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2000-20XX年《刑法》考研试题汇总第2页-fashu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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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0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0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填空题(本题共 6 小题、10 空,每空 1 分,满分 10 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

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

3、首要分子是指在或者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的要件之一是:偷逃应缴税额在元以上。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

6、根据刑法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主观方面表现为以的直接故意。

二、判断题(本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满分 10 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身强力壮、有较丰厚收入的儿子,对身患重病的父亲长期不送医院就医,结果其父因延误治疗而死亡。

行为人之行为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杀人罪。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盲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背叛国家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5、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但概括起来,有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种基本形式。

6、张三与李四有仇。

某日,张三见李四前往公用的水井打水,便抢先一步在水井中下毒。

结果导致李四饮水后死亡。

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7、信用卡诈骗罪,就是指利用信用卡、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

8、《刑法》第 233 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就是指在其他过失犯罪中导致他人死亡,就直接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而不再以过失杀人罪论处。

9、空白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特征,而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10、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三、单项选择题(本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满分 10 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我国刑法对溯及力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1998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第三部分: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四部分: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1999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3.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诉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2.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四部分:民诉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除权判决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共同诉讼人的特征2.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2000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2.法的渊源3.法律汇编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2.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有哪些?3.简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含义和区别。

考研模拟(一)-华政-刑法

考研模拟(一)-华政-刑法

⼀一.名词解释(5*6=30)1.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履⾏行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行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和利利益;本罪的客服⽅方⾯面为在履履⾏行行公务期间实施了了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活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叛逃故意。

2.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单位名义实施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行为。

1)单位犯罪是单位本身的犯罪,并不不是单位中各个成员犯罪的集合。

2)单位犯罪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单位名义表现为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并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

3)单位犯罪是为单位谋取⾮非法利利益或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利益。

4)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明确规定。

3.紧急避险为了了使国家、公共利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行为。

1)紧急避险是通过对合法的⼈人身、财产权利利的损害⾏行行为来实施的,从⽽而具有伤害⼈人身、损毁财产的⾏行行为表现。

2)紧急避险是在合法权益遭受重⼤大危险时采取的⼀一种避免危险的紧急措施,其实质是有益于社会的性质。

3)紧急避险是指在避险⼈人已⽆无可能采取其他措施避免危险的情况下,不不得已⽽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其⽬目的是为了了保护更更⼤大的社会利利益或者⾃自身利利益的需要,在主观上不不具有危害社会的罪过。

4.缓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不执⾏行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适⽤用条件: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缓刑只适⽤用于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不良影响。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614刑法学考试试题(回忆版)参考答案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614刑法学考试试题(回忆版)参考答案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614刑法学考试试题(回忆版)参考答案业务课名称:614刑法学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考生特别注意:①答题必须写在由各考点提供的教育部统一格式的业务课答题纸上,凡写在其他任何非教育部统一格式答题纸上的答题内容一律无效。

②答题纸装订线左侧的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和考生编号三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错填、漏填或在指定位置以外地方填写的一律不给分。

一、概念比较题(每题6分,共30分)Ø 1.自然犯和法定犯并各举一例。

【参考答案】1.自然犯,又称刑事犯,是指违反公共善良风俗和人类社会伦理的犯罪,其行为本身就自然蕴含着犯罪性,人们根据一般的伦理观念即可对其作出有罪评价。

自然犯一般指传统型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

(2分)2.法定犯,又称行政犯,是指对于行为的犯罪性质,不能通过社会伦理直接进行判断,而是要根据刑罚法规的规定才能确定的犯罪,是违反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范,并由行政法规中的刑事法则(附属刑法的一种)所规定的犯罪。

如由行政经济法规的法则所规定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

(2分)3.区别:(2分)(1)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不同。

自然犯比法定犯严重得多。

(2)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要求不同。

对于自然犯,其刑事责任能力没有特别的规定,但对于法定犯而言,某些犯罪,不仅要求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且还需要具备一些其他方面的条件,相对来讲,要求较为严格。

(3)稳定性的程度不同。

在违法性问题上,由于行政法规会因为国家管理目标的改变而时常发生变化,因此,法定犯经常处于变动之中,缺乏像自然犯那样的稳定性,例如公司法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限制要求,立法解释从而规定:“《刑法》第158条、第159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考题评析】此题考查犯罪在理论上的分类,往年真题中也对此有过考查,较为基础和常规,属于送分题。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范围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范围

单项选择1、刑法适用范围注意属地属人主义1) 中国人在外国:应当依照我国法律。

若是经过外国审判的,可以依照我国法律。

2) 外国人在外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犯罪故意形态问题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3、刑法溯及力问题,如法律改变对已经裁决案件影响所有都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律改变对已经裁决的案件没有影响。

4、刑事责任能力中年龄问题(计算)以及醉酒问题1)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

不满16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

2) 精神状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3) 醉酒:应当负刑事责任5、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教唆犯已经过失犯罪的处罚1)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2)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若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单位犯罪:两罚制7、死刑的控制P303-3068、追诉期限(小本子P24)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2)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时效15年4)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20年9、缓刑、减刑、假释对象。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4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专业课考试试题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4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专业课考试试题

参考答案: 一、简释下列概念及主要区别(每小题5分,共30分) 1.时间效力和时效 答: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 其中,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法的性质和需要而定。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 后果的法律制度。它包括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时间效力和时效的主要区别包括:① 前者是法理的概念,指各部门 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后者是民法的概念,是请求法 院保护的时间限制;② 前者是时间点,后者是时间段。
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② 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一般是公共财产;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则
是非国有制企业的财产。 ③ 侵犯的主要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的廉洁性;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6.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 答: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 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 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包括: ① 强迫交易罪之主观方面以强迫受害人交易且多数情况下欲借此交 易获取不公平之利益为目的;抢劫罪构成之主观方面以直接将受害人财 物据为已有为目的。可见,二者在主观方面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以进行 不公平交易为直接目的,而后者则以获取“不义之财”为目的。 ② 一般而言,两罪的犯罪主体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法秩序的藐视程 度是有差别的,强迫交易罪的主观恶性小于抢劫罪,因为前者的犯罪主 体对其犯罪行为有所“掩饰”,以交易为掩饰,其仍愿以一定利益与受害 人进行交易;而后者的犯罪主体对刑罚的“顾虑”程度则小得多,其欲以 无偿之手段强占他人财物。这种差别也正是强迫交易罪的法定刑明显低 于抢劫罪的法定刑之原因所在。

(NEW)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4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4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解释》第四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 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 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 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4)关于立功的认定问题
《解释》第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所参 与的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为立功。换 句话说,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所参与的共同犯罪的罪 行的,不能认定为立功。对于揭发同案犯所参与的共同犯罪的罪行的, 《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考研真题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考研真题2011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10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09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07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6年华东政法大学314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5年华东政法大学314刑事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4年华东政法大学314刑事法学考研真题2003年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2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1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0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614刑法学刑法学日期2013年1月日上午内容心填昌完整准填漏填或在指定以外地方暮下列概念及主区别是否描成如果为构成成当构成何如何浙江温幼儿园女教师常以待小朋友取乐比如拉扯小朋友使其悬中涉及人伤害刑法并分则数形态5e岁某山区庄村民43岁伐林木判处有
参考答案: 一、简释下列概念及主要区别(每小题5分,共30分) 1.时间效力和时效 答: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 其中,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法的性质和需要而定。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 后果的法律制度。它包括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时间效力和时效的主要区别包括:① 前者是法理的概念,指各部门 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后者是民法的概念,是请求法 院保护的时间限制;② 前者是时间点,后者是时间段。

华东政法学院综合考试(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宪法部分、刑诉部分、

华东政法学院综合考试(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宪法部分、刑诉部分、

综合试卷(2000年)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解答]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各种法律部门,并由这些部门组成的、互相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其外部结构表现为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等,而内部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各种法律规范。

2.法的渊源[解答] 法的渊源作为法理学的专门术语,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也可称为“法律渊源”或“法源”。

3.法律汇编[解答] 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者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因此,它不是立法活动,不能形成新的法律或法规。

[评述] 本卷三道名词解释难度并不大。

考生在复习时,应严格区分“法律体系、法学体系、法律部门”以及“法律汇编、法律编纂”这两组易混淆概念。

基本上按照教材,略作归纳就可以了。

[解答参考资料]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胡土贵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

二、简答题。

(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解答] 科学技术是科学和技术相互结合形成的概念,它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生产力。

其中,科学通常是指研究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的自然科学;而技术则是同生产直接相联系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特征,而且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影响。

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法律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具体表现在:(1)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宽了法律调整的领域。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会产生一些人类活动的新领域和由此而形成的新的社会关系,这些都需要法律凋整。

(2)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科技的发展首先要求立法者必须具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其次,促成了委任立法体制的形成;最后,不但减轻了立法中的技术工作,而且提高了立法效率。

20XX年法硕联考刑法学部分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2)-fashu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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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定项选择题26.答案abcd评析:考查要点是社会危害性。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一般认为,这些因素或变量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

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指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

(2)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

如行为的手段是否凶狠、残酷,行为是否采用暴力方法,是否使用危险器具,是否在法律禁止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等,都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直接相关,甚至会决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无。

(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

如行为是否造成了现实的危害结果、造成的危害结果的种类和程度等,这些因素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直接相关。

(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如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身份或特定职责,是初犯还是累犯等。

(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一般说来,故意犯罪的危害程度大于过失犯罪的危害程度,经过预谋的犯罪的危害程度大于激情犯罪的危害程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目的的行为可能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构成犯罪,不具有这一目的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的犯罪的危害程度大于情有可原的犯罪。

所以,本题应当选abcd项27.答案acd 评析:考查要点是犯罪未遂的认定。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没有完成。

所以,acd项中行为人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完成犯罪,故应当选acd项。

而b项中是由于行为人主动的放弃犯罪,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

故应当排除b项。

值得注意的是,判断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而不是客观的可能性,所以即使保险箱中没有存款,也仍然成立犯罪中止。

28.答案abc评析:考查要点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行为人没有实施实行行为。

20XX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刑法学试题(附答案)(1)-fashuo.doc

20XX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刑法学试题(附答案)(1)-fashuo.doc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小题1分,共20分)1.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2.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犯罪的直接客体3.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

A.犯罪对象B.犯罪的同类客体C.犯罪的一般客体D.犯罪的直接客体4.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5.甲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乙,未发生死亡的结果。

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的认识错误B.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C.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D.行为差误6.甲贩运鸦片,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的把守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7.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

甲负责望风,乙入室盗窃,丙负责接应转运销赃,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8.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叫()。

A.牵连犯B.吸收犯C.想象意合犯D.异种数罪9.避险过当的()。

A.应当从轻处罚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可以从轻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0.被判出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二年期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

A.没有故意犯罪B.遵守监规确C.有重大立功表现D.接受劳动改造11.中国公民特别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中国公民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的构成()。

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学2000,2000答案

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学2000,2000答案

青少年犯罪学2000一、解释下列概念。

(每题2分,共20分)1.犯罪预备[解答]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为实行犯罪作准备的行为。

其基本特征是:(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其行为目的在于为顺利地实行犯罪制造条件;(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为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3)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

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但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客观上已为实现犯罪意图实施了一定的准备行动,如果不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继续发展下去就会造成危害结果,因此犯罪预备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目的[解答] 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行为实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目的有两种含义:一是在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直接发生危害结果的希望;二是指在故意犯罪中,行为人通过实现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后,对某种非法利益的进一步追求的心理。

因此,后一种犯罪目的是比前一种目的更为复杂、深远的心理态度。

研究犯罪目的,其意义在于,首先,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其次,犯罪目的在某些犯罪中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准之一;最后,犯罪目的还会影响到量刑。

3.立功[解答]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主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立功可以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对于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缓刑[解答] 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时,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不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漏罪以及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等严重情节,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过失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1年单选1 3)A.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的犯罪B.过失犯罪既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C.过失犯罪未造成严重结果的,可以按照犯罪未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具有高度危险的过失行为,即使未造成法律规定的实害结果,也应当定罪处罚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据此,过失可以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

故A项说法错误。

犯罪,不管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

故B项正确。

《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而且,过失犯罪的法定刑由法律明确规定,而非“按照犯罪未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C项表述错误。

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故D项称“即使未造成法律规定的实害结果,也应当定罪处罚”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犯罪论2.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

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

(2010年单选2)A.法律认识错误B.对象认识错误C.客体认识错误D.手段认识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

“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显然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误解”。

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试题-fashuo.doc

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试题-fashuo.doc

刑法学试题(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用)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犯罪未遂2、牵连犯3、合同诈骗罪4、绑架罪5、伪证罪二、填空(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空1分,共12分)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________和________相适应。

2、为了犯罪,________、_________的,是犯罪预备。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________必要限度,造成________的情形。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_________,并对其_________和_________判处刑罚。

三、判断正误(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正确的画√,错误的画×,每小题2分,共10分)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其政治权利也当然被剥夺。

()4、为谋求个人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郁罪。

()5、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单项选择(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题2分,共12分)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规定是:()A、应当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B、可以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C、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D、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2、对下列犯罪分子,哪一种情形不禁止假释:()A、犯抢劫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B、盗窃罪的累犯被从重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C、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D、曾经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在刑罚执行完毕10年以后,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3、刘某在倒卖假烟时被镇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烟和运烟汽车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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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刑法刑法(100分)
一、概念辨析(20分)(1)自然犯与法定犯(2)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3)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4)不可抗力与不可预见
二、简答(30分)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述”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有哪
些?
(3)2002年最高院关于渎职罪主体的规定;
(4)1挪用巨款拒不退还定何罪
2挪用抗洪抢险等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定何

3绑架致人死亡定何罪
4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定何罪
5聚众斗殴致死的定何罪
三、论述(40分)(1)试论刑法上但书规定
(2)论实质一罪
刑诉(50分)
四、解释并区别:(10分)
1.直接证据间接证据
2.搜查侦察
五、简答(20分)
1.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2.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六、论述(20分)述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法
律规定。

概念辨析5’×6
简答10’×4
案例15’×2
论述15’15’20’2006年刑法
刑事法学一、简释下列概念及其主要区别(每题5分,共30分)
1、刑事管辖权中的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2、轻信过失和不可抗力
3、共同犯罪中的首犯和主犯
4、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
5、信用卡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
6、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二、简答下列
问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刑事责任年龄的刑法规定
2、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
3、抢劫罪情节加重和结果加重的处罚规定
4、刑法修正案(五)关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补充规定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
分,共30分)
1、寡妇王某与光棍徐某因有私情而同居。

某日王某之女与夫婿马某回娘家看望母亲,徐某不知。

当晚徐某与往常一样前往王某家住宿。

当徐某摸黑进入王某房中,恰遇王外出有事不在。

王某之女见有人摸黑进来,以为有人欲行强奸之事,便大声高喊:“有贼”。

住在隔壁房间的马某一听妻子喊叫,急忙奔出来正与徐某相撞,便一棒将徐某击成重伤。

请依据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提出上述案
件的处理意见。

2、被告人张三与李四本为朋友。

某日张三趁为一家富户修理房屋之际,偷出钥匙到李四处偷配。

李四见张三行为鬼鬼祟祟,知其不怀好意,便开价要求200元配置费。

张三一听便欲离开,李四见状说道:“你不在我这儿配,我会把这事告诉你家主人的。

”张三听罢后,说:“钱我不会少付,但你得给我保守秘密。

”李四答应了。

随后李四便为张三配置了钥匙,而张三利用这一钥匙对富户实施了盗窃。

案发后,张三供出了钥匙的来路,李四因此归案。

请依据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提出上述案件的处理意见。

3、被告人吴某以介绍到沿海城市工作为名,将被害人女青年朱某(已婚)、庞某骗出山区,准备实施拐卖行为。

在路上,吴某与朱某发生了奸情,和盘托出实情打得火热,并保证不会背着朱某将其出卖。

庞某见情生疑,便执意要回家,但遭到吴某阻拦。

某日在一小镇租下的旅馆里,吴某见朱某外出逛街不在时,便对庞某实施了强奸行为,以便让庞某死心。

在小镇租住期间,吴某因经济拮据,先连骗带逼迫使朱某在旅馆卖淫,后又以五千元的价钱将庞某卖给农民孙某为妻。

得款后,吴某与朱某离开小镇。

经商量,吴某假装将朱某卖给另一农民李某为妻。

朱某与李某生活了一月有余,将李某家仅有的八千元人民币卷走后,与吴某在另一处以夫妻同居。

后案发两人一并归案。

请依据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提出上述案件的处理意见。

四、论述下列论题(第1、2题各15分,第
3题20分,共计50分)
1、试述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及剥夺政治权
利刑的适用特点
2、试述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及与其他非
监禁刑的区别
3、试述我国刑法中的受贿罪规定并分析“谋
利”的含义及在构成中的作用
2007年刑法回忆版
一概念区别:(只有一部分有印象)貌似是6组,12个名词解释时效和时间效力法定刑和宣告刑牵连犯和结合犯盗窃罪侵占罪贪污受贿(忘记有没有考了)强迫交易罪和哪个
罪名区别的我忘记了
文武兼贝补充:贪污和职务侵占,强迫交易和抢劫二简答题:好象有5道题,每个10分刑法中有关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和修改有哪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之“信用卡”含义的规定是什么?
另外的我想不起来了……
文武兼贝补充: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刑法中关于未遂,中止,预备的处罚三案例题:
2个,好象是30分
1是关于拐买妇女(其实是个两性人)案子
2是个盗窃集团的案子案例第二道是有关犯罪集团的主犯应对哪些行为负责,转化抢劫
等考点的兔子补充:
1.a以牟利为目的,拐骗妇女b(实际上是两性人)到边远山区以**钱出卖给c,c当晚与强奸b,但由于b是两性人未能得逞,c心感不甘,心生一计,要将b转卖,挽回“损失”。

于是骗他人说b是其表妹,又将b以相同的价格卖给了d.后来案发。

问ac的行为的刑事责任。

(a没有强奸b,且a是不知道
b是两性人的)
2.甲为一盗窃集团首领。

手下有乙、丙。

某日,乙率手下5人在街上行窃,被发现,群众一起抓捕他们。

乙等五人暴力抗捕。

这时恰逢丙及其手下5人路过,(在没有问明情况之下)于是帮助乙等5人一同暴力(抗拒群众抓捕)。

问甲、乙、丙的行为的刑事责任。

四论述题:3个,前两个是每个15分,
最后一个是20分
1论述片面共犯
2运用刑法犯罪形态理论论述抢劫罪情节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问题?
3刑法中规定的洗钱罪的对象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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