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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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维持费、复审费以及专利批准后三年内的年费。

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二)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不超过75%,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50%。

当事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申请费用,而以后的每一年都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专利年费。

但是这个专利年费实可以进行减免的,我国同时也在这方面作出了专门的办法规定。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五、复审费。

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砖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

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专利申报费减条件及材料

专利申报费减条件及材料

专利申报费减条件及材料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审查费和授权费是有一定的减免条件的。

下面分别介绍这些减免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费和审查费的减免条件及材料
1. 减免条件
(1)在申请日之前,已获得国家级人才荣誉或取得国际国内科研或技术成果奖项(含知识产权奖项)的企事业单位,对于与所获奖项相关的专利申请,可以减免申请费和审查费。

(2)自然人申请者个人年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三倍,或者申请人所在单位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减免申请费和审查费。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及其所属教职工、研究生和在校本科生,可以减免申请费和审查费。

2. 需要提交的材料
授权费在专利申请、审查、授权阶段分别需要缴纳,由于授权费是在授权后缴纳,因此不需要在申请时进行减免申请。

不过,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减免授权费:
1. 对于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事务代理机构聘请证书》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入专利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可以减免授权费。

2.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减免授权费,减免比例为授权费标准的50%。

需要注意的是,减免授权费需要在授权通知书下发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减免申请和相应材料。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公布日期】1994.08.15•【文号】•【施行日期】1994.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1994年8月15日中国专利局发布)第一条专利费用减缓的种类1.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4.复审费5.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

第二条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1.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三条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手续1.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2.个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4.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

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地)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5.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8.06•【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施行日期】2024.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二、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

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三、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缴纳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单独指定费,可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有关规定进行减缴。

四、通过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请求进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权利转移的,按一件变更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

五、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附件2的注释部分修订为“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12-04《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政策内容(一)可减缴的收费项目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4.复审费(二)申请资格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 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减缴额度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70%。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四)减缴限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五)减缴材料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针对新成立的企业,没有上年度申报表的,提供能体现企业成立日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政策内容(一)可减缴的收费项目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4.复审费(二)申请资格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减缴额度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70%。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四)减缴限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五)减缴材料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针对新成立的企业,没有上年度申报表的,提供能体现企业成立日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专利年费申请减免流程

专利年费申请减免流程

专利年费申请减免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在申请专利年费减免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贫困证明、医疗证明等。

二、提交申请
准备好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可以向当地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理机构提交减免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填写专利年费减免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
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理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缴费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减免条件。

审核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四、批准减免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理机构将批准减免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减免证明
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理机构领取专利年费减免证明。

领取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申请回执。

六、享受减免
在获得专利年费减免证明后,申请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减免政策,不再需要缴纳已经减免的年费。

七、后续流程
如果申请人的专利年费减免申请未被批准,申请人可以向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理机构咨询原因,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修改完善后可以再次提交申请。

八、材料存档
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理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存档备案,以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专利费用减免流程

专利费用减免流程

专利费用减免流程专利费用减免是指对一定条件下的创新者或使用者,根据特定的政策法规对其申请专利费用进行减免的过程。

专利费用减免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创新,鼓励创新者申请专利,提高专利的使用率,促进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将从减免条件、申请流程、减免政策等方面来详细介绍专利费用减免的流程。

一、减免条件1.自然人申请专利:一些国家或地区对自然人创新者或初创公司给予费用减免政策,鼓励其进行技术创新。

2.经济困难地区或行业:一些落后地区或发展中国家对当地居民进行专门的费用减免政策,以促进当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3.异地转入费用减免:当一项国际专利在转入国家时,转入国家根据自身国情制定相关政策,对转入费用进行减免。

二、申请流程申请专利费用减免的流程一般如下:2.填写申请表格:根据当地专利管理机构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详细说明需要申请的费用减免项目和理由。

3.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当地专利管理机构,通常可以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实体递交。

4.审查和评估:专利管理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验证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的合理性。

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决定是否减免专利费用。

5.减免批准和签署协议:如果申请通过,专利管理机构将发放减免批准通知,并与申请人签署减免费用协议。

6.缴纳部分费用:根据协议,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部分的专利费用。

7.收到减免费用通知:专利管理机构将核查申请人的缴费是否成功,如果缴费成功,将发放减免费用的正式通知。

8.专利申请:申请人在完成费用减免流程后,可以正式提交专利申请并进行后续的审查流程。

三、减免政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专利费用减免的政策和具体规定各不相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减免政策:1.自然人创新者减免政策:对自然人创新者或初创公司给予专门的费用减免政策,包括减免专利申请费、年费、转让费等。

2.山区、贫困地区减免政策:因地区落后或经济困难,对当地居民进行专利费用减免,以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的减缓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的减缓

如何申请专利费⽤的减缓
⼀项发明创造必须由申请⼈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前是中华⼈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

如何申请专利费⽤的减缓?请跟随店铺⼩编⼀起在下⽂中进⾏了解。

如何申请专利费⽤的减缓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并减缓五种费⽤。

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

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应当在该费⽤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提出。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

其它各种费⽤不能减缓。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制订的费⽤减缓请求书。

个⼈应填明年收⼊,多个申请⼈时填明每个⼈的收⼊,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企业还应写明盈亏情况)并附具上级⾏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费⽤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

申请⼈或者专利权⼈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实用新型年费减免标准

实用新型年费减免标准

实用新型年费减免标准摘要:1.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标准概述2.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具体内容3.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申请流程4.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注意事项5.结语正文:一、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标准概述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标准是指我国针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缴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给予一定程度的费用减免。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人发明者,降低其专利维护成本。

二、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具体内容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具体内容如下:1.申请费:自申请日起,前三年的申请费可以减免;2.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前三年的年费可以减免;3.其他费用:如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等不予减缓。

需要注意的是,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仅针对前三年的费用,后续年度的年费需要按照正常标准缴纳。

三、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申请流程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若想享受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政策,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减缓缴纳专利费用的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个人经济困难证明等;2.审核:专利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资格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3.批准:专利局审核通过后,会批准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费用减免申请;4.缴纳减免后的费用: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按照批准的减免额度,缴纳减免后的费用。

四、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注意事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在缴纳专利费用之前,提出费用减免申请;2.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3.专利局对费用减免申请的审核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权,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尊重审核结果;4.享受费用减免政策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义务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履行专利维护义务。

五、结语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政策为创新型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助于降低专利维护成本,鼓励更多的创新成果涌现。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7月1日起实施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7月1日起实施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7月1日起实施2016年《专利收费减缴办法》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起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实行后,国知局将停止纸件方式办理费减业务,取而代之的是“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系统”。

关于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系统上线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代办处:因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定于2016年7月1日实施,为避免因为新旧办法交替造成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系统(以下简称“费减备案系统”)审核标准执行不一致的问题,拟推迟费减备案系统的上线时间至2016年4月(具体日期请关注后续业务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自2016年7月1日(含)起,所有费减业务均须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届时我局将停止受理纸件方式办理费减业务;为便于申请人及专利权人提前费减备案,自2016年4月份费减备案系统上线之日起,申请人及专利权人即可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2016年7月1日前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的,仍需按照现行业务要求提交费减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2. 费减备案系统中的审核标准依照2016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执行,该新的办法将在2016年7月1日前适时提前发布;3. 关于2016年7月1日后费减审批业务的相关操作,审查业务管理部和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将尽快组织针对各代办处的专项培训。

请各代办处知悉以上事项并解答社会各界的相关咨询。

特此通知!国知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2016年2月25日7月1日起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实行后,国知局将停止纸件方式办理费减业务,取而代之的是“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系统”,相关申请人需在申请专利之前在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系统先行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手续,凭获取的备案号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减缴。

费减备案系统简介费减备案系统用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办理专利费用减缴业务。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通过费减备案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备案信息,若审核通过,则在一个自然年有效期内,该申请人提出专利费减请求的,即可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的减缴,无需按照专利申请逐件再次提交专利费用减缴证明。

专利申请减免条件

专利申请减免条件

专利申请减免条件如下:
1. 个人申请专利的,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减免专利费用。

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专利局在审核后将予以减收费用。

2. 专利申请人通过专利事务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的,由专利事务代理机构统一向专利局提出费用减缓申请的,可以申请两个费用项目减缴一半的收费,专利事务代理机构可就这两个费用项目免收服务费。

由专利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费用减缴申请的,同一个费用项目只能申请一个减缴。

费用减缴数额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3. 如果企业有财政补助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银行贷款优惠政策等文件支持的,可以申请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减缴。

企业提出费用减缴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发票复印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合同登记复印呈;同时,不同专利费用也可以分开缴费的,所以申请人在费用缴纳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对费用进行减缴再缴费。

4.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还可以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发明专利申请协议》,通过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由代理公司代个人申请专利时向国家专利技术局缴纳相关费用。

这种方式也可以避免漏缴、错缴的情况发生。

以上就是个人和机构申请专利减免的条件,除此之外,还有优先审查的情形,包括发明专利的申请号到实审阶段、符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等。

在优先审查之后,申请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是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具体申请时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差别,具体情况还请咨询当地知识产权部门。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一、减缴对象与条件1.1 本办法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时的费用减缴。

1.2 减缴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然人年收入低于一定标准;法人或其他组织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一定标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时,需分别符合上述条件。

二、可减缴的专利收费2.1 可减缴的专利收费包括: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授权一至三年的年费;复审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一至三年的年费(授权一至三年一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三、减缴比例与方式3.1 减缴比例根据减缴对象的不同类别设定不同的比例。

3.2 减缴方式:申请费、授权一至三年的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减缴85%;复审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减缴70%。

四、减缴申请流程4.1 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或缴纳相关费用时,需同时提交减缴申请。

4.2 减缴申请应在专利费用缴纳期限内提出。

五、减缴申请材料5.1 减缴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减缴申请表;符合减缴条件的证明材料。

5.2 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

六、减缴审批与备案6.1 专利局负责对减缴申请进行审批。

6.2 审批通过的减缴申请将进行备案,并在专利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减缴监督与管理7.1 专利局对减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7.2 对于不符合减缴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将取消其减缴资格,并追回已减缴的费用。

八、减缴违规处理8.1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将给予以下处理:取消其减缴资格;追回已减缴的费用;在专利局官方网站上公示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专利局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全文)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全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9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制定《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现予以公布。

该办法自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二○○六年十月十二日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五、复审费。

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

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专利费用减缓请求

专利费用减缓请求

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是指向专利局提出的一种申请,旨在减轻发明人或者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费用负担。

下面是关于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详细介绍。

1. 什么是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是指向专利局提出一个申请,请求减轻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费用负担的一项措施。

申请人需要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2. 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有哪些方式?(1) 免收初审费用针对某些类型的申请,如中小微企业、个人发明人、社会团体、军队科研单位等,专利局可以考虑免收初审费用。

(2) 免收公告费用对于需要公告的申请人,专利局可以考虑免除其公告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减免仅限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3) 延缓缴纳专利申请费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延缓缴纳专利申请费的请求。

在获得专利局的批准后,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增加了相应的利息支出。

3.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需要什么材料?一份专利费用减缓申请需要包括以下材料:(1) 申请陈述书申请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书写一份详细的申请陈述书,说明自己符合减免条件。

(2) 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自己符合相关减免条件的证明材料。

(3)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4. 专利费用减缓申请需要注意什么?(1) 注意减免条件不同类型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有不同的条件,申请人需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减免条件。

同时,申请人需要了解减缓额度和时间。

(2) 注意申请时限申请人需要在递交专利申请的同时,向专利局提出减缓请求,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

(3) 注意专利费用实际支出即使通过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申请人仍需要支付部分费用,申请人需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财务情况,确认能否支付。

总之,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是一项为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减轻负担的措施,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减免方式,同时注意相关申请事项。

专利费用减免政策

专利费用减免政策

专利费用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规定有一定优惠政策。

一、研发专项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高校和非盈利性科研机构,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科技工作者专利申请费减免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情况,可申请专利申请费减免。

二、符合社会职能的公共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自然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依照社会公益性质事业单位专利费及其
他费用减免实施细则〉的批复》中有关规定情况,可以有权利申请专
利费用减免审批。

三、国家社会保障对象,可以按一定的标准申请减免专利实施费
用或减半缴纳。

四、本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单位和组织,其中:技术创
新在改善公众生活、促进国家发展或其他重要的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
的贡献;相关的发明创造重大、典型,且落实符合国家财政支出管理
制度、绩效管理方法和相关政策要求。

申请减免实施费用或减半缴纳
专利实施费用,应提交有关材料,专利局根据申请材料,经核实审查
通过后,可以减免实施费用或减半缴纳。

专利官费减免条件

专利官费减免条件

专利官费减免条件摘要:1.专利官费减免的定义和意义2.专利官费减免的条件3.专利官费减免的申请流程4.专利官费减免政策的意义和影响正文:【专利官费减免条件】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加大了力度。

专利官费减免政策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轻创新主体的负担,鼓励更多的发明创造。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专利官费减免的条件、申请流程以及这一政策带来的意义和影响。

一、专利官费减免的定义和意义专利官费减免,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继承人、受让人等依法应当缴纳的官方费用给予部分或者全部减免的制度。

这一政策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降低创新成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二、专利官费减免的条件根据《专利法》和《专利实施细则》,专利官费减免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者营业场所在中国境内。

3.申请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属于《专利法》规定的技术领域,并且具有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4.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标准,或者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单位。

5.申请人在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被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专利官费减免的申请流程符合专利官费减免条件的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当一并提交官费减免申请书。

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同时填写《专利官费减免申请书》。

2.专利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条件,专利局将给予官费减免。

3.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后,将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对审查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专利官费减免政策的意义和影响专利官费减免政策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这一政策降低了创新主体的成本,使得更多的发明创造得以实现。

其次,这一政策有助于优化创新环境,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专利官费减免条件

专利官费减免条件

专利官费减免条件摘要:一、专利官费减免背景二、专利官费减免的具体条件1.个人减免条件2.企业减免条件3.中小微企业减免条件三、减免申请流程四、减免注意事项五、总结正文:【一、专利官费减免背景】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开始重视专利申请。

然而,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官费对于部分申请人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为了降低专利申请的门槛,鼓励创新,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专利官费减免政策。

【二、专利官费减免的具体条件】【1.个人减免条件】个人申请专利时,若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免部分官费:a) 申请人具有特殊身份,如残疾人士、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等;b) 申请人生活困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2.企业减免条件】企业申请专利时,若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免部分官费:a) 企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或中型企业;b) 企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c) 企业为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企业。

【3.中小微企业减免条件】中小微企业申请专利时,若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免部分官费:a) 企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或中型企业;b) 企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c) 企业为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企业;d) 企业已获得相关部门的中小微企业认证。

【三、减免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研发投入证明等;2.申请途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各地知识产权局等渠道提交减免申请;3.审核: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减免条件;4.批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减免官费的批准文件;5.缴纳费用:申请人需按照批准文件要求,按时缴纳减免后的专利官费。

【四、减免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减免资格并追缴已减免的费用;2.减免政策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发生变化,申请人需关注相关部门的政策通知;3.申请人应合理利用减免政策,避免滥用减免资格。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有哪些规定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有哪些规定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有哪些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有哪些规定?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有哪些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

现就申请费说明如下:1、缴纳申请费的⽅式申请费以及其它费⽤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交,也可以通过银⾏或者邮局汇付。

通过银⾏或者邮局汇付的,应当在汇款单附⾔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粘贴缴款单,在其中写明专利申请号,申请⼈或者专利权⼈的姓名或名称,费⽤名称(申请费)以及发明创造名称。

银⾏使⽤电⼦联汇的(卫星传输)应当要求银⾏在费⽤⽤途栏⽬中写明申请号,费⽤名称的简称,例如:“申”表⽰申请费(费⽤名称简称表见附录)。

但这种要求银⾏要按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的。

申请⼈⽆论使⽤何种⽅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续。

2、缴纳申请费的时间向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交申请⽂件的,可以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当场缴纳申请费。

向专利局邮寄申请⽂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

3、缴纳⽇期的确定向专利局⾯交申请费或其它费⽤的,⾯交⽇即为缴费⽇。

向专利局汇付费⽤的,若汇付⽅式符合上述1的规定的,以银⾏或邮局的汇出⽇为缴费⽇。

但是,⾃汇出⽇⾄专利局收到⽇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为缴费⽇。

4、申请费的数额5、缴费差错的改正通过邮局或者银⾏汇付各种专利费⽤的,在收到我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名称、⾦额和汇出⽇期。

发现有差错的,应当在7天内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

陈述意见时应当使⽤专利局制定的统⼀表格(意见陈述书)。

若差错责任在申请⼈的,以提出意见陈述书的⽇期为缴费⽇,责任在专利局的(申请⼈应提供证据)以原费⽤汇出⽇为缴费⽇。

2022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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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专利收费减缴方法》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新的《专利收费减缴方法》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盼望可以关心到有需要的伴侣!
近日,财政部、国家进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公告,从20xx 年09月01日起,新的《专利收费减缴方法》开头实施,北京金源财生学问产权认为有如下几点新的变化值得大家特殊关注:
1、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可以减缴85%
个人恳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恳求书中照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状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常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2、企业或单位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可以减缴85%
企业恳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恳求书中照实填写经济困难状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
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专利费减相关证明一年只需供应一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恳求并经审核批预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恳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恳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部分专利费用减缓申请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后提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恳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恳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恳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恳求的,不予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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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转让后办理费用减缓

专利授权未满三年的,办理费用减缓。要等申请人著录 变更通过后下来手续合格通知书时候,申请费用减缓, 附件副上费用减缓证明和费用减缓请求书。

变更通过前,新的申请人没有本专利的任何权限。


第十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 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二 费用减缓证明

单位的费用减免 先自己写好费用减免证明,主要是费用减免理由,需要到所在地科 委或科技局提交信息办理证明,该证明最终与专利申请文件一起提 交专利局。 个人的费用减免



不用地级市知识产权局那边盖章证明,只要写个人的年收入(不超 过2万5的就可以)减免理由就可以减免了。专利申请的时候就和专 利申请书一起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就能减免。

一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十条 请求人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额 缴纳有关费用。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经专利局批准的,缴纳数额为批准 减缓后的剩余部分。 第十一条 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 决定存在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 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 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 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 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 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国内减缓专利费用
一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 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 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 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 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 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 章。
中国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Linda
学习内容

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二费用减缓证明 三 转让后办理费用减缓


一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从2010年2月1日起,根据新 的《中华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申请维持费将不 再收取); 五、复审费。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 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复审 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 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 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 费和年费及60%的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 专利费用。ຫໍສະໝຸດ 一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八条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 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 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 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 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 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 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一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 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 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 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 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 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 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 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 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 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 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 其经济困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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