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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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徐建发[2012]9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2.01.19
【实施日期】2012.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2】9号)
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
随着我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机械品种数量繁多,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各工种人工单价变化频繁,以往的造价信息采集方法已不能满足工程信息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完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制度,更加合理地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确保工程材料价格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令第66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员的要求或条件
主要包括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投标交易中心、建筑材料生产厂家、经销商等单位从事材料、人工和机械台班价格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企业推荐,经过徐州市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审查后报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