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权益保护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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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权益保护》课件

《就业权益保护》课件

CHAPTER 03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劳动合同的订立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签订书 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 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等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 商一致的方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如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工资等。
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职业技能培训权
总结词
劳动者享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高 自身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VS
详细描述
职业技能培训权是指劳动者享有职业技能 培训的权利,以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就业 竞争力。政府和企业应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的机会和资源,鼓励劳动者参加培训并给 予相应的支持和奖励。如果劳动者被剥夺 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可以依法维 权。
详细描述
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不应超负荷工作。劳动者应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和放松,以保持身 心健康。如果雇主强制劳动者超时工作,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安全卫生权
总结词
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
详细描述
安全卫生权是指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雇主应提供符合安全 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如果发生安 全卫生事故,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诉讼的程序
诉讼程序通常包括起诉、受理、 开庭审理、判决和执行判决等步
骤。
CHAPTER 05
特殊群体的就业权益保护
女性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保护
总结词
女性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 和机会,包括招聘、薪酬、晋升等方面的平 等对待。

就业权益保护专题课件

就业权益保护专题课件

(1)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迟延签订劳动合同;直接将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等同使用。 (2)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不一致。例 如延长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试用期,降低约定的 工资标准等。
三、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途径
毕业生可以要求学校与用人单 位进行协商 毕业生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上级 主管部门举报 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和向人民法 院起诉 借助新闻媒体进行救济
案例分析:“毕业生的“三方协议”是否等同于劳动合 案例分析: 毕业生的“三方协议” 同?”
张方(化名)是某理工学校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2008年5月, 张方与理工学校及某技术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未正式上班, 人事档案也未转移。“三方协议”约定:张方2008年8月10日是最后 报到期限。按技术公司的内部规定,张方向公司交了3000元档案转移 手续费。 2008年7月下旬,张方通知技术公司,由于自己当时没有考虑好, 单位离家很远,因此不到技术公司上班了。 技术公司同意张方的选 择。 张方要求技术公司返还签订“三方协议”时缴交的档案转移手 续费3000元,遭到技术公司拒绝。技术公司说:该手续费在协议中已 有约定,只有张方在公司服务满3年才能返还。 张方认为,技术公司是利用应届毕业生没有社会经验及迫切要 求工作的情况下,乘人之危而收取的费用,档案转移手续费3000元必 须返还。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技术公司与张方在庭上争执不下,也均不同意调解。技术公司 辩称:第一、双方劳动关系仍未确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第二、这3000元档案转移手续费是按技术公司的内部规定收取的,有 “三方协议”白纸黑字为据,张方出尔反尔,违反了诚信原则。 (摘自:/show/157454.html)
(1)就业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主要表现: 关于试用期。 关于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期限过长;将试用期与见习期相混淆;单独签 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期限中剥离;先试用再签劳 动合同,连续约定两个试用期;试用期内不提供社会保险基金;试用期内提供的工 资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 关于违约。 关于违约。不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约定过高 (2)协议书的签订程序不规范 ▼主要表现:因用人单位要求或毕业生贪图方便,要求学校先对就业协议书 进行鉴证,这样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在毕业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另增有损于毕业生权 益的条款和内容。 应对策略: ▲应对策略: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先行签字盖章,最后由学校鉴证登 记的正确程序。 (3)其他 主要表现:要求毕业生立即到单位上班但不给任何报酬;担心毕业生反悔, 收取抵押金、抵押物等

就业权益保护

就业权益保护

措施7 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告 知学校或辅导员(班主任),并 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络,以 保护自己旳人身和财产安全。
求职人员维权主要有哪些途径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旳,能 够到本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旳,能够到本地劳动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成果不服旳,能够向本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协议法》解读
《劳动协议法〉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6月29日经 过,并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随即频布了《就业增进法》、《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法》旳配套法律。
相对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来讲,新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旳正当权益, 并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提出了更大旳挑战和要求。为使各单位 和劳动者在新法充分旳了解和掌握,我们对新法进行了解读,希望能对 您有所帮助和启发。
出本地月最低工资原则十二个月金额旳争议;因执行国家旳劳 动原则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协议旳签订 第三章劳动协议旳推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协议旳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尤其要求 1、集体协议 2、劳务派遣 3、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1、试用期 3、商业秘密 5、福利待遇
2、培训 4、补充保险 6、其他
《劳动协议法》解读
有关试用期 《劳动协议法》明确了试用期期限以及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旳法律责任:
试用期期限
劳动协议期限 3个月下列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1年以上不满3年 3年以上 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完毕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旳劳动协议
下列情况劳动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旳手段或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 意思旳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协议旳;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旳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旳;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要求旳。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pptx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pptx
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02
劳动法律制度
劳动法律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劳动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 律制度的总称。
特点
劳动法律制度具有普遍适用性、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等特点,旨在保障劳动 者权益、维护劳动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劳动法律制度的体系与内容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意义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促 进就业机会的平等和充分,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作用
通过立法和执法,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保障劳动者权 益,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04
劳动保障法律制度
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劳动保障法律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权 益的法律制度。
劳动法律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意义
劳动法律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国 家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作用
劳动法律制度规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维护了劳动 者的基本权益,保障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劳动资 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03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制定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建立健全劳动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解释机制,及时反映和解决 劳动争议和社会问题。
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和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就业权益的内容与特点

就业政策与权益保护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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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省教育厅应届毕业生 就业方案
毕业相关材料
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个毕 业生只有一份,由学校招生就业 处统一印发,是学校向用人单位 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 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 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 信。学生应聘时可以用复印件, 真正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时, 可将原件交由该单位。
(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1、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
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 2、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
实的档案、资料,选择到合适的员工。 3、有助于毕业生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 4、有助于学校、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掌握毕业生
就业情况。
(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
就业政策与权益维护
1、就业政策和就业程序
授课 内容
2、就业权益与保障
1.就业政策和就业程序
就业政策 2013年国家促
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等地区就业 二、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大力促进就业公平 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注:报到证的报到时间为毕业当年7月1日-8月 31日
毕业相关材料
四、户口迁移证
学生入学报到前,如已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那么毕业时, 学校将根据学生签约情况,将学生户口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 至单位所在地或原籍。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凭《户口迁移证》 落户。
五、毕业生档案
根据目前我国的人事档案制度,每位学生都有自己的档案, 在大学阶段的学年小结、党团材料、奖惩材料、毕业生登记表、 报到证副联、成绩单原件等都需存入档案。学校视毕业生签约 情况,将档案发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原籍人事部门(人才交 流中心),学生报到时应及时查询档案是否到达。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这些权益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大 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应当了解自己的权 益,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重要性
保障大学生的就业权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保障大学生的就业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生活质量 和幸福感。
保障大学生的就业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与人才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职业指导
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和 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了 解职业市场和就业形势, 提高就业竞争力。
建立就业信息平台
整合各类就业信息资源, 提供全面的就业信息和招 聘服务,促进大学生与用 人单位的对接。
鼓励创业创新
通过创业培训、资金扶持 等措施,鼓励大学生自主 创业,提供创业指导和支 持。
劳动监察举报
劳动监察举报的概念
劳动监察举报是指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 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一种方式。
劳动监察举报的程序
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 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会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予以纠正。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加强法律教育
建立法律援助中心
在大学教育中增加法律课程,提高大 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大学生 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保障大学 生的合法权益。
开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
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实践 活动,让大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知识, 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THANKS
谢谢
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动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 规,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

第六讲就业权益与法规保护PPT课件

第六讲就业权益与法规保护PPT课件
不一会,一个自称姓陈的负责任接待记者。并在得知记者为高中毕业,没 有特长之后,给记者推荐了10多个工作,但当记者具体问公司名称的时候,该负 责人说“你还没交钱不能告诉你,你知道我们是靠信息吃饭的”。随后要求记者 登记身份证,记者说没带,就说没带也没关系,交50元钱。记者交钱之后,陈某 说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而且说公司章在总公司,因此也没有盖章。
– 个人信息保护。简历信息中不要主动透露与求职无关的信息, 如健康状况、家庭状况、婚姻状况、个人照片等。联系方式 应以电子邮件为主。
9
非法中介
案例7: 某报记者接到反映某“友诚”房地产公司做起了职业介绍,于是假扮求职者
暗访。 记者来到这家房地产公司后,发现门外贴满了各种招聘信息,但是办公 室里空摆这两套椅子,不见人影,墙上贴着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写名 为房产服务,没有发证日期,也没有发证机关盖章。
第六讲 就业法规与权益保护
1
学习目标
能够识别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陷阱及自我保 护
能够正确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维护自身 权益
能够识别试用期可能遇到的陷进,进行自我保 护
能够正确识别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侵权事件, 维护劳动权益。
2
一、求职陷阱与自我保护
网络招聘的风险
– 虚假信息 – 个人信息滥用 – 传销骗局
不断发布信息,收取登记费、中介费,用人单位得到大量劳动力,然后 不停的“炒”试工者“鱿鱼”,达到免费或廉价使用劳动力的目的。 中介与用人单位和培训学校串通行骗。即中介收取中介费把求职者介绍 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需要培训为名将求职者介绍到指定学校参加培 训,求职者交纳培训费,求职者培训上岗发现所做的工作根本无法完成, 或在求职者培训完成上班之前找各种理由将求职者辞退。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教学内容——求职陷阱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第一,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 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 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 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 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教学内容——求职陷阱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第二,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 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 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 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 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
优 标准。真正体现优生优分,学以致用、
人尽其才。这样才能调动广大毕业生和 在
校生学习的积极性。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
只能凭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来取胜。
教学内容——求职陷阱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二、求职陷阱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迅猛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
进程加快,高校毕业生数量迅速增加,就业矛盾日渐突
业。只要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毕业生就
可以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学校、其他单位和个
人均不得干涉。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
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
教学内容——大学生就业基本权利
(4)公平待遇权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
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平受录用权是 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其二是变相收费。如有些招聘单位不
当场签约,要求通过网络或电话继续洽谈,
而这些网络或电话都是收费的;有些招聘
单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资料费或培训费
等。
其三是用招聘掩盖违法行为。有些企
业打着招聘的幌子,逼迫毕业生做传销、 推销或其他违法的事情。
教学内容——求职陷阱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第二类是中介陷阱:
一是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为你列出 一大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收大学生,

就业权益保护

就业权益保护

就业权益保护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还存在信息独用,不公平录用等侵犯毕业生权利的情况。

在在毕业生就业指导过程中,一些毕业生经常担心自己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是否因权益受到侵犯而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一、毕业生就业权益作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主体,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各种权益。

根据现行就业规范的相关规定,毕业生主要享有以下权益。

(1)获取信息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

毕业生获取信息权,应包括三方面含义:1.信息披露是指向所有毕业生披露有用人员信息。

2、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生获取的信息必须是及时、有效,而不能将过时无利用价值的信息传递给毕业生。

3.有了全面的信息,毕业生有权获得准确、全面的就业信息,以便全面了解雇主,做出符合自己要求的选择,而不是盲目地。

(2)接受就业指导的权利学生有权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包括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

使毕业生通过接受就业指导,准确定位,合理择业。

当然,随着毕业生就业的真正市场化,毕业生也将从接受学校的就业指导转变为主动接受市场的就业指导。

这种市场引导是可以支付的。

(3)被推荐权高等学校在就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历年工作经验证明,学校的推荐往往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取舍。

毕业生享有被推荐权包含这样几方面内容。

1.如实推荐是指高校在推荐毕业生时,应当实事求是,根据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介绍和推荐毕业生。

我们不应该故意贬低或随意赞扬毕业生在学校的表现。

2.公平推荐:学校在推荐毕业生时应该公平公正,应该给每个毕业生就业推荐的机会,而不是偏袒一个。

公平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职责,也是毕业生最基本的权益。

就业权益保护专题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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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责任
风险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劳 动纠纷的发生,降低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 源自承担赔偿责任。04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争议的种类与原因
劳动争议的种类
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安排、福利 待遇、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
劳动争议的原因
主要包括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利 益冲突、管理不善、沟通不畅、 法律意识淡薄等。
一致变更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 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报酬与工时制度
工资报酬
劳动者有权获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 报酬,确保自己的劳动价值得到合理 体现。
工时制度
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 和休息休假制度进行工作,确保身体 健康和工作效率。
加班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案例二
小李在工作中遭受了性骚 扰,她勇敢地站出来向公 司投诉,最终公司对涉事 员工进行了处理。
用人单位违法案例
用人单位违法案例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 到法律制裁。
案例一
某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 保险,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并处 以罚款。
案例二
某工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员 工受伤,工厂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 任。
02
劳动者权益保护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享有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 权利,不受性别、年龄、种族、宗
教信仰等任何因素的歧视。
自主择业权
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适合自己 的职业和工作单位,不受任何 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
获得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自己应得的劳 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 贴等福利待遇。

第八章 就业陷阱及就业权益维护精品PPT课件

第八章 就业陷阱及就业权益维护精品PPT课件
第三招:谨慎对待缴纳各种费用和证件。通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 各种费用(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属非法行为。
第四招: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不要被少数用人单位的文字游戏所迷惑。
第五招:针对一些单位存在未签合同的现象,求职者要注意保留材料 证明。例如能证明双方业务关系的工资卡、出入证、银行卡、考勤卡 等等。
同期; 7、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
工资的80%,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8、试用期间,除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违规违纪违法、不胜任工作
等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说明理由;
(六)劳动合同的种类
警惕六种劳动合同
(七)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单位违约
该协议属于双方自愿签订,虽然没有约定 违约责任和赔偿,但是该公司单方面撤销 就业协议,使3名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 害,失去来之不易的工作,错过找其他工 作的最佳时机,受到巨大损失,因此,该 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给予赔偿。
工伤
案例:王某到某公司应聘被录用,主要负 责公司的技术服务、经常出差,公司没有 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劳动用工 手续。8个月后,王某去外地出差,途中发 生交通事故受重伤。王某要求公司支付其 医疗费并给予工伤待遇,公司以王某不是 正式职工为由拒绝。你认为,王某该怎么 做?
试用期: 是用人单 位贺劳动 者建立关 系后相互 了解、选 择而约定 的考核期。
试用期内, 劳动者可 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 解除合同。
试用期和见习期
大中专、 技校毕业 生,执行 一年的见 习期制度, 期间可约 定不超过 半年的试 用试期用。期限
及合同的 其他条款 需双方同 意变更方 可变更。
用人单 位不得 以试用 期为由 拒绝签 订合同 或同承一担岗 义位务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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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具体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薪酬待遇、发
展前景等情况,从而做出符合自身条件的选择; 用人单位有义务向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 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信息知情权的内涵
信息知情权是指私募投资者对目标企业的财务及其他信 息有了解和获取的权利。《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股东一定 的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查阅权、 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 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 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 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 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 答复股东并说明事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纪要、监事会会议纪 要、财务会计报告,引言:维护就业权益是现实需要
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录用不 公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以及不知道该如何保护 权益的问题。
由于就业协议书在格式、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缺陷, 以及毕业生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 影响毕业生行使正当合法的就业权益。
大学生作为劳动者需要注意的维权内容 对大学生毕业就业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与新影响
信息知情权的定义
信息知情权不仅可以让PE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和 财务情况,而且也让PE能适当控制投资风险。因 此,私募股权投资中的信息知情权比一般公司股 东享有的法律. 框架下的知情权更为严格、全面。 从法律层面上讲,公司章程作出这样的约定不存 在法律障碍,但对于超过《公司法》范围的信息, 当公司拒绝提供时,PE很难从人民法院方面得到 帮助,只能寄托于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平等就业权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 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平等权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平等就业权是平等权的一种,是平等 权在劳动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平等权和劳动就业权的结合。具体 来说,平等就业是指在就业的机会、地位等方面,每个求职者和劳动 者都应该平等,不能因为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与工作内在 需要没有直接联系的原因而遭到不合理的区别对待。而所谓平等就业 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保护劳动者能够在平等身份、平 等权利、平等机会和平等规则等基础上享有形式上的平等就业权,同 时,国家通过包括禁止就业歧视、特殊群体就业保护、就业培训和就 业社会保障等在内的多种手段和措施保护劳动者享有实质上的平等就 业权,总之平等就业权是形式平等就业权和实质平等就业权的统一。
视,即因求职者是农业户口而对其作区别对待。虽然从 2003年起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 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 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取消对农民进 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但是,这些通知只是杜绝或者 取消了“明文”的规定,实际上大多数城市仍然对农民工 采取歧视态度。另一类是用工类型歧视。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曾就“同工同酬”调研了43家大型国有企业,发现所有
课前引言: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 起到了很好的法律保障作用。
了解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毕业时就业的流程,从 而使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少 走弯路,少受损失,成功就业。
主要内容
本本课的重点和难点:新的《劳动法》对自己 带来的利与弊
4. 公平录用权
由于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滞后,完全开放公平 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 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 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关系就业等。
用人单位使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 一视同仁。
公平竞争权的目前形势
目前在竞争法理论与实践当中,学界与实务界都认为竞争 违法行为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那么,竞争违法行为 究竟侵犯了经营者的什么权益,这种权益究竟是什么?公平 竞争权则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 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 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 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 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 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的劳动关系。
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同样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 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 推荐,参加“双选”时与招聘单位自主洽谈协商等方面。
平等就业权的具体情况
1.我国平等就业现状及特点 现阶段我国,公民平等就业权受侵害的情况时为发生,比
较突出的表现形式有: 1)身份歧视 在我国与就业有关的身份歧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户籍歧
求职择业指导与创业人生 教学指南
课程七 就业权益保护
回顾:
求职择业过程中常见心理问题 常用心理调适方法 大学生与职业人的区别 初入职场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应对方式
就业权益保护
主要内容
了解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 掌握权益保护的方法与途径,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掌握毕业生就业权益与保护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用和签订原则 就业协议的作用和签订 就业报到证、户籍、档案、组织关系的作用与办理 违约与劳动争议 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有关知识
正是因为未对公平竞争权是否具有权利属性进行充分论证、 也未对公平竞争权进行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上产生较 大争议。最重要的争议就是公平竞争权究竟存在于具有直 接或现实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还是一切具有现实或潜在 竞争关系的所有经营者之间?若仅存在于具有直接竞争关 系的经营者之间,则是否涉及公平竞争权的判断必然归于 对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若存在于一切具 有现实或潜在竞争关系的所有经营者之间,则无疑等于开 启公益诉讼的大门,与现行诉讼制度产生冲突。对此,行 政法理论和实务界虽倾向于将公平竞争权限制在具有现实 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要么以行政主体的行为对竞争权 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为由认定原告资格,要么认为
1. 自主择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 选择职业的权利。
实行并轨招生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定向 生除外),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 主择业”。毕业生就业只符合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 就可以自主选择用人单位,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 去选择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 更不可将个人意志强加于毕业生。
平等就业权的具体情况
4)年龄歧视 依据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人事部于1994年6月颁布《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为35岁以下, 经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至于在地方国家机关 招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设定年龄限制的就更多 了。 5)健康歧视 2003年的“乙肝歧视案”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使 得卫生部和人事部在2004年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取消了对肝炎病毒携带者的限制性规定。 但是,由于没有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很多用 人单位都检查求职者是否携带乙肝病毒或者有无其他健康 问题,一些单位会因求职者携带有乙肝病毒或者有其他健 康原因而拒绝录用这些人员。
公民的政府信息知情权
公民的政府信息知情权,不仅是政治上的权利,也是法律 上的权利,具有法律权利的一切属性和基本要求。政府信 息知情权,以政府信息为对象,是独立存在的法律权利, 它有相应的请求权、救济权要求,在实现公民知情权方面, 也有制度、条件、经费、责任与救济的保障。

个人看法
笔者认为,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在宪法层面上也是 一种权利,属于宪法规定的人权范畴。人权,本身就是一 个开放而不是封闭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作 为人的权利也会不断发展丰富,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就是这样。在过去的法律制度中,尽管有这样那样的权利, 但没有知情权。随着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国 民主政治的进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享有信息 权利就成为了必然。将公民知情权纳入人权范畴,可以说 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 人权宣言》首次承认人人享有知情权。1966年通过的《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肯定了知情权的法律地位。 我国是《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承认 这些公约是我国法律的组成部分,我国受这些公约的约束, 那么就不能不承认公民知情权是人权的当然组成部分。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
新形势下,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权益的教育,增进对国家 劳动就业政策、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大学生的法律 维权意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显得 至关重要。
学生的就业问题,向来就是万众瞩目的热点,毕业人数增 多、就业形势严峻,而与此同时更为引起关注的是自身就 业权益的维护,近日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乙肝维权、试用 期权益、工伤维权、就业歧视等重要权益保障受到大家的 关注,不断的被网友提及评论,更有来自各方的记者在各 大媒体曝光这些维权事件,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 之际,为了警示大家更好的了解这几项权益保障,中国教 育在线就业频道特对此进行解读。
第二,公开化。对公民平等就业权的侵害主要是通过
直接歧视的方式。直接歧视就是指依据与工作内在需要无 关、并为法律所禁止的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标准,对 某类人实施不平等对待我国现阶段对平等就业权的侵害往 往比较直接,赤裸裸地违反国内法或者我国签署的国际公 约。
3. 信息知情权
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取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 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了
平等就业权的具体情况
2)地域歧视,即对本地以外的居民就业进行歧视 通常做法是优先安排本地居民。例如2001年深圳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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