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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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旨在平衡人们的自由安全与相互尊重的价值。

在现代社会中,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已经被广泛认可,并成为维护公共秩序和个人安全的重要法律原则。

正当防卫的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行为必须是针对非法侵害。

这意味着被保护人的自由、人身安全、财产等合法权益正在遭到非法侵害行为,如被盗、被抢等。

第二,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的。

这意味着行为必须符合合理防卫的界限,不能超出必要限度,并且在实际情况下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第三,防卫行为必须是即时的。

这意味着防卫行为必须在实际侵害发生时或立即发现非法侵害行为后进行,而不能是预防性的。

在正当防卫中,要注意防卫行为与过度防卫之间的区分。

过度防卫是指在自卫过程中使用的手段或力度超出了合理防卫的范围,导致对侵害者的过度伤害或致死。

过度防卫行为也是无法被法律所允许和接受的,一旦过度防卫发生,防卫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正当防卫的适用也需要考虑到紧急状态下的行为。

在遇到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人们往往难以冷静思考和判断,可能会采取一些激烈的行动来保护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通常会对相关行为进行宽容和包容,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并为相应行为提供合理防卫的辩护。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个人、家庭、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等多个层面。

个人和家庭在面对非法侵害时可以合理防卫,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方面,则可以涉及到公安机关、军队等组织的合法行动,例如,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正当防卫、军方在国家安全形势严峻时采取的正当防卫等。

总之,正当防卫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旨在保护人们的自由权利和人身安全。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必须遵循合理防卫的限制,并在紧急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宽容和包容。

只有在合理防卫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正当防卫才能被法律所允许和保护。

这将有助于维护社会安宁和公共秩序,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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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前言正当防卫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被侵害者在受到非法侵犯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的解读出发,探讨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问题,并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阐述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正当防卫是指在被侵害者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防卫手段进行抵抗的行为。

其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非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只有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

所谓非法侵害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威胁、伤害、侵占等行为。

2.危害迫在眉睫:被害人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时机必须是在受到侵害的即时威胁下。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自我保护必须立即作出反击,而不能等待其他救助措施。

3.必要防卫手段: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必要的、适度的。

即被害人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不能超越对抗非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它是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合理手段,但也有一些限制:1.非法防卫的排除:正当防卫要排除任何非法的因素。

即被害人无法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去实施非法行为,正当防卫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防卫行为是否必要和适度:被害人在使用防卫手段时,应该充分评估被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并选择必要和适度的手段进行反击。

防卫行为不得过度,否则可能对他人人身、生命造成不必要伤害。

3.法定防卫情节的限制: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具体限制情节,例如必须在夜间、侵害人必须使用凶器等。

被害人的防卫行为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三、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手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1.自我保护的权利:正当防卫保障了个人和财产的安全,对于那些无法获得及时警察支援的人们来说,正当防卫是一种合理的自我保护手段。

2.维护社会秩序:正当防卫的存在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使潜在的侵权者在考虑自己行为后果时多一份顾虑,从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进行的防卫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限制。

其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要判断正当防卫是否成立,需要考虑是否存在非法侵害、是否属于必要防卫、是否符合情势的要求等条件。

对正当防卫的限制包括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不能反击过当等。

正当防卫按照情况可以分为防卫过当、不明防卫、自卫过当等不同类型。

正当防卫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不能进行过度的防卫行为。

【关键词】1. 引言1.1 概述【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立即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时为了制止侵害,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理行为。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一种对行为人免责的制度,也是对于自卫权的保障。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维护法律秩序,保护个人权益,是一种符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在危急情况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社会秩序和个人安全的需要。

我们应当认真对待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在遇到危险时有序、理性地进行自我防卫,确保自身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2. 正文2.1 【论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权利,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个人和社会的安全。

正当防卫的核心要素包括非法侵害、即时性、必要性和适当性。

非法侵害是指被侵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实际侵害或明确受到侵害的危险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即时性是指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在非法侵害即将发生或正在进行时采取的,不能事后进行。

必要性是指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非法侵害或排除危险,不能过度防卫。

适当性是指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风俗习惯的。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形式的侵害,如盗抢、伤人、非法侵入等。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合法权益的被侵犯者可以采取与侵犯行为相适应的一定必要的防卫行为,以保护自身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被我国法律所接受和保护。

然而,在实践中,正当防卫的适用情形和限度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意即在被无理侵害的即时危险中采取必要的行为以排斥、制止、避免危害,致使侵害人受到损害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规定确立了正当防卫的法律地位以及其适用范围,即必须在遭受非法侵害的即时危险中,采取必要的行为来排斥、制止或避免危害,并且所产生的损害应当是符合必要性原则的,并不能超出所遭受到的侵害的范围。

换言之,正当防卫是一种相对合法的防卫行为,需要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情节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成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非法侵害必须是即时的危险。

这意味着被侵害者必须在面临当下的侵犯情况下进行反抗,而不能是前后发生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况。

二是防卫行为必须是一定必要的。

被侵害者采取的即时行为必须是符合合理、必要性原则的,即所采取的行为不能超出必要防卫的范围。

三是损害的发生必须是合乎必要性原则的。

被深受者不能超出合理且必要防卫所遭受的侵害情形,即防卫行为最终导致的损害应当是与受到的侵害相适应的。

但在实践中,正当防卫的界限并非总是明确的。

在某些案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正当防卫的适用往往面临困难。

一方面,合理人的标准是否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仍然是一个问题。

另一方面,确定非法侵害是即时的危险,往往需要对事件发展的预判,而预判的准确性存在困难。

此外,合理和必要的界限在不同案件中也存在差异,难以明确界定。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的被侵犯者,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和保护。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其适用条件和界限的复杂性,正当防卫的界限一直备受争议和讨论。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稿(3篇)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稿(3篇)

第1篇正方立论:小王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应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案例背景小王,男,25岁,某公司职员。

一天晚上,小王下班回家途中,被三名陌生男子拦住,要求小王给钱。

小王不从,三名男子遂对小王进行殴打。

在挣扎过程中,小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其中一名男子。

后经鉴定,该名男子受轻伤。

警方随后将小王抓获。

二、正方观点1. 小王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存在不法侵害。

三名男子对小王进行殴打,侵犯了小王的人身权利,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防卫行为具有正当性。

小王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掏出水果刀刺伤其中一名男子,符合正当防卫的必要性条件。

(3)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相当性。

小王在防卫过程中,刺伤的是其中一名男子,而非三人同时攻击,符合正当防卫的相当性条件。

2. 小王的行为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小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小王在防卫过程中,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轻伤,但考虑到不法侵害人的行为严重威胁小王的人身安全,防卫行为明显属于必要防卫,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反方观点1. 小王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不法侵害行为尚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

三名男子只是要求小王给钱,并未实施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小王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小王在防卫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限度。

小王在遭受殴打时,完全可以采取逃跑等非暴力手段进行自卫,而非使用水果刀刺伤不法侵害人。

2. 小王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正当防卫论文

正当防卫论文

正当防卫论文
正当防卫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了抵御违法行为对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危害,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在中国的刑法中,对正当防卫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当防卫的主体限制。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主体只限于自然人,即个人或集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正当防卫的客体限制。

正当防卫的客体限于保护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合法权益。

当个人或集体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三、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度。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
1.正当防卫必须是对违法侵害行为的即时还击,即必须是在非
法侵害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时采取的防卫措施;2.正当防卫必
须是为了抵御违法行为对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防卫行为;3.正当防卫必须是合理的,即防卫手段的选择、使用
必须是适当的,不能过度或不当;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
限度,即不能以非法手段进行防卫。

四、正当防卫的效力。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属于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在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需要经过司法审查来判断。

在现实生活中,正当防卫是人们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

但也需要注意,正当防卫并不等同于私刑或自行惩罚,必须在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只有合理、适度、必要的正当防卫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毕业论文:论正当防卫

毕业论文: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但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定的条刊:,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下面就对正当防卫的构成和注意问题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井就我国立法中的正当防卫有关问题做出阐述和分析。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和应注意的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具有不同的观点.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三种观点:,“五要件说”、“四要件说”、“二要件说”。

“五要件说”即认为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五个条件、即(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

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四要件说”即认为正当防卫应该具备四个条件:即(1)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人的防卫:(4)。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四要件说”和“五要件说"的唯一区别在于“五要件说”将防卫的目的作为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之一,另外的四个条件与“四要件说”并不本质性的差别。

“二要件说"即首先将正当防卫的构成分为两个条件; 先决要件和合法性要件,然后在各个要件下分析出几个要素。

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论正当防卫的界定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笔者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法律保护的公私合法权益进行侵害。

不法侵害的性质,即包括犯罪行为的侵害,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的侵害,受害人都有对侵害者实行防卫的权利。

但是,是否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都应当实施正当防卫。

笔者认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侵害性质严重、侵害程度激烈、危险性较大,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

从犯罪性质的侵害行为来看,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通常是指具有紧迫感的、带有暴力性、破坏性的、能够给客体造成严重损害的那些犯罪。

对于一般性的、危害不大的、程度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一般不应用正当防卫的方法来解决,而应用调解或其他方法来解决,以达到化解矛盾之目的。

总之,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二、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

这个内容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上存在的,而不是凭主观想象或主观推测的。

如果把实际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凭想象、推测误认为不法侵害存在,错误地实行所谓正当防卫,造成无辜者的损害,这种防卫,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

对于因假想防卫而造成的损害责任,应按行为人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处理。

即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按过失犯罪论处;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不可能预见到的,则按意外事件对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3篇)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正当防卫案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合法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正当防卫案件的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本案例以“张三防卫案”为例,探讨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案情简介张三,男,25岁,某公司员工。

一天,张三下班回家途中,遇到邻居李四醉酒闹事,用酒瓶猛砸张三头部,张三受伤严重。

在挣扎过程中,张三捡起地上的石头,击打李四,致其死亡。

事后,张三被警方逮捕,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三、辩论双方正方:张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免除刑事责任。

反方: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四、辩论过程(一)正方观点1. 张三面对李四的暴力攻击,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具有防卫意识。

2. 张三在防卫过程中,使用的石头是合法手段,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3. 张三的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反方观点1. 张三在防卫过程中,虽然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但李四醉酒状态下的攻击并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

2. 张三在防卫过程中,使用的石头是致命武器,造成李四死亡,明显超出必要限度。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辩论总结1. 正方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免除刑事责任。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张三在防卫过程中的防卫意识、防卫手段和防卫限度。

2. 反方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依据是李四醉酒状态下的攻击并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以及张三在防卫过程中使用的石头超出必要限度。

六、结论本案例中,张三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存在争议。

正当防卫辩论赛记录

正当防卫辩论赛记录

正当防卫辩论赛记录正当防卫是指被侵犯者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的范围和条件是有限的,否则就容易滥用权力,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死亡。

在辩论赛中,我们团队将探讨正当防卫的定义、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首先,正当防卫的定义是通过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这意味着被侵犯者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抵御攻击,包括使用暴力。

然而,这种暴力行为应该是合法的,即应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例如,在有些国家,只能使用合理的防卫力度,如必要时对攻击者进行适度的反击,而不能过度使用武力。

其次,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

它通常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自卫,例如当人们面临即将遭受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威胁时。

这不包括在非紧急情况下的报复行为,因为报复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目的。

此外,正当防卫还应该基于合理的判断和明确的威胁,而不是主观的猜测或假设。

然而,正当防卫也有一些限制条件。

首先,被侵犯者应该尽力避免使用暴力。

他们应该首先考虑其他非暴力的解决方法,例如寻求帮助或报警。

只有在其他方法无效或不合理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暴力行为来保护自己。

其次,正当防卫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

它应该根据攻击的性质、程度和威胁的程度来决定。

例如,如果被侵犯者只受到轻微的身体伤害,他们不能以杀人的方式进行反击。

最后,正当防卫应该具有必要性和紧急性。

即只有在没有其他合理选择的情况下,被侵犯者才可以采取暴力行为来保护自己。

在辩论赛中,我们团队将从这些角度分别进行陈述和反驳。

我们会强调正当防卫的合法性、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以及防止滥用权力和暴力行为的重要性。

我们也会考虑不同国家和文化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和理解的差异,并与对方团队进行深入的辩论和交流。

通过这样的辩论赛,我们期望能提高人们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和认识,并促进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环境的发展。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终同人类社会的礼貌、进步齐头并进,与人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同步发展。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激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这一具体规定出发,我国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出现了多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指采取损害不法侵害人利益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①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一观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笔者认为不论什么观点都应强调:(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是因为它更多的强调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既体现了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被防卫人的保护,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

(2)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合法性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又称基础性条件即指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什么是不法侵害行为呢有的学者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危害社会的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论正当防卫毕业论文

论正当防卫毕业论文

论正当防卫毕业论文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卫行为,被视为一种合理的反击手段。

然而,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并非一成不变,它受到社会、文化、法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首先,正当防卫的概念是相对而言的。

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和界定可能存在差异。

在某些社会中,正当防卫可能被视为一种个人权利的体现,而在其他社会中,它可能被视为一种对社会秩序的保护。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对正当防卫的界定存在争议。

其次,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被侵害人必须面临非法侵害的现实威胁。

这意味着正当防卫不能是主观臆断或预防性的,而是针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

其次,被侵害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

这意味着被侵害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应尽量选择最小限度的手段,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最后,被侵害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的。

这意味着被侵害人的防卫行为不应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例如使用过度的武力或采取过度的手段。

然而,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并非一成不变。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进行一定的调整。

例如,在面临严重威胁或暴力袭击时,被侵害人可能会被允许采取更为激烈的防卫手段。

这种调整可能是出于对被侵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可能是出于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然而,这种调整也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以避免滥用正当防卫的权利。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条件的讨论也与社会正义的观念密切相关。

在某些社会中,正当防卫被视为一种对不公正行为的回应,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自卫手段。

然而,在其他社会中,正当防卫可能被视为一种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被认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种观念的差异可能导致对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存在争议。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卫行为,但其概念和适用条件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精选5篇)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精选5篇)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精选5篇)第一篇: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姓名: xxx班级: xxx学号: xxx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摘要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的实施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实施应有其明显的限度,而这种限度正是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因此,正确的对正当防卫的限度进行把握,不仅能有效的区分罪与非罪,而且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参考国内外关于正当防卫限度的文献,结合作者自身的思考,对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限度;限度条件;认定标准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目录引言 (4)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5)二、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6)(一)防卫限度的涵义 (6)(二)限度条件的学说及其评析...............................................................7 1.限度条件的学说.................................................................................7 2.限度条件的评析.................................................................................8 结语...................................................................................................9 参考文献 (10)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引言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或制止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行为人应当符合一定的限度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过当防卫,导致其行为不被法律认可。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必要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必须是为了抵御侵害行为的必需措施。

如果正当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范围,就构成了过当防卫。

因此行为人在防卫时必须尽量采取必要而适当的手段,不能过度防卫。

2.适当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适当的,即符合实际情况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行为人在防卫时应当根据侵害的性质、程度和形势等,选择适当的防卫措施,不能采取不适当的行为。

3.合法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行为人在防卫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如使用禁用的武器或者进行追杀等,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4.主观恰当性:行为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防卫目的,即行为人的防卫目的应当是为了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
是出于防卫目的,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如报复等,则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总之,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条件下,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才可以被法律认可和保护。

同时,行为人在防卫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终同人类社会的礼貌、进步齐头并进,与人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同步发展。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激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这一具体规定出发,我国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出现了多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指采取损害不法侵害人利益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①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一观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笔者认为不论什么观点都应强调:(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是因为它更多的强调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既体现了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被防卫人的保护,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

(2)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合法性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又称基础性条件即指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什么是不法侵害行为呢有的学者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危害社会的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案件分析正当防卫(3篇)

法律案件分析正当防卫(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我国,正当防卫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正当防卫案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件为例,对其进行分析。

案件事实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李某与邻居张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刀朝李某胸口猛刺。

李某在慌乱中,捡起一块石头砸向张某,导致张某受伤。

事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二、正当防卫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在本案中,张某持刀朝李某胸口猛刺,明显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李某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2. 李某的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即只有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防卫行为才能成立。

在本案中,李某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捡起石头砸向张某,是为了制止张某的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因此,李某的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

3. 李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即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手段等相适应。

在本案中,张某持刀攻击李某,其侵害行为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和严重后果。

李某在防卫过程中,仅用石头砸伤张某,并未造成张某死亡,符合必要限度的要求。

4. 李某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即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的存在,并出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进行防卫。

在本案中,李某在张某持刀攻击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捡起石头进行防卫,说明其具有防卫意识。

三、案件判决根据上述分析,李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依法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对其不予刑事处罚。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正当防卫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受到他人侵害和攻击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正当防卫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但正当防卫的认定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其认定标准和适用条件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方能成立。

本文将从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正当防卫的局限性等方面展开探讨,详细解读正当防卫的认定。

一、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非法侵害、急迫危险和必要防卫。

非法侵害是指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或攻击的情形。

在正当防卫中,对于非法侵害的认定是首要的条件,只有当自己或他人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进行正当的防卫。

急迫危险是指在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防卫行为才能避免损害的发生。

必要防卫是指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必要和适当的。

即在面对非法侵害和急迫危险时,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

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中,以上三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一个人在未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主动采取了防卫行为,即使其所作的防卫行为符合必要性和适当性的评判标准,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是严格而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形和条件,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二、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合法防卫对象、合法防卫权利、合法防卫手段。

合法防卫对象是指具有法定防卫权利的人在遭受非法侵害和攻击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对象。

除了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有合法维护权以外,对于他人的身体和生命同样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合法防卫权利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受到非法侵害和攻击的人拥有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权利。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合法防卫权的保护和承认,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法防卫手段是指在正当防卫中所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合法的。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正当防卫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然而,正当防卫的边界与限制一直是法律界讨论的热点话题。

本文以“李某某防卫过当案”为例,探讨正当防卫的边界与限制。

二、辩论题正方观点:正当防卫不应有明确的边界和限制,只有在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防卫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反方观点:正当防卫应有明确的边界和限制,以防防卫过当,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正方观点阐述1. 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合法权益,不应受到边界和限制的束缚。

2.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只要侵害行为存在,防卫行为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3. 明确的边界和限制可能导致不法侵害者在侵害行为发生前就停止侵害,从而无法保护合法权益。

4.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应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不宜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四、反方观点阐述1.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防止防卫过当,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 法律明确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有利于规范公民行为,减少社会矛盾。

3.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但也要考虑到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

4.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以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所依据。

五、辩论要点1. 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与边界和限制的关系正方: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合法权益,不应受到边界和限制的束缚。

反方: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与边界和限制并不矛盾,明确的边界和限制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合法权益。

2.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正方: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防卫行为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反方: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但也要考虑到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

3.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的必要性正方:明确的边界和限制可能导致不法侵害者在侵害行为发生前就停止侵害,从而无法保护合法权益。

【辩论稿】当今中国不应该降低正当防卫的标准

【辩论稿】当今中国不应该降低正当防卫的标准

当今中国不应该降低正当防卫的标准(一辩稿)谢谢主席。

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近几年来,有关正当防卫的案件频发,山东于欢案、昆山持刀反杀案、河北涞源反杀案等均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对于正当防卫的标准也有了更多的思考。

那么,当今中国是否应该降低正当防卫的标准,也就是拓宽正当防卫的法定范畴,使更多具有防卫性质的案件可以被纳入到“正当防卫”中,我方的观点是不应该。

首先,现行《刑法》对于正当防卫标准的规定是合理且较为完备的。

我国在1979年的《刑法》中专门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后又于1997年进行修改,对防卫过当做出更加严格的规定,由1979年的“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修改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进一步放宽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标准,加强对防卫人的人权保护。

同时,《刑法》亦有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此为特别防卫,可以视作是正当防卫的补充。

所以,现行《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的规定已经表现出法律对防卫行为的进一步宽容。

我们都知道,防卫者在面临侵害时很难采取绝对冷静而完美的方式去进行防卫,故而防卫的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而正是因为考虑到当下环境中人所具有的应激性反应是一种生物的本能,法律已在相当程度上包容了这种不确定性,所以对于那些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即使不能成立正当防卫,需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法律也会酌情给予防卫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可能。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法律是普适的,侵害者的法益仍然存在,同样需要得到保护。

因此,当下足够宽宥的正当防卫标准已经达到法律容忍度的界限,此时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挤压侵害者所应被保护的权益空间,而防卫权的过度膨胀更是在给予“假想防卫”、“挑衅防卫”等行为更多的可能,无益于法治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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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摘要】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处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一切问题时,都要把握这一核心内容。

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的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

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

【关键词】正当防卫的条件、防卫过当及刑事责任一、正当防卫的条件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

因而,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

因为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都是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理由禁止公民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

公民在面临其他违法行为时,事实上也可能需要进行正当防卫。

有些行为是犯罪行为还是其他违法行为也往往难以区分,如果将不法侵害限定为犯罪行为,则不利于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

刑法使用“不法”一词,而没有使用“犯罪”一词,表明对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但是,也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应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

在野生动物侵害合法权益时,理当可以进行反击,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属于使用给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

对于没有达到责任年龄、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的侵害,能否实施正当防卫,是颇有争议的问题。

应当认为,作为正当防卫对象的“不法侵害”与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违法性”不是等同含义,即对于成立犯罪与违法行为所要求的“不法”与作为正当防卫对象的“不法”应当作出不同理解。

正当防卫并非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制裁,而是针对不法侵害所采取的保护法益的手段,故不能像制裁犯罪与违法行为那样,要求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也具有主客观统一性。

所以,对于没有达到责任年龄、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的侵害行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不过,为了尽可能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对防卫的必要性应当更严格地限制,虽然不要求只能在不得已的情况才进行防卫,但应尽量限制在必要的场合。

不法侵害不限于作为的不法侵害。

对于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如果只能由不作为人履行义务,需要进行正当防卫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例如,聋哑人甲在狩猎时,误将前方的A当作野兽正在瞄准即将射击;与甲一同狩猎处在甲身后较远的乙发现了聋哑人的行为,于是向甲开枪,打伤其胳膊,保护了A的生命。

本人认为,对乙的行为应评价为正当防卫。

再如,对假想防卫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例如,对进入自己的住宅、要求其退出而不拒不退出的人,使用强力将其推出门外,导致其受轻伤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自己招致的不法侵害能否进行正当防卫,也需要讨论。

如后所述,防卫挑拨不成立正当防卫。

而且,以违法行为引起对方的侵害行为时,对方的侵害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再进行正当防卫。

但是,如果轻微过失甚至无过错地引起了对方的侵害,或者预想只会引起对方的轻微反击,对方却对重大法益进行侵害时,仍有实行正当防卫的余地。

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并不存在不法侵害。

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以过失犯罪论处;如果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

至于故意针对合法行为进行“反击”的,则不是假想防卫,而是故意违违法犯罪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者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

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应予注意的是,有些犯罪的预备行为,相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属于已经着手的实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例如,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在不法侵害人开始侵入他人住宅时,就可以针对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

关于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从实质上而言是指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合法权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了侵害能力;不法侵害人已经自动中止了不法侵害;不法侵害人已经逃离现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并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结果。

应当指出的是,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例如,抢劫犯使用暴力劫得财物,抢劫罪虽已既遂,但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

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加害或事前防卫;二是事后加害或事后防卫。

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具有防卫意识一般认为,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

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滥用正当防卫的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

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

由于斗殴的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但是,在斗殴过程中或结束时,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

例如,在相互斗殴中,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的,前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

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如甲故意用枪射击乙时,乙刚好在持枪瞄准丙实行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无所知。

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在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也具有防卫意识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

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法侵害是由不法侵害人直接实施的,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使不法侵害人不再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才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即使在共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不能针对没有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一般来说,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进行防卫,如束缚不法侵害人的身体、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二是针对不法侵害人的财产进行防卫,即当不法侵害人使用自己的财产作为犯罪工具或者手段时,如果能够通过毁损其财产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则可以通过毁损其财产进行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本身既可能已经给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实际损害,也可能只具有造成损害的危险。

行为人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实施了某种行为,也制止了不法侵害,但其行为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被视为犯罪的客观行为时,理所当然不具有犯罪性,没有必要认定为正当防卫。

例如,甲为了盗窃财物于夜间不法侵入乙的住宅,乙发现后喊了一声“谁”,甲便逃走了。

由于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也不可能造成损害结果,不可能被误认为犯罪,故没有必要认定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制止了不法侵害时,当然属于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的成立并不以防卫行为现实地排除了不法侵害为前提。

换言之,只要具有排除不法侵害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即使客观上没有排除不法侵害,也依然成立正当防卫。

例如,对正在进行的抢夺犯罪进行正当防卫的,即使不法侵害人仍然夺走了财物,也成立正当防卫。

对于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的,应视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作为故意犯罪处理;如果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则以假想防卫来处理。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便是防卫过当。

其中的“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为标准。

至于是否“必需”,则应通过全面分析案情来判断。

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

防卫手段通常是由现场的客观环境决定的,防卫人往往只能在现场获得最顺手的工具,不能要求防卫人在现场选择比较缓和的工具。

问题在于如何使用防卫工具即打击部位与力度。

对此,应根据各种客观情况,判断防卫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否、能否控制防卫强度。

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利而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

首先,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存能够被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其次,造成一般损害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最后,上述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条件不适用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特殊正当防卫);二、防卫过当及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

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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