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宪法学知识点梳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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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学详细笔记汇总整理精华

中国宪法学详细笔记汇总整理精华

中国宪法学详细笔记汇总整理精华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

中国宪法学是对中国宪法及其法理进行研究的专门学科,为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把握中国宪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分别阐述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一部分: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概念中国宪法学是指研究中国宪法内容、原理和制度的学科,它旨在了解中国宪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价值观,并进一步讨论宪法的适用和发展。

中国宪法学包含宪法原理学、宪法制度学、宪法实施学等多个研究领域,是中国法学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学科之一。

第二部分:中国宪法学的主要内容中国宪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内容和结构以及宪法的适用和解释等方面。

1.宪法的起源和发展:本节主要从历史的角度出发,介绍了中国宪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包括1840年以来中国宪法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以及不同时期宪法发展背后的政治、社会和法律背景。

2.宪法的基本原则:本节主要介绍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国家的人民主权、民主集中制、法治原则、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宪法权威和宪法保障等。

同时,还会讨论这些基本原则的内涵和具体体现。

3.宪法的内容和结构:本节主要对中国宪法的内容和结构进行梳理和解读。

包括宪法的总纲、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基本制度、国家经济和社会文化等方面。

4.宪法的适用和解释:本节主要讨论宪法的适用和解释方法及其重要性。

包括宪法的解释权和宪法解释的种类、途径和原则等。

第三部分: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方法高质量的宪法学研究需要科学的方法和途径。

本部分将介绍中国宪法学常用的研究方法和技巧。

1.文献法:文献法是指通过研究宪法法规、司法案例、学术论文和相关书籍等经典文献,阐明和探索宪法学问题的研究方法。

2.比较法:比较法是通过对其他国家宪法和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与分析,评估中国宪法的优劣和改进的研究方法。

3.历史法:历史法是通过对历史文献和宪法的历史演变进行研究,了解中国宪法制度历史沿革和演变规律的研究方法。

【考试点】(非法学)中国宪法学考点解析_法硕_考情介绍

【考试点】(非法学)中国宪法学考点解析_法硕_考情介绍

江西省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江西师大附中使用)高三理科数学分析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二、亮点试题分析1.【试卷原题】11.已知,,A B C 是单位圆上互不相同的三点,且满足AB AC →→=,则AB AC →→⋅的最小值为( )A .14-B .12-C .34-D .1-【考查方向】本题主要考查了平面向量的线性运算及向量的数量积等知识,是向量与三角的典型综合题。

解法较多,属于较难题,得分率较低。

【易错点】1.不能正确用OA ,OB ,OC 表示其它向量。

2.找不出OB 与OA 的夹角和OB 与OC 的夹角的倍数关系。

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基本知识点

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基本知识点

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基本知识点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基本知识点导读:法学作为一门广泛而复杂的学科,其中宪法学与行政法是考研法学中的重要知识点。

本文将从宪法学的基本概念、法治原则、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方面介绍宪法学的基本知识点,并对行政法的法源、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等进行详细阐述。

希望本文能够为浙江省考研法学学子提供一些复习指导,帮助他们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一、宪法学基本知识点1. 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学是研究宪法和宪法制度的学科,它包括宪法的起源、性质、内容和作用等方面的研究。

2.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它强调通过法律来规范国家行为和社会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3.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机构的组成与职权、国家的制度与政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它是国家组织和运行的基本准则。

4.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守法和履行公民责任等。

二、行政法基本知识点1. 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法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习惯法等。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以及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等。

2. 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是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等。

行政组织的设置要满足行政管理的需要。

3.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事务作出的具体决定或者处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裁决等。

行政行为具有法律强制力。

4.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起的司法救济程序,它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总结:本文简要介绍了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中宪法学与行政法的基本知识点。

在复习过程中,考生需理清宪法学的基本概念、法治原则、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并对行政法的法源、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进行深入的了解。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4)宪法学部分 (2)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4)宪法学部分 (2)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4)宪法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小题1分,共13分)1.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 )。

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答案】A【考点分析】英国被称为宪政之母,美国是第一个公布成文宪法的国家。

所以第1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法国是欧洲大陆第一个公布成文宪法的国家,时间是1791年,这也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B.社会主义制度C.无产阶级专政制度D.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答案】B【考点分析】宪法第1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所以第2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

与根本制度类似的一个概念是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1分,共9分)14.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应对( )。

A.选民负责B.公民负责C.原选举单位负责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答案】AC【考点分析】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对原选举单位负责。

所以第1项和第3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公民在具有选举资格参加选举时就是选民,注意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1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有( )。

A.自治区主席B.自治州州长C.自治县县长D.民族乡乡长【答案】ABC【考点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7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所以只有第4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由少数民族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这与行政机关是不同的。

16.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诉愿权包括( )。

2017法律硕士联考宪法常见内容(1)

2017法律硕士联考宪法常见内容(1)

2017法律硕士联考宪法常见内容(1)宪法是法硕联考的重要版块,对于宪法的常见内容简单地说,就是分配法权并规范其运用行为。

宪法实际上是一国之内居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集团以全体国民的名义分配全部法权的总方案,它必须或应该确定或规定的内容应该有如下七个方面。

凯程法律硕士辅导班先简单介绍前四个方面!1.确定全部法权的归属,即确认有待分配的法权这个大蛋糕在本源上属于谁所有。

不论实际上看还是从理论上看,各种事实上的各种权作为一个整体客观上存在是一回事,能否进入宪法保护的范围则是另一回事,因为,当代任何国家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宪法不保护或难以保护的权利。

宪法不是学术论文,它不会论述这个道理,但它确实会以适当形式确认全部权的归属主体,被确认的全部权从宪法角度看是宪权,从法律和法的一般理论角度看即为本文统一称谓的法权。

欧美国家成文宪法对法权归属主体的确认,通常是以制宪者在价值观上接受自然法学派的自然权利学说和人民主权说并将其视为制宪前提的路径默示地完成的。

例如,美国《独立宣言》概括的以下观念,事实上就是美国宪法制定者共享的价值观和制宪指导思想,它源于启蒙时代的欧洲: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

中国的情况与美国有根本不同,但中国制宪者奉行的宪理和反映在宪法中的价值观,理所当然也包括全部权(不论其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哪种具体形态)本源性上都属于人民(在政治过程中表现为选民)、且国家的权力源于人民的委托的价值观。

中国宪法关于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以及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权为民所赋的论述都能证明这一点。

2.确定权力的范围或界限,这实际上是确定国民委托给国家机关掌握和运用的那部分法权的范围,也就是确定宪法分给国家机关的那块蛋糕的大小。

最新 2017司法考试《宪法学》考点总结-精品

最新 2017司法考试《宪法学》考点总结-精品

2017司法考试《宪法学》考点总结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司法考试《宪》考点总结,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宪法修改的方式1.全面修改。

全面修改即对宪法全文进行修改,如1946年日本国宪法、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和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等,都属于全面修改。

全面修改主要是从形式上而言的,它一般是在原有宪法基础上的全面更新,因而在内容上不排除保留原来的一些条款,甚至大部分条款,在结构上一般也维持原有结构不变。

然而,全面修改的方式一般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是在国家生活中出现某些重大问题的条件下才予以采用。

2.部分修改。

部分修改亦即对宪法原有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新增若干条款,而不牵动其他条款和整个宪法的修改方式。

由于部分修改便于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能够及时反映国家、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而且又能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维护宪法的权威。

决定宪法是全面修改还是部分修改的关键在于,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冲突程度。

全面修改宪法的起因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发生非正常性的严重冲突,如立宪或修宪的指导思想错误、宪法的基本制度与社会现实尖锐矛盾等;部分修改宪法的起因则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发生的正常冲突。

部分修改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修改条文、增补条文和删除条文等。

宪法基本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①宪法是制定最高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

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硕(非法学)考研宪法学五大知识点总结

法硕(非法学)考研宪法学五大知识点总结

法硕(非法学)考研宪法学五大知识点总结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特征;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简答);宪法的本质属性(简答);宪法与宪政(高度重视,新增知识点,包括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简答);英、美、法三国宪法的特点(选择);我国宪法历次修改的重要内容(简答);宪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宪法的分类:形式分类+实质分类;宪法规范的特点(简答);宪法的作用了解。

第二章宪法的指定、实施和保障制宪主体与制宪机构的区别一定要明白;制宪程序:机构的设立草案的提出草案的通过公布;宪法实施的意义(简答);宪法解释的体制及程序;宪法修改的程序(简答);违宪审查的模式;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内容及程序;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新改之处)。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性质特别是中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我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的概念和特征(简答);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简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简答);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答);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案例分析重点知识);选举的程序(简答);注意:三选举的民主程序中新增辞职,提醒考生予以高度关注。

政党的概念和特征(简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类型;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和特点(简答);民族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简答);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简答);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简答);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籍的概念(新增);继有国籍的两个前提和三个法定条件;公民和人民两个概念的区别(简答);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简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内容(案例分析,尤其是公民基本权力以案例分析形式考查的概率极高);我国宪法规定的庇护权的含义(简答)。

第五章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含义;国家机构与一般社会组织的区别(简答);下面这个是国家组织机构结构图,可以帮助考生理解国家机构体系,在学习这部分知识时头脑中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3个);国家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表现(简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简答);全国人大的工作方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新增);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案例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新增);国家主席的职权;总理负责制的内容(简答);国务院的职权;中央军事委员会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领导体制;依法独立审判原则(简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简答);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公检法的关系(简答)凯程法硕优势: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一、单选题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答案:D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受到国家歧视。

26.2017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答案:B解析: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召开前夕,说明是闭会期间,一年前,说明不是现行犯。

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答案:C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答案:A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完整)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

(完整)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

(完整)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的全部内容。

《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结合教材考试大纲,系统分析相关考核点。

根据往年考试试题,集中核心知识点。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特征和本质1、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又称之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

2、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3、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的法典,而且成文的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4、宪法的特征以及宪法的本质;一、宪法与其他一般效力的法律相比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涉及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

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1。

在制定方面,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该机构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即予以解散。

而一般法律只是由常设的立法机关制定.2。

在宪法草案的通过方面,要求的参会人数要多,而且同意人数的比例也要求更多)。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母法”和“子法"的关系。

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一、单选题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答案:D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受到国家歧视。

26.2017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答案:B解析: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召开前夕,说明是闭会期间,一年前,说明不是现行犯。

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答案:C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答案:A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法硕(非法学)考研三大科普常识

法硕(非法学)考研三大科普常识

法硕(非法学)考研三大科普常识一、法硕考试科目,题型和分值比例(1)专业基础课刑法75分民法75分题型分值分布:题型分值备注单选题20分通过案例的形式来考察多选题10分简答题12分相对简单,答案在书本上。

辨析题8分会有对一些俗语的辨析,从民法的角度辨析法条分析题10分对给定的法条进行分析,制度、罪名等案例题15分给定案例,有具体的情节需要对各种案例的答题方法有一个总结。

(2)专业综合课法理学60分题型分值单选题27分多选题简答题8分分析题10分论述题15分宪法学50分题型分值单选题32分多选题简答题8分分析题10分中国法制史40分题型分值单选题22分多选题简答题8分分析题10分二、法硕复习时间规划与导学(1)3-6月基础阶段根据基础班的课程,完成第一轮的复习,看书《法硕考试指南》2-3遍,熟悉60%的知识点,熟悉知识体系、知识框架(2)7-8月强化阶段I这个阶段非常重要,这个阶段的学习决定是否能考上。

跟随强化班的学习,完成第二轮的复习,配合法条完成相关的练习或司法考试真题,掌握80%以上的知识点,历年真题复习一遍,体会命题特点。

在这个阶段,要认真听课,听课不要受到其他科目的影响,继续按部就班的学习不要受到其他同学、其他选择(公务员考试、招聘会等)的影响,集中精力考研(3)9-11月强化阶段II跟随课程进行第三轮复习,配合辅助用书,配套练习,总结答题技巧,掌握90%以上的知识点,强化理解法条,案例分析笔记成型,开始强化记忆。

(4)12月到次年1月冲刺阶段决定自己能考什么学校,跟随冲刺课程,再次梳理知识点,跟随老师查漏补缺,熟练掌握95%的知识点,进行实战模拟,强化记忆。

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学习计划。

三、专业课各科特点,复习方法1、刑法学:刑法学逻辑性强,结构清晰,首先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部分又可以分为犯罪论和刑罚论,分则部分则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分为十大类犯罪。

重点恒重是刑法学考试的最大原则,也就是说刑法学部分的中带你是不变的,相来讲,总则无疑是最大的重点,总则中的犯罪论又是重点的重点。

《宪法学》考试笔记与重点--马克思主义教材

《宪法学》考试笔记与重点--马克思主义教材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1.一个国家制定宪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确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者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等2.宪法学研究的对象:宪法文本宪法理论宪法规范宪法现象及宪法运行过程3.宪法学研究方法:阶级分析法——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社会主义宪法从不掩饰国家性质,集中体现无产阶级的根本意志,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历史分析法——把研究对象置于它所产生的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背景下加以分析和比较的方法宪法中的某些规定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合理的,但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它可能失去合理性而成为影响甚至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

所以,用历史的眼光、发展的观点观察分析各种宪法现象,才是正确评价宪法的科学方法比较分析法——更为重要的是将不同国家的制度置于各自的历史、文化和政治脉络中去考察,辨析其实质上的差异,避免生搬硬套或盲目照搬规范分析法——主要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来阐发宪法规范的内涵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原理为指导,联系国内国际大局,联系社会实际去观察和分析宪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方法《宪法学的历史发展》1.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2先验——.通常意义上理解,同“经验”相对,意为先于经验的,但为构成经验所不可或缺的3.法律实证主义(Legal Positivism))——其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4.规范法学派——法律研究方法上,只从逻辑形式上去分析法律,无需作任何政治、道德或正义的评判.认为后者不是法学的任务;法律规范是一个有等级的结构体系,低一级的法律要服从高一级法律,最终都要服从设定的基本规范;法律的效力与等级体系是一致的.该学派认为国际法应优于国内法,反对国家主权的概念,反对公法私法的划分和“三权分立”的学说《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1.近代宪法学——以反封建为目标,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模式,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安全与秩序,反对国家过多干预私人生活2.现代宪法学——加入了“福利国家”的理念,一定程度上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经济活动秩序必须以保障每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为前提,主张财产权也有社会义务3.宪法体现的高度政治性,决定了宪法学研究也具有鲜明的政治性4.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

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

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一、法理学1.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2.法的定义及法的特征3.法的分类及其特点4.法的有效性和合法性5.法的解释和法的适用6.法律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7.法律规范的结构和特点8.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实质9.公正正义的概念及其实现途径二、法律史1.法律史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2.古代法律史在中国的发展及主要阶段3.古代法律的演变过程及其特点4.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其影响5.近代法律史在中国的发展及主要阶段6.近代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转型7.世界法律史的发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形成三、宪法学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2.宪法的概念和主要特征3.宪法的分类及其特点5.宪法的解释和适用6.宪法的修正和宪法的保卫7.宪法的权威和宪法的效力8.宪法的保障机制和宪法的实施四、行政法学1.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2.行政法的发展和演变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4.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和特征5.行政权力的性质和行使限制6.行政裁量权和裁量标准7.行政过程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保障8.行政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理五、刑法学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2.刑法的发展和演变3.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4.刑法的分类及其特点5.刑罚的种类和主要特点6.刑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刑事故意7.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和客体8.刑事责任和刑事程序的保障六、民法学1.民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2.民法的发展和演变3.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4.民事权利的产生和行使5.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和效力6.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件7.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和客体8.民事权利的保护和民事程序的保障七、商法学1.商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2.商法的发展和演变3.商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4.商事主体的构成和权能5.商法法人和商业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6.商法权利的产生和行使7.商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8.商事法律关系的保护和商事争议的解决八、经济法学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2.经济法的发展和演变3.经济法概念和基本原则4.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和市场经济规则5.经济法主体的构成和经济自由的保护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和调整7.经济组织的构建和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8.经济法理念和经济法律责任的规制以上是法硕考研的基础知识点的大致概括,这些知识点包括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分支学科的基本原理。

2017法硕考研资料:宪法模拟试题(二)

2017法硕考研资料:宪法模拟试题(二)

2017法硕考研资料:宪法模拟试题(二)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A.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B.政党内部的关系C.国家机关之间关系D.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2.我国宪法的修改往往先由中共中央提出建议,然后进入法律程序。

这属于( )A.宪法规定B.宪法解释C.宪法惯例D.宪法学理3.北美《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

他们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A.人民主权原则B.人权原则C.法治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4.在法国,由宪法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的方式属于( )A.事先审查B.事后审查C.附带性审查D.宪法控诉5.资产阶级人权最核心的内容是( )A.平等权B.人身自由C.言论自由D.私有财产权6.在旧中国宪法史上,被称为“贿选宪法”的是( )A.临时约法B.袁记约法C.曹锟宪法D.训政时期约法7.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中,不正确的是哪一个?( )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制定自治条例的议案B.乡级人民代表大会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C.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质询案D.乡级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请组成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8.下列关于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全国人大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B.全国人大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C.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对中央军委的质询案D.全国人大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罢免案9.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B.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相抵触C.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D.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上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以上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10.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合宪并合法( )A.某检察院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对张某实行逮捕B.某海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决定对王某进行人身扣留48小时C.法院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某条例为审理行政案件对某公民的通信情况进行检查D.某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委托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剥夺李某政治权利3年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D.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1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1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有权做出解释或决定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央政法委员会1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硕士复习指导宪法学重要知识点详解

法律硕士复习指导宪法学重要知识点详解

一、宪法与其他法律有何异同?答:宪法虽是法律的一种,但由于它调整的对象不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因此宪法又不同于普通法律。

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就其法律属性来说,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在于: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定的法律规范调整着一定的社会关系。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总章程。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

正因为宪法的内容在于确认一国的根本制度,因此有的国家就把宪法与根本法等同起来。

基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宪法不能像普通法律那样具体。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法律效力即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赋予法律以约束力和强制力是法律具有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法律得以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违反宪法的行为,同样必须依法予以制裁。

同时,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因此,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的这一特点是由以上两个特点引申出来的。

为了体现宪法的权威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定程序。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即所谓制宪权)是一种最高的国家权力,体现着国家的主权。

宪法的以上特征表明了它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和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如何理解宪法的概念及其本质?答:在本质上,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但是,在一个已消灭了阶级对抗的社会,宪法本质的表现形式将发生变化。

所以,从更广泛意义上说,宪法客观地反映着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

宪法与政治力量对比和政治形势发展变化的关系,表现为:首先,宪法是在政治斗争中取得了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任何一部宪法的产生,都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

没有阶级斗争的胜利,没有取得政权并建立起阶级统治的国家,就不可能制定出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宪法。

宪法学知识点归纳

宪法学知识点归纳

宪法学知识点归纳一、简介宪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国家宪法的学科体系和基本原理,涉及国家组织原则、国家权力机关、宪法解释、宪法制度等方面内容。

本文将对宪法学的一些核心知识点进行归纳,帮助读者快速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重要概念和理论。

二、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也是国民生活的基本保障。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关的构成和运行机制,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

三、宪政原则1. 三权分立原则:宪法要求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相对独立的机关行使,并相互制约和平衡。

2. 人民主权原则:宪法认为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应当得到保障。

3. 民主原则:宪法强调国家治理应当以民主方式进行,包括选举制度、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的保障。

4. 法治原则:宪法要求国家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行使,强调法律的统治,保护公民权利,规范政府行为。

四、宪法的内容1. 基本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平等权利、财产权利、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2. 国家机关: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职能和运行机制,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 地方自治:宪法保障了地方自治权,规定了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和权力范围,促进了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的独立和自主。

4. 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保证宪法正确适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确保宪法规定的正确解释和实施。

5. 宪法修正:宪法修正是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进行的,一般需要经过立法机关逐级审议和公民投票才能生效。

五、宪法学的发展宪法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随着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需要的变化,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和方法也在不断演进。

当前,宪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宪法制度、宪法解释、宪政改革等。

六、宪法学的意义宪法学对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硕考研必背知识点汇总:宪法学61题

法硕考研必背知识点汇总:宪法学61题

法硕考研必背知识点汇总:宪法学61题
法硕考研必背知识点汇总:宪法学61题
1. 宪法的概念、形式特征
2. 宪法的实质特征★
3.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4. 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5. 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特点★
6.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7. 法治原则的内容
8. 宪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的体现
9. 宪法规范的特点★
10. 宪法的作用及其发挥的必备条件★
11. 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的区别
12. 宪法实施的内容、意义
13. 中国的宪法解释体制★
14. 中国的宪法修改制度★
15. 违宪审查的方式★
16. 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依据、机关、机制、程序)★
17.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18. 人民民主专政概念及与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致性
19. 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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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文】2017法硕考研宪法知识重点:全国人大

【5A文】2017法硕考研宪法知识重点:全国人大

2017法律硕士考研宪法知识重点:全国人大一、全国人大的性质和组成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这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其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之上,也不能与之平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基本是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军队)相结合,而以地域代表制为主的代表制。

二、全国人大的职权1.立法权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包括两个方面:(1)修改宪法。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2.人事任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广泛的人事任免权。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对以上人员,全国人大有权依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3.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就国家的重大事情作出决定的权力。

全国人大享有下列方面的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生活行使最高监督权。

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5.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由于国家生活复杂多变,很难预料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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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宪法学
知识点梳理(2)
中国宪法学是法律硕士必考的科目,虽然分值不是很高,但是面对2017考研这样的战场,考生也要好好把握,熟记中国宪法学的知识点,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中国宪法学的知识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9.
美国宪法产生及其特点:
产生:1787年制定、1789年生效
特点: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比较典型地体现分权与制衡的思想,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进行调整和完善
10.
法国宪法产生及其特点:
产生:1791年制定
特点: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以保障人权为特点。

11.
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1)
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范围
2)
政府权利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宪法越来越着重政府权力的限制
3)
各国越来越重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4)
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
12.
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
1)
建国初期的临时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
1954年宪法---第一次制宪、确认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总的来说是好的
3)
1975年宪法
存在严重缺点和问题
4)
1978年宪法---
在内容上坚持和恢复了1954年宪法中原则和内容,删除了1975年宪法中的一些错误的规定5)
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
13.
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1)
总结了历史的经验,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指导思想
2)
发展了民主宪政体制,恢复完善了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3)
强调加强民主和法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4)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主团结
14.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1)
对宪法序言的修改,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
对经济制度的修改,体现了保护私权的精神
完善征用制度,区分了征收和征用两种不同情形,并明确了国家补偿的原则;
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3)
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修改,体现了保护人权的精神
4)
对国家机构的修改,体系那了服务实践的精神
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
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
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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