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11•【字号】鲁政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我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以“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持续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各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的修订公布。
“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大幅增强,政务服务场所功能持续优化,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跨域办、就近办”,在线申办率达到70%。
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更加丰富,“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2023年年底前,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标准化,高频事项实现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无缝衔接,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四端体验一致。
山东推动省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山东推动省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为提高省直机关运行效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推动省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政务运行扁平化、协同化、贯通化,通过机制上的优化调整,对省直职能部门的内部流程、跨部门的横向流程及上下级之间的纵向流程进行再造,最大限度削减层级、减少环节、精简手续、压缩时限,推动政务资源要素形成深度关联、跨界融合、开放协同、利他共生的生态系统,切实提高省直部门(单位)工作效率和运行质量。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省直部门内部流程扁平化对部门内部流程进行扁平化再造,将有关事务决策执行由多个层级(主要负责同志? 分管负责同志? 部门中层负责人? 一般工作人员)压减为2 个层级(顶格领导? 所有工作人员),运行时限压减50%以上。
1. 建立顶格协调推进机制。
实行重大事项“由上而下”顶格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直接配置力量和资源,减少运行层次和环节,最大程度提高决策执行效率。
2. 建立工作专班制。
对于涉及多个处室的重要工作,建立相关处室共同参加的工作专班。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指定一个处室牵头,明确任务分工,统筹人员力量,实行“一口对外”。
3. 建立适应性组织结构。
聚焦提高效率,打破内部掣肘,改革组织架构和部门内部办事流程,按照同类事项一条线运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处室负责到底的原则,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提升处室动态适应性,实行“限时办结、一次办好”。
4. 建立并联办理工作机制。
对部门内部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事项,改“串联”为“并联”,实行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建立创意创新激励机制。
广泛激发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想象力、创新力,将各方面创意创新导入工作决策过程。
支持干部大胆创意、大胆变革,设立改革创新奖,营造激励广大干部创意创新竞相迸发的浓厚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鲁政办发〔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3〕1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理念、问题导向、数字思维,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以监管事项为基本单元,聚焦具体监管事项,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
以部门协同为基本保障,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以流程再造为重要抓手,按监管事项理清责任链条,统筹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以联查联动为基本手段,积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
2023年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到2024年,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总结试点经验,扩大应用场景,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中共临沂市委员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
中共临沂市委员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23•【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临沂市委员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进一步强化有效制度供给,全面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治理效能,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现就我市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减权放权授权1.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
逐一深入论证现有行政权力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
对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变相审批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2.深入实施“市县同权”。
全面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调整由县域实施,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
坚持权责统一,探索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保障措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3.实施精准定向赋权。
根据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用权需求和承接能力,制定赋权清单,依法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放足放到位,实现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便利化,做到“区内事区内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二、强化大数据支撑4.构建一体化推进体制。
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发挥大数据在流程再造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调整加强大数据主管部门职能,配齐配强大数据工作力量,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强化规划编制、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监管督查、评估改进等职责,减少微观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构建统筹协调、上下协同、左右联动、高效运行的工作模式。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06•【字号】滨政字〔2019〕126号•【施行日期】2019.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前运行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
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鲁环发〔2020〕52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现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未履行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行为。
第四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统一指导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完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评价体系和记分标准,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包括记分、核销、现场确认等。
第五条鼓励企业作出环境信用承诺,签署环境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价工作机制第六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制。
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产生后,依据《山东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记分,累计得出企业环境信用分值。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18•【字号】鲁政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4月18日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瞄准“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推动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全省营商环境整体走在全国前列,济南市、青岛市在副省级城市中走在全国前列,淄博市、烟台市、济宁市等参加国评城市走在同类城市前列,其他城市主动寻求对标,努力实现追赶超越。
各市、各部门4月底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年底前实现重大突破。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对标对表。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表国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全力攻坚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
结合全国和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
(三)坚持创新突破。
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10.20•【字号】•【施行日期】202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承接单位(功能区),厅机关有关处室: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和《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和规范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承接能力建设各承接单位要结合承接事项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承接机构,加强承接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审批人员服务意识,广泛搜集新承接事项批复案例,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按照“权责一致”“谁用章谁负责”原则,依照有关程序规定和委托协议书要求,加强“二号章”的使用管理,做到依法用章,依规用章。
参照省厅最新调整印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文本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监督方式等,将示范文本在门户网站和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要严格遵照省厅《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互联网全域申报和远程申报审批的通知》要求,结合职能调整实际,梳理审批流程,实施流程再造,对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保障审批服务网络的畅通衔接,进一步减少审核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省厅相关处室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政策讲解、业务培训,确保下放事项“放的下”“接得住”“管得好”。
山东推动省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山东推动省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为提高省直机关运行效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推动省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政务运行扁平化、协同化、贯通化,通过机制上的优化调整,对省直职能部门的内部流程、跨部门的横向流程及上下级之间的纵向流程进行再造,最大限度削减层级、减少环节、精简手续、压缩时限,推动政务资源要素形成深度关联、跨界融合、开放协同、利他共生的生态系统,切实提高省直部门(单位)工作效率和运行质量。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省直部门内部流程扁平化对部门内部流程进行扁平化再造,将有关事务决策执行由多个层级(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部门中层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压减为2个层级(顶格领导↔所有工作人员),运行时限压减50%以上。
1.建立顶格协调推进机制。
实行重大事项“由上而下”顶格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直接配置力量和资源,减少运行层次和环节,最大程度提高决策执行效率。
2.建立工作专班制。
对于涉及多个处室的重要工作,建立相关处室共同参加的工作专班。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指定一个处室牵头,明确任务分工,统筹人员力量,实行“一口对外”。
3.建立适应性组织结构。
聚焦提高效率,打破内部掣肘,改革组织架构和部门内部办事流程,按照同类事项一条线运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处室负责到底的原则,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提升处室动态适应性,实行“限时办结、一次办好”。
4.建立并联办理工作机制。
对部门内部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事项,改“串联”为“并联”,实行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创意创新激励机制。
广泛激发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想象力、创新力,将各方面创意创新导入工作决策过程。
支持干部大胆创意、大胆变革,设立改革创新奖,营造激励广大干部创意创新竞相迸发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横向部门之间流程协同化对横向部门之间流程进行协同化再造,打通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等壁垒,实现跨部门事项“一次办好”比例达70%以上;部门间征求意见时长压减至1个工作日,会签文件时长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10•【字号】鲁市监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
6月底前,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简并采集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信息,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指导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一并发放或免费寄递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提供与企业开办、产业政策、税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包”。
(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2.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行为。
优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6月底前实现负面清单与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整合、一体化推进。
(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3.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建立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营业执照信息和涉企许可信息共享应用。
12月底前,争取将“证照分离”改革由自贸试验区扩大为全省全覆盖,采取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52项等措施,实现“准入即准营”。
(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4.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8月底前,选择便利店、餐饮等10个行业,进行“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0日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开展企业从注册到清算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巩固提升“一次办好”“一链办理”“一业一证”等改革经验,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15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二)工作原则。
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
1.“一事思维”。
宏观上,将企业从开办、准营,到清算退出全过程,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限制,统筹规则,通盘谋划;微观上,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资金、水电气获取等任务,作为具体单一工作,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进行模块化处理,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
2.“一链办理”。
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应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清算各业务模块一链式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件。
线上,搭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
3.“一照汇集”。
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逐步将印章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归集处理,全省实现涉企证照、印章“一照汇集”,联合管理、展示、应用。
山东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山东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为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以承诺为引领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鼓励创新创业的包容审慎监管、严惩重罚的重点监管、高效协同的联合监管,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一是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积极对接,充分发挥其定期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支撑作用,定期将我省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至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是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2020年年底前,将企业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
三是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中,要统筹使用、有机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结果。
四是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五是抽查检查、资格审查、评估验收等日常监管工作要与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基础上,推动将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必要的打扰。
二是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中,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
除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特殊领域外,对诚信守法类企业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两类企业,每年除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外,不得再安排其他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11.22•【字号】鲁环函〔2019〕387号•【施行日期】2019.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9〕387号各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做好涉气污染源差异化应急管控工作,精准实施应急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确保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同时,保障好民生需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工作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涉气工业污染源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是新形势下重污染天气应对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提高认识,切实发挥差异化应急管控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自觉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防止和纠正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服务,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
在保证应急减排成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积极建立正向激励工作机制要以差异化应急管控为抓手,积极推动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正向工作导向和激励机制。
在严格落实《指导意见》《技术指南》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突出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方面,按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高低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将企业评定为A、B、C三个等级。
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随着金融业务和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管部门的职能和要求也不断升级和变化,要求监管流程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差异化,以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机构合规运营。
因此,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以加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定期建立监管指标体系
监管指标体系是衡量金融机构风险的重要依据,应当定期建立,并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和风险水平进行差异化调整。
2、实行差异化监管机制
制定差异化监管机制,将监管资源更加精准地分配到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对低风险机构给予更灵活的监管方式,以确保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效果。
3、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
4、强化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遏制潜在风险隐患,减少风险对金融市场的冲击。
5、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纳入差异化监管流程,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方案的预期效果:
1、加强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性。
2、推动金融机构合规运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
3、增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实现监管工作的共同治理。
4、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18•【字号】聊政办字〔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突出制度创新和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强化流程再造制度保障(一)理顺“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机制。
10月底前,市县两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名称调整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将由编办、行政审批局承担的日常协调职能划入政府办公室,同步划转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二)明确改革各项组织协调职能。
调整完善协调小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制定我市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规范协调小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各专题组、保障组作用。
根据省出台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规划(2020-2022),按照“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制定我市三个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指导全市“放管服”改革。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三)实行机关“一口对外”服务。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坚持精简高效的工作理念,优化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建立“一口对外”工作机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0.26•【字号】鲁政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26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一)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坚持“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继续依法压减省级行政许可事项,3年内压减50%以上。
具体措施:1.2019年12月底前,将50%以上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给济南、青岛、烟台3市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及各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2020年年底前,在开展下放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其他13市实施,全面实现“省市同权”。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2.组织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12月底前集中统一公布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贯彻落实国家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0•【字号】枣政办字〔2019〕28 号•【施行日期】2019.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 号)精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通过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不断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强化流程再造制度保障(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健全各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发挥各级政府办公室作用,理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置。
完善协调小组内部工作运行,切实发挥各专题组、保障组和工作专班作用。
加强规划引领,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连续性。
(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服务局牵头)(二)建立协同运行机制。
通过提前服务、容缺受理、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打破部门边界,构建跨部门横向连通的审批服务流程。
建立跨层级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对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实行集中办公、上下协同、专班推进,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0〕19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委)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4月24日山东省教育厅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等流程再造1+N制度体系,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分工根据处室职责,成立五个攻坚组,齐头并进,合力攻坚。
(一)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攻坚组。
负责牵头落实《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推进“减权放权”“双随机、一公开”等教育政务服务流程再造。
1.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3年内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压减50%以上。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其它省级行政权力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下放给各设区的市实施,制定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保障措施。
2.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以承诺为引领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鼓励创新创业的包容审慎监管、严惩重罚的重点监管、高效协同的联合监管,构建差异化监管新模式。
3.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
4.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有效支撑作用,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突破了制度、流程
突破了制度、流程山东推出流程再造“1 N”制度体系首批重点突破12项具体流程:人民网济南3月19日宋x记者从山东省政府19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出流程再造“1 N”制度体系,首批重点突破12项具体流程。
山东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改革办副主任)田卫东在会上介绍说,流程再造作为山东9大改革攻坚行动之一,前期省委、省政府已制定了指导意见。
此次改革力求突出以下特点:一是突出总分结合,注重系统性。
流程再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采取“1 N”框架结构,“1”主要对面上工作提思路、提方向、提要求,便于各级各方面整体把握,避免出现“合成谬误”;“N”代表多批、多个具体流程,首批推出12个当标杆、做样板,便于先行先试、操作落实。
今后还要随着发展变化,对这些流程进一步优化提升,并陆续推出各领域新流程。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注重引领性。
对每一项措施、每一个流程都进行横向比较,做到高点起步,注重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最新技术成果,力争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三是突出体制变革,注重根本性。
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是既着眼解决流程背后的权力配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问题“根结”深化再造,又强调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改革。
四是突出远近结合,注重时效性。
既突出近期效果、立竿见影,明确标注出今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的任务;又着眼长远考虑、打好基础,个别改革事项设计为3年。
五是突出协同一致,注重集成性。
既统筹推进流程再造与制度创新等改革,在目标、内容、措施上保持一致,形成叠加优势;又综合考虑不同行业、领域、部门、层级特点,做到上下贯通、左右联动,更好体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根据《指导意见》,改革的主要内容,省级重点实行“减权放权授权”“容新容缺容错”,市、县(市、区)重点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乡(镇、街)、村(居、社区)重点放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办事上。
开展差异化监督活动方案
开展差异化监督活动方案1. 前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我们要开展差异化监督活动,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因此,本文将介绍开展差异化监督活动的方案。
2. 差异化监督活动的意义差异化监督意味着我们需要根据被监管对象的特定情况来制定监管计划。
这些情况包括被监管对象的历史记录、从业经验等等。
通过差异化监督,我们可以精细化监管,确保所有企业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平竞争。
3. 设计差异化监督范围在进行差异化监督活动前,我们需要先确定监督的范围。
通过对市场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将监管对象分成不同的类别,并为每个类别制定一份差异化监管计划。
这样可以确保监管计划符合实际需求,最大程度减少了监管的盲区。
4. 差异化监督活动的流程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我们需要制定不同的监督计划。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差异化监督活动的流程:•第一步,确定监管对象的类别–按照企业类型、信用等级等基本情况将监管对象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第二步,依据监管对象的特殊情况制定监管计划–通过调查和研究确定监督方向,制定具体的监管计划和方案•第三步,执行监管计划–通过监督抽查、巡查、检查等方式,确保监管计划的落实•第四步,监督结果的评估和反馈–对监管对象的监督结果进行评估,积极的反馈给监管对象,为下一阶段的监管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5. 差异化监督活动的注意事项在开展差异化监督活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考虑被监管对象的特殊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监管计划•遵循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监管活动法定权益的公正性•稳步推进监管活动,及时对监管对象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吸取经验,总结经验并不断改进6. 总结差异化监督活动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差异化监督,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活动,保证监管效率和监管的全面性。
在差异化监督活动中,需要考虑到被监管对象的特殊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监管计划,并在平稳推进监管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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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为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以承诺为引领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鼓励创新创业的包容审慎监管、严惩重罚的重点监管、高效协同的联合监管,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一是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积极对接,充分发挥其定期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支撑作用,定期将我省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至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是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2020年年底前,将企业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
三是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中,要统筹使用、有机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结果。
四是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五是抽查检查、资格审查、评估验收等日常监管工作要与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基础上,推动将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必要的打扰。
二是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中,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
除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特殊领域外,对诚信守法类企业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两类企业,每年除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外,不得再安排其他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
三是抓住市县政府“互联网+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有利条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同合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
四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着力推行阳光监管。
(三)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一是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率先推出一批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在办理过程中以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推动实现“秒批”。
对“秒批”后抽查发现虚假申报或不履行承诺义务的,撤销原行政决定,将失信记录记入当事人名下,依法依规处罚管控。
二是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主动面向社会作出综合信用承诺或者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特点,统一制定行业自律承诺格式文本,组织会员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四是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时,要求失信主体按规定格式公开作出承诺,若违反信用承诺,自愿接受相关惩戒措施。
五是各类信用承诺按照既定的信用信息归集路径实时报送,并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开公示。
(四)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完善新兴业态监管模式。
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量身定制监管制度,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予企业1-3年包容期。
二是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允许企业试错,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建立轻微或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
对市场主体在短期内反复出现的多次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提醒约谈;经提醒仍无改观的,移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风险预警。
四是建立集体会商制度。
相关部门牵头邀请法律专家、“四新”经济专业人士、企业家参与,定期研究磋商“四新”经济监管政策,及时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
五是划定监管红线,对P2P网贷、私募股权融资等领域,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伪新兴项目,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五)强化重点特殊领域监管一是对重点特殊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二是增强企业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把控生产、销售、流通等重点环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三是建立违法严惩制度,对于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力度。
四是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
对举报人实施重奖,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解除举报人后顾之忧。
五是丰富监管措施。
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公开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手段严惩重罚,保持对重点领域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新模式一是推动建立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和随机抽查、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制度,实现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监管,明确监管事项、责任分工,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有效支撑作用,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二是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一系列失信惩戒备忘录,全面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大格局。
推动惩戒措施向严重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延伸,杜绝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等问题。
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推行“信用+行政审批”“信用+便民服务”“信用+行政监管”“信用+市场退出”“信用+金融信贷”等,探索推进更多“信用+”系列应用场景,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推动建立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联合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诚信守法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七)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一是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做法,起草编制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切实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的规范性、精准性。
二是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及时、准确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
三是依托省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要求,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量报送信用信息;其中,涉企信息同步归集共享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四是对信用信息报送规模和质量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通报和末位约谈机制,推动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
五是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协议约定,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企业自愿注册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丰富信用信息维度。
(八)加强监管执法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惩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全社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全面推行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确保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全面建立监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信用记录。
二是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诚信教育,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率先纳入信用记录管理。
三是对市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监管、刮风式监管等简单粗暴做法,及时纠偏纠错,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正当利益。
四是对人为干预的选择性监管、提前通风报信以逃避监管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政策,非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免于责任追究,激励监管执法干部敢抓敢管、担当尽责。
(九)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局面一是依法依规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升级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十公示”。
二是监测整合12345、12315等各类投诉举报信息、互联网重大舆情监测信息,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后,纳入失信记录并作为失信信息依法公开公示。
三是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作用,支持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第三方监管。
四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设立信用监督岗位,加强企业内部诚信管理,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作为加快流程再造、推进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制度供给。
加快市场监管领域法规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及时修订涉及差异化监管的规章制度文件,为深化改革扫清制度性障碍。
推动出台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监管工作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细化实化监管措施。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注重基层首创精神,发掘更多新型监管“一招鲜”,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积极宣传差异化监管措施及其成效,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流程再造后图示(一)任务一: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二)任务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任务三: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1.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2.主动公开型信用承诺3.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4.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四)任务四: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五)任务五: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新模式1. 全生命周期的联合监管新模式2. 联合奖惩机制3. 信用+政务应用场景4. 信用+社会应用场景5. 信用+市场应用场景(六)任务六: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七)任务七:加强监管执法政务诚信建设(八)任务八: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