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应交税费核算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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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如何编制财务报表和披露信息的一套规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会计准则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这就导致了新旧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新旧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以及其影响。

1.核算方法的变化新旧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上存在一些不同。

旧会计准则采用的是费用计入期间法,即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而收入则在实现时计入当期。

而新会计准则则更加强调权责发生制,即将应计的费用和收入都计入当期。

这意味着,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对企业业务流程的实时把控,能够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2.资产计量方法的变化旧会计准则通常采用历史成本法来计量资产,即以购入成本作为资产的计量依据。

而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市场价值和公允价值,通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资产。

这意味着,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对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3.投资房地产的处理差异新旧会计准则在对投资房地产的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旧会计准则通常将投资房地产纳入固定资产,并按照历史成本法计量。

而新会计准则通常将投资房地产视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

这意味着,在新会计准则下,投资房地产的价值会更加准确反映市场波动的影响。

4.外币货币兑换的处理差异新旧会计准则在外币货币兑换的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旧会计准则通常采用固定汇率法,即将外币货币兑换按固定汇率计入当期。

而新会计准则通常采用交易日期汇率法或最近交易日汇率法,即将外币货币兑换按当时市场汇率计入当期。

这意味着,在新会计准则下,外币货币兑换的影响会更加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5.报表格式和披露要求的变化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披露要求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新会计准则通常更加注重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比较性,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用于投资者的决策。

同时,新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对一些重大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重大的会计差错进行明确的披露。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对企业和投资者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范文大全)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范文大全)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范文大全)第一篇: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推进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用国际化的语言表达企业的财务状况。

新准则扩大了与我国税法之间的差异,下面笔者阐述一下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及主要表现形式。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形成原因1.目的不同税法和会计准则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但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税法是为了保证国家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的要求,对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

而会计准则是为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规范内容不同税法与会计准则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着不同的对象。

税法规范了国家税务机关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解决的是社会财富如何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进行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

而会计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

因此,税法与会计准则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存在差异。

3.发展速度不同因为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会计准则的建设进展迅速,新准则更是加快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具有了“国际化”。

而税法的制定更多是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在保证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对会计准则而言,更具中国特色。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1.会计原则与税收法规基本准则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总体要求,新准则规定了会计核算信息质量要求,具体包括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如相关性、一贯性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如谨慎性、重要性原则)。

而税法的原则主要包括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合理性原则等。

经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税法原则与会计核算原则的不同:(1)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准则和税法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详解最全版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详解最全版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详解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详解38个具体会计准则和原准则或有关规定的不同点新准则名称内容变动概要1、存货取得计价有影响,有些用公允价入账,主要受到“企业合且”、“非货币交换”、“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经长期购建才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存货,成本要包括借款利息;受“借款费用”准则影响发出计价已取消后进先出法。

2、长期股权投资选择的核算方法不同:控制、达不到重大影响、达不到共同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达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用权益法核算;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且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进行调整。

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计价也不同,在同壹控制下,(1)企业合且形成的其初始成本为“取得被合且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和支付的实际成本之差作调整“资本公积”处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且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且对价的,按被合且方所有者权益价值的份额作初始成本,和面积之差调整“资本公积”处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按公允价或其他形式计价,(具体见《企业合且》)产生的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其他形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按公允价等情况不同外,其他基本和原规定相同,但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表述也不同。

3、投资性房地产新内容,注意符合三种情况的,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其后续计量有俩种模式,壹是成本模式,壹是公允价模式。

4、固定资产注意有部分会形成“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也受到合且、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租赁准则的影响(用公允价);减值时的未来现金流量的计算引入了“资产组”概念减值后不能转回。

5、生物资产新内容,主要从属于农业会计、林业会计。

6、无形资产非同壹控制下企业合且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部分;对于研究开发支出在满足五条件下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对账务处理的差异及对策建议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对账务处理的差异及对策建议
财经纵横 I I A CA S E T N N I LA P C F
新饵所得税会计准则对账务处理的 差异及对策建议
娄 娟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河 南 郑州 40 0 ) 5 00
中图 分 类 号 :2 F3 文献标识码: A
按 照新旧企业 所得税 会计准 则衔接相 关规定 ,原采 用应付 税 款法 核算所得税 的企业 , 首次 执行 日应 先调整 有关资产 、 负债 的账 面价 值 , 然后计 算确定 计税 基础 , 确认相 关 的递 延 所得 税影 响 , 同 时调整 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 。 实际执 行新 所得税会 计准则 ( 以下
( 新所 得税 准则明确 提出 了对 计税 基础 的定义 及 资产和 一) 负债 的计税基础 1 . 的计税基 础 , 资产 是指 企业收 回资 产账面价 值 的过程 中 , 计 算 应纳税 所 得 额时 按照 税 法规 定可 以 自应 税经 济 利益 中抵 扣金 额 。 资产 的计税基 础= 来可税前列 支的金额 。 即 未 如果该 资产所产 生 的未 来经 济利 益 无需 纳税 ,则资 产 的计 税基 础 即为 其账 面 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我国金融以国家为后盾 , 人们对银行体系有高度信心 , 尽管四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达 2 % 0 以上 , 但仍 有相 当大 的承受力 ; 而我国居 民储蓄 率也很高 , 些因素使得 我国的金 融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 这 反过来看 , 一旦 出现金融危机 , 些隐蔽性 的风险所积聚 的能量将突 这 然爆发 , 其后果难 以估测 , 因此 , 建立一套严 密高效的金融 风险预警 系统 , 对我 国金融风险 、 金融危机 的防范尤 为重要 。在借鉴 国际经验 的基础上我国可以进行研究和 开发金融风险预警 系统 、其主要 由指 标体系 、 预警界限 、 数据处理和预警显示四部分组成 。金融 已经成为 国民经济 、对外 国际关 系的核心内容 .也是 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 料、 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 , 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 用经济属性 ,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 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 源配置机 制都 来得大 ,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 过程

企业所得税会计新准则与旧制度的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会计新准则与旧制度的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会计新准则与旧制度的对比分析一、引言随着税法和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企业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上需要适应新的变化。

本文档旨在对比分析企业所得税会计新准则与旧制度的主要差异,并探讨这些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二、新旧准则概述旧制度:通常指的是企业过去遵循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可能基于历史成本原则和过去的税法规定。

新准则:指的是最新发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的IAS 12《所得税》或中国会计准则中的相关条款。

三、主要差异对比1. 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的差异处理旧制度:可能较少区分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的差异,或对暂时性差异的处理较为简化。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的差异进行详细识别,并对暂时性差异进行系统性的会计处理。

2. 暂时性差异的处理旧制度:可能只对某些特定的暂时性差异进行调整,对其他差异不予考虑。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所有暂时性差异进行评估,并计算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3.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旧制度:可能对递延所得税的确认较为保守,只在有明确的转回迹象时才进行确认。

新准则:放宽了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条件,允许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 税率变动的处理旧制度:可能要求企业在税率变动时立即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新准则: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处理方法,允许企业在税率变动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进行重新评估。

5. 亏损补偿的处理旧制度:可能对亏损补偿的处理较为简单,只允许在有限的年度内进行补偿。

新准则:允许企业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或通过更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亏损补偿。

四、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会计处理的复杂性: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更为详细的会计处理,增加了会计工作的复杂性。

税务筹划的空间:新准则提供了更多的税务筹划空间,企业可以更有效地管理税务风险。

财务报表的透明度:新准则增强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的税务状况。

合规成本的增加:企业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来适应新准则,包括培训、系统升级等。

新旧所得税准则差异分析(一)

新旧所得税准则差异分析(一)

新旧所得税准则差异分析(一)论文关键词: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论文摘要:本文通过《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对比,阐述新所得税准则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分析新所得税准则实施后对我国建构和谐的税收征管秩序产生的影响。

一、新旧所得税准则的差异分析新准则较旧准则的突出变化点就是核算方法的变化。

按照新准则规定,所得税核算方法由旧会计制度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下的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比较分析1、对收益的理解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从而注意的是收入或费用在会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认为资产负债表是最重要的财务报表,该种观念可促使对企业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评价,提高预测的价值。

2、利润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注重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包括时间性差异)。

3、利润表债务法使用“递延税款”概念,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概念,将“递延税款”的外延大大扩展,并且更具现实意义。

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开列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应与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区别开来。

(二)暂时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比较分析。

新会计准则中最大的一个变动,即用“暂时性差异”取代了“时间性差异”。

1、差异产生的根源不同。

时间性差异指因收入或费用在会计上确认的期间与税法规定申报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

暂时性差异指“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税基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

2、暂时性差额的分类。

根据暂时性差额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最全版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最全版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最全版新旧会计准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Old Accounting Standards, OAS)和企业新会计准则(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NAS)。

OAS是我国2000年以前使用的会计准则,而NAS是在2000年后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准则。

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对于了解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性而言,比较和分析这些差异非常重要。

首先,新旧会计准则在资产确认与计量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

在OAS 中,资产确认相对较为宽松,资产重要性界定相对较低,而NAS对资产确认设置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例如,在OAS中,资产的计量方法可以是成本或现值,而NAS强制要求采用成本法。

此外,NAS对无形资产的计量和确认也有更为具体的规定。

其次,新旧会计准则在准备财务报表的方法和要求上也有所不同。

OAS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格式灵活,而NAS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和要求则更加严格。

例如,OAS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合并列示,而NAS需要分开列示。

另外,NAS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OAS则没有这一要求。

此外,新旧会计准则还存在着对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差异。

OAS对于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相对较为灵活,而NAS对财务会计处理方法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例如,在收入确认方面,OAS没有具体规定收入确认的条件和时间,而NAS则要求收入必须能够可靠计量,并且能够与其相应的费用匹配。

最后,新旧会计准则还在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方面存在差异。

NAS要求企业编制附注和财务报告包括更多的信息披露,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此外,NAS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要求也更加详细和严格,其中包括更为具体的报告格式、报告要素和披露要求。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准则在资产确认与计量、财务报表的准备方法与要求、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对于企业而言,及时了解并掌握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准备财务报表、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以及更好地满足相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

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在会计核算上的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在会计核算上的差异分析

租赁 方式 租 入 的 固定 资产 , 按 照 租赁 协 议 或 者合 同确 定 的
价款加 上 运 输 费 、 途 中保 险费 、 安装 调 试 费 , 以及 投 入 使用 前 发生 的利息 支 出和 汇兑损 益 等后 的价 值计 价 。新 会 计准
则对 “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
( 七) 职工 薪酬 。职工 薪酬 是 指企 业 为获得 职 工提供 的
服 务而 给予 各种 形 式的 报酬 以及 其他 相 关支 出 。新 会计 准
则 重新 规 范 了 职工 薪 酬 的 内容 ,具 体 包 括 : ’ 职 工 工资 、 奖 金、 津 贴 和补 贴 ; 职 工福 利 费 ; 医疗 保 险 费 、 养 老 保 险费 、 失 业保险费 、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育 保 险费 等社 会 保 险 费 ; 住 房
入 固定 资产 ” 的规 定 确定 其 计 价 , 不会 “ 以购 买价 款 的现值 为基 础确 定 ” 其 计 价 。同 时 , 在 该项 会 计 业务 中 , 新 准则 和 税 法规 定 的计 价方 式 也 不 同 ,新 准则 引 入 了现 值 计 价 , 税 法 规定 依然 采 用终 值计 价 。 ( 三) 无形 资 产 的 有 关 差异 。对 于外 购 无 形 资 产 , 新 会
础 确 定 。而税 法 对 于 纳 税 人 外 购无 形 资 产 的 价值 包 括 买 价 和 购 买 过 程 中 发 生 的相 关 费用 ,这与 新 会 计 准 则 的规 定存在差异。 对 于 自行 开 发 的无 形 资 产 , 新 会 计 准则 规 定其 成 本 包 括 自满 足 确认 条 件后 至达 到 预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支 出总 额, 但 是 对 于 以前 期 间 已经 费 用 化的 支 出 不再 调 整 。而 税 法 则规 定 , 纳 税 人 自行 研 制 开发 无 形 资 产应 对 研究 开发 费 用进 行 准确 归 集 , 凡在 发 生 时 已作 为 研究 开 发 费直 接 扣 除 的, 该 项无 形资 产使 用 时 , 不得 再分 期摊 销 。新会 计 准则 的

新旧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差异的探讨

新旧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差异的探讨

新旧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差异的探讨随着我国财务领域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会计制度也经历了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变。

新旧会计制度虽然在基本原则和核算方法上有相似之处,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仍然会存在不少的会计核算差异,这是由于新制度引入了新的会计理念和规则,致使不同会计制度在具体运用时,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差异。

本文将从以下方面对新旧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差异进行探讨。

一、资产负债表计算差异1、应付账款的计量差异在旧的会计制度下,“货”必须与单证相符才能确认应付账款,而到了新的会计制度下,有对“货”实际到达企业并产生应收账款的确认,将不管该单证是否与实物相符。

因此,新旧会计制度在应付账款的计算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2、有形资产计量方法差异旧的会计制度下,有形资产的计量方法基本是规定在企业初始计量单价上,而新的会计制度将所有权责和风险等概念统一起来,增加了对实际价格的重视,企业需根据实际获取成本进行计量,这种态度在固定资产计算上更为明显。

3、短期借款利息计算差异旧的会计制度下,短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是按照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进行的,而新的会计制度通过应用时间价值的概念,将借款利率调整为实际利率,使利息的计算更符合实际经济活动。

二、利润表计算差异1、会计政策的选择差异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应根据不同的会计政策计算利润表,但在具体的选择和应用上却有存在差异,特别是在处理减值准备、拨备、资产盘亏损失等方面,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表信息披露。

2、增值税政策的影响差异增值税政策是企业业务中不可避免的一个因素,旧制度下,由于增值税的政策比较单一,因此对企业的利润表的政策性影响比较小,而到了新的会计制度下,增值税收的政策较为复杂,会给企业的利润表计算带来较大的影响。

三、财务报表编制差异1、会计政策制定差异财务报表编制与会计政策制定直接关系,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在制定会计政策时,往往会基于不同的原则,对财务报表进行差异性编制。

2、信息披露范围扩大差异在新的会计制度下,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再是基于账务处理,而是需要以信息披露的期望为基础。

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3篇)

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3篇)

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在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存在一定的差异。

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化:新旧会计制度在财务报表编制方法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旧会计制度主要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强调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而新会计制度则更加注重综合收益表的编制。

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要同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全面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 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新旧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旧会计制度主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强调以实物为核算对象,而新会计制度则更加注重市场价格和公允价值的核算。

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核算资产和负债时,要根据市场价格和公允价值进行核算,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价值变动。

3. 会计政策的变化:新旧会计制度对会计政策的要求也存在差异。

旧会计制度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较为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而新会计制度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更加严格,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要符合统一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进行充分的披露。

4. 会计核算项目的变化:新旧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项目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旧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项目的定义和核算方法较为简单,主要关注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而新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项目的定义和核算方法更加细化,包括对收入、成本、资产和负债等各个方面的核算要求更为详细。

总结起来,新旧会计制度在财务报表编制方法、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项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比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会计制度的变化,以满足会计规定的要求。

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2)在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对比分析:1. 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在新会计制度下,会计要素的确认更加灵活,能够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分析对照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分析对照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分析对照会计准则是规定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原则和规则,用于指导企业会计信息的处理和运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准则也在不断发展和更新,新的会计准则逐渐取代了旧的会计准则。

新旧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可以通过对照比较来进行分析。

以下是新旧会计准则差异的分析对照。

一、资产计价差异1.固定资产的计价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计价采用原价与折旧后的剩余价值相加的方式进行计价;而按照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计价采用原价与已减值后的净值相加的方式进行计价。

2.无形资产的计价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计价是基于购置或建造成本进行计价;而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计价是基于取得成本进行计价。

二、收入确认差异1.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是基于交货时点进行确认;而按照新会计准则,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是基于满足了收入识别的条件时进行确认。

2.服务收入的确认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服务收入一般按照实际完成或传输服务的进度进行确认;而按照新会计准则,服务收入确认是基于满足了收入识别的条件时进行确认。

三、成本计量差异1.存货的成本计量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存货计量时使用的成本一般是购置成本或生产成本;而按照新会计准则,存货计量时使用的成本一般是可变现净值。

2.金融工具的成本计量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金融工具计量时使用的成本一般是购置成本;而按照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计量时使用的成本一般是公允价值。

四、财务报表展示差异1.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一般较为简单,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项目;而按照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更加细致,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其他综合收益、利润分配等项目。

2.财务报表格式的差异:按照旧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格式一般较为传统,呈现形式相对固定;而按照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格式更加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最全版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最全版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本准则更强调可靠性。

4、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及名称有所变化。

壹是将损益表改称利润表;二是取消了选择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的要求;三是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

5、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引入资产负债观。

会计要素的定义基本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引入资产负债观,主要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6、引入“利得”和“损失”。

利得和损失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在理论上,前壹种利得和损失尚未实现,后壹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7、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

本准则规定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壹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8、取消“会计记账须用中文”及“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关于用中文记账的要求,《会计法》第二十二条已经明确,会计准则不宜重复;而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应通过资产、费用确认来解决。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1、初始计量方面的变化。

(1)借款费用能够资本化。

对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允许将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计价方法发生变化。

本准则第十壹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即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是公允价值时,才能据此价值入账,有别于原准则壹律根据投资合同或协议的价值入账的规定。

(3)不计入存货成本的范围发生变化。

原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不能计入存货成本、本准则规定“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能计入存货成本,意味着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可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支出,能够计入存货成本。

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差异处理方法之比较

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差异处理方法之比较

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差异处理方法之比较引言随着财务会计准则的发展和改进,所得税会计规范也在不断演变。

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之间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需要企业在处理所得税会计事项时予以考虑。

本文将比较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之间的差异,探讨两者的处理方法,并给出适用于企业的指导建议。

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的差异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之间存在以下几个主要差异:1. 计提时点旧的所得税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日结束时计提所得税费用,而新的所得税会计规范则要求在收入或支出发生时计提所得税费用。

这意味着,在新的规范下,企业需要更加及时地计提所得税费用,以反映实际发生的税务责任。

2. 报告格式新的所得税会计规范对企业报告所得税费用的格式进行了一些变化。

旧规范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所得税费用,而新规范要求企业将所得税费用纳入到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中。

这意味着,在新的规范下,企业需要将所得税费用与相关的财务指标进行关联,以便更好地理解所得税的影响。

3. 税务处理基础新的所得税会计规范要求企业按照税务处理基础计提和报告所得税费用。

税务处理基础是根据税法规定的税务政策,用于计算实际所得税额的依据。

旧规范则允许企业根据财务处理基础计提和报告所得税费用。

这意味着,在新的规范下,企业需要更加关注税法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确保所得税的计提和报告符合税务要求。

4.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新的所得税会计规范要求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企业应纳税的利润额。

旧规范则允许企业根据财务报表利润额计算所得税费用。

这意味着,在新的规范下,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提和报告所得税费用。

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差异处理方法针对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的差异,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理解新规范的要求:企业需要全面了解新的所得税会计规范,包括计提时点、报告格式、税务处理基础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等方面的要求。

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

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

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新旧会计制度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了一系列的差异。

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政策的选择、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等方面。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差异。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在新会计制度下,企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而在旧会计制度下,企业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新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的编制有一些新的要求,例如针对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更加详细,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也更加灵活。

此外,新会计制度还新增了临时报表和合并报表等内容。

二、会计政策的选择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和条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会计政策。

而在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较小,更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

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选择的会计政策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准则,且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

而旧会计制度则较为灵活,企业自由度较低。

三、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在新会计制度下,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原则更加接近市场价值,更重视公允价值的反映。

而旧会计制度更多采用的是历史成本计量,更注重稳定性和可比性。

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将金融工具分为两类进行计量,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利润表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而旧会计制度则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统一以摊余成本计量。

四、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制度对一些重大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在旧会计制度下,企业购买控股公司的股权时,可以选择将所购股权资产计作长期股权投资或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计作在投资性房地产中。

而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购买控股公司的股权要计作在投资性房地产中。

此外,新会计制度还新增了一些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如通过积分等方式获取的赠品、滞销货物的处理等。

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及差异

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及差异

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及差异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拥有、处置的物质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在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计量和处理方法在新旧会计准则中存在一定的差异。

接下来,我将就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及差异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计量方法的差异:1.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根据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主要是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税费等,对于资产的后续增值或减值不进行调整;而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不仅包括购买成本,还包括后续可直接与该资产相关的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等。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根据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是按照固定比例法进行计算,通过将其原值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而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是采用本期实际消耗法进行计算,通过将其成本按照预计的日常使用消耗数量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

3.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根据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主要是根据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异进行计算,当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时,计提减值损失;而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主要是根据资产公允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异进行计算,当公允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时,计提减值损失。

二、会计处理的差异:1.固定资产的记录和披露:根据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记录和披露主要是以资产明细表的形式列示,不要求对资产进行重组或合计处理;而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记录和披露主要是以资产负债表的形式列示,要求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重组和合计处理。

2.固定资产的升值处理:根据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升值处理主要是通过累计其他综合收益直接进行调整,而不会涉及损益科目;而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升值处理主要是通过公允价值变动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根据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主要是通过将固定资产的净额计入成本差异或其他利润表科目进行处理;而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主要是通过将固定资产的净额计入本期损益。

新旧所得税差异比较及分析

新旧所得税差异比较及分析

例 : 企业 核定 的全年计税工 资总额为20 0 元 ,0 6 某 0 0 0 2 0 年 到2 0 年实际发放 的工资总额为2 00 元。该企业2 0 年底 09 400 05 购入一台价值1 00 元 不需要安装 的设备 ,预计使 用4 , 200 年 会 计上采用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 旧 , 无残值。假设税法规定应采用
接反映对未来 的影响 。 2 . 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的不 同
新准则要求所得 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 法 ,该方法 要求企业在资产 负债表 E , l首先计算 企业 资产 、 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税 法规定 的计税 基础之间 的差额 ,以该差额计 算暂 时性差异 ,并按这一差异 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 或递延 所得税 资产 ;然后按 照税 法规 定计算企业 的应纳税所得额 并 计算应交所得税 , 最后通过倒轧来推算所得税费用 。 旧准则 中企业选 择所得税会 计核算 方法 的余 地 比较 大 , 既可以选用应付税款法 , 也可 以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
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 税所 得额之间 的差异造成 的纳税影响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而不必递延到 以后各期 , 当
1 . 计算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基础数据 2 0 年 会计 上 计 提折 旧4 0 0 ,设 备 的账 面 价 值 为 06 80 元
700 , 20 元 税法 上计 提折I 3 OO , H O O 元 设备 的计税基础9 0 0 , 00元 相关数据为 : 税前会计 利润3 0 0 00 0 永久性差 异4 0 0 2 0 0 -20 0 ) 00 (4 0 0 0 0 0 时间性差异 10 0 4 0 0 3 0 0 80 ( 80 - 00 )
基础之差 ,因而据 以核算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 得税 资

新旧会计准则应交税费核算差异分析

新旧会计准则应交税费核算差异分析

新旧会计准则应交税费核算差异分析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具体应用由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进行规范,而在旧准则下,则由《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规范(“新、旧准则”)。

但新、旧准则在对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各种税费的会计科目设置和具体应用上有一些差异,分析如下。

一、科目设置的变化1、总帐科目的变化在总帐科目的设置上,新准则将应交各类税、费的业务合并在“应交税费”一个科目中进行核算,而旧准则则规定为分别在“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两个科目进行核算。

可见新准则对此进行了合并和简化。

另外,新准则将旧准则下设置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新准则对此科目名称的修改更为恰切,因为企业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不一定都是主营业务产生,但一定是营业行为产生,所以,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更为恰切。

2、明细科目的变化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应交纳各种税、费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要求基本上没有变化,均是根据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应交纳的各类税、费项目自行设置。

但在应交增值税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上,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而言作了简化处理,如新准则对应交增值税项目下列举的三级明细科目仅是“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额”等六项,比旧准则大为简化。

二、核算内容的变化新准则规定,“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该科目核算。

由此可见,新准则下“应交税费”科目的核算内容仅是将原在旧准则下“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两个科目中核算的内容进行了简单合并,具体核算内容基本上没有变化。

新准则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内容为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一)资产减值差异分析新会计准则要求资产提取减值准备,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且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一般不允许转回。

(注)而税法规定,除了坏账准备外,其他资产减值不允许税前列支。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差异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譬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等资产计价,存在多种计量模式,尤其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对相关资产的后期确认的成本、费用等损益结果有直接影响。

但关于公允价值计量与税收之间的关系,现在还并不十分明朗。

譬如,投资性房地产在后续计量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当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发生波动时,价值差额部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确认为当期损益。

但税法还不明确是否允许税前列支、是否会在当期对所得税产生影响。

(三)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比较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我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会计制度及原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继续存在对于存货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计量等方面还存在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比如研究费用在会计核算时一般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要求在受益期间内摊销或者计入无形资产价值。

再比如固定资产折旧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方面的差异,直接影响当期折旧金额,进而影响当期损益及企业税负。

2.会计制度及原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不再存在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而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资本公积,而是作为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原来的差异在新准则下消失了。

新会计准则还原了损益的本来面目,使得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减少。

3.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新差异还有一类差异属于新会计准则创造出来新差异,比如,收入准则要求具有融资性质的收入要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税法对此还是适用于名义价格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这一差异属于新生差异。

投资性房地产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

2023年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

2023年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

2023年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的需求变化,会计准则和规则也在不断地改变和演进。

而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此文将就这方面进行探讨。

一、审计标准不同新旧会计制度下,审计标准有所不同。

旧的审计标准注重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凭证,重点评估企业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而新的审计标准更强调的是信息的可信程度,即企业的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充分、完整。

因此,在新的审计标准下,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更加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二、准则变化导致的差异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比如,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需要对期末负债项和资产项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即基于市场价格对负债项和资产项进行估值。

这意味着,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以反映出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

而在旧会计准则下,企业可以采用成本法则进行会计核算,并不一定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因此会计核算的差异在这方面非常明显。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同在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新的会计制度更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新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会更加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以满足公众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而旧的会计制度对企业这些方面的披露并不是特别明确,因此在企业会计核算中,新旧会计制度下的信息披露都有着不同的重点。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审计标准、准则变化和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

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且需要注重披露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企业信息,以满足公众对企业的要求,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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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应交税费核算差异分析
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具体应用由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进行规范,而在旧准则下,则由《企业会计制度》进
行规范。

但新、旧准则在对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各种税费的会计科目设置和具体应用上有一些差异,笔者为此分析如下。

一、科目设置的变化
1、总帐科目的变化
在总帐科目的设置上,新准则将应交各类税、费的业务合并在“应交税费”一个科目中进行核算,而旧准则则规定为分别在“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两个科目进行核算。

可见新准则对此进行了合并和简化。

另外,新准则将旧准则下设置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笔者认为,新准则对此科目名称的修改更为恰切,因为企业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不一定都是主营业务产生,但一定是营业行为产生,所以,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更为恰切。

2、明细科目的变化
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应交纳各种税、费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要求基本上没有变化,均是根据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应交纳的各类税、费项目自行设置。

但在应交增值税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上,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而言作了简化处理,如新准则对应交增值税项目下列举的三级明细科目仅是“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额”等六项,比旧准则大为简化。

二、核算内容的变化
新准则规定,“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该科目核算。

由此可见,新准则下“应交税费”科目的核算内容仅是将原在旧准则下“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两个科目中核算的内容进行了简单合并,具体核算内容基本上没有变化。

新准则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内容为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但除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外,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四小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可见,在“税金及附加”的核算内容方面,新
准则与旧准则的规定相比基本上变化不大。

需要注意的是,与旧准则相区别,新准则未对应交增值税项目下的各具体业务内容作出详细的应用说明,仅按主要业务类别作了简单的四点应用说明。

另外,新准则也未对应交消费税项目下的具体业务内容作出任何应用说明。

三、对几个具体应用问题的分析
1、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问题
新准则规定,企业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但旧准则对此不仅区分了两种情形,而且进行了详细说明: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其进项税额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二是因购进的物资、在成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由此可见,对于旧准则所区分的上述两类情形,新准则仅用一句话“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予以代替,而且没
有强调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笔者认为,由于新准则的规定过于笼统,所以,今后会计处理实务中遇到上述情形时仍可参照旧准则的上述思路分别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关于应交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对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旧准则仅对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核算作了规定,但新准则的规定更加全面。

新准则的变化有两点,一是没有仅限定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二是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时如何进行转让处理的规定,即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关于应交所得税的问题
由于新准则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取消了应付税款法和原纳税影响会计法。

因此,对应纳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企业只要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应交所得税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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