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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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评审办法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评审办法

. . .. . ..六安市建立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评审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立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管理责任,促进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建立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实体质量控制较好,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工程,是对六安市行政区域内,建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到达规定要求的工程授予的一种荣誉称号。

第三条六安市住房城乡建立委员会成立"示范工程〞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六安市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站具体组织"示范工程〞的评选管理工作。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由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承当。

第四条"示范工程〞由六安市住房城乡建立委员会审定发布,实行动态评选、每半年发布一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每年度不超过50项。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承建企业申报"示范工程〞,其他有关企业可以作为参建单位〔参建的施工单位其完成的工程量应不少于工程总量的20%〕申报。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后15天内向市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站报送"创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方案",没报送方案的工程不得进展评审。

申报示范工程的工程,应在完成主体构造层数的三分之一时向六安市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站申报评审。

第七条申报示范工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工程〔村镇工程规模可适当放宽〕;总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根底设施工程;〔二〕根本建立手续齐全,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标准,施工质量管理到达较高水平;〔三〕施工和监理单位制定了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立方案,并认真实施;〔四〕参建单位在创立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未发生质量、平安事故;〔五〕按照规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广域网络考勤系统〔IFA〕考核合格;〔六〕申报工程已按要求进展信用评价。

安徽省标化工地考核标准

安徽省标化工地考核标准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信息时间:2011-5-24 阅读次数:2879)建质〔2011〕13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自2006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征询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我厅对原《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建安〔2006〕221号)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2、《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申报表》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的规范化、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秩序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我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特制定《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一、考核评价标准汇总表考核评分说明1.考核评价标准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工程监理、建筑队伍管理、绿色施工、工程创新、双重预防体系9个分项进行考核评分。

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2.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汇总表(分表)实际得分=汇总表(分表)在考核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分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考核结果的确定方法:(1)项目考核得分大于90分(含90分)的,可推荐示范工地。

(2)项目考核得分小于90分且大于70分(含70分)的,为达标工地。

(3)项目考核得分小于70分或存在一票否决项的工程,均视为不达标。

4.工程创新项中智慧工地建设情况的评分方法:(1)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评定为AAA级智慧化工地的,其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评分为80分。

(2)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评定为AA级智慧化工地的,其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评分为70分。

(3)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评定为A级智慧化工地的,其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评分为60分。

(4)未参与相关主管部门智慧化工地等级评定的,将参考智慧化工地评价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一)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考核评价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三)文明施工考核评价标准(四)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五)工程监理考核评价标准(六)建筑队伍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七)绿色施工考核评价标准(八)工程创新考核评价标准(九)双重预防体系考核评价标准。

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 示范工地评价要点2016版

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 示范工地评价要点2016版

附件3: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要点(2016版)一、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

评分标准划分为施工安全评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评价、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评价、绿色施工与扬尘治理评价四大部分,分别占总分的70%、10%、10%、10%。

二、施工安全评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

总计得分(满分100分),其中安全管理(满分10分)、文明施工(满分15分)、脚手架(满分10分)、基坑工程(满分10分)、模板支架(满分10分)、高处作业(满分10分)、施工用电(满分10分)、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满分10分)、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满分10分)、施工机具(满分5分)。

推荐为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价总计得分应在80分及以上。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评价依据《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0]16号)《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赣建安[2014]5号)等文件,主要评价模板支撑系统和深基坑安全管理。

总计得分(满分100分),其中识别登记和公示(满分10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满分10分)、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满分20分)、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满分20分)、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满分20分)、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带班作业(满分10分)、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监控(满分10分)。

推荐为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价总计得分应在80分及以上。

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评价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关于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建安[2011]10号)等文件。

总计得分(满分100分),其中设备二证一书情况(满分10分)、产权备案(满分10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满分10分)、安装与拆卸告知(满分10分)、设备基础(满分10分)、标准节连接与附着(满分10分)、安全装置与作业环境(满分10分)、检验检测与安装验收(满分10分)、使用登记(满分10分)、日常检查与维修保养(满分10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一、安全管理制度1. 工地是否具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2.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实行分级管理。

二、安全培训1. 是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养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是否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和参与人员。

三、风险预防1. 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2.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高空坠落、塔吊倾覆等重大事故。

四、现场安全管理1. 是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巡查管理、安全警示标识等。

2. 是否规范操作程序,减少人为作业过错。

五、应急预案1. 是否明确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准备。

2. 是否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安全设施1. 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2. 是否对使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养。

七、安全文明施工1. 是否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降低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影响。

2. 是否规范施工人员行为,遵守社会公德。

以上标准是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重要内容。

只有在各个方面都得到较好的评价,工地才能被认定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树立行业标杆,推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性发展。

建筑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对于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保护周边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建筑行业中,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保证工人们在施工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责任人的权利和职责,明确年度目标和考核制度。

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概述

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概述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 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 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 体系
Hale Waihona Puke 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流程,明确各项工作职 责和流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标 准和规定,确保员工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价目标、范围、 时间等
组织培训:提高评价人员的专业能力和 素质
现场检查:按照评价标准对工地现场进 行检查
汇总分析: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找出问题
整改落实: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 实
复查验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监督机制:政 府、第三方机 构、社会监督
安全生产标准 化示范工地评 价标准将进一
步完善。
数字化、智能 化技术将得到 更广泛的应用。
安全生产标准 化的推广和实 施将进一步加
速。
未来将有更多 的企业加入到 安全生产标准 化示范工地的
建设中来。
汇报人:
增强企业竞争 力:通过实施 评价标准,企 业可以提高安 全生产水平, 增强市场竞争
力。
推动行业进步: 评价标准的实 施可以促进企 业之间的交流 与合作,推动 整个行业的进
步与发展。
评价标准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和操作 缺乏针对不同类型建筑的评价标准,通用性不强 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存在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 评价结果缺乏透明度,难以监督和改进
定期安全检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特定项目或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起重机械、脚手架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完整版)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完整版)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完整版)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本文旨在规范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各项考核项目和内容,以提高工地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标准。

考核项目1:围档设置工地四周应连续设置围墙围档,无缺口,底边封闭,无泥浆外漏。

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考核项目2:物料堆放施工料具应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

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

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措施。

考核项目3:车辆冲洗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工作。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确保上路车辆车轮、车身不带泥。

冲洗池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

考核项目4:道路硬化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

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

考核项目5:渣土清运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应由有资质的运输企业采取密闭化承运。

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并及时清运。

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控制措施。

考核项目6: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按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

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明显划分,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符合规定要求。

考核项目7:安全组织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组织体系应建立健全。

应急管理体系应建立,应急物资、设备等应配备。

安全教育和交底制度应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应落实,隐患整改应闭合。

考核项目8:安全教育和检查祼土覆盖施工区域内的长期裸露地面、堆土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

现场管理应使用LBS系统,危险标示、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明显。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应符合要求,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

脚手架和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论证及审核、审批,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应验收。

市政工程标准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现场考核评分

市政工程标准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现场考核评分

市政工程标准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现场考核评分(一)围挡及出入口1、检查标准(1)出入口由专人管理(门卫室不小于4m2),设置电子门禁,车辆、人员进出分离,车辆出入口宽不小于5m;(2)大门设置醒目的企业标识2、分值:5分3、扣分标准(1)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值班室及门卫值守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2)出入口未设置醒目企业名称(标识)的,扣1-2分;(二)扬尘管控1、检查标准(1)现场便道、硬化地面等无积尘、积泥现象;(2)易扬尘材料及裸露土方等采取覆盖、植草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3)拆除、焊接、切割、拌和等产生扬尘或烟尘作业应采用封闭空间施工;(4)现场禁止拌合石灰土、二灰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等。

2、分值:5分3、扣分标准(1)施工现场未采取保洁措施,积尘、积泥的,扣2-3分;(2)土方及易扬尘材料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扣2-3分;(3)拆除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的,扣2-3分;(4)现场拌合石灰土、二灰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的,扣5分;(三)现场办公与住宿1、检查标准(1)办公生活区、作业区分开设置;(2)临时用房材质符合建筑构件燃烧等级A级,取得检测报告;(3)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5m,设置双层高低床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7m;(4)每人应配置宽度不小于0.9m的单人床铺、储物柜、生活用品专柜以及排气扇及空调等;(5)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1)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未划分清晰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扣2-3分;(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不符合防火要求,扣3-4分(3)宿舍住宿条件不满足要求,扣2-3分;(四)现场防火1、检查标准(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2)办公生活区、生产区等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3)现场明火作业取得动火证并配备动火监护人2、分值:5分3、扣分标准(1)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2)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置不满足要求的,扣3-4分;(3)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或作业时未配备动火监护人员的,扣3-4分;(五)现场图牌1、检查标准按要求设置统一样式的“九牌一图”:工程概况牌、责任主体信息牌、动态信息牌、安全分区管理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民工权益告知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环保承诺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其中:工程概况牌、责任主体信息牌、环保承诺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设置在工地出入口围挡外侧2、分值:5分3、扣分标准(1)现场未设置图牌的,扣5分;(2)现场牌图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样式的,扣3-4分;(六)其他1、检查标准(1)现场设置功能分区并按要求使用(2)现场食堂独立备餐间、二次更衣室、各类菜具清洗池及隔油池,并取得卫生许可证,人员取得健康证;(3)厕所带自动冲洗功能,淋浴房设置热水器等(1)现场材料、机械未按照功能分区进行布置,扣2-3分;(2)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未取得健康的,扣2-3分;(3)厕所、淋浴房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七)人员防护1、检查标准(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2)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双背带式安全带2、分值:4分3、扣分标准(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每1人扣0.5分;(2)高处作业、悬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的,每1人扣1分;(八)临边、洞口、通道防护1、检查标准(1)临边防护应连续封闭,设置挡脚板,洞口设置盖板并闭锁管理;(2)洞口或盖板周边地面应设置宽不小于150mm的黄色警示线,防护栏杆、挡脚板、盖板表面涂刷黄黑警示线;(3)脚手架与构筑物之间缝隙大于等于150mm的,应在下一层采用安全平网封闭2、分值:3分3、扣分标准(1)作业面临边、预留洞口(井口)未设置连续防护设施的,扣2-3分;(2)防护设施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3)防护网、安全网张挂不符合要求的,扣2-3分;(九)安全警示标志1、检查标准(1)现场临边洞口以及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危险源公示牌(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2、分值:3分3、扣分标准(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相应安全警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的,扣2-3分(十)临时用电管理1、检查标准(1)建立包括临时用电施组(方案)、用电交底、检查验收、设备调试、绝缘检测以及日常巡查等完善的档案(2)现场外电按防护方案实施(3)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4)配电室设置砂箱和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5)配电线路应采用埋地、架空(高大于2.5m)方式敷设(6)开关箱至用电设备之间采用PVC材质电缆支架敷设,相邻电缆支架间距不大于1m;2、分值:10分3、扣分标准(1)外电防护措施不到位,扣4-5分;(2)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10分;(3)现场接地、接零保护线路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4-5分;(4)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5)现场配电箱、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6)配电(室)箱未设置灭火器的,每处扣2分;(7)未按规定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的,扣4-5分;(8)临时用电档案不齐全的,扣4-5分(十一)机械设备管理1、检查标准(1)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2)机械设备信用档案建立完善(3)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4)起重机械安装司机身份识别系统2、分值:10分3、扣分标准(1)机械设备未履行进场报验手续,每台扣2分;(2)机械设备未检测或检测报告过期,每台扣2分;2-3分;(4)起重机械无司机身份识别系统,每台扣2-3分;(5)机械设备未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的,每台扣3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J13354-2016 DB34/T5040-2016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2016-02-03发布 2016-04-01实施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5040-2016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日期:2016年04月0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第5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编号为DB34/T 5040-2016,自201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02月03日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检查评定项目 (4)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4)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6)3.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7)3.4 文明施工 (8)3.5 绿色施工 (10)3.6 扬尘防治 (12)3.7 登高架设设施 (13)3.8 临时用电 (15)3.9建筑机械设备 (18)4、评价方法 (21)5、评价等级 (23)附录A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 (24)附录B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分项检查评分表 (25)条文说明 (38)1总则1.0.1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治理做到绿色施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规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检查评价,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分标准

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分标准

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分标准在建筑行业中,工地的质量标准化评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一个合格的工地应该具备哪些标准?如何进行评分?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建筑行业的从业者和监管部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分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工地的人员管理是评分的重要因素之一。

合格的工地应该有专业的现场管理团队,他们应具备专业的技能和丰富的施工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施工过程。

此外,工地的人员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其次,施工质量是评分的关键指标之一。

一个合格的工地应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且不得出现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

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此外,工地的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也是评分的重要考量因素。

工地应该保持整洁、有序,杜绝乱堆乱放、渣土滞留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施工现场的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应该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最后,安全生产是评分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地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同时,应该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分标准应包括人员管理、施工质量、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确保工地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工程质量,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和标准,同时加强对工地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地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达到标准要求。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出更多优质的工程,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管理办法

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管理办法

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建筑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考核。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市级安全标化工地”(含小区)评选的监督、指导工作,市建筑管理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市建筑业协会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四条本市辖区内在建工程: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2、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3、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4、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2、总承包单位和工程分包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3、创建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已领取施工许可证;4、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达到优良标准,且总分85分以上。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2、使用国家、省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3、违反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四章申报及考核程序第七条申报材料:1、《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化工地申报表》一份;2、《创建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登记表》一份;3、市级安全标化工地的创建措施及实施情况一份;4、企业检查考核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一份;5、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7、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且符合下列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3、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第三章申报与评定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协会提交创建“示范工地”的目标,并在项目开工两周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创建“示范工地”工作方案计划报协会一份;县、区开发区的工程还应报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一份;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供社会监督见附件1;第八条“示范工地”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监督和综合验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第九条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日常及过程监督,秉承“好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工程项目参加综合验评,并对申报示范工地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第十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申报工地主体结构层数1/2前,填写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见附件2;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提出申报意见,经评估合格且符合条件的报送至协会;协会应在结构封顶前组织综合验评,并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合肥建设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待工程竣工后颁发证书;第十一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示范工地”: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2、危险性较大工程未进行辨识、评价、登记建档和公示的;3、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无方案含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或不按方案落实措施的;4、塔吊、人货电梯和附着升降脚手架安拆不按要求告知、检测、验收、登记的,塔吊防外电、防碰撞措施不力的;5、悬挑脚手架的悬挑型钢、悬挑高度超过规定的,悬挑层未用木板全封闭的或采用钢管悬挑脚手架的;6、塔吊悬挑式卸料平台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牢固的,人货电梯、龙门架安全防护门不符合规定的;7、临时用电不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的、或外电防护不严的;8、现场封闭不严的,三区分离不清的,或生活区内“五小设施”不全的;9、现场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4〕43号文件要求设置临时设施的或工地食堂没有领取卫生许可证的;10、项目专职安全员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食堂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11、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票否决;12、施工现场排污、噪音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示范工地”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得分为85分及以上,综合验评为合格;第十三条工程竣工之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工地”荣誉: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2、在各级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在各级文明创建检查中被扣分的;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责令停工后仍不整改的;4、违反“扬尘治理相关规定的;5、其他有关规定情况;第十四条“示范工地”评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于专家现场复查时的交通、通讯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收取标准为:2万㎡以内1000元;2万㎡—10万㎡2000元;10万㎡以上3000元;第四章表彰奖励第十五条“示范工地”优良业绩,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按照合肥市招标投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示范工地”创建的奖励措施,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每年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全市通报表彰,其创建情况作为“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奖业绩可记入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等参建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并授予申报单位及项目经理荣誉证书;第五章评审纪律第十六条申报单位及评审人员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不正之风;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第十八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评审时要做到科学公正;对评审讨论过程中,评审人员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对外公布;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资格;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现场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评价标准

现场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评价标准

现场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评价标准附件四:现场施工标准化示范工程评价标准〔试行〕一、根本要求:1、工程未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事故;2、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事件;3、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事件。

二、必要条件评价为公司、集团、省部级现场标准化示范工程必要条件:1、获得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2、组织召开市级以上现场观摩会,在所在区域产生较好的影响力。

三、具体评分规那么1、现场施工标准化活动的评价标准组成局部及所占权重分别为:三厂四区评价标准30%、四新五小评价标准20%、环保水保评价标准10%、班组作业标准化评价标准20%、信息化建设评价标准10%、文化建设评价标准10%,共计6个评价标准。

2、6个评价标准各自对应一个检查评分表,总分值均为100分。

3、各标准分项指标分数的具体分配详见各标准检查表。

4、工程综合评价得分为6个评价标准总得分按权重分配后的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

工程综合评价得分其中,Bi为单项评价综合得分,Bi=L某M,其中L为单项评价总分,M单项评价标准所占权重。

5、鉴于各工程工程关于三厂四区的现场实际情况不同,“三厂四区评价标准检查表”分数按以下原那么分配:〔1〕、其中“三厂及便道工程”一级指标占60分,其他关于“四区”〔即隧道、桥梁、路基路面、防护工程〕的4个一级指标总分为40分;〔2〕、有关“四区”的一级指标分数〔40分〕按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例如:某工程仅含有桥梁、路基路面工程2个一级指标,按总分40分、各占50%权重分配,即桥梁、路基路面各占20分;某工程含有桥梁、隧道、路基路面、防护工程4个一级指标,那么按总分40分、各占25%权重分配,即各占10分。

〔3〕、如工程存在未施工的情况,视为不包含该项,按上一条原那么分配分数。

〔4〕、检查表中隧道、桥梁、路基路面、防护工程四个一级指标均定为40分,非实际分数,仅具备分项指标分数权重分配的参考意义,具体分数按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安徽省标化工地考核标准

安徽省标化工地考核标准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信息时间:2011-5-24 阅读次数:2879)建质〔2011〕13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自2006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征询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我厅对原《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建安〔2006〕221号)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2、《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申报表》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的规范化、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秩序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我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特制定《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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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核标准工程名称:
2、考核内容所列栏目符合要求后方可得对应分值,否则不得分;
3、得分率达到80%为标准化工地管理达标,90%(含90%)以上为标准化管理示
范工地;
4、申报工程如存在一票否决内容所列栏目中任一项,得分率即使达到80%以上,
亦视为标准化工地管理未达标。

初评小组组长:组员:
青岛市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本申报表相关栏目可附页,须盖相关单位红章。

青岛市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审表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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