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及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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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及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03.22
•【字号】川教函[2011]115号
•【施行日期】2011.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及现代远程教育教学
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教函〔2011〕115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经研究,现将2011年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及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学校“十二五”规划制定,理清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思路,谋划改革发展新举措。
完善和改进过程监管体制,强化质量保障。
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推进继续教育健康发展。
二、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备案工作。
成人高等教育拟设专业,应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拥有办学资源支撑。
普通高等院校凡是本校普通全日制已开设专业,均可自主举办相应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不再履行专业备案手续。
各校应建立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避免同日校开设专业机械对应。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拟设专业、普通高校拟设日校尚未开设的高职高专专业,学年申请数量不超过4个,并应符合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规范,履行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报告、用人单位人才需求说明函、成人高等教育增设专业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两份于4月30日前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精神,2011年继续受理高校现代远程教育新增校外学习中心申报备案。
结合四川省现代远程教育现有布点状况,对新增校外学习中心仍坚持“一校一地一点”的备案原则。
申报时间为春季3月30日、秋季10月30日前,材料应包括举办学校申请报告(含对校外学习中心的考察意见)、双方办学协议、校外学习中心依托单位资质证明、备案表(见附表2)。
有关高校网络学院需于4月20日前,将2011年拟继续在川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信息报我厅高教处备案,以便开展年检抽查及汇总向社会公布等工作,逾期视为2011年停止在川招生,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表3)。
四、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评估检查与备案工作。
继续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2007]9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评估标准及开展2007年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教[2007]95号)要求,各校应及时安排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的检查工作,按时向教育厅报送自评合格、2011年拟继续招生(含已在外省备案)的校外站、点备案汇总表(见附表4)。
我厅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抽查。
根据我省已有站点布局情况,各校应从紧控制新增站点,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川教〔2009〕157号)“高校每年新申请备案的站点数目不超过4个”。
严格执行川
教函〔2010〕430号文件“从2010年起,高校选择新的合作办学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租赁场地办学的租期不低于三年”等规定,希望各校加强与合作单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在其指导下,慎重选择合作办学机构,严禁学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及时撤消有违规问题的教学站点,妥善处理学生遗留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新增站点备案材料应包括举办学校申请、双方办学协议、站点依托单位资质证明、四川省新增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表(见附表5)。
各校务必于4月30日前将纸质备案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
五、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有关工作。
各校应强化高等院校的社会责任意识,必须坚持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履行相应职责。
更新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观念,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以服务在职从业人员为主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方向,强化职业教育意识,积极拓展非学历教育。
务必严格规范招生宣传,明确学历与非学历性质,明确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不同的办学形式及其与普通全日制的性质区别;明确办学类型、层次、地点、学习方式、证书内容等关键信息。
所有函授站、校外教学点、校外学习中心冠名均需标明合作机构名称。
所有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以高等学校的名义发布,不得以学校内设院、系、联办机构、校外站点的名义对外宣传,不得有任何违背招生政策的行为。
六、广播电视大学重点工作。
电大应积极开展四川省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相关改革试点,特别是抓好“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立现代开放大学,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试点工作。
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系统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合作意识,加强电大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建设。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行业、企
业的支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拓展内涵,多元发展,为我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均可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高教处文件一栏查询下载;所有备案附表均需报送电子表格,请以××学校××项目为文件名发往高教处邮箱(****************),
联系电话:************、86138114。
附表:
1、成人高等教育增设专业申请表(略)
2、高等学校远程教育新增校外学习中心备案表(略)
3、2011年继续在四川招生的普通高校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信息汇总表(略)
4、2011年继续招生的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汇总表
5、四川省新增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表(略)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附表4:
2011年拟继续招生的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汇总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说明:在外省市已登记备案的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请单独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