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招生薪酬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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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招生薪酬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发招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招生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教育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适用于本教育机构全体招生人员。
第三条本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和福利等部分。
二、基本工资
第四条招生人员的基本工资根据岗位、职级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 招生主管:正式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800元,试用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600元(试用期一个月)。
2. 招生顾问:正式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600元,试用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试用期一个月)。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每月15日之前完成发放。
三、提成工资
第六条招生人员的提成工资根据招生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 完成月招生任务50%以下,没有提成。
2. 完成月招生任务50%以上(含50%),按培训费6%提成。
3. 完成月招生任务80%以上(含80%),按培训费8%提成。
4. 完成月招生任务100%,按培训费10%提成。
5. 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超额部分按培训费12%提成。
第七条提成工资在学生报名并完成缴费后,按照实际招生人数和对应的提成比例
计算,每月15日之前完成发放。
四、奖金
第八条招生人员根据年度招生业绩排名,可获得相应的奖金。
具体奖金标准如下:
1. 年度招生业绩排名第一,奖励奖金5000元。
2. 年度招生业绩排名第二,奖励奖金3000元。
3. 年度招生业绩排名第三,奖励奖金2000元。
第九条奖金在年度招生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五、福利
第十条招生人员享有以下福利:
1. 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为招生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带薪年假:正式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确定。
3. 节假日福利: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为招生人员发放相应的福利物品或奖金。
4. 培训提升:为招生人员提供定期的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六、其他
第十一条招生人员如有违反本教育机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招生纪律等行为,
按照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并可扣除相应工资和奖金。
第十二条本薪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本薪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教育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