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_第一章
在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在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在建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第五条合同的签订1.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2.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合同的管理1.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合同档案,统一归档管理。
2.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
3.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督第七条合同的履行1.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
3.合同履行中出现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调整。
第八条合同的监督1.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对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2.合同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合同管理小组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记录,作为评价施工单位的依据。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九条双方违反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应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涉及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合同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合同起草人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合同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起草人应及时将合同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与合同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第五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二)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合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旨在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基本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1. 合同双方应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2.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期要求、质量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可能出现的情况的处理办法。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1. 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成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 发包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现场支持。
3. 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交流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双方协商一致。
2. 在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3. 合同解除后,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进行结算,并妥善处理剩余事项。
第五章违约责任
1. 违反合同规定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和数额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损失来确定。
3.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六章附则
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XX部门负责解释。
2.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XX地区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活动。
2024版一级建造师中的工程合同管理
2024版一级建造师中的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建设单位)定义2.2 乙方(承包商)定义2.3 第三方(监理、设计等)定义第三章:工程概况3.1 工程名称与地点3.2 工程规模与特性3.3 工程承包范围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4.1 合同价款确定4.2 预付款与进度款支付4.3 竣工结算与决算第五章:工程质量与验收5.1 工程质量标准5.2 施工质量管理5.3 工程验收程序第六章:工程进度管理6.1 施工进度计划6.2 进度控制与调整6.3 延误与赶工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条件7.2 合同变更程序7.3 合同解除条件与程序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定义8.2 违约处理8.3 赔偿范围与标准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9.3 法律适用第十章:合同文件与档案管理10.1 合同文件组成10.2 档案管理要求10.3 文件保密与利用第十一章:保险与风险管理11.1 工程保险11.2 风险管理措施11.3 不可抗力条款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履行与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履行监督12.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三章:签字栏13.1 甲方代表签字13.2 乙方代表签字13.3 第三方代表签字(如有)13.4 签订时间13.5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______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活动。
1.3 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均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建设单位)定义甲方是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乙方(承包商)定义乙方是指承担工程建设施工任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2.3 第三方(监理、设计等)定义第三方是指受甲方委托,为工程提供监理、设计等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工程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规范运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五条事业单位在订立工程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性。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明确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格式。
第七条事业单位在订立工程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合同对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确保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
第九条事业单位在履行工程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制度,明确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责任,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合同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机构、监督职责和监督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四条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总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总包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和强化工程总包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负责工程总包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实施工程总包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合同签订阶段管理一、合同签订前,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二、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资料归档备查,并通知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障工程总包合同管理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同履行阶段管理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计划逐项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
二、必须对合同工程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严格执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按照进度计划的安排,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流程,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合同变更管理一、如遇到合同变更要求,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保证变更合同的合法合规。
二、变更合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合同变更额度不能超过规定标准。
三、变更后的工程应重新制定施工计划和进度计划,确保工程继续顺利进行。
第五章合同结算管理一、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合同结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且符合合同要求。
二、合同结算额度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在合同结算过程中,如有纠纷需要处理,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保证工程总包合同的成功结算。
第六章合同解除管理一、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二、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必须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解除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合同解除后,应及时清理工程现场,完成各项手续,并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衍生问题。
第七章其他规定一、在工程总包合同管理中,必须树立规范、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必须保持合同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公正对待合同各方,维护合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金、施工力量和良好的信誉。
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五条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第七条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第三章内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
第九条内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实现。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
项目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是指对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订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合同相对方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合同订立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有合法的依据,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各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合同管理的组织和人员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组织,负责公司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
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发包人(甲方)与承包人(乙方)依法就建设工程的施工、设备供应、工程咨询等方面的权利义务达成的一致协议。
第三条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发包人应当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合同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合同订立前,发包人应当将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额、施工地点等情况向承包人说明。
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报价。
第八条合同订立前,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九条合同订立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
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延误工期。
第十一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不得拖欠或者提前支付合同价款。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解除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发包人应当支付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价款。
国有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公司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合同主体”)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合同对方”)签订的工程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合同,是指合同主体与合同对方就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事宜签订的合同。
第四条合同主体签订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合同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行为,确保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主体签订工程合同,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对方的合法资格和履约能力。
第七条工程合同的签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签订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合同主体签订工程合同,应当明确合同标的、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并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第九条合同主体签订工程合同,应当依法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合同主体签订工程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确保合同签订的合规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合同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合同主体应当加强对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三条合同主体应当加强与合同对方的沟通与协作,共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十四条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电子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电子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电子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基本信息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签订,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的完工,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实施。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在建设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之间的约定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同的遵守本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定,同时双方应遵守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合同的评审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本合同经建设单位评审、批准,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凭证。
第二章:双方的基本信息第五条建设单位的基本信息1.建设单位名称:2.法定代表人姓名:3.地址:4.联系人姓名:5.联系方式:第六条承包商的基本信息1.承包商名称:2.法定代表人姓名:3.地址:4.联系人姓名:5.联系方式:第三章: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身份:建设单位是本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权利:(1)签订本合同;(2)向承包商提供工程资料、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等;(3)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和复查;(4)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3.义务:(1)向承包商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工程资料和设计文件等;(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3)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进行监管和管理;(4)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进行验收和复查。
第八条承包商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身份:承包商是本合同的受托方,有权进行工程施工,并且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2.权利:(1)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建设的费用和报酬;(2)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工程资料、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等;(3)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工程施工;(4)要求建设方对工程施工进行验收和复查。
3.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2)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4)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要求;(5)按照合同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应当齐全有效,项目资金应当落实,方可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内容、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招投标、资质审查等程序。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十一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施工条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如下:(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当事人一方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未成就;(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合同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互相赔偿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24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合同定义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2.3 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内容3.1 工程范围3.2 工程质量要求3.3 工程进度安排第四章:合同价格与支付4.1 合同价款4.2 支付方式4.3 价格调整机制第五章:合同执行5.1 施工准备5.2 施工过程管理5.3 施工验收第六章: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6.2 变更程序6.3 合同解除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处理7.3 违约赔偿第八章:合同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地点第九章:合同生效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10.4 签订地点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保密协议11.2 知识产权11.3 技术支持与培训第十二章:合同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效力12.3 附件更新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修改条件13.2 修改程序13.3 补充协议第十四章:合同的解释14.1 解释原则14.2 解释权14.3 语言版本第十五章:其他约定15.1 通知与送达15.2 不可抗力15.3 法律适用第十六章:合同备案16.1 备案要求16.2 备案责任第十七章: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7.1 继承17.2 转让第十八章:附则18.1 合同份数18.2 补充说明18.3 合同解释权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作基础、权利义务及责任分担,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
1.3 合同定义合同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和表达,详见附件一《术语定义表》。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依法订立的关于完成特定工程建设任务的协议。
第三条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承包合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承包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设备、资金等能力。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
第八条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按期交付。
第十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不得拖欠。
第三章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按期交付。
第十二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不得拖欠。
第十三条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四章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五条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六条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十七条工程承包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工程承包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全文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承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国家对承包合同实行统一的合同文本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工程承包合同文本。
第二章承包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承包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订立承包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发包方和承包方均具有法人资格;(二)发包方和承包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三)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四)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
第八条发包方应当在合同订立前,将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方。
承包方应当在合同订立后,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并报送发包方审批。
第三章承包合同的内容第九条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和要求;(二)承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三)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四)合同工期和开竣工日期;(五)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六)违约责任和安全事故处理;(七)其他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十条承包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止。
第四章承包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工程。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十二条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五条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控制工程造价。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定(2024版)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定(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基本原则1.3 管理职责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资格与责任2.2 乙方资格与责任2.3 双方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内容与形式3.1 合同内容要求3.2 合同形式与格式3.3 合同的书面化与电子化第四章:合同签订程序4.1 合同准备4.2 合同谈判4.3 合同审查与批准第五章:合同履行与监督5.1 合同履行原则5.2 工程进度管理5.3 质量与安全监督第六章:合同变更、转让与解除6.1 合同变更条件与程序6.2 合同转让规定6.3 合同解除条件与程序第七章:合同违约责任7.1 违约认定7.2 违约责任承担7.3 违约赔偿第八章:合同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机制8.2 争议解决程序8.3 法律适用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9.1 档案建立9.2 档案保管与保密9.3 档案利用第十章:合同信息化管理10.1 信息化管理原则10.2 合同数据管理10.3 信息安全与维护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与附则11.1 违反管理规定责任11.2 附则第十二章:合同签字12.1 签字栏12.2 签订时间12.3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合同管理的程序和要求,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甲方和乙方。
1.2 基本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平性、诚信性原则,确保合同的正当执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1.3 管理职责甲方负责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监督执行;乙方负责合同的履行和报告进度。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资格与责任甲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有权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
2.2 乙方资格与责任乙方应具备承接工程所需的资质和能力,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质量保证。
2.3 双方权利与义务2.3.1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3.2 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获取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教程2024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教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管理概述1.1 合同管理定义与重要性1.2 合同管理的目标与原则1.3 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第二章:合同的类型与特点2.1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2.2 标准合同与非标准合同2.3 合同的特点及其适用性第三章:合同的起草与审查3.1 合同起草的基本原则3.2 合同条款的构成要素3.3 合同审查的关键点第四章:合同的签订与生效4.1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要求4.2 合同的法律效力4.3 合同生效的条件第五章:合同的履行与监控5.1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5.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控5.3 合同变更与调整的管理第六章:合同的风险管理6.1 合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6.2 风险应对策略的制定6.3 风险管理在合同执行中的应用第七章:合同的违约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责任的确定与承担7.2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程序7.3 合同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八章:合同的终止与清算8.1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清算的原则与方法8.3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责任第九章:合同管理的信息化与技术应用9.1 合同管理软件的选择与应用9.2 信息技术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9.3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第十章: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10.1 典型合同管理成功案例10.2 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10.3 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与创新第十一章:合同管理的培训与人员发展11.1 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11.2 合同管理专业技能的培养11.3 人员发展与职业规划第十二章:合同管理的法律框架与伦理12.1 合同管理的法律环境12.2 合同管理中的伦理问题12.3 法律与伦理在合同管理中的平衡第十三章:合同管理的未来趋势与挑战13.1 合同管理的国际化趋势13.2 可持续发展与合同管理13.3 应对未来挑战的策略签字栏:培训参与者签字:______培训日期:______培训地点:______本教程旨在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指导,以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单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各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经济效益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的前提下,提高合同履行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由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法律部门、财务部门等意见,确保合同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九条合同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质量。
第四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管理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各方在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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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
二、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的关系图:
进度管理
成本管理 质量管理
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 (人的管理) 索赔管理
信息管理
物资管理 安全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
二、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作为整个项目管理的关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1)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2)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的影响; (3)合同确定了各方的项目实施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类专业毕业生职业化道路
知识结构体系
本课程主要内容:
绪论 合同法基本理论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管理 工程建设勘察与设计合同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管理 国际通用FIDIC合同(施工/分包条件) 工程建设合同索赔与管理 工程合同争议及解决
本课程的重要作用
工程合同管理
四、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水平普遍落后 6.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管理系统不完备,缺少合同管理职能, 表现在: 投标报价不分析和研究合同,仅按图纸预算; 合同签订前不对合同作全面研究,不进行合同风险预测 并采取对策; 在工程施工前只有图纸交底,没有“合同交底”工作; 工程施工不看合同,按图施工,而不是按合同施工 项目结束时对合同签订和实施的经验教训不作总结。
工程合同管理
四、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水平普遍落后
2.在索赔管理方面,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不想索赔—没有意识到这种权利;不敢索赔—怕得罪业主方;不 会索赔—基础工作差,资料证据不完善;不准索赔—业主压制承 包商或行政干预。 3.合同管理不规范。目前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订出一 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 合同文档管理混乱。 4.合同管理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在我国大多数建筑施 工企业中通常被认为是经营部门或预算部门的一项兼职工作。合 同管理分工不合理,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
四、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市场中的问题 1.业主对于承包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建筑市场向买 方倾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包商被迫接受业主提出的 苛刻的合同条件。如业主盲目压价、制定不平等的合同,或 要求承包商垫资承包等。在合同实施中,业主不履行合同条 款,拖欠承包商工程付款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掌握以下方面: 1、《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工程建设领域内重要的专业合同的基本内容 3、国际通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的内容和 运作方法 4、熟悉并掌握土木工程合同索赔的理论、方法和实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应用合同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 胜任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合同管理任务与索赔事件的处理。
工程合同管理
四、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水平普遍落后
5.我国强制实施工程监理制度。
按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之一就是 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而我国大多数 监理工程师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在工程监理中经常向承包商 提出一些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处理工程问题不以合同为依据, 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工程合同
一、工程合同的概念 3、工程合同的内涵 (1)广义的工程合同:一个合同体系,即工程项目实施 过程中所有与建筑活动有关的合同的总和,包括: 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咨询合同、材 料供应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2)狭义的工程合同:施工合同
工程合同
二、工程合同的作用
1、明确了工程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 工程质量与工程规模
工程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管理的三个方面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业主;承包商 合同实施阶段 提倡协作精神 一个成功的项目,必定是业主、承包商以及工程师按照一 种项目伙伴关系(Partnership),以协作的团队精神来共 同努力完成项目。
工程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业主:全过程全方位的总负责人 业主方的合同管理 业主对项目前期的管理
工程价格
工期要求 2、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是双方行为的法律准则 4、双方解决索赔和争端的依据
工程合同
三、工程合同体系 1、业主的合同关系
工程合同
三、工程合同体系 2、承包商的合同关系
工程合同
三、工程合同体系 项目的所有参与者参与项目所签订的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 合同构成了项目的合同体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管理 (1)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企业成为合格市场主体 (2)建筑产品是特殊(复杂)的商品,建设合同更加复杂 (3)建筑市场主体的合同(索赔)意识极待提高和加强 (4)重视管理效益,合同中蕴藏着巨大的文字上的经济效益 (5)熟悉国际惯例,开拓国际建筑市场
工程合同管理
本课程的参考书目
1、《工程合同管理》 成虎 编著 建筑工业出版社 2、 《工程合同管理》 杨平 主编
人民交通出版社
3、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4、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பைடு நூலகம் 工程合同
一、工程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 2、工程合同:即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过程中参与到各项建设活动中的各个主体 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 立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六、工程施工合同寿命期中的阶段划分
1、合同的准备阶段 2、合同的签订阶段 3、合同的执行阶段
取得标书 投标报价 合同准备
开标 合同谈判 合同签订
签约
验收 工程施工 工程保修
合同结束
合同执行
图1 工程施工合同寿命期的阶段划分
七、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
项目决策 项目计划、实施准备 合同分析 项 目 实 施 阶 段 合同交底 合同监督 合同跟踪 合同诊断 项目结束阶段 变更管理 合同后评价 索赔管理 合同总体策划 工程招投标与签约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项目的各方对工程合同 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进行监督检查,对产生的 合同纠纷进行解决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 行。。 分为两个层次:
政府及金融机构对合同的管理:外部管理
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内部管理 律师: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控制, 解决合同争执。更注重合同的法律问题。
2.承包商对业主:有些建筑企业不采取投标方式,而是采 取行贿方式获得承包合同。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意哄抬承 包价格。有的承包商不按合同履约,偷工减料,造成工期拖 延,工程质量不合格。
工程合同管理
四、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水平普遍落后
1.建筑企业普遍缺乏合同意识,不重视合同管理。 许多建筑企业未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私下合同” 屡禁不止。 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份合同,即“私下合同”和“正规 合同”。“正规合同”按照《施工合同文本》起草,形式正规,内 容合法,但双方当事人并不真正去履行它,它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 的审查。而“私下合同”则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利另行订立的, 它在形式上很不完备,实际上属于不平等合同,给国家和集体的利 益带来了很大损失。
工程合同管理
五、政府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手段 在建筑业推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 和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双方合同行为,发布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 在全国推行注册工程师考试执业持证上岗制度和资质管理制度。
在北京,上海等地试点合同管理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为提高企业合同和索赔意识,举行了一系列合同和索赔管理的研讨 会,高级培训班和录制合同与索赔管理专题录象片。 成立施工合同文本修订小组,修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重视专业律师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借鉴国外工程合同管理经验,引进DRB(USA),ADR(UK)等作法。 颁布一系列合同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如《招标投标法》、《合 同法》、《建筑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一)投标阶段 可分为两个阶段:资格预审阶段; 投标报价阶段。 (二)合同谈判阶段
工程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二、承包商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合同实施阶段,承包商的中心任务就是按照合同 的规定,保证质量、按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 修。 (一)按时提交各类保证 (二)按时开工 (三)提交施工进度实施计划 (四)保证工程质量 (五)设计 当进行全部(采用设计/建造或交钥匙合同时)或部分 永久工程的设计或绘制施工详图,承包商要对所设计 的永久工程负责。 (六)协调、分包 (七)保险 (八)安全
(一)选择高水平的咨询
(二)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三)选定项目的实施方式
工程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业主:全过程全方位的总负责人
业主方的合同管理
业主对项目实施期的管理
实施期: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设备采 购、安装、直至调试竣工验收。
工程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一、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