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
生育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1.18
【实施日期】2005.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2005年11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鲁发〔2005〕17号,以下简称《决定》),推动新时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与要求
1.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导方针,对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科学规划人口发展,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努力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搞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确保人口安全,是落实科学
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2005年起,我市进入第4次人口出生高峰期。
平抑人口出生高峰、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全市晚婚率大幅度下降,控制晚育的难度增大。
户籍制度改革后,对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提出新的要求。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等方面工作,都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3.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做出了重要部署。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济南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把这项富民强国安天下的大事抓紧做实。
二、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方针
4.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圆满完成既定的人口发展目标,为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济南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5.未来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末,全市人口总数控制在650万人以内,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年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和5.5‰以内;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6‰以下;积极改善人
口性别结构,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103-108的正常范围;全面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加快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6.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1)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方针,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2)坚持依法行政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保持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3)坚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方针,建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4)坚持政府计划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方针,把党的领导、依法行政与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人口计划调控,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5)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对计生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县实行重点突破,使他们尽快跨入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行列。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6)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搞好知情选择,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7)坚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方针,采用以奖为主的积极引导方式,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8)坚持综合改革的方针,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不断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要求的新机制。
三、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7.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