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学生手册》修订-内容对照表(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大学《大学生手册》修订内容对照表
第二十三条 学生请假须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
一天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五天以内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由学院作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批,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天数应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请假均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受理,并通知学生所在班级进行登记。
第二十二条 学生请假须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三天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两周以内由学院分管领导
审批;两周以上
由学院作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批,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天数应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请假均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受理,并通知学生所在班级进行登记。
第一条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因不符合第二条(二)至(四)款条件的学生,在毕业之前,表现较好,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专业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作品或以第一、第二作者署名论文被SCI、EI、ISTP 三大检索收录文章或出版专著;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
(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获省级运动会前二名或中南区运动会前四名或全国性运动会前六名;以排名前三名的身份取得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或省部级成果奖励;参加本学科专业领域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或有其它立功表现,并受到学校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书面表彰;揭发、制止、协助侦破他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学校、县级或县级以上纪检、政法部门书面表彰;其它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的突出表现。
如因不符合第二条第(四)款规定而未授予学位者,本条所列情形需在处分之后。
制度名称:海南大学书刊借阅管理规定
二、…由学院教务部门派人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4-5周内到教务处按每学年4次充值。
三、….办理时间为每学期第2、15周。
因损坏换证卡者在办理时须将原件交回。
三、…办理时间为每学期第2、14周。
因损坏换证卡者在办理时须将原件交回。
特别说明: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等制度修改幅度较大,由团委负责人做详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