品保质期列表(不按比例计算,仅供参考)
商品保质期
(到)
1/3
(到)
1/2
2012/3/24
8个月
1年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0个月
10个月
15个月
7个月
6个月
5个月
36个月
1年
18个月
9个月
7个月
6个月
备注
保质期与保存期区别:保质期是厂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保证,保证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但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产品就一定会发生质的变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仍然可以食用。但保存期则是硬性规定,是指在标注条件下,食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了这个期限,质量会发生变化,不再适合食用,更不能用以出售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1年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0个月
10个月
15个月
7个月
6个月
5个月
36个月
1年
18个月
9个月
7个月
6个月
备注
保质期与保存期区别:保质期是厂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保证,保证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但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产品就一定会发生质的变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仍然可以食用。但保存期则是硬性规定,是指在标注条件下,食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了这个期限,质量会发生变化,不再适合食用,更不能用以出售
总经理:店长:采购经理:
6,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七分之一以下为准到期商品坚决不得销售商品
6,一般性商品进入顶期应进行退换货、促销、打折让利、出清处理
7,商品保质期的计算应将生产当日算为一天,如:1日生产保质期21天,到21日当天即为过保质期商品。
8,商品保质期列表(不按比例计算,仅供参考)
商品保质期
(到)
1/3
(到)
1/2
顶期商品
(剩余天数)
准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
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ຫໍສະໝຸດ 21天7106
5
4
30天
10
15
7
6
5
45天
15
22
11
9
7
60天
20
30
15
12
10
90天
30
45
22
18
15
6个月
2个月
3个月
45天
36天
1个月
12个月
4个月
6个月
3个月
超市商品管理规范
超市商品管理规范一、引言超市商品管理是指对超市内的商品进行规范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商品的品质、安全和供应充足,以满足顾客的需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超市商品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和流程。
二、商品采购1. 供应商选择:超市应建立供应商合作伙伴关系,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
2. 商品品种:根据市场需求和顾客喜好,合理选择商品品种,确保商品种类丰富多样。
3. 采购计划: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销售数据、季节性需求和库存情况进行预测和调整。
4. 采购流程:明确采购流程,包括采购申请、供应商询价、比较报价、签订采购合同等环节。
三、商品陈列1. 商品陈列原则:根据商品特性、品牌形象和顾客购买习惯,合理安排商品陈列,提高商品的可见性和吸引力。
2. 商品分类:根据商品种类和属性,将商品进行分类陈列,方便顾客查找和比较。
3. 陈列位置:将畅销商品和新品放置在顾客易于触达的位置,提高销售量和曝光度。
4. 陈列布局:合理安排商品陈列的布局,避免过度拥挤和混乱,保持整洁有序的陈列形象。
四、商品标签和价格管理1. 商品标签:每个商品都应标有清晰的商品标签,包括商品名称、品牌、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方便顾客选择和了解商品。
2. 价格标示:每个商品标有准确的价格,确保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促销标示:对于促销商品,应在商品标签上标注促销信息,如折扣、赠品等,以吸引顾客购买。
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商品标签和价格的准确性,及时更正错误,确保顾客购买的商品信息正确无误。
五、商品库存管理1. 库存监控:建立有效的库存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商品库存情况,避免库存过剩或缺货的情况发生。
2. 进货周期:根据销售数据和库存情况,合理确定商品的进货周期和数量,确保库存能够满足顾客需求。
3. 货架补货:及时对货架上的商品进行补货,保持货架的充足和整洁。
4. 临期处理:对于即将过期的商品,及时采取措施,如降价促销、赠送等,避免商品报废和浪费。
超市管理超市价签和标识使用规范
此文件是关于超市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一、文件信息:名称:超市价签和标识使用规范编号:密级:二、文件版本:版本号:拟制人:口期:审批人:日期:三、目的:四、适用范围:五、内容:1、价签商品标价签,是指经物价局批准、监制并盖章的,印有“XX市(或县)物价检查所监制”标志的商品价格标识。
普通价签:大号、中号、小号。
促销价签:大号、中号、小号。
会员价签:大号、中号、小号。
“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是标价签日常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原则。
标价签与商品一一对应,标价签摆放在商品左下角,与第一件商品左对齐;翻牌上的标价签需放置在翻牌标价签右下角的价签袋内。
称重商品打印价签时,显示500克或500G价格,计量单位为500克或500G(生鲜称重商品售价按KG或公斤建档,分位必须为偶数)。
2、条码有国际码商品补打国际条码。
无国际码商品打印店内码。
削价条码。
粘贴时原条形码需全部被覆盖(或纵向交叉覆盖),保证收银台扫描时,原条码不能被扫描出来。
要求平整粘贴,不能覆盖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3、电子称签分13位码和18位码。
电子称签贴在外包装的右上角,生鲜肉品如需要动检标签,动检标签贴在左下角。
要求平整粘贴,不能覆盖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4、各种标识推介商品(也叫特惠商品)(>8折,例如&5折、9折)惊喜商品(也叫低价商品)(<=8折,例如8折、7.5折)进口商品自有品牌新品海报商品:由美工使用红色即时贴刻“海报商品”字样粘贴在小爆炸上,将粘贴“海报商品”字样的爆炸过塑使用。
“海报商品”标识摆放在价签右侧。
仅DM商品使用。
缺货标识:参见关于规范门店断货标识使用及书写的通知团购标识会员商品5^属具POP:爆炸签:爆炸签可以书写价格或买赠信息。
书写价格时必须粘贴商品对应价签。
爆炸签用于排面上价签的左前方;堆头上翻牌价签的上方;端头层板的中间。
价签槽价签袋/套价签1型支架价格数字翻牌刀牌价格牌、PoP下沿离地高度:主通道:离地200CM端架:离货架IoCM,离地200CM堆头:离地140或160CM6、价签管理机制(一)目的:规范商店价签的日常管理,保证商品销售信息、价格的准确性。
超市商场商品保质期管理及过期商品处罚方案
xx超市商品保质期管理及过期商品处罚暂行方案
为减少因保质期问题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争取最大限度挽回超市经济损失,特作出以下规定。
门店商品过期追责方案:
1.以各门店店长为第一责任人,从上至下进行追责。
2.在销售过程中销售过期商品,查明没有上报至门店及主管处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区域员工自行负责。
3.临期商品参照上列表格严格执行逐级上报,上报单据需相关门店店长.区域主管签字。
4.门店店长对临期商品的数量大小.价格,自行处理。
5.如出现临期商品数量庞大,需调各门店进行分销的,要及时上报至超市值班老总处进行分销。
各门店店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力保做到临期商品能得到及时处理。
食品部商品标签管理制度
三、商品标/价签管理制度(含进口)
1、价签应随时保持价格清晰、清洁完整、位置准确。
2、价签的更换应先取掉原来的价签,再挂上新的价格,不允许同一商品出现两个价签,换下的价签必须撕毁后放入垃圾桶中。
3、每天早晚自营员工安排促销员对卖场价签进行清查。
4、价签由指定促销员用最短的时间到超市办公室统一打印,并及时挂贴。
5、进口商品价签必须标明商品的品名、原产地、条码、货号、规格。
6、进口商品外包装应标明商品的品名、原产国、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经销商名称及地址、营养成分表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并用简体中文标识(不得使用繁体字)。
7、预包装食品的包装袋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专供婴幼儿和其它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
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0)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1)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它事项。
超市保质期规章制度
超市保质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超市商品保质期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高商品品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超市内销售的商品,包括食品、日用品等各类商品。
第三条超市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商品的保质期管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保质期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商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商品。
第六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因商品过期引发的纠纷及时并妥善处理。
第七条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保质期问题,可以向超市投诉,超市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第八条超市应当设置商品保质期专区,突出商品的保质期信息,引导消费者合理购买。
第二章商品保质期管理第九条超市应当在商品上标注清晰的保质期信息,包括生产日期、有效期至等内容。
第十条超市应当根据商品性质和特点,制定不同的保质期管理标准,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建立商品保质期档案,记录商品的进货、销售、检查等信息。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库存商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保证商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因环境问题导致商品过期。
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商品,严禁将过期商品继续销售给消费者。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商品召回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及时召回。
第十六条超市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符合保质期要求。
第三章售后服务与投诉处理第十七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和处理。
第十八条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保质期问题,可以随时向超市进行投诉。
第十九条超市应当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向消费者作出回复。
第二十条超市应当根据投诉情况进行定期总结,找出问题并改进管理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超市如有未按本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超市如发现有人故意销售过期商品,应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商品日期管理制度
商品日期管理制度一、引言商品日期管理制度是商业企业为了管理和维护其产品品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商品日期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产品过期和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合规性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品日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制度目的商品日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过期日期等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购买到质量安全的商品,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品牌信誉度,同时降低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三、制度适用范围商品日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商品的生产、仓储、销售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
四、生产日期管理1. 生产日期标识:生产日期应明确标示在商品包装或标签上,采用规范的格式和字体,确保易读性和清晰度。
2. 生产日期记录:生产日期需在生产环节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信息准确和完整。
3. 生产日期检测:生产日期需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标准。
五、保质期管理1. 保质期标识:保质期需要明确标示在商品包装或标签上,包括生产日期和过期日期,确保消费者了解商品有效使用期限。
2. 保质期监控:对商品的保质期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商品,确保产品供应的新鲜和健康。
3. 保质期批次追溯:对商品的保质期进行批次追溯,确保过期商品的来源和去向可以追溯,做到源头可追溯、末端可溯源。
六、过期日期管理1. 过期日期处理:过期商品需要进行及时处理,包括报废、退货、重新加工等方式,确保不影响市场供应和消费者利益。
2. 过期日期记录:对过期商品的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备份,包括处理时间、方式、原因等信息,确保过期商品的处理合规性和证明。
七、库存管理1. 货架陈列:对商品进行货架陈列时,需根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合理安排,优先售卖未过期商品。
2. 库存盘点: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和分类,及时发现过期商品,确保库存商品的新鲜和畅销。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第六条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保质期管理制度
保质期管理制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浙江省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四)(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五)(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六)(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七)食品经营者可与供货商自行商议临保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八)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九)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十)(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十一)(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十二)(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十三)(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第六条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