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3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人力资源,是指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
(二)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关键技术、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泄露。
(三)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第四条企业应当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能力框架体系,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人力资源总体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计划、制度和程序组织人力资源引进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人力资源能力框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
企业选拔高级管理人员和聘用中层及以下员工,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事或设岗,确保选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企业选聘人员应当实行岗位回避制度。
第七条企业确定选聘人员后,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企业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掌握或涉及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的工作岗位,应当与该岗位员工签订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三章控制手段类指引
第三章控制手段类指引控制手段类指引偏重于“工具”性质,往往涉及企业整体业务或管理。
此类指引有4项,包括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指引。
一、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全面预算是企业对一定期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作出的预算安排。
企业要想使全面预算管理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特别关注和防范预算管理中的风险,主要包括:不编制预算或预算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经营缺乏约束或盲目发展;预算目标不合理、编制不科学,可能导致企业资源浪费或发展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缺乏刚性、执行不力、考核不严,可能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
为此,全面预算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在加强全面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着重做到以下几点:1.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制。
2.企业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3.企业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
4.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
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风险:(1)企业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会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则会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2.针对合同管理的风险的应对措施:(1)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企业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严格进行审核。
(3)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
(4)企业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5)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
(6)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或问题应及时加以改进。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全套)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控制环境类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三章控制手段类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三章控制手段类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三章控制手段类指引1.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对各种资源和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包括有效性、高效性、严谨性和适应性等。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控制手段类指引至关重要。
2. 控制手段的分类控制手段包括预防控制、检查控制和纠正控制等。
预防控制是通过事前设立规章制度、教育培训等方式消除事故和失误发生的可能,是内部控制的前瞻性手段。
检查控制是在事务进行过程中对事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事务正常进行,是内部控制的过程性手段。
纠正控制是在事务发生错误或失误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是内部控制的事后性手段。
3. 预防控制预防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企业在制定内部控制流程时应着重考虑。
预防控制包括设立规章制度、建立内部审计、进行培训教育等。
企业应明确员工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发生。
4. 检查控制检查控制是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监督机制应涵盖各种形式,包括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等。
企业应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流程,确保所有事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以避免问题扩大化。
5. 纠正控制纠正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企业应保证出现问题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一旦发现问题,应迅速展开调查,并制定解决方案。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问题反馈和处理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应对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行分析,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6. 持续改进内部控制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企业应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意识,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和监督。
企业可以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手段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只有将内部控制不断改进和提升,才能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和资产,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制定。
对企业的所有业务重新树立,优化内部环境,搞好风险评估,加强控制活动,确保信息畅通,强化内部监督,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1、完善制度建设、实施内部控制。
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着眼于管理创新、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指责和权限,推行全面管理,提倡全员参与,建立彼此牵制、彼此连接、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
2、明确控制目标,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是围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环节来设置的。
一般说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能有效预防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即使发生了,也容易及时发觉和纠正。
因此,在设计时必须明确控制目标,充分考虑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原则,认真检查关键控制点是否进行了控制,所有的控制目标是否已达到。
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
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强调沟通和感情的交流,消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隔膜,强调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团队精神。
只有当企业凝聚起来一种文化氛围、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境界和广大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才能为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也只有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观念相同,内部控制才能更有效。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企业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励、晋升、淘汰等办法,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
在聘用会计人员上,要制定严格的招聘程序,不仅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的人,更要注意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的人才。
在会计人员安排上,要实行工作岗位轮换制,通过轮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抑制部分人员的不良动机。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_word完整版全部18个应用指引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全套)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控制环境类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完整版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 重点关注其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董事会在审议方案中如果发现 重大问题,应当责成战略委员会对方案作出调整。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 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 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 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 机制。
第二章 发展战略的制定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
企业在制定发展目标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 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 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5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应当明 确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 务和实施路径。
第七条 企业应当对各机构的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确定具
2
体岗位的名称、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明确各个岗位的权限和相互关系。 企业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的要求。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 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
第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岗(职)位说 明书和权限指引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 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和良性运行机制,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组织架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业务重复或职能交叉,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word完整版-全部18个应用指引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目录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7、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1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1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1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1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1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1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1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17、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1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和良性运行机制,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组织架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2019年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doc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特定类型企业的内部控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经营目标,合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在企业内部采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组织措施、业务流程、信息交流和监督评价等控制活动。
第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对企业重要业务和事项实施重点控制。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环境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规模,合理设置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树立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的理念。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包括招聘、培训、评价、激励等方面,确保员工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道德素质。
第十条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第三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最新版】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财政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销售,是指企业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及收取款项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企业销售业务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销售政策和策略不当,市场预测不准确,销售渠道管理不当等,可能导致销售不畅、库存积压、经营难以为继。
(二)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账款回收不力等,可能导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
(三)销售过程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第四条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完善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确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章销售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灵活运用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信用销售、代销和广告宣传等多种策略和营销方式,促进销售目标实现,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企业应当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关注重要客户资信变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企业对于境外客户和新开发客户,应当建立严格的信用保证制度。
第六条企业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磋商或谈判,关注客户信用状况、销售定价、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重大的销售业务谈判应当吸收财会、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并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
销售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草案进行严格审核。
重要的销售合同,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企业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开具相关销售通知。
发货和仓储部门应当对销售通知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所列项目组织发货,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企业应当加强销售退回管理,分析销售退回原因,及时妥善处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解读(全部)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之组织架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指出,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其中,核心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问题。
为什么要制定组织架构指引?该指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组织架构的设计和运行等提出了哪些要求?本文就此进行解读。
一、关于组织架构指引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一个现代企业,无论是处于新建、重组改制还是存续状态,要实现发展战略,就必须把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放在首位或重中之重。
否则,其他方面都无从谈起。
第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可以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个企业怎样才能永远保持成功呢?这就要靠制度。
这个制度就是现代企业制度。
它是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现代企业制度。
可见,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组织架构问题;或者,一个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应当具备科学完善的组织架构。
也可以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从组织架构开始。
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和我国现代企业的实践证明,公司治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永恒的主题。
第二,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舞弊风险。
串谋舞弊是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颗“毒瘤”,也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难点之一。
2004年11月发生的震惊中外的中航油(新加坡)股份公司期权交易巨亏案就是一个典型。
第三,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可以为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组织架构是企业内部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实施控制活动、促进信息沟通、强化内部监督的基础设施和平台载体。
一个科学高效、分工制衡的组织架构,可以使企业自上而下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进而采取控制措施予以应对,可以促进信息在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及时、准确、顺畅的传递,可以提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力度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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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一、组织架构控制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关于组织架构的本质,可从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两个层面理解。
(一)主要风险1.治理结构层面: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特别注意: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对中小股东的保护、董事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存在及作用2.内部机构层面: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特别注意:职责权限和运行流程的书面说明;关键职能缺位或职能交叉;关键岗位员工(二)组织架构设计的基本原则及关键点1.原则2.关键点(1)治理结构的设计●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①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③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提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特殊考虑:1.独立董事制度2.设立董事会秘书● 三重一大的考虑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2)内部机构的设计● 考虑因素: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外部环境● 不相容职务分离● 明确岗位职责——编制岗(职)位说明书(三)组织架构运行的关键点1.对子公司进行监控企业拥有子公司的,应当建立科学的投资管控制度,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重点关注子公司特别是异地、境外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
2.及时全面评估组织架构(1)梳理治理结构,重点关注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运行效果。
(2)梳理内部机构设置,重点关注内部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运行的高效性等。
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中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运行效率低下的,应当及时解决。
(3)定期对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存在缺陷的,应当进行优化调整。
(4)充分听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的决策审批。
● 案例三株口服液组织架构案例1994年8月,吴炳新创立山东三株实业有限公司,同年推出了后来名誉天下的“三株口服液”。
从1994到1997年的三个年头,一些城市,人们因买三株排起了长龙,二三十元一瓶的价格曾被哄抬至七八十元。
在这个“买疯”与“卖疯”的过程当中,支撑这个销售奇迹的是三株惊人的营销网络。
三株在全国所有大城市、省会城市和绝大部分地级市注册了600个子公司,在县、乡、镇有2000个办事处,吸纳了15万销售人员。
这个销售大军在中国大地上纵横,于是人们看到了无处不在的三株的传单、招贴、标语和横幅。
在市场营销上,吴炳新的武器是毛泽东的军事思想。
他把全国分为东北、华北、西北、华南四大“战区”,四区设立“战区经理”,由总部协调指挥。
在后期,吴炳新建立了市场前线委员会(他们称之为相当于国家军委),在各省建立了市场指挥部(他们称之为相当于前敌委员会),在总部还设立有政治工作部,各省设政治委员,子公司派党代表,任职人员主要是从部队营级以上的转业干部中选聘的;下有基层作战单位,基层网点执行经理为连长。
实行军事化管理,并进行了战略转移,改打农村市场,然后“农村包围城市”。
在组织架构上,从集团总裁到基层员工,吴炳新设置了18个层次。
三株总公司的组织架构,实行中央集权管理体制,企业建立了高度统一的指挥体制。
吴炳新称之为六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企划统一、行动统一、管理统一”。
为了使这种集权体制具体化,又引进了日本企业的“贩卖、人事、总部、制造”四个中心的架构,成立了制造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组织人事中心。
集团四个中心,各自独立成为一个体系,可以各自决定人员的增加和职能的设置。
在公司总部,组织体系大的套小的;集团下面,大公司又套小公司;总部控制业务,下面的多级公司,主要是跑广告、作广告,负责发货。
在内部的管理上,三株设置的特点有:(1)总部集中负责划定产品市场范围、产品的调拨、价格的制定、合同的签订、货款的收取和各级财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子公司只负责广告、促销等工作。
直到1997年三株才开始放权,但缺乏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导致子公司不会用权或者滥用权力;(2)为了吸引人才,降低干部的流动率,对干部只作平级调动和升职处理,不进行下调职位的调整和处罚。
在实施中,三株投入了巨额的广告费用。
吴炳新曾在1996年新年大会上批评说:“1995年我们的广告费投入3个亿,起码浪费了1个亿。
”而当年的标王孔府宴酒全年投入才几千万元。
根据三株西安区的一位销售经理回忆,三株1997年有一个月的广告费就达1.4亿元,而该月的销售收入却只有1.2亿元。
1997年销售收入下滑了10亿元,原计划300亿元仅实现70亿元。
1998年市场开始瘫痪,1999年,两百多个子公司和2000多个办事处全部关门。
2000年三株企业网站关闭,自此三株几乎从业界消失了。
【案例分析】三株的组织架构的设计和运行存在四个致命的缺陷:1.“集团军式”的集权管理,企业系统功能分配上下严重失衡。
2.组织系统目标功能作用不清,单位、部门自成体系。
3.组织层次过多,运行效率低下。
4.干部终身制,能上不能下。
二、发展战略(一)发展战略的意义第一,发展战略可以为企业找准市场定位。
第二,发展战略是企业执行层行动的指南。
第三,发展战略为内部控制设定了最高目标。
(二)主要风险1.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2.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3.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
(三)制定环节关键点1.要建立健全发展战略制定机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或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履行相应职责,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2.要综合分析评价影响发展战略的内、外部因素。
● 宏观分析● 行业分析3.要科学编制发展战略(1)制定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是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和基本内容,是在最重要的经营领域对企业使命的具体化,表明企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所要努力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水平。
通常包括:盈利能力、生产效率、市场竞争地位、技术领先程度、生产规模、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用户服务、社会责任等。
提示:第一,发展目标应当突出主业。
第二,发展目标不能过于激进。
第三,发展目标不能过于保守。
● 案例德隆集团未突出主业导致战略失败德隆集团的发展经历了实业公司、投资公司、资本集团、战略投资四个阶段。
1992年,新疆德隆开始涉足股市,积累了发展的最初原始资本。
1993年2月,以500万元流动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成立乌鲁木齐德隆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4年成立新疆德隆农业开发公司,进行农牧业开发。
1997年,德隆明确了由投资项目向投资行业转型,由“做企业”转向“做产业”。
之后,德隆以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入股沈阳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并以这3家上市公司为平台分别大举进行企业收购,涉足旅游业、矿业、文化产业、种业、林业、水电业等行业。
2000年1月,注册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新疆德隆集团。
德隆国际专注于投资,成为一个类金融的机构投资者,而新疆德隆集团则负责打理下属的企业。
然而在2004年4月,由于资金链的断裂引发债务危机,德隆系上市公司的股价开始狂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总共蒸发掉了百亿多元人民币的流通市值,德隆帝国崩溃。
【分析】从战略管理的角度,德隆帝国的崩溃源于其发展战略严重偏离主业,盲目实施多元化战略。
德隆的发展战略违背了多元化结构的基本原则:产业互补、分散风险、稳健经营。
德隆从初期整合的水泥产业,转举“红色产业”大旗,南插“湘火炬”,北铸“沈阳合金”,从大汽配到重型卡车,从电动工具到园林工具、数控机床,从整合汽配、水泥、食品等产业到转向农村流通服务、旅游、金融、资源等。
德隆投资领域过宽,资金过大,没有依托主业形成经营主线,尽管规模庞大,但没有建立产业优势和财务优势,进入的每一个领域也未能实现充足的现金流、低负债率、高效率团队和精细化管理等,最终造成企业发展战略的失败。
(2)编制战略规划战略规划是为了实现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具体规划,表明企业在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
(3)严格审批发展战略——关注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 案例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某集团公司通过认真分析内外部环境、自身资源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集团自身的发展能力,提出了集团发展目标和2003~2020年的战略规划。
发展目标是:把集团建设成经营型、控股型,市场化、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分阶段战略规划2003-2005年为第一阶段,这是集团公司的创业阶段。
这个阶段的目标是:通过组建年、管理年和安全年的工作,夯实集团公司发展基础,发展战略体系基本确立,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基本形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具有集团特色的企业文化初步形成。
保持较快发展速度,2005年实现三个突破,即实现装机容量突破××万千瓦,发电量突破×××亿千瓦时,销售收入突破××亿集团公司进入持续快速协调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的目标元。
2006~2010年为第二阶段,是:集团化运作体系和运作机制趋于成熟,主业有较大的发展,并做到规模效益同步增长,电源布局合理,电源结构有明显改善,集团的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明显增强,2010年进入世界500强。
2010~2020年为第三阶段,集团公司进入以电为主、多元发展、跨国经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