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专项监督在纪委管理的实践
纪检监察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探讨
纪检监察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探讨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也有了进步。
在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纪委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监督模式,各部门人员在监督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责任,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监督到位,正确履行好监督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纪检监察;招投标工作;监督作用探讨引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外部环境,这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如何才能做好国有工程施工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1以规范管理为中心,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够实现的。
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同样道理,企业的发展上台阶、管理上台阶也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全员付出艰苦努力,尤其是全体党员要起到引领和堡垒作用。
(1)充分认识规范管理对企业现阶段发展的重要性。
作为工程施工企业,随着在建项目将继续增加,管理资源严重不足的短板将逐渐暴露,管理效率跟不上发展的速度,必将制约企业发展。
企业全体党员乃至全员,尤其是纪委及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系统要跟上企业规范管理的思路和步伐,充分认识自身所肩负的纪律监督、效能监察职责,充分认识自身在企业管理链条中的重要作用,勇担当、展作为,助力企业管理提升。
(2)规范管理从强化党的建设抓起。
党的建设是伟大的工程,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始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是企业之所以能够冲破壁垒、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但今天的成功不等于明天的美好,全体党员千万要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时刻树立保旗护旗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强化党组织在规范管理过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2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加强招投标制度管理,强化制度约束。
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和招投标程序的特点,引入更健全的监管制度和监督机制,严守程序,坚持原则,同时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效果。
纪检委实习报告
宁夏司法警官学院纪检委实习报告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学院专业班年月日纪检委实习报告1.前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纪检委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
实习是我们教学计划中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它对我们日后的理论学习必将大有益处。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专业学习的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关于如何处理双规人员情况的各种情况。
2.实习过程2.1案件由来:西夏区的焦某和李某系南北邻居,焦于2009年4月开始建筑二层楼房,6月下旬,李某以焦家所建楼房影响其采光为由,阻拦焦施工,焦家的工程队被迫拆除二楼打顶的模型、支架,停止施工,焦与李因此对簿公堂。
2.2案件辩论焦点:焦盖房时是否通过合法建房,李所说的影响了自己家的采光是否合理。
2.3原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的基本精神是:原被告建筑物处于非建筑区域,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忻政发[1992]96号文件精神 下面简称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日照距不得小于新建筑物高度的1.2倍,依此做出了有关判决。
判后,李先生不服,提出上诉。
在二审中,法院依96号文件第12条之规定,函告市建设局,该局做出解释认为:该房屋系砖厂拍卖的,当时砖厂拍卖房屋时是以平房建筑规划的建筑区,现在个别住户建楼房势必影响相邻住房的采光,与原规划不符。
二审根据96号文件精神及忻州市建设局对此文件的解释,依据“日照间距不得小于新建筑物高度的1.5倍”的规定作出了二审判决。
焦仍不服,进行申诉。
申诉期间,焦提供了市建设局1999年5月30日出具的“焦、李建房采光纠纷案双方当事人的房屋建设工程从建房开始一直至今,均未到我局办理规划手续,施工手续,放验线手续,监督手续,不属我局批准的建设工程。
故对其双方因建房发生的采光纠纷我局不予解释。
2.4自己的看法:2.4.1严格依法定原则处理相邻权纠纷。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乡镇纪委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高度重视,在全镇干部的积极参与下,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廉政准则》等,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县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不断总结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政府着力为群众办好10件实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土桥提供了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现将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年的纪检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制定了20XX年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纪检干部工作分工;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在全镇形成了党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工作局面。
二、督促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对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决议和11项重点工作,如:农业“三万”产业的打造,道路、企业等安全生产的管理等,镇纪委干部采取到实地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有效纠正了少数干部作风漂浮,电话指挥的不正之风,促进干部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有力地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开展纪检信访举报工作。
结合干部“走访”攻坚活动,纪检干部坚持每周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群众,排查矛盾纠纷10起,化解率达100%,化解信访积案1件,如:六赢村3社张治元捡养小孩要求享受计生奖励扶助政策。
截止目前为止,共协助县纪委办理了信访件4件,镇领导阅批件4件,做到了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解答了信访人心中的疑惑,如:高垭村刘兴文反映退耕还林款的分配问题到县纪委,经调查核实,不是退耕还林款,而是森林工程管护费,镇留用20%用于全镇集中成片栽植管护和购买有机肥料运输费等支出,村扣除10%用于树苗、肥料上下车转运等支出,其余全部发给了农户,所以不存在李开贵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扣除60%不发给农户,说是留作提留无事实依据,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
国企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集团党委:2021年上半年,在集团和公司党委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七一”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现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政治担当,常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年初以来,我始终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统一领导,狠抓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坚持统筹谋划。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公司生产经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3月份,主持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XX省十三届纪委第五次全会会议精神,集团公司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
逐级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适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目前,共组织召开党委会议XX次,赴项目部和XX一线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工作X次,集团党委巡察反馈发现的X个方面XX个主要问题XX个具体事项中,所有具体事项现已得到全面整改。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党委书记主动担责、班子成员带头尽责、中层领导有效分责的原则,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分解为具体任务和具体部门,我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分管抓,抓分管”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传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人。
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在深化廉政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总结 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总结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全市正风肃纪“9+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突出“快、细、实”深入贯彻落实活动要求和文件精神,确保了活动的迅速布置、全面铺开和扎实推进,现将我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巩固深化正风肃纪“9+1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和巡视整改“五项专项整治”情况根据省纪委《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的意见》(川纪〔20__〕82号),按照《市委办关于下达20__年度市级部门保证目标的通知》要求,我局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动员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切实把我局工作与正风肃纪活动紧密结合,深入查排,扎实整改,进一步查找各种不良现象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改进、提升境界、加压奋进。
成立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步骤进行了细致的安排。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一)落实“止懒治庸”升级版7月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贯彻落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止懒治庸”升级版专项整治,深化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以“止懒治庸”升级版专项整治的内容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彻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要求各科室管好自己的人,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决执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防止反弹;绝不允许有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材料采购等行为。
同时,严格依法办事,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要求纪检组认真发挥好监督作用,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纠正,确保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健全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等7项制度,规范干部职工日常管理。
从严考勤管理,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和手续。
纪委关于单位招投标廉洁鉴定
纪委关于单位招投标廉洁鉴定
纪委对单位招投标进行廉洁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深入调查核实:纪委将对单位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包括招标发布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法、评标过程是否公正等。
2. 制定监督措施:纪委将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包括对违规行为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招投标程序进行整改等。
3. 审查招投标文件:纪委将审查单位招投标文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鉴定,包括是否存在虚假内容、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
4. 监督监管机制建设:纪委将建设和完善单位招投标的监督监管机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推动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5. 加强培训教育:纪委将组织培训教育,加强相关人员对单位招投标廉洁鉴定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廉洁鉴定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能。
纪委在单位招投标廉洁鉴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旨在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单位招投标活动的廉洁性和合法性。
王鹏书记在纪检监察会议上的讲话(定稿)
在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鹏(2009年3月31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集团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省国资委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9年度纪检监察工作。
刚才,耀国同志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国资委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德智同志代表集团公司纪委作了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完全同意。
下面,我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把握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质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赵乐际书记在省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党委总体工作。
国资委纪检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做好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今年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电网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更是集团公司建设服务型企业的关键一年。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面对系统电网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将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工作也有了新要求新挑战。
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
讲话稿:在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讲话稿:在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和招标办主任会议,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同时,结合贯彻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组织开展****年全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主线,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招投标监管工作,研究探索下一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
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一些困扰大家的共性问题,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天各单位介绍了各自的工作亮点,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场的一些突出问题,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法规依据。
例如,**市今年拟制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四方主体行为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加强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监督,并将中标结果和施工现场监督执法相结合,加强了对投标人挂靠和出借证照行为的防范。
**市出台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督标准》,把监管分为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合同备案7个环节86个控制节点,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在全省创新开展了招投标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化、招投标流程标准化、监督工作标准化、服务承诺标准化工作,确保了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规范了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提升了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质量。
**市出台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准入、清出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市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标后施工与监理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监管,促进了本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市深化招投标监管资格后审制度、工程量清单招标制度、技术标“暗标”评审制度、合同履约监管制度、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等五项制度,有效预防了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招标工作质量。
把握“四种形态”,准确监督执纪
把握“四种形态”,准确监督执纪作者:赵依晓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6年第11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先后多次次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受到以下几点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路径。
一、准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凸显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
首先,“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就是要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避免触及纪律高压线。
其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就是要抓早抓小,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防止小错变成大错。
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立足于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做出的重大决策。
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体现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党中央的态度十分坚决,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通过“拔烂树”,清除党内蛀虫,让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达到惩治一个、惊醒一片的效果,才能真正实现保护“森林”、纯洁党的队伍的根本目的。
二、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的适用原则一是坚持以纪律为标尺。
“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尺子划分的,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形或苗头,且各个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
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正确选择“四种形态”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逐一全面系统分析,综合研判反映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可查性以及核查的条件,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处置线索,并根据处置过程中客观事实的变化,研究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意见。
工作汇报之纪委落实三转情况汇报
纪委落实三转情况汇报【篇一: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思考】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思考朱志坚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三转”认识逐步加深,思想上必须“转”、工作上自觉“转”的意识逐渐增强.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纪工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专题调研并进行思考。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1。
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愿转”的问题.“三转”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首先是思想认识没有到位。
一方面,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认识问题。
虽然在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一度存在大包大揽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现象,但是在真正推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意从以前的分管事务中解脱出来,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的现象;也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希望通过多参与一些职能外的工作,得到综合能力锻炼,为今后的发展积累经验,有点不想转、不愿转的意思。
另一方面,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
因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不够,上级纪委也与下级党委、政府沟通不够,基层党委、政府对“三转”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仍然习惯于安排或邀请纪委参与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片面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履行的监督责任,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能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才能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特别是在我市,乡镇纪委书记都是乡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是基层工作中的“精兵强将”,党委书记希望他们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多挑重担,不愿意纪检书记专司执纪监督,继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委书记从事主业外的工作,造成了各种明转暗不转的现象。
2。
外部环境不到位,存在“不好转”的问题。
一是支撑“三转"的体制尚未建立。
加强项目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浅谈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项目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项目建设领域各项工作特别是廉政建设也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综合治理和标本兼治的目标,根据市监察学会的要求,结合某区实际,我们开展了项目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到有关单位和施工现场调查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对我区项目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某区作为马鞍山市城市“东扩南进”主战场,土地征迁工作任务量十分繁重,连续多年占全市70-80%以上。
与此同时,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全市大建设、大发展的契机,大力实施“1316”产业行动计划和“1311”城乡建设工程,连续开展“项目提升年”、“项目加速年”、“项目增效年”系列活动,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相继开工建设。
为确保项目和谐建设、廉洁推进,区委、区政府始终将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抓不放,以“资金安全、项目优质、干部勤廉”为目标,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大力营造了良好的项目投资和建设环境。
二、项目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建设领域之所以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及条件,主要是建设资金投入量大;职能部门多、管理环节多;对建设市场的监管乏力等,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对自己作为廉政建设的主体认识不到位,甚至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介入心存介蒂,配合欠主动密切,使纪检监察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二是建设单位因怕手续多、需要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要有正规的施工企业和工程设计图纸及收费等原因,普遍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导致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管失控。
三是极个别工程不按规定进入市建筑有形市场招投标,建设单位擅自组织招投标,以低价中标方式评标,使有些中标价格远低于建筑成本,导致施工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只能偷工减料。
派驻纪检组如何在实践工作中发挥职能履行好监督作用
派驻纪检组如何在实践工作中发挥职能、履行好监督作用为了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的需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整合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成效、强化监督职能的要求,我市纪检组的工作和干部工作也实行统一管理,做到派驻机构的工作直接对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干部由市纪委直接管理,人员编制实行单列,市纪委监察局可调剂使用,行政后勤继续按原渠道由驻在部门负责。
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组长向市纪委述职述廉,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考核。
可以参加分管与纪检监察密切相关的工作,原则上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
现结合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履行监督作用,谈谈自己的一些的看法。
一是充分熟悉派驻纪检组的职能是更好地履行好监督作用的前提。
派驻纪检组作为一支新生的力量,它的职能是在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教育;依照党章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护党员、干部依法行使职权。
行使监督权、信访举报受理权、初核权、调查权、检查权和建议权等职责,履行巡查、指导、教育、监督、执纪、效能监察、制度防范等职能。
要充分熟悉和掌握这些职能,派驻组就先要成为一支学习型、精通业务型的队伍。
纪检干部除了积极参加上级纪检机关举办的一系列业务培训,还要充分利用空余时间进行自学,学深、学透、消化、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为日后在工作中实施好监督奠定充实的业务理论基础,只有掌握了这些业务理论作前提,在工作中才能真正懂得哪些做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哪些做法、行为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悖。
否则,要讲履行好监督职能,只能是泛泛而谈,起不到指导、监督的作用。
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精选资料】
预防和遏制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践与思考摘要: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表现:串标、挂靠、围标、陪标等。
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诚信度的缺失、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监管不力等。
嘉善县在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监管、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但要真正实现这一难题的破解,必须抓好各个招投标环节,即强化对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招投标工作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操作到注重实效……随着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整合招投标资源,规范招投标市场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仍然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它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还危害了中标后的履约和施工质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
现结合嘉善县招投标交易管理委员会在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方面的实践,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违法违规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如何应对作浅要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破解这一难题提一些不成熟的建议,以供参考。
一、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状及原因1、当前招投标活动中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状:(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标。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部分投标人利用包括商业贿赂等在内的各种手段与权力部门或权力人达成默契进行串标。
串标利用正常的招标投标程序,使特定投标人取得工程的行为合法化,造成投标人“自然”中标的假象,隐蔽性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性也较强。
(2)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
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资质管理造成的市场分割等问题的存在,常常导致某些地区投标人基本固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增加了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
关于对做好采购领域有效监督的思考
关于对做好采购领域有效监督的思考采购一直以来都是国有企业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易发、频发、高发的业务领域。
从集团公司到成员单位,无论是中央巡视组巡视、集团公司党组巡视还是专业化公司党委巡察及各类专项监督检查,都发现各成员单位在采购重点领域潜藏较大的作风和腐败问题。
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作为2020年重要任务作出部署,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中核环保纪委也将其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深化采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
因此,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纪检部门与业务部门加强贯通衔接,凝聚协同监督力量,完善制度执行机制,健全监督体系,促进依法依规采购。
一、开展采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背景党的十八大以前,国有企业广泛存在纪检部门人员参与各项监督检查的情况,出现纪检监察部门“万精油”局面,尤其是体现在招标采购监督方面。
从以往实践来看,招标采购现场监督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看似纪检部门人员在现场监督,但实际上,大量的腐败行为或违纪违法问题都是暗箱操作,都发生在“现场”之外,现场监督成效不明显。
同时也造成了只要有纪检部门的人员参加监督,相当于这个项目就贴上了合法合规标签的现象,纪检部门无形中形成了采购合规性检查的挡箭牌。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为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定位不准、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调要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强化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因此,国有企业结合实际,从制度设计层面,明确职责划分,规范细化监督内容,建立了采购监督管理体系。
纪检部门按照“三转”要求,转变监督工作方式,逐步退出全流程参与招标采购的现场监督等工作,转为独立于采购项目之外的事前、事中、事后专项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纪委如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探究
国有企业纪委如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探究摘要:在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展,互相监督,尽量避免腐败行为。
从大层面来说,如果不能强化对于企业的纪委监督,将会局限我国经济发展,进而阻止我国迈向世界的步伐。
因此在国企发展过程中,应当针对发现的问题不断地进行解决,下面本文就国有企业纪委如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进行简要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1 国有企业纪委做好日常监督的重要性1.1 有利于健全企业监督体系在企业运行的过程当中,加强纪委的日常监督力度,不仅仅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还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必然趋势。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对企业进行监督时方式不当,导致一些人员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产生利用公款吃喝、挪用公款占为己用,甚至乱用职权,对他人进行公报私仇等行为。
同时,许多企业在设立监督体系的过程当中,对于监督人员权力的配置以及人员分配问题不够合理,导致纪委内部并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模式,甚至导致大部分权力集中于企业主要领导手中,这样不利于纪委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当企业对纪委监督权进行强化后,有利于企业纪委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分工监督,合理有效地开展工作,进而形成较为完善稳妥的企业监督体系。
1.2 有利于国有企业长久发展协助党组织对国有企业进行合理监督是纪委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强化企业纪委监督权力后,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从一定角度来说,当今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贪污腐败,甚至有些人在不知不觉中利用各种手段已经掏空企业内部,国有企业的发展岌岌可危,这些都是由于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不到位。
这就要求企业强化纪委监督权力,健全监督体制,以此促进国有企业的长久发展。
2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存在的不足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
从近年来的监督工作实践来看,日常监督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企业纪委在实践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经验做法和务实举措
企业纪委在实践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经验做法和务实举措企业纪委在实践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经验做法和务实举措在当今社会,企业纪委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企业纪委作为组织内部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其职责不仅是发现和查处违纪行为,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以确保公正、公平、及时处理各类纪律违法行为。
针对这一主题,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探索,探讨企业纪委在实践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经验做法和务实举措。
一、明确纪律规范及相关政策法规企业纪委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纪律规范及相关政策法规。
纪律规范的明确可以使纪委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不偏不倚、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了解并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可以使纪委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规范操作,避免因法律程序上的瑕疵而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二、建立健全的案件核查机制企业纪委要想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就需要建立健全的案件核查机制。
通过对案件的立案程序、调查取证程序、听证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流程化管理,可以保证案件的质量和公正性。
建立健全的案件核查机制还可以有效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保障案件办理的及时性。
三、加强纪委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企业纪委在实践中要想提高案件质量,就需要加强纪委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只有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纪委工作人员才能提高案件质量的能力。
通过培训,纪委工作人员可以学习到案件调查技巧、证据收集方法、听证程序等专业知识,从而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有效的案件审查机制企业纪委在实践中要想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案件审查机制。
案件审查是保障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通过对案件审核程序和标准的明确,可以有效提高案件的质量和公正性。
企业纪委可以建立案件审查小组,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定期审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回顾总结企业纪委在实践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需要从明确纪律规范及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案件核查机制、加强纪委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有效的案件审查机制等方面着手。
纪委对工程项目监督制度
纪委对工程项目监督制度
工程项目监督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透明、公正的监管体系。
该制度由多个环节构成,包括项目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
金使用等。
项目审批阶段是监督的起点。
纪委应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同时,对于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估,防止出
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进入招投标阶段,监督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纪委要监
督招标文件的制定,保证其合法合规,并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纪委还要监督开标、评标、中标全过程,防止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
合同签订环节同样重要。
纪委需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同时,要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索赔等环节进行监督,防止滥用变更权力,造成国家资产流失。
在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方面,纪委的职责是确保工程按照既定计划推进,及时发现并处理
延误问题。
同时,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防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的发生。
对于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纪委应及时介入,严肃查处。
资金使用的监督则是贯穿整个项目始终的重要环节。
纪委要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
程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侵占、浪费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除了上述关键环节的监督,纪委还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和保护群众监督,形成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监督氛围。
同时,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
效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投标专项监督在纪委管理的实践
作者:穆鹏宇
来源:《经营者》2016年第18期
摘要通过设立招投标投诉电话、建立招投标“廉政准入”制度、完善制度建设等多种方式防范和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控制招投标工作中的法纪风险。
准确、有力地实践招投标专项监督工作,使招标过程、归档资料符合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降低审计风险。
关键词招投标监督管理
一、前言
充分运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项目交易,是完全适应于市场经济体制的。
招投标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采购活动能够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是企业良性发展必须把好的第一道关口。
施工、采购、服务等各种项目的质量,间接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水平。
如何创新管理,在积极落实上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的同时,正确行使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效力,笔者认为是值得积极探讨的。
二、公司对招投标的全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上级公司年初修订了招投标制度,为进一步明确招标审批、项目备案、非招标采购流程等具体要求,公司纪委组织设备部、物资供应部、总经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展开研讨,并进行招标制度汇编推进工作。
此次汇编以上级公司招标采购制度为基础,对项目申请责任的划分、不同类型项目评标方法、评标报告内容、中标公示如何执行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重新明确。
参会人员就讲义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会议计划将各业务部门的建议进行分类整理,认真修改现行制度中不合理的条款,做好制度修编,及时下发新制度。
新制度对多款条例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以“设立招投标投诉电话”“加强资格审查”“建立招投标廉政准入制度”“不定期举办招投标培训”等多项措施力求工作方案内容具体、措施到位,并详细规定了公司招标与非招标管理的范围、组织机构及具体流程,明确了采购管理各阶段、环节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同时明确了组织领导与人员分工,明确了各级人员职责。
从多专业、全方位的角度出发,明确专项监督人员组成,提升了专项监督检查组的硬件能力。
在开展招标管理专项监督工作中,将制度执行力作为首要监督对象。
通过对招投标资料实行备案审查,对开评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参加定标会议、参与合同会签,实现全方位覆盖。
公司纪委立足于在过程中规范招投标活动,准备阶段的问题在准备阶段进行纠正,开评标阶段的明显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在保证程序合规的基础上,力保结果公正。
投标资格的初
审,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初审后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按照工作安排,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计划部,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报送投标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供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页面复制件和《招标文件》电子版,属于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纪委对发现的招标组织部门明显违规或对资质审查不严的,导致开标时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以及对公司纪委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或重复发生类似问题的部门给予考核。
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公司纪委加大监管力度,从原来的内部监督延伸至外部监督,使招投标“廉政准入”制度深入人心。
前来公司参加投标业务活动的厂家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领取《廉洁告知信》和《廉洁履行情况反馈表》,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政事宜进行规范,对双方应该遵守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明确的告知。
只有领取了《廉洁告知信》和《廉洁履行情况反馈表》后,方可获得进入公司进行投标的“准入”。
对于违反“告知”内容的厂家和个人,将取消其5年内进入公司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准入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永久性“退出”。
参加投标的厂家单位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如实填写《廉洁履行情况反馈表》的所有内容,签名后提交至公司纪委,否则取消其5年内进入公司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准入资格。
公司以此“反馈表”作为工程付款的重要依据。
《廉洁履行情况反馈表》极大地规范了公司招投标行为,畅通了投标商反映廉政问题的渠道,警示了招标人员的廉洁自律行为,使监督部门及时掌握招标人员的廉洁行为和倾向,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解决和处理违纪人员。
对于已经实施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要按照实施招标后评估应遵循的合法性、规范性、实效性、廉洁性四大原则,提前启动招标后评估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招标项目进行第一时间评估,对正在进行的招标工作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及时纠偏,保证招投标工作有序、合规地进行。
三、理论建设的提升和公司纪委的监管也是极其重要的
理论建设也是重要的一环,要不断提高公司各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采取多种培训手段使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司招标工作的业务水平。
纪委执纪主业要抓牢。
公司纪委设立招投标投诉电话专门受理举报,推进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公司招投标工作人员廉洁行为。
但在举报受理环节,坚决履行“三转”工作要求,属于纪检监察类举报的由公司纪委受理,管理类公司纪委转管理部门督促办理。
公司纪委以持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根本目标,致力于打造具有特色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从招投标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推行符合公司实际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和目标,使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通过不断加强招投标管理,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得到了投标单位的一致好评,内部归档资料管理
做到明细清楚、交接清楚,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不廉洁行为。
提高创新管理思路是不断提升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纪委按季度对供应商进行廉洁诚信回访。
回访的供应商涉及燃料、施工、设备采购等多个方面,回访内容包括供应商与我方在发生业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满意的地方,对我方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评价,以及我方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等问题,回访结果未发现一起不良行为,此举极大程度上提升了公司廉洁防控的能力,更好地为公司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
工作的短板不容忽视。
公司纪委专职人员较少,作为专项监督工作的核心实施单位,部分时候会显得力不从心。
专项监督工作组部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在招标投标管理检查过程中有明显提升,但离工作标准和上级要求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变。
监督管理的上限无止境,提高的空间永远存在。
专项监督工作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主动性,工作创新力不强。
虽然在专项监督工作过程中提出很多改进管理的建议,但没有形成管理习惯,缺少督促整改考核。
要保持招投标管理专项监督成果,必须加强对专项监督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的基础性教育,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加强自我监督,提高专项监督业务水平。
按照“实用管用、简单透明、可控在控、绩效高效”的原则,对参与专项监督的人员职能进行认真梳理,科学办公、完善业务流程、建立操作规范、实现工作规范化,在制度的完备性和部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做到管理有条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完善整改过程,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为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邓惠琴.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弊端分析[J].山西建筑,2004,30(1).
[2] 王森波,孙贤林.试论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问题[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2).
[3] 张广源,黎章玉,王凤超.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