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2013版)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三条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云建标【2005】661号的规定,土建工程提取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的2%—1.8%作为各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水电安装工程提取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的1.5%作为各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提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财务部负责提取,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投入使用。
第五条成本管理部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云建标【2005】661号的要求,单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划和清单,财务部单独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项资金”科目,保证专款专用。
质安部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六条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程序如下:由项目部成本核算人员根据中标工程项目签订的合同总价编制出该项目总计划和费用清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报质安部和成本管理部备案。
项目部每月按工程进度如实提出使用清单,质安部和成本管理部每月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按费用支付流程进行费用支付,并按《项目成本费用归类实施办法》进行财务费用归类、核算。
第七条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七图二牌。
企业标志。
场容场貌。
材料堆放。
现场防火。
垃圾清运。
宣传栏、环保及防扰民措施。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
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1. 生产安全责任
- 公司管理层应明确生产安全负责人,并设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
- 生产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 各部门负责人应落实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 安全生产培训
-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
-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程序、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知识等。
- 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培训效果应进行评估。
3. 安全防护设施
- 公司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风险评估,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施、通风系统、安全标识等。
-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事故应急预案
- 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 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及时处理事故。
-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和修订,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5. 事故报告和调查
- 发生安全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
- 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 调查报告应及时上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以上仅为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概述,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组织管理架构,梳理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流程,确定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专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所属企业、二级单位、车间(站队)、基层岗位等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规划计划、人事培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
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四)负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某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某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目标和责任:明确公司的生产安全目标和责任,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对生产安全负有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3.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公司所使用的设施和装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6.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7. 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8.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定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9. 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关注和重视。
10.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采取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励员工的积极参与。
中国电信〔2013〕452号(转发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1 —中国电信〔2013〕452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各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股份公司并转各省级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国际公司、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电信学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集团通信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网络安全,集团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管理制度,制订了《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
为配合该办法的实施,随文印发《开工报告模版》(见附件),供各单位参考。
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电信〔2007〕731 号)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开工报告模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3年8月19日 — 2 —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电信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网络安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信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1〕833号)等企业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基本原则,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管理,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中的人员安全和网络运行安全。
第四条 集团公司鼓励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三条: 公司每个部门都应设立具体的安全管理职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工作,并向公司汇报。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生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 公司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按规程操作,做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公司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每位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七条: 生产过程中,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规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八条: 严禁将个人或他人的安全事故隐瞒、隐蔽、掩饰,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和救援。
第十条: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
第十一条: 经公司确认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将定期开展生产安全检查和评估,并督促各部门整改安全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公司将进行损失评估,并向相关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第十四条: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改善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记录和统计制度,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向全体员工通知。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即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在此基础上对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
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风险,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每位员工
都应严格遵守,任何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计划,并监
督实施情况。
各部门需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安全管理委
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
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安全知识的培训,确
保每位员工都能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针对不同岗位的特殊要求,还应进行相应的
专业安全培训。
四、安全检查
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不定期检
查由安全责任人负责。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状态、作业环境、员工的安全行为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五、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后,应
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奖惩机制
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安全规
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本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
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中油安〔2013〕459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2013〕459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3年11月4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海外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资源国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四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所属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所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部机关有关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规划计划部门负责投资权限范围内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二)人事部门负责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的调配,归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能力评价与教育培训工作;(三)质量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内特种设备的驻厂监造工作,组织制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企业标准;(四)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组织选择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供应商,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采购。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 安全责任。
公司领导应当对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
部门经理应当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有责任,并积极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培训。
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等。
新员工入职时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3. 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等。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应急预案。
公司应当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设施。
公司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等。
定期维护和检查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以上规定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所有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
(新安全生产)安全一号文件
(新安全生产)安全一号文件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讨论稿)公司所属各单位:2012年,公司严格落实集团、晋东公司一号文件工作安排,不断强化“两个能力”建设,逐步完善隐患排查信息反馈系统和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系统,强力推进矿井运输和零打碎敲事故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了顶板构造和瓦斯构造管理,“1.4.2”煤矿安全管理模式稳步推进,瓦斯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防控零打碎敲事故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在瓦斯防治、质量标准化落实、防控零打碎敲事故、职工队伍素质建设等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因此根据集团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对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无人则安、人少则安的理念,严格“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巩固和推进“1.4.2”安全管理模式,不断强化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继续构建现场安全管理、职工素质攀升、安全问责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转变干部作风,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公司的健康平稳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安全考核指标(一)杜绝瓦斯、煤与瓦斯突出、顶板、水灾、火灾、机电、运输等重大隐患和未遂事故。
(二)杜绝地面轻伤、井下重伤以上人身事故。
(三)矿井质量标准化动态达一级。
(四)矿井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五)地面消除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群众集会安全等的事故。
三、2013年安全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肃领导安全问责安监处牵头组织各单位对现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新进行修订,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网络体系。
分管领导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首要和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3年修正)正文:----------------------------------------------------------------------------------------------------------------------------------------------------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8日发布2012年1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宣贯-课件.ppt
第四十三、四十四条 安全检查基本规定、项目安全检查种类。
第四十五条 安全检查采用的安全检查表
(一)地方政府安监部门、业主有要求的,按地方、业主要求; (二)地方、业主无指定的,可采用中建股份《安全生产管理手册》有关表格,也可 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三)原定型表格不适用或不全面的,可适当增删、调整; (四)专项检查,项目部可自行设计检查表格。
第八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有关方案编审、专家论证规定。 第三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交底基本规定。 第三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公示基本规定。 第三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测量监控基本要求。
第九章
危险因素管理
第三十九条 危险因素基本规定。 第四十条 危险因素类别(按导致的事故分类)(节选)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类别主要集中与以下12种,尤其是“五大伤害”:坍塌、高处坠 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
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技术方案“三同时”规定及安全技术交底 基本要求。
第八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识别管控基本要求及分级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八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三类重大危险源基本内容。(节选)
环境危险源包括临近重要煤气管线,输油管线,给水、排水管道,高压线等地上、 地下管线,临近既有桥梁、房屋、人防、烟囱等地下、地上建构筑物,沟渠、河流、 水库、湖泊、海、滑坡体、溶洞、高压溶腔等可能威胁施工安全的自然地质、地形环 境。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参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号),主要包括: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设备安 装拆卸,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大跨度钢结构,大跨度网架和索膜结构,人 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 重要工序、特殊过程包括盾构长距离掘进、开仓换刀、盾构出洞、大跨度预应力张 拉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非常规复杂施工过程。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
安委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各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战略规划。
2、审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3、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和处罚。
(二)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起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
(三)各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
员工安全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安全积分管理办法各单位:为深化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思想观念,倡树安全文化管理理念,促进安全诚信建设,实现“以最少的罚款获取最大的安全效益”的目的,2013年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积分,即变罚款为积分,特制定本办法。
1.1考核标准:1.1.1月度个人积分每高出标高1分,扣安全工资1元,每降低2分,加奖安全工资1元(不包括采矿服务公司),对采矿服务公司的积分改为罚款,即月底汇总出积分名细发采矿服务公司,安监处从采矿服务公司月度工资总额中扣除;但积分达到参加培训标准时,执行停工培训。
1.1.2因考虑到部分特殊人员,采掘员工按3人/头(面)、辅助区队员工按5人/区,月度积分标高调整为50分,以上人员每月3日前由各区队自行确定,名单由专业领导签字后报安监处备案,不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
2. 积分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试行)2.1月度内按类别统计个人积分,按名额分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素质培训班人员名单。
3.积分考核项目3.1程序文件规定的各类罚款(不包括安全事故、生产安排、文明生产、月度考核类罚款),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中对生产安排、文明生产罚款要在信息单中注明,安监处每月10日前将上月罚款情况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落实。
3.2对副总以上领导、科室人员的罚款(积分但不参加学习班)正常执行。
4.积分管理考核方法4.1采用“安全信息数字化”系统动态记分,网上发布(每日一次),单位查询的管理方法。
4.2记分标准:每被罚款1元积1分。
4.3考核方法:实行月度和季度“双轨制”考核,即:对个人实行月度动态积分考核,季度制约;对单位实行月度积分加权平均,分专业组横向考核。
4.4当个人积分达到预警线标准时(比设定标高标准低10%)由其单位通知其本人进行积分预警;安监处进行预控管理。
4.5月度内按类别统计个人积分,按名额分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学习人员名单(月度参加帮教的II类严违除外,但连续三个月内重复发生II类严违的,重复的当月直接进入素质培训班学习),对当事人停止工作进入“素质提升班”过“七关”,即:学习考试关;拓展训练关;现身说法关;家属协管关;亲情教育关;护理感悟关;保证押金关。
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区队,厂,中心,机关各部室: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集团公司、矿业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过程控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根据《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基础考核办法的通知》(陕煤司发…2013‟7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张怀珠李继田副组长:鱼振元高金波鱼益民巨万民李民高怀东仇阳姚耀斌祁云龙成员:党少敏师景勤薛敏兴钱万学周文峰赵军利葛斌刘阳王赟王武斌马彦彪唐建新王志成胡大伟邢军海侯娟莉刘晓飞李建龙王林段孝文史义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钱万学任办—1—公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安全基础管理考核依据《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陕煤司发…2013‟56号)的有关内容进行考核。
分别为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安全管理(表8-1煤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职业卫生(表9-1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应急救援(表10-1煤矿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股份公司重点工作等四个部分(见附件1-4)。
我矿结合实际,对四项表格进行细化分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资料。
三、考核及奖罚1.矿井安全基础考核得分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内容的检查得分进行折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生产矿井得分计算办法:K=K安全管理×5+( K应急救援+K重点工作) ×2 +K职业卫生2.矿井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实行月考核,半年评比的办法。
3.年度安全基础管理考核与各单位安全季度奖挂钩,凡部门负责的基础考核按比例达不到90%以上的,扣除部门负责人季度安全奖的20-50%,如低于80%取消部门负责人的季度安全奖,部门其他人员扣除季度安全奖的50%。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2013〕483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3年11月25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第五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4(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企业各类安全行为,确保企业财产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集团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职能机构、子企业、分支机构及集团下设的各类性质的单位(以下简称集团下属各单位)。
对外出租的门店,除在合同中规定履行安全的义务外,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或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未能涵盖的安全内容,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或比照本办法与之相近似的规定执行.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负责全集团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处理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保卫机构,应针对全集团安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随时进行惩处,对遵守安全规定、重视安全管理或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六条集团下属各单位除执行集团制定的安全制度规定外,还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或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及制度的检查和落实。
第七条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汲取安全经验教训,最大限度地减少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的损失和伤害,当发生火灾及重大伤亡事故时,负伤者和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上报本单位领导人,同时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式报告集团安全保卫机构直至集团主要领导.重大火警我们无力扑灭时,应先立即拨打119求救,再报直接领导.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会同安全保卫机构分析事故原因,按照“三不放过”,即:找不到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消防安全第八条本集团公司属重点防火单位,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防范,排除消防隐患,确保集团公司人员、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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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5)1.0 目的 (5)2.0 适用范围 (5)3.0 定义 (5)3.1 处罚金 (5)3.2 考核金 (5)3.3奖励基金 (5)3.4 安全奖励金 (5)3.5 QCDS指标 (5)3.5.1货损货差 (5)3.5.2工安事故 (6)3.5.3设备事故 (6)3.5.4交通事故 (6)3.5.5管理责任事故 (6)3.5.6交货延迟 (6)4.0 职责 (6)4.1 公司安技环保委员会职责与分工 (6)4.2作业管理部 (7)4.3人事总务部 (7)4.4 财务部 (7)5.0 相关办法、规定及制度 (7)6.0 其它说明 (8)第二章奖励条例 (9)1.0 奖励细则 (9)2.0 奖励流程 (10)第三章处罚条例 (11)1.0 安全作业类处罚细则 (11)2.0 安全行为类处罚细则 (13)3.0 安全规章制度类处罚细则 (14)第四章事故管理及考核规定 (16)1.0 工伤事故管理及考核规定 (16)1.1 工伤事故 (16)1.1.1轻微伤事故 (16)1.1.2 轻伤事故 (16)1.1.3重伤事故 (16)1.1.4死亡事故 (16)1.1.5 重大死亡事故 (16)1.2 工伤事故处理 (16)1.2.1可按工伤处理的情况 (16)1.2.2可视同工伤处理的情形 (17)1.2.3不能按工伤处理的情况 (17)1.2.4 工伤确认程序 (17)1.3.1 造成轻微伤事故 (18)1.3.2 造成轻伤事故 (18)1.3.3 造成重伤事故 (19)1.3.4发生死亡事故 (19)2.0 设备事故管理及考核规定 (20)2.1 设备事故定义 (20)2.1.1 一般设备事故 (20)2.1.2 较大设备事故 (20)2.1.3 重大设备事故 (20)2.1.4 特大设备事故 (20)2.2设备事故处理及考核规定 (20)3.0 火灾事故管理及考核规定 (23)3.1.1 一般火灾事故 (23)3.1.2 较大火灾事故 (23)3.1.3 重大火灾事故 (23)3.1.4 特大火灾事故 (23)3.2火灾事故处理及考核规定 (23)4.0 交通事故管理及考核规定 (25)4.1 交通事故性质 (25)4.1.1一般事故 (25)4.1.4 特大伤亡事故 (25)4.1.5产品车(包括商品车)事故 (25)4.1.6产品车(包括商品车)事故处理 (25)4.1.7配件损坏事故 (26)4.1.8货损事故处罚规定 (26)4.1.9厂内库区交通事故处理 (26)4.2交通事故考核规定 (26)(附录1)《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标准》(适应于厂内和厂外交通事故) (26)(附录2)《交通违章、事故处罚标准》(适应于厂内和厂外交通事故) (27)4.4 发生重大事故考核规定 (28)4.5 发生特大伤亡事故考核规定 (28)5.0管理责任事故 (28)5.1管理责任事故等级分类及定义 (28)5.1.1 一般直接管理责任事故定义 (28)5.1.2 一般间接管理责任事故定义 (28)5.1.3 严重直接管理责任事故定义 (29)5.1.4 严重间接管理责任事故定义 (29)5.1.5 特大直接管理责任事故定义 (29)5.1.6 特大间接管理责任事故定义 (29)5.2管理责任事故考核规定 (29)6.0 群体性事件定义 (33)6.1 群体性事件考核规定 (33)7.0物资出门违规事件定义 (33)7.2 门岗违规事件考核规定 (34)8.0主机厂停线事故 (34)8.1 主机厂停线考核规定 (34)9.0 其它各类事故定义 (35)10.0 其它各类事件/事故的分级和处置结果的最终审判权 (35)11.0其它事件/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处罚分摊比例 (35)12.0 其它各类事故考核规定 (36)13.0 对责任人及单位减轻处罚的规定 (36)14.0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36)15.0 隐瞒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和设备事故 (37)16.0 事故报告 (37)17.0 各类事故报告层级: (38)18.0 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40)19.0 事故调查 (40)20.0 事故处理 (41)20.1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41)20.2事故管理权限 (41)20.3事故处理要求 (41)21.0 其他管理考核规定 (41)22.0 各类事故考核流程 (42)23.0事故解析报告 (43)第一章总则1.0 目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规范公司作业管理行为,建立和完善作业管理体系。
从而妥善处理各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达成公司对各项作业运营指标的有效管控。
(2)公司实行奖惩规定,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方针;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作业部门、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涉及生产的职能范畴和公司全体员工。
3.0 定义3.1 处罚金(1)因违反公司生产安全规定、制度,或作业流程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者需承担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赔偿;(2)因违反公司客户,如主机厂、供应商等规章制度、合同合约或在履行合约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失的,导致对方向我司进行考核或索赔,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责任者对此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赔偿。
3.2 考核金(1)因违反公司生产安全规定、制度或作业流程等,依据违规事实而对责任者进行的行为考核;(2)(上述3.1款)依据事实对责任者进行的行为考核。
3.3奖励基金对上述3.2的行为考核金,统一进入公司“安全奖励基金”统筹管理。
3.4 安全奖励金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为奖励表现出色的个人、团队或部门而给予的经济奖励(协助公司为维护我司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作出的良好行为,公司决定给予的奖励不在此列)。
3.5 QCDS指标3.5.1货损货差指公司作业部门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如搬运、包装、配送、运输、储存、数据处理等在品质、安全方面造成的物资损失,统称货损货差。
其中搬运、包装、配送、运输等动态作业造成的损失叫货损;储存、数据处理等静态管理造成的经过盘点产生的盘亏盘盈叫货差。
损失金额指完成保险索赔后剩余部分的公司的实际损失(包括索赔方开具索赔发票的税费)。
3.5.2工安事故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安全事故。
3.5.3设备事故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消防设备、建筑物等损坏造成的事故。
3.5.4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3.5.5管理责任事故指因管理不到位原因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5.6交货延迟未按客户要求的日期或时段准时交货的行为。
4.0 职责4.1 公司安技环保委员会职责与分工4.2作业管理部(1)对公司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因违反作业流程、制度而造成的损失、行为,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罚、考核意见;(2)月度汇总处罚、考核清单,按性质不同呈报公司各级领导批准,提交人事总务部、财务部,并于公司OA网公布;(3)对表现出色的个人、团队,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提出奖励意见,按性质不同呈报公司各级领导批准后,提交人事总务部、财务部,并于公司OA网公布。
4.3人事总务部(1)依据作业管理部提出的处罚、考核清单,落实对处罚、考核的执行。
(2)依据作业管理部提出的奖励意见,落实对奖励的执行。
4.4 财务部(1)负责对考核金额的审核及考核金的扣除;(2)负责对奖励基金的进出管理。
5.0 相关办法、规定及制度本办法与《员工手册》、《公司KPI考核办法》及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文件一并执行;6.0 其它说明(1)本办法由作业管理部负责提出制定及解释;(2)本办法由作业管理部负责发布、修订和实施;(3)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5日第一次修订完毕,2009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4)本办法自2010年11月25日第二次修订完毕,2010年12月1日发布实施;(5)本办法自2011年4月25日第三次修订完毕,2011年5月1日发布实施;(6)本办法自2012年11月12日第四次修订完毕,2012年12月1日发布实施。
第二章奖励条例1.0 奖励细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视功绩大小奖励100-1000元;(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其它显著成绩者,视其功绩大小奖励100-2000元;(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具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际考核有效者,视功绩大小奖励100-1500元;(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视其功绩大小奖励100-2000元;(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视其功绩大小奖励100-2000元;(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视功绩大小奖励100-500元;(7)对检举揭发违章违纪、盗窃行为者,经调查属实,视功绩大小奖励100- 3000元;(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视功绩大小奖励100-300元;(9)对一年内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司机,经部门长推荐,给予奖励100-200元/人;(10)对保安查出无出门条或证物不相符情况,保安查处后,PV人事总务部按盗窃论处,我司每被查一次,奖励保安300元(限于3人,每人100元);(11)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为维护公司财产、公司声誉而表现出色的个人、团队,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奖励。
(12)符合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相关条款者,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13)积极自查自改,公司6S巡查时发现的问题点,本部门当天提前发现并记录,给予奖励稽查人100元;(14)公司组织的大型安全、品质培训考试(100人以上参加)满分者(满分总数不超过5%的前提下),奖励培训人员200元/次;(15)连续3个季度改善完成课题属公司范围内最多的部门,奖励部门长800元;(16)公司6S巡查项目连续3个月整改完成率100%,奖励部门安全员300元;(17)报告非本部门安全品质隐患,并最终得到改善的,奖励提报人100元;(18)报告非本部门安全品质事故,情况属实者,奖励提报人100元;(19)维护公司利益的好人好事,得到公司普遍认同的行为,奖励当事人100-1000元;(20)作业活动中表现优异,被公司通报表扬者,奖励受表扬者100元;2.0 奖励流程第三章处罚条例1.0 安全作业类处罚细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罚:(1)从事特种作业,有厂内驾驶证不按规定持厂内驾驶证件上岗者,扣罚50元/人.次;无厂内驾驶上岗证驾驶车辆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