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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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新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校建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基地)。

为保证创新创业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基地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具体负责指导与管理。

创新创业基地是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载体和为大学生试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

创新创业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入园企业营造局部市场环境以及为入园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法律、财务、税务、工商管理等重要信息及咨询服务。

第三条创新创业基地是学校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

准许进入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一种为校内模拟企业,即是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并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的企业;另一种为社会雏形企业,即毕业5年内有志从事创业的大学生,扶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从事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加强对创新创业基地的管理,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管会),创管会成员由校领导、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校团委、教务部、招就部、学生部、科研部、财务部、审计部、后勤部、各二次学院分管领导等组成。

下设办公室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基地的日常管理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创管办),创管办成员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创业俱乐部、学生干部组成,由创管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创新创业基地的创业指导工作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导师团负责,由不同专业的优秀教师及企业家组成。

第五条创管会主要职责1、研究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的困难;2、审核学生创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学生企业的创业活动;3、审核创管办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4、审批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公司的资格、条件和项目;5、检查各项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6、统筹规划创新创业基地的相关工作等。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一、管理背景近年来,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在高校和企业等各种机构中得到广泛设立和应用。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作为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机会的平台,对于培养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混乱、资源浪费等。

因此,制定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办法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

三、管理原则1. 统一规划:由相关部门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整体规划,确保资源合理配置。

2. 严格评审:对申请成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机构进行严格评审,提高基地的质量和影响力。

3. 高效运作: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提高基地的运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组织。

四、管理内容1. 基地设置: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设置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具备创新创业条件的单位。

2. 基地管理:每个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基地的日常运作。

3. 人员配备: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导师,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4. 资源配置: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合理配置创新创业所需的各种资源,如场地、资金、设备等。

5. 创业培训: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

6. 创业孵化:为有创业意愿和创新项目的人提供孵化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目标。

7. 创新项目支持: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积极支持和培养创新项目,为其提供资金、技术和市场等支持。

8. 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与企业合作,促进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

9. 组织交流: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定期组织创新创业者进行交流和分享经验。

10. 绩效评估:对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效果。

五、管理体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体系应由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专家委员会和监督机构等构成,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和机制。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需要.第三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两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确定项目的类别、数量和经费额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和抽查验收;项目实施高校负责项目的经费配套、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构建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与本计划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第五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突破口,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第六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通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引导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进行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创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理解创业与职业生涯发展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实现学业、就业、创业、事业的有机结合,建立“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勇担风险、容忍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第七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密切结合,建立“教学与科研互促、教师与学生互动、课内与课外渗透、自主与引导结合、创新与创业衔接、学校与企业对接、创业与就业统筹"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第八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尤其要开设有助于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选修课程。

大学创新创业孵化规章制度

大学创新创业孵化规章制度

大学创新创业孵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发掘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大学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规章制度,是指大学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第三条大学创新创业孵化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校友。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基地依托学校职能部门成立,并负责组织具有创业梦想、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项目基础的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二章创业项目认定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或学校相关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为社会或行业发展提供积极影响。

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认定应当经过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学校授予创业项目立项证书。

第三章创业项目孵化第六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后,可以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基地。

孵化基地提供场地、设备、咨询服务、导师指导等支持,帮助创业团队快速成长。

第七条孵化基地为入驻团队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金额根据项目需求和孵化基地自身情况确定。

第八条孵化基地可以组织创业项目团队与专业投资人、企业家等进行交流,寻求合作或融资机会。

第四章创业项目服务第九条孵化基地为创业项目提供法律、财务、市场等相关服务,帮助创业团队提高创业成功率。

第十条创业项目完成孵化后,可以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继续获得支持和服务。

第五章创业项目评估第十一条创业项目完成孵化后,需要经过评估验收,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定,创业团队达到评定标准方可正式毕业。

第十二条创业项目毕业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创业项目结业证书,并享受创业服务继续支持。

第六章创新创业实践第十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通过实践活动进行,包括创意提出、团队组建、市场调研、商业模式设计、产品研发、融资等环节。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实践过程中,切实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七章创新创业文化第十五条大学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推动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创业园区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增长点和创新创业平台,正在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推动创业园区的健康发展,提高创业者和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创业园区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创业园区是指为企业提供物质、技术和政策支持的特定区域,旨在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创业园区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园区的运作,保障创业者和企业的利益,促进创新创业生态的形成。

二、创业园区的管理目标1. 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创业园区应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支持服务,包括办公场所、工业及实验设施、人才培训等,以支持创业者和企业的创新活动。

2. 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创新。

创业园区应促进创业者之间以及创业者与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享资源,实现技术创新和商业创新。

3. 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创业园区应积极引入投融资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孵化器等资源,并与政府部门、企业、大学等形成紧密合作,共同建设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三、创业园区的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

创业园区应设立专业的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和权责清单,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2. 制定规范的入园和退出机制。

创业园区应明确入园的条件和程序,完善企业退出的评估和处理机制,避免空鼠企业进驻并保障园区资源的合理利用。

3. 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创业园区应制定有关创业园区的管理法规和制度,规范园区内各项经营行为,保护创业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秩序。

4. 提供专业的创业辅导和培训服务。

创业园区应组织专业的创业辅导和培训活动,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难题,提高创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5. 加强创业园区与企业、高校的合作。

创业园区应积极与企业、高校等合作,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促进资源共享和创新创业合作。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提供创新创业实践的平台,完善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基地规范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是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场所和资源的学校设施,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机构是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规划和发展。

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基地主任、指导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民、高效。

第五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服务宗旨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支持,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创业梦想。

第六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丰富创新创业实践资源。

第二章基地管理第七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具体开放时间由基地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学生可以通过预约系统预约使用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设施和资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基地管理委员会的审核。

第九条学生在使用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时,必须遵守基地的规定并维护设施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条学生可以组织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包括讲座、比赛、交流等,活动需提前向基地管理委员会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服务支持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设施和资源,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室、电脑、网络等,供学生使用。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由基地指导老师负责,定期举办创新创业相关讲座和培训,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与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导师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实践项目孵化服务,帮助学生将创新创业项目转化为实际的商业策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创新创业资源库,收集整理创新创业相关的资料和案例,供学生借阅和参考。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六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学生的项目成果和创新创业能力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创新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保障创业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新创业基地是指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技术及资金支持等服务的集中区域。

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具有政策支持、资源聚集、服务保障的特点。

第三条创新创业基地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创新创业基地的办公室、仪器设备、网络设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五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平等的创业机会。

第六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制度,确保创业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服务、扶持和监管创业领域的作用。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八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对申请入驻的创业者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符合入驻条件。

第九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制定明确的入驻流程和标准,确保入驻程序公平、公正。

第十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包括技术咨询、资金扶持等。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指导入驻创业者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提高创业者的经营水平。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对入驻创业者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对入驻创业者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

第三章资源共享第十四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积极引入国内外优质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更广阔的合作机会。

第十六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建立沟通平台,促进入驻创业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第十七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孵化体系,帮助创业者解决技术难题、融资难题等问题。

第四章创新服务第十八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当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举办创业大赛、路演活动等,激发创业热情。

校园创新创业园区规划方案

校园创新创业园区规划方案

校园创新创业园区规划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创新创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许多高校纷纷建立了校园创新创业园区。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规划一个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服务完善的校园创新创业园区,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

二、园区定位校园创新创业园区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核心目标,打造一个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孵化、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园区应面向全校学生,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三、园区功能布局1、创新创业教育区设立专门的教室和培训场地,开展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讲座、培训等活动,邀请企业家、创业导师、专家学者等进行授课和指导,为学生提供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

2、创新创业实践区提供实验设备、工具和场地,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如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社会服务等,鼓励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创新创业孵化区为有创业意向和潜力的学生团队提供办公场地、资金支持、政策咨询、市场推广等孵化服务,帮助学生创业项目落地和成长,提高创业成功率。

4、创新创业服务区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律咨询、财务审计、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解决学生创业过程中的后顾之忧。

四、园区设施建设1、场地建设园区应根据功能布局规划,建设相应的办公场地、实验室、培训室、会议室、展示厅等,满足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需求。

场地的装修和布置应简洁舒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2、设备购置购置先进的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网络设备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持。

同时,建立设备共享机制,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3、网络建设搭建高速稳定的校园网络,实现园区内无线网络全覆盖,为学生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

建立园区网站和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学生获取信息和资源。

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17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共四级。

第四条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

在注重项目实施过程的同时,强化实践能力和个性培养,兼顾“研究成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校级和院级两级管理。

第六条校级管理由“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协调委员会”(简称“组织协调委员会”)具体负责。

组织协调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及大学科技园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组织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1、制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与实施,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2、负责评选校级项目和审批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并确定经费资助额度;3、审批和监督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组织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2、组织专家对校级以上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评价和总结;3、定期检查校级以上项目的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院级管理由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简称“工作委员会”)负责。

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实施方案

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实施方案

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实施方案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方案一、建设目标围绕**两市产业布局,发挥我校科研优势,一次性补齐我校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短板,建立建全中、省有关文件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创新创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平台。

在2019年前将**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成省级众创空间、省级技术交易中心、省级大学科技园,在2023年前将**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成国家级众创空间。

二、工作任务**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以“创新、转化、创业”为主线,采取“学校引导、校企合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企业化运作”的建设模式,主要利用**大学的知识、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和利用**大学的智力资源,吸引高科技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集聚,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以技术转移体系为支撑,通过完善技术、人才、资本三大要素的结合,在创新创业园区内搭建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产学研结合与互动等为一体的科技产业化服务平台,努力使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成为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基地、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三、建设内容(一)建园模式采取“一园五区”的建设模式,整合**大学现有的创新创业、技术交易、无形资产运营、科学研究中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统一冠名为“**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分别成立**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学科研中试产业化基地、**大学科技园。

(二)主园区的基础设施需求**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区总面积约需1万平方米,分期建设。

2017年完成**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和**大学资产运营公司法人注册,确定办公场所,完善机构人员,约需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

2018年启动科技创新大楼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科研中试产业化基地建设。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辽教发[2013]104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教发[2013]104号)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我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若干意见辽宁省教育厅2013年5月21日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切实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培养方案。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教育体系,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融入专业教学过程。

(二)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管理。

各高校要从课程设置、学生选课、项目开展、考核评价、成果认定等方面建立保障制度,并根据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和学籍管理规定,将创新创业教育环节计入课内学分。

(三)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体系。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规定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规定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规定一、申报资格和条件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而设立的,因此在申报资格上需要具备一定的要求。

首先,申报单位应为高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具备一定的推动学生创新创业的实力和资源。

其次,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教师和指导人员,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最后,申报单位应能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资源,包括实验室、工作室、资金支持等。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在申报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时,申请单位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首先是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意义和目标、申请基地的实践环境和资源等。

其次是申请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单位的登记证明、机构设置文件等。

最后是申请单位的教师和指导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证件,以证明其具备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和经验。

三、基地建设与管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是申报基地时需要提及的内容。

首先,基地的建设需要明确规划和设计实践场所的布局和设备配置。

其次,基地的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制度和规范,包括实践场所的使用规定、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等。

此外,基地的管理还需要明确指导教师和指导人员的职责和权责,以及学生的参与要求和纪律。

四、实践项目的选择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需求提供相应的项目支持。

在申报基地时,需要明确基地的实践项目选择和支持方向。

这可以根据学校的专业特长和学生的兴趣倾向来确定,可以包括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等。

同时,基地也需要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物质资源,以帮助学生实现项目的落地和推进。

五、导师团队建设和指导机制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导师团队是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申报基地时,需要明确导师团队的建设和指导机制。

导师团队应包括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指导机制应明确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和指导周期,以及学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和反馈机制。

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条例

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条例

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条例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和就业能力的增强,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一个为全校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教育服务的公共平台。

第三条中心的宗旨是:(1)发挥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潜力,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2)促进学校与社会相结合,促进大学生就业和产业发展;(3)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广大大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和服务。

第四条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全校大学生。

第五条中心主要业务为:(1)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活动,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基地;(2)开展关于创新创业政策、经验、案例等方面的调研,为创新创业实践提供支持和保障;(3)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团,为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4)为有创新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提供资金、场地、资源等支持和服务,促进项目的落地和发展。

第六条中心的管理机构为中心主任、办公室和各项业务团队。

中心主任由校领导任命,办公室和业务团队由中心主任推荐、校领导批准任命。

第七条中心实行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中心的管理机构和分工第八条中心主任担任中心的领导,负责全面协调、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向校领导汇报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和评估工作成效、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活动等。

第九条中心办公室是中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为:(1)制定中心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和评估工作成效、提出改进措施等;(2)组织和协调各团队开展有关工作,推广和弘扬创新创业文化;(3)为创新创业相关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包括场地、设备、资金、人力等;(4)组织安排中心的日常工作,包括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等。

第十条各项业务团队是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支撑和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创业实践团队、创新创业导师团队、项目孵化团队、创新创业调研团队等。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需要。

第三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两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确定项目的类别、数量和经费额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和抽查验收;项目实施高校负责项目的经费配套、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构建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与本计划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第五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突破口,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第六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通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引导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进行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创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理解创业与职业生涯发展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实现学业、就业、创业、事业的有机结合,建立“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勇担风险、容忍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第七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密切结合,建立“教学与科研互促、教师与学生互动、课内与课外渗透、自主与引导结合、创新与创业衔接、学校与企业对接、创业与就业统筹”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

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

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

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1. 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创新创业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作为大学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平台,对于培养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设一个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的基地,是当务之急。

2. 基地定位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定位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供创业资源和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力的平台。

基地不仅为学生提供硬件支持,如场地、设备等,还应提供软件支持,如培训、指导等。

3. 基地规划与布局基地规划与布局应合理,使学生有足够的自由度和创造空间。

首先,基地应具备灵活的场地划分,包括办公区、实验室区、展示区等。

其次,基地的设施应当充分满足学生的需要,如提供办公设备、科研设备、创意工具等。

最后,基地的环境氛围应舒适宜人,能够激发学生的创造力。

4. 基地管理机制为了保证基地的高效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可设立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和专业团队,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同时,要加强对基地成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创新创业意识。

5. 创新创业培训基地应提供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包括创意思维、商业计划书撰写、团队管理等。

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素质,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6. 创投服务支持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实现创新创业梦想,基地应提供创投服务支持。

可以与企业、投资机构等合作,为学生提供创业资金、创业平台等资源。

同时,基地还可以组织创业比赛和创业项目孵化,为学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机会。

7. 创造创新氛围基地应努力打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学生勇于尝试和创造。

可以组织创新创业交流会、讲座等活动,邀请成功创业者分享经验,激励学生踏上创新创业的道路。

8. 与社会资源互动基地应积极与社会资源互动,与企业、社会组织合作,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和实习,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9. 定期评估与改进为了保持基地的活力和竞争力,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院建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

孵化基地是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是学院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孵化基地的管理,保证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为在校学生和学生毕业后两年之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孵化基地建设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组负责,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编制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的发展规划;2.指导领导组办公室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相关事务的落实;3.统筹规划和落实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的各项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专家顾问;4.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批,负责对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考评和奖惩;5.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6.完成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创业团队的入驻第四条入驻条件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必须为我院二、三年级在校大专学生;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5.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6.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每个年度最多指导2个项目;7.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及所在系同意;8.创业团队成员应成绩良好,学有余力;9.同一年度每个学生限参加一个项目,不能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已立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立项。

《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部门 :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教育厅发布日期 : 2021.04.07实施日期 : 2021.04.07时效性 :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 地方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 : 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加强和规范全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全省大学科技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依据《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对《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辽科发〔2013〕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4月7日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辽宁省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政策措施》(辽政发〔2018〕9号)和《辽宁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辽政发〔2018〕3号)精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加强和规范全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依据《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省级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一定科研优势特色的高等院校为依托,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原则,将高等院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

第三条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省级大学科技园的认定、考核和宏观管理与指导,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申报、推荐等工作。

高等院校是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

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制度模板

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新创业基地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新创业基地的入驻企业、个人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创新创业基地应遵循以下原则:1. 鼓励创新,支持创业;2. 规范管理,保障安全;3. 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创业环境;4. 强化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创新创业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制定和实施基地管理制度;2. 负责入驻企业的资格审查和入驻手续办理;3. 负责基地日常运营管理;4. 负责协调入驻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5. 负责基地的对外宣传和活动组织。

第三章入驻与退出第六条入驻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潜力;2. 拥有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3. 具有稳定的经营团队和良好的信誉;4. 服从基地管理制度,接受基地管理。

第七条入驻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入驻:1. 向基地办公室提交入驻申请;2. 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3. 签订入驻协议;4. 办理入驻手续。

第八条入驻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基地: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违反基地管理制度;3. 未按协议履行义务;4. 连续六个月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5. 其他应退出基地的情形。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九条创新创业基地应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办公场地、设备设施等;2. 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辅导、市场推广等服务;3. 组织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4. 协调入驻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十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1. 考勤管理制度;2. 安全管理制度;3. 财务管理制度;4. 资产管理制度;5. 项目管理制度;6. 合作交流制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基地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入驻企业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1. 企业经营状况;2. 创新成果转化;3. 项目进展情况;4. 企业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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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其实践能力,推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就业渠道,促进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简称创新创业基地)。

创新创业基地在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管委会领导下,由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在种子基金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通过资助方式,支持学生在科技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创新创业基地指导、帮助学生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支持、创业贷款和风险投资。

定期聘请资深创业导师和企业家为基地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传授创业理念和经验,指导其创新创业。

第四条进入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有大学生创新创业
团队和企业两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而组建,并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企业。

企业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

第五条为了加强对创新创业的领导,成立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科技园有限公司、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资产处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有关领导担任。

指导委员会职责:
(一)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和基地建设,审核创新创业基地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创新创业的管理制度。

(三)指导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

(四)研究和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基地发展,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困难。

(五)协调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利用学院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和设备资源支撑学生创新创业。

成立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科技园有限公司、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推荐。

第六条企业入驻条件:
(一)具有完整创新创业计划,启动资金和创新创业团队,并通过创新创业审核,准备营业的企业。

(二)能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

(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学生,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接受创新创业基地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
度。

第七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一)有较为成熟的模拟项目。

(二)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结构合理的创新创业团队。

(三)有一定的运营资金,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有较完整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入驻程序
(一)企业提供的材料包括:入驻创新创业申请、商业计划书、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相关材料。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的材料包括:入驻孵化申请、商业计划书、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相关管理制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填写企业入园申请表。

(四)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学校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实体企业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

(七)签署入园协议,入驻学校科技园。

第九条创新创业基地专门用于学生的创新创业,不得移做它用,不得转借他人。

凡违反管理规定的入驻企业,科技园有限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劝其退出创新创业基地。

第十条对企业进行以下管理:
(一)企业负责人在接到进驻创新创业基地通知后,认真编写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可行性报告,报送学校科技园有限公司审查,作为项目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二)对创新创业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定结果的企业,学校科技园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入驻资格或中止入驻协议。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企业不再需要使用创新创业基地提供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好退出有关事宜。

(四)科技园有限公司根据创新创业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企业进行有重点的检查。

第十一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进行以下管理: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在接到进驻创新创业基地通知后,认真编写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可行性报告,报送学校科技园有限公司审查,作为项目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一旦成为企业,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并及时处理好退出有关事宜,可以按照企业入驻
程序和要求再次办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手续。

(三)对活动开展少、效果不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学校科技园有限公司有权收回场地,中止协议。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
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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