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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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管理办法
1目的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重要技术、经济综合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战略部署。
施工方案是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生产的重要技术文件。
为使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能够很好地指导施工生产,增强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水平,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主要编制依据是国家结合地方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
适用公司承接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装饰项目,各类在建项目均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编制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生产的法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参与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分类
3.1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或称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或称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1.1施工组织总设计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工程组成的建设项目或建筑群体(如住宅小区),用以规划和控制施工、技术、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综合性文件。
3.1.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具体指导某一单位工程(含群体工程中的单位工程)的施工规程。
每个单位工程(含群体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均需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1.3由于建设、设计方的原因造成的分期出图、分阶段施工的工程,可按照基础、结构、装修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2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单项施工措施为编制对象,用以组织施工生产的技术性文件。
凡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独立性强、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装饰工程和其他专业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编制施工方案。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
4.1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装饰)或承担工程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门牵头,项目部专业部门各业务人员分工编制(编制分工参见后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的原则要求,由项目经理部总工(工程施工技术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负责组织编制。
4.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按照有关要求执行,详细内容参照公司技术质量部编制的各类技术标文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
4.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文本格式和归档要求
4.3.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标题宜采用“黑体3号字”,正文必须是Word格式,宜采用“宋体4号字”。
正文的编号采用1,1.1,1.1.1,1.1.1.1分级目录,超过4级目录时则先采用(1),依次采用①的顺序编号,尽量减少目录层次。
表格、图形分别编号,置于相应标题前面,表格标题放在表格上面,图形标题放在图形下面,采用小四号宋体加粗,其中图形必须由AutoCAD或其他专业设计软件绘制生成,施工进度横道图、网络必须由Project或相关软件绘制生成,并应有图框、图标,尽量利用图层、颜色等手段绘制;正文版面页眉采用“楷体5号字加粗”,左侧加注集团标志;页脚仅打页号,位置居中。
4.3.2目录要求由Word中的“插入”菜单中“索引和目录”命令生
成,目录为正式,级别为二级,小四号字,页脚右侧显示页码,制表符前导符为。
4.3.3封面格式参见附件;封面要求注明:工程名称、方案名称、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及城建集团标志,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4.3.4文本资料:将文本资料打印装订成册,A4纸打印,较大图表可用A3纸打印,竖版左侧装订,每页为26±2行。
外包透明塑料封面,装订顺序为:封面—审批表—会签表—目录—编制内容—附件。
4.3.5电子版资料:要求与文本资料内容及编装格式保持一致,并在上报前自查,确保无病毒,设成只读文件。
4.3.6如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内容不完整;编装粗糙;无单位及负责人签章;无电子版或电子版与文字版内容不符的,均属无效方案,重新报送。
对于不需上报审批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则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施工主管、相关工程师)审批、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报送、审核、会签(论证)及审批
5.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严格执行审核、会签(论证)、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批文件应包括会签(论证)表、审批表等,并经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后实施。
现场业主或监理及有关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对审批有特殊要求时应遵照所在地规定执行。
5.2项目经理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一览表》的要求,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及时报批。
具体要求如下:
5.2.1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后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在该项工程开工前7天报送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5.2.2其它需外加工的分项工程方案要根据其加工周期提前报送上级技术主管部门。
5.2.3季节性施工方案:雨期施工方案每年雨季前报送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冬期施工方案(根据实际项目地区需求)报送上级技术主管部门。
5.2.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7天报送上级技术主管部门。
5.3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核,签认。
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部会审记录》,上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
5.4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一览表》的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所报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进行会审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5.5特殊情况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批由上级技术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织各相关职能部室的负责人召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会,在会上共同对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予以会审,如需修改,则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意见》,返还项目经理部修改,重新报审后,再由上级技术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室会审,共同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5.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论证
5.6.1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或技术难度大、风险较高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审定,并向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5.7凡属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符合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原则要求,由分包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及施工方案,分包单位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会审后审批,填写审批表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再报总包单位核准。
5.8对于其他对外分包或租赁的工程及设备,应由分包单位自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会审后审批,填写审批表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再报总包单位核准。
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贯彻与管理
6.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审批后,项目经理部应将其交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保存,并由其复印、分发给项目经理部技术、工程、商务、安全、质量等科室或人员执行。
6.2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及主要编制人向该工程主要负责人及工程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方案编制人对施工管理人员及参施人员进行施工方案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6.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经交底后,项目总包及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保证整个施工过程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实施。
6.4在执行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因施工条件变化、在施工特定阶段原施工组织设计中部分条款或方案内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施工过程中有修改意见和变更时,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记录》,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
6.5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方案的检查以季度检查和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以阶段(装修)检查为主。
项目经理部中间检查的主要负责人是项目经理部、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主管生产的经理及相关人员;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和项目主管生产的经理、栋号技术负责人检查落实。
6.6各级技术主管部门每季度进行工作检查时,对各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的行为要予以通报处罚。
6.7技术主管部门每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报审情况进行检查,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及时上报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处罚
6.8每年的冬期和雨期(按项目所在区域气候具体情况而定),各级技术主管部门对在施项目的冬、雨期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9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分析,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适用性、先进性与工程实际相比较,提出书面调整意见。
7附则
7.1本管理办法由装饰事业部负责修订与解释。
7.2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