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评析

合集下载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维普资讯
第 2 卷 第 8期 l 2O 0 2年 8月




V . . 8 n 21 N0 1C a e 源自 oo ̄ o lT c n la,
Au . 0 2 g. 2 0
浅 谈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后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3 建 立 公 司经 理 人 员 激励 与约 束机 制
文献 标识码 : C
文章编 号 :08—82 (02 0 —08 —0 10 75 2o )8 0 3 2
O 引言
随 着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不 断 发 展 , 有 企业 原 有 的 计 国 划 经 济 时 期 的 传 统 经 济 体 制 已越 来 越 不 适 应 现 有 的 市 场 , 改 变 传 统 的 管理 体 制 已 势 在 必 行 。从 多 年 来 的 实 践 经 验 看 , 公 司 制 企 业 是 比 较 成 功 的 企 业 组 织 形式 ,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实 对 行 公 司制 改 革 势 在 必 行 。 但 是 , 多 国有 企 业 改 制 的 效 果 并 许 不 理 想 , 主 要 原 因 是 这 些 改 制 后 的 国有 企 业 未 能 真 正 建 立 其 起 规 范 的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那 么 , 何 建 立 起 真 正 的 法 人 治 理 如 结构成 为国有企业改 制能否成 功的关键 。
2 解 决好公 司的股东会 , 事会和 经 理层 三 董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在 国 有 企 业 公 司 制 改 革过 程 中 , 组 织 机 构 方 面 来 看 , 从 由于 过 多 地 改 为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 而 没 有 设 置 股 东 会 和 股 东 因 大 会 , 能 发 挥 股 东 或 股 东 大 会 的 作 用 , 使 许 多 公 司 成 为 不 致 国有 独 资 企 业 的 翻 版 。 虽 然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派 入 了 “ 权 代 产 表 ” 未有 效 地 行 使 所 有 者 权 利 , 有 从 所 有 者 的 利 益 出 发 。 并 没 去有 效 监 督 和 激 励 经 营 者 去 极 力 提 高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效 率 . 去 制 止那 些 有 损 国有 资 产 权 益 的 决 策 的 贯 彻 执 行 。 并 且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在 派 人 董 事 长 的 同时 , 派 人 了 负 责 处 理 日常 事 务 又 的总 经 理 , 于 董 事 长 和 总 经 理 都 是 国 家 派 人 的 . 事 长 无 由 董 权 任 免 总 经 理 , 果 总 经 理 不 执 行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董 事 会 也 毫 如 无 办法 。 他 们 如果 相 互 配 合 比较 默 契 , 可 以 促 进 企 业 的 发 尚 展 , 果他们 各行其事的 话 , 损失 的只能是 企业。 因此 , 如 受 国 有 企业 进 行 公 司 制 改 革 , 须 实 现 股 权 多 元 化 . 以 通 过 采 必 可 取 把 5 % 以上 的 国 有 资 产 退 出 企 业 或 以 参 股 的 形 式 . 步 0 逐 将 国有 企 业 改 组 为一 般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这 样 才 能 充 分 发 挥 股 东 或 股 东 大 会 的 作 用 , 而 形 成 规 范 的 法 从 人 治理 结 构 。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浅析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浅析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浅析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现象,对事业单位的改革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效并不明显,从体制上讲,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是其它改革的基石,通过分析事业单位治理结构的缺陷,提出总体构思。

目前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1、政事不分。

事业单位隶属于政府部门,政事边界不清,功能定位不明,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既存在“越位”又有“缺位”问题,对事业单位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行为规范的宏观管理不足,事业单位自主权落实不够,公共服务效率不高。

2、管办不分。

政府主管部门通过举办事业单位直接提供公益服务,并实行监督管理,既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造成“管、“办”职责不明确,主管部门专注于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对全社会、全行业事业单位提供公平环境的关注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3、投入机制不健全。

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公益事业投入方式单一,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存在地区差异和城乡分布不均衡。

同时,对投入资金的效益监督力度不够,难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

4、政府对社会力量投入公益服务的组织管理不规范。

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在税收优惠、贷款融资、职称评聘等政策方面不能与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不利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机构发展公益服务事业。

三、改革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总体构思(一)改革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益和公共服务。

与企业组织不同,事业单位不能以追求组织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事业单位作为政府的代理人,其存在价值在于坚持公益和提供公共服务,如果背离了公益目标谋取私利,那么它的职能就不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对于这部分事业单位,政府作为委托人就不应当再予以资助,应该将其进行企业化改革更为合适。

因此,构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应当以坚持公益和改善公共服务为根本出发点,背离了这一目标,事业单位改革就失去了应有之意。

2、事业单位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产权理论认为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要协调各方主体的利益冲突,就必须变更和确定产权结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18•【文号】国办发〔2018〕12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拟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2月18日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关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要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构建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正确导向和经营方向,坚持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定程序,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内设监事会,党委(党组)书记同时任董事长(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

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研究讨论涉及内容导向管理的重大事项及公司运营与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浅析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浅析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浅析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机构类别,事业单位涉及了我国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呼声愈来愈高,通过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制度,依靠法治力量和手段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基本方向和普遍共识。

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涵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从一般意义上说,法人应当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依法成立。

法人设立目的和宗旨符合法律规定,设立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有必要的独立财产,这是法人开展物质活动的基础,也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障。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

我国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出台之后,在全国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制度的建设。

事业单位不是天生就是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在事业单位基础上演化而来的。

《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民法通则》使事业单位与法人有机结合,创设了事业单位法人这一概念,第一次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

所谓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在治理主体多元化前提下,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决策权、管理执行权和监督权关系的制度安排,要求各项权利之间要有清晰的界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并且三者之间互相制衡形成有效的决策、激励机制。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受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和事业单位自身特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法人治理结构一般原理与事业单位特殊性的统一,应兼顾规范性与差异性,既要符合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一般要求,也要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

浅议国企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分权与制衡

浅议国企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分权与制衡

l c t trso iie sr cu e fs me s t - w e n e r e ,wi e p o l m fi r p r t ame t ft er lt n h p b t e e l ' u o t eo n d e tri s a p s h h t t r b e o o e e t n eai s i ewe n d - mp r o h o
维普资讯 ຫໍສະໝຸດ 第2 6卷 第 4期 2O O 6年 8月
. 迁建 诅 I
T n e n tu t n u n lCo sr c o i
2 ( ) 9 9 6 4 : 3— 6
Au .,2 0 g 06
浅 议 国企 改 制后 的法 人 治 理 结构 分 权 与 制衡
负责 , 实际是 无人 负责 。 2 2 党 委集体 负责 制的后 期是 党委 领导 下 的厂长 负 . 责制
自中央提 出国有企 业改 革 的方 向是 建立 现代企业 制度
和颁布实施《 公司法》 以来 , 我国新的公 司制企业大量 形成 。但 是 , 由于 受体 制 转换 的制 约 和操 作缺 乏 规范
W U Ya y n - o g.ZHANG a g d Gu n - i
( hn ala u nl ru o , d , uy n 7 0 9, e n C i ) C i R i yT ne opC . . L o ag4 10 H n , hn a w G a a
Ab ta t e e ta z t n a d b l n e o g l e s n o e a c t cu ei n f h a i r c p e e fl we s r c :D c n r l ai n aa c f e a ro gg v m n e s u t r o eo e b sc p n i l s o b l d i o l p r s t i t o o

浅议国企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分权与制衡

浅议国企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分权与制衡

浅议国企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分权与制衡摘要:法人治理结构分权制衡是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的基本原则;而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分权与制衡的关系处置不当。

试图探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实际操作中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法人治理结构分权制衡中图分类号:17425 文献标识码:C1 前言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而分权制衡坝!J是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的基本原则。

自中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颁布实施《公司法》以来,我国新的公司制企业大量形成。

但是,由于受体制转换的制约和操作缺乏规范的影响,目前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往往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分权不当制衡缺失。

本文试图依据我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个人的工作体会,分析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

2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历史变革国企治理结构的问题多源于旧体制。

因此,有必要对其变革作一简要回顾。

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2.1 党委集体负责一元化领导阶段这是国企改革前的主要治理形式。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一个职能机构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国有企业更像一个政府机关或部门,执里党委书记和党委班子拥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权,党委书记往往亲自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由于当时的政治背景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把经济工作按照政治运动的方式来搞,违背经济规律的事情在所难免。

集体负责,实际是无人负责。

2.2 党委集体负责制的后期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是对党委一元化领导反思后的改良。

让“内行管理内行”是这一时期企业领导体制的特征,大批知识分子开始被提拔到领导岗位。

由于党委毕竟不是经济组织,经济体制的背景仍然是计划经济,厂长的职权得不到真正落实。

2.3 厂长(经理)负责制阶段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依据的是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韵《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1. 简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指将事业单位依法转制为企业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在这个过程中,事业单位将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转变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环境。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不仅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

事业单位的特点是公益性、非营利性和社会性,这在市场经济中存在一定的制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事业单位的作用,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必要进行转企改制。

3. 转企改制的意义3.1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可以更加灵活地配置资源,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企业化管理模式能够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才能和潜力。

3.2 增强竞争力企业化管理模式下,事业单位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在这种竞争环境下,事业单位将被迫提高自身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这对于提升整个经济的竞争力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3.3 实现可持续发展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其经济效益将被更加注重和关注。

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同时,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还可以引入市场化机制,提高其管理和运营水平,实现更加高效的资源配置。

4. 转企改制的具体步骤4.1 确定改制方案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需要制定具体的改制方案。

这个方案需要考虑到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安排改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改制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和论证,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

4.2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企改制后,事业单位将成为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这包括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各个管理层的权限和责任,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和良好发展。

4.3 调整组织架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原有的组织架构可能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

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艺术大观Art Panorama228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周教贤(云浮市文化馆,广东 云浮 527300)摘要:作为近些年文化事业单位建设的热点,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在许多试点已经得到佐证。

但在其具体运用过程中,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

本文先对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概念与意义进行说明,发掘实施过程中潜藏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旨在推动公共文化事业革新适应新形势发展,为我国文化建设有序开展做铺垫。

关键词: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与措施一、前言在文化事业单位引入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既提升了公共文化资源合理配置的可能性,也调动了社会各界对于公益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促使文化事业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能力。

二、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相关理论阐释(一)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概述法人治理结构原本是企业长期发展中衍生出来的概念,通过将决策权和管理权授予不同的工作人员来制衡企业的权利调配与利益分割[1]。

文化事业单位是我国文化建设重要的载体,但由于其以往沿袭的管理方式较为陈旧,很难将其文化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因而近些年政府创新性地将法人治理结构引入文化事业单位,倡导社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发展文化事务。

组织各界文化相关人士成立理事会作为法人治理结构决策层,对文化事业单位日常的宣传活动和工作开展进行最终敲定;而管理层则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执行文化事业单位的策划方案。

(二)在文化事业单位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将法人治理结构并入文化事业单位,其现实意义可从必要性和重要性两方面展开论述。

从必要性角度来讲,在文化事业单位推行法人治理结构,从侧面推动了深化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准备。

从重要性角度来讲,建立法人治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点好处:第一,吸纳社会各界文化相关人士进入事业单位的决策层,有利于增强公众对于文化建设的参与感与认同感,给文化事业的多样化发展提供更多可能;第二,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过程中,通过不断细化权责划分可逐渐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直接管理到辅助治理的蜕变,为文化事业单位带来更多自主决策的机会;第三,通过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推进,可实现一定程度的政事分离。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法人治理结构调研报告 (2014.1.21)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法人治理结构调研报告 (2014.1.21)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法人治理结构调研报告一、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认识和理解(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在治理主体多元化前提下,公益类事业单位依法独立运作、自我管理和承担职责,以实现事业单位宗旨和职责为目标,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决策权、管理执行权和监督权关系的制度安排的总和。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各项权利之间要有清晰的界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且三者之间互相制衡形成有效的决策、激励机制。

理事会制度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形式之一,理事会指的是由3个或3个以上理事所组成的多头管理组织,依照集体负责形式履行领导决策权力,是组织内部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职能表现在内、外两个方面,对内包括决定着组织愿景,确定宗旨,制定政策,规划战略,遴选、任免、监督、评估理事和高级管理层,审核工作和财政预结算报告,充当组织内部冲突的仲裁者等;对外包括筹款,发展合作伙伴,提升组织公共形象,维护与外部社会组织(政府、企业、其他非营利机构)及公众的良好关系等。

理事会制度具体内容主要有:1、决策机制: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发展战略规划,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其具体职能权限、人员组成和任期等具体事项在理事会规章中明确。

2、执行机制:行政执行人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参与理事会决策,对理事会负责,接受理事会监督。

3、监督机制: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包括理事会对行政执行人的监督及对财务的审计监督,政府通过委派理事会成员并出席理事会会议,并可通过行使对单位高层重要职位的人事管理权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外部监督包括由有关部门依法对单位的监督以及社会监督。

4、激励机制:人员薪酬由理事会根据员工履行职责的轻重、所需专业及经验、工作完成绩效等因素来确定,包括物质激励机制和精神激励机制。

5、资源筹措机制:理事会将致力于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引进经验,协调社会关系,其中经费来源包括企业和个人捐助以及政府资助、政府购买或自筹资金等多种形式。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反思与路径探索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反思与路径探索

·75 ·公共管理Public Management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反思与路径探索韩乐秦(长安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摘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政府必须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

本文通过研究事业单位和治理结构的发展现状,探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新时代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合理路径,提出了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法人治理结构;解决路径;事业单位配套;公益服务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作者简介: 韩乐秦(1994—),男,回族,籍贯:陕西商洛,学历: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研究。

1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必要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2011年,对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的相关事宜下达文件《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文件明确指出: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应当对事业单位进行明确的功能定位和类别划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给予确切的目标定位,为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同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随即安排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枃建设试点工作。

2014年,文化部对文化领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高度重视,制定了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工作方案,并就相关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

2017年,中宣部、文化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的实施方案》,这是在总结全国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针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建立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全面安排,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1]。

2 相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事业单位约130万个、近3000万工作人员,拥有我国60%的人才,33%的国有资产,其经费支出占政府支出的30%以上,而对GDP 的贡献只有5%~10%。

企业改革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

企业改革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

企业改革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作者:尉志奇来源:《办公室业务(下半月)》 2018年第7期【摘要】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分析,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前进行的企业改革,提出如何在企业改革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关键词】企业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企业也在逐渐改革,采用现代化的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其核心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起步较晚,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各个机构间的制衡不足、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因此在企业改革过程中,重点工作就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保证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简介(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与功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源于美国经济理论研究,于上个世纪70年代产生。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四个部分组成。

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之一是公司制,其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功能在于所有者和经营者间如何明确各自职责、合理地配置权力及公平分配利益,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制衡机制,达到提高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的目标。

(二)国内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发展研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发达国家的产物,在很多国家都有突出的研究和应用,比较先进的有日本、英国、美国及德国,有许多经验可以供我们借鉴。

1.日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日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定位明确,有助于提高经营者的工作效率。

主要表现在:董事会及其选举的董事呈上下级关系,在实际过程中均具有监督权利;在董事会之外,还设置了监察人制度,充分弥补了董事会的不足;而公司有效地分开了所有权和控制权,便于管理者操作。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者国家授权管理的企业,其所有权属于国家。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重要的一项改革任务。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强化市场导向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创造力。

在这一背景下,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变得尤为重要。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各级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权力关系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安排。

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规范企业的运作、保护各方利益,并有效防止企业腐败、违法经营等问题的发生。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传统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往往以国家资本为主导,并且权力高度集中,缺乏竞争机制和市场导向。

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更好地平衡国家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利益,使各方在企业决策中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要明确各方在企业中的角色和利益。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企业的所有者不再只有国家,还可能包括其他股东,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这些不同所有者在企业决策中的参与程度、权力分配、利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

要考虑国际化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在国际化背景下,企业需要面对全球市场的竞争和风险,这对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

研究如何设计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能够适应全球化的挑战,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要关注信息披露和问责制度的建立。

有效的信息披露和问责制度是一个健康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不同所有者对企业决策的参与程度和信息获取渠道可能不同,因此如何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的有效运行,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国有企业改制企业治理与法人治理的改革

国有企业改制企业治理与法人治理的改革

国有企业改制企业治理与法人治理的改革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改制国有企业旨在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企业治理和法人治理的改革,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和加强法人治理,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改制企业治理与法人治理的改革。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背景与意义国有企业改制是指通过调整国有资产产权和减少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引入市场机制改善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改制的背景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意义在于推动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转变,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企业治理的改革企业治理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和决策机制的运行方式,改革企业治理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一环。

改革的重点包括董事会建立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制度的规范化、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等。

1. 董事会的建立与运行机制的优化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建立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对于改善企业治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董事会成员的选择应以专业素质和经验为基础,注重引入独立董事,确保董事会的决策具有公正性和科学性。

此外,董事会运行机制的优化,如加强董事的监督职能,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都是改革企业治理的重要举措。

2. 制度的规范化国有企业改制需要对企业治理制度进行规范化,使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决策更加合理、规范。

这包括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组织结构和权力运行方式,确保企业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同时,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监管,防范各类经济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和股东利益。

3. 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内部控制是企业治理的基础,改革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是确保企业正常运作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应包括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法人治理的改革国有企业改制还需要改革法人治理,即对企业行为的监管和约束规则。

改革法人治理的重点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机制。

1.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国有企业改制需要依法进行,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对于改革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生产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经历了一系列的革命性变革,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在法律框架下,企业内部权利与责任的构成,特别是处理公司与少数股东、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关系的机构和程序安排。

这一结构建设的核心是通过设立科学规范、具有完备结构、有效制约机制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和信用水平,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

1.完善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切实构建科学的股权结构。

同时,要强化公司治理内部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的能力,有效地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市场公正竞争的秩序。

2.优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优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奖惩机制,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管理层及员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依法从严审计,规范各项业务财务活动。

特别是在企业收支、资产负债、现金流等方面的管理及财务数据披露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财务规定,保证财务数据真实性、可控性、可靠性及公开透明。

4.加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

要秉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强化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提高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度。

5.推进国有企业的智能化管理建设。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普及与改进,国有企业也面临着新的智能化管理建设呼声。

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加强智能化管理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企业管理新型模式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管理效能和企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特别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作为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受到了广泛关注。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成为了业界和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展开研究,探讨相关问题,以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环,其核心是通过引入非公有制资本,改变国有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面临着重大变革和挑战。

传统上,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权责不清、股东权益保护不足、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给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阻碍。

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出相应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市场要求。

三、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问题1. 权责不清传统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

一方面,董事会在企业经营和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够,往往只是一个象征性的组织;企业管理层的决策和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了管理层的行为不够规范和透明。

这种权责不清的情况使得企业的经营陷入了困境,也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2. 股东权益保护不足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由于国有企业的股东不仅包括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还包括了非公有制资本,因此股东之间的权益平衡问题成为了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传统上,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往往以国家和政府利益为重,对其他股东的权益保护不够,导致了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影响了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3. 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其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传统上,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主要依靠政府和国家机构,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相对薄弱。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了效益低下和不透明度等问题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开始进行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注重权责明晰。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国有企业权责不清晰,导致了权力滥用和责任推卸等问题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权责制度,明确各个层级的权力范围和职责,明确各个岗位的权限和责任,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权责不分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注重市场化和竞争化。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国有企业在经营决策上缺乏市场化的导向,导致了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应该引进市场化的机制,通过竞争和市场机制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率。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注重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国有企业在信息披露和决策公正上存在不足,导致了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公开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各方利益的平等和公正。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一个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权责明晰、市场化竞争、专业化技术和透明公正等方面的建设,提高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能更好地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试论国企改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

试论国企改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

试论国企改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也是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本文结合南京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状况,就如何完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当前国企改制中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南京市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但处于核心地位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还不太规范,相当数量的改制企业决策层和经理层不分。

具体表现是董事长、总经理“一肩化’或再兼党委书记,董事会和经理班子高度重合,开董事会和开经理会基本上是同一班人马。

据统计,南京市43家国有大中型改制企业,就有21家属于这种情况,占48.9%。

这种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做法,虽然能够统一意志、便于指挥,但从长远来看利少弊多,少数小企业可采用,大中型企业则不宜采用。

首先,这种做法与《公司法》的规定精神不符。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三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基本形式是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执行制。

虽然松司法》规定“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等等,但这些规定是对小企业和少数特殊情况而言的,不能理解为企业都可以采取决策层和执行层不分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形式。

其次,这种做法与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不符。

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都提出:“党委书记、董事长可由一人承担,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党委书记、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是从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加强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角度提出来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和企业实际提出来的,有利于决策层和执行层科学分工。

第三,这种做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难以监督,不利于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

《公司法》规定,“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我国国有企业深度改革已经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重点改革领域之一,旨在通过引入私人资本和市场机制,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能力。

其中,法人治理结构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市场经济体制,一批民营企业逐渐崛起,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但国有企业在竞争中逐渐失去优势,面临着效率低下、管理混乱、体制僵化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困境,国家提出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针,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重点。

它旨在引入社会资本,开放市场,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联营制等方式进行合作的企业。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

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和监事会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指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

监事会是一种独立性强、监督职责明确的公司组织形式,主要负责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比纯国有企业更加复杂。

因此,需要通过完善公司结构,明确权利职责和利益分配,来维护各方利益。

此外,监事会也应当建立得更加独立、专业,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

1. 充分考虑股权结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股权关系越复杂,则其治理结构越趋向于分权化和多元化。

因此,针对不同的股权结构,需要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和制度安排。

例如,在有强势外资股东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需要强化股东会的运作,加强股东利益的保护。

而对于有多元股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制。

2. 重视独立监管监察制度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

监察制度主要包括监事会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监事会应当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能够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行为,保护各方利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也 可 以更 好地 预料并 克服 可能 出现 的困难 。 然而 . 在 国内 . 从公 司法 人治理 结构 角度 出发
雹 位 位 转企 后的 发 展态 势与 其他 省份 相比, 略 显逊色,
经营效 果不 是很好 。通过对 近些 年对 政策 文件 的
0 梳理 笔者发 现 ,国家 每次对 政 策调整 和补 充往 往
年1 1 月 《 中国共 产 党十八 届 三 中全 会全 面深 化改 革 决定 》 进 行对 比研 究 , 笔 者认 为经 营 l 生文化 事业
效地 活动起 来 。公 司法人 治理 结构 关 系到公 司各
利益相 关 者 的基 本权 利 和义务 。企 业理论 关 注 的
是 组织 的效 率 .这对 于公 司组 织结 构在 内 的影 响 组 织绩 效原 因的分析 是很 有益处 的 , 同时 。 由于事 运用产 权 理论 和企业 理论 等对 “ 经营I 生文化 事业 单 位转 企 ” 的法人 治 理结构 进行 内容 分析 、 问题 研 究 和路 径探 讨 时 ,本 文力 求与 区域 本土经 验 和发 展 特点 相结 合 , 以期做 到融 会贯 通而 非生搬 硬 套 。 为经 营类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企 改 制 的过 程 中 法 人 治 理 结构 问题提 供 有实 际 价值 的理论 依 据 , 弥 补
第三 。 研究与改革实践紧密相连。 在已经完成
或正 在进 行转 企改制 的行业 和单 位 ,涌现 出很多 结合 实 际现象 和经验 的研究 ,这 对经 营类 文化事 业单 位整 体 的改革具 有很好 的指 导性 ,还未 转企 的单 位可 以有效 地 吸取经验 , 避免 不必 要 的错 误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这一 问题上。首先对相关问题 的研 究意义分别进行理论和现实 评析 , 然后对研究现状 、 角度进行评析 , 从而整理 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中存在 的各类 问题 . 进而 针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中法人 治理结构的未来研 究提 出对策建议 关 键词 : 经营性 文化 事业单 位 : 转企 改制 : 法人 治理 结构
臻 舌 三廿 妊 器 定的 . 在详 细研 读此 文件 的基础 上 , 并将此 与 2 0 1 3 业 单位 是极 具 中国特 色 的一种组 织 制度 ,因此 在
单 位转 企 改制遇 到 的诸 多 问题 中 ,法人 治理 结构 极 具代 表的意义 评析
工作 者 在 未来 的改 制过 程 进行 深 入 研究 并 总 结 . 因此 笔者 将 目光锁 定在 经 营性 文化 事业 单位 已转 为企业 的单位 和 即将 转制 为企 业或 还没 有转 制彻 底 的企 业 。 国办 1 5 号 文是 从 国有 文 化资产 管理 、 财 政税收、 投 资融 资 、 资产 和土地 处置 等方 面进 行规
( 一) 理 论 意 义
任何一种形式的社会变革 ,都需要在变革之
前 和变 革过 程 中将理 论作 为基 础和 指导 ,经 营性
当前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发展 的差距
( 二) 现 实意义
文 化事 业单 位 的转企 改制 也是 如此 。从 “ 事业 单
事 实上 , 事业 单位 改革 启动 以来 , 学术 界 和事
垂 将重点集中在文化事业单位 ,而从原有事业单位 萋 呈 中剥离出来进行转企的文化事业单位也都是经营
嚣 。 类 的, 行 政 职能类 的仍 保 留在事业 单位 中。 ( 。 ] 鉴 于
作者简介 : 刘爽( 1 9 8 0 一 ) , 女, 辽宁沈阳人 , 副教授 , 主要从事会计理论、 财务 管理以及经济犯罪方面
的研 究 。
业单 位 人 员 对 事 业 单 位 转 企 改 制 的 研究 相 当 踊 跃 ,但 近 几年辽 宁省 几家 大型 经营性 文化 事业 单
型研 究对 改革转 型过 程 中的特殊 层 面进行 把握 。
而维 护公 司多方 面利 害相 关者 的利 益 ” [ 2 ] 公 司制 度 的核心 之一 就是公 司法 人采 用何 种方 式才 能高
举措一脉相承 ,体现在将部分政策细化和提 出新 的体制创新举措。两次改革的对象都是经营f 生 文 化 事业 单位 。这 些 都需要 相关 理论 工作 者和 实务
中图分 类号 : F 2 7 1 . 5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6 7 2 — 5 6 4 6 ( 2 0 1 5 ) 0 4 — 0 0 3 9 — 0 3
2 0 1 4 年4 月1 6日, 国务 院 办公 厅 发 布《 关 于 印 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 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评析
刘 爽
( 辽 宁公 安 司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经 济 管 理 系, 辽 宁 沈阳 1 1 0 1 6 1 )
摘 要: 以2 0 1 4 年 国务 院办公厅 发布 的相 关政 策性 文件 为研 究 背景 , 将 研 究 的 目标 锁定在
业 和进 一 步支 持 文 化企 业 发 展 两个 规 定 的通 知 》
位” 到“ 企业” 的本 质是 主体性 质 的变化 。 而法 人 治
理结构则是现代企业制度中重要的组织架构之 i
公司治理理论 的观点表述为 : “ 公司治理 以现 : 代公 司为 主要 对象 ,以监督 与激励 为 核心 内容 ” 、 n 9


( 国办发  ̄ 2 0 1 4 ] 1 5 号, 以下简称国办l 5 号文) 。 [ 它
是2 0 0 8 年1 1 4 号文 的修订 和延 续 , 主要精 神 和政策
“ 公 司治理 不 仅仅 研 究 公 司治 理 结 构 中对 经 营者 的监 督与 制衡作 用 ,也 强调 如何通 过公 司治 理结 构 和机 制来 保 证公 司决 策 的有 效 性 和科 学 性 . 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