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能表与低压电流互感器配置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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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能表与低压电流互感器配置规范的要求

各单位:

为适应客户用电计费政策变化,以及低压电流互感器变比规格更改需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智能电能表规格配置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电能表类型配置

1、用电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大工业用户总表配置“9时段+RS485”智能电能表;经互感器接入式分表配置“5时段+RS485”智能电能表;直接接入式分表(不带互感器)配置“2时段+远程+RS485”单相或三相智能电能表(该表为以前所说的费控智能表)。

2、用电容量在100kVA(kW)及以上非大工业用户总表配置“5时段+RS485”智能电能表;经互感器接入式分表配置“5时段+RS485”智能电能表;直接接入式分表(不带互感器)配置“2时段+远程+RS485”单相或三相智能电能表。

3、100kVA(kW)以下非居用户总表和分表“2时段+远程+RS485”单相或三相智能电能表。

4、实行居民电价用户总表和分表“2时段+远程+RS485”单相或三相智能电能表。

二、智能电能表参数规格配置

1、电压:

(1)高供高计“V/V”三相三线接线(35kV、10kV),PT二次电压为100V时,表电压规格为3*100V。

(2)高供高计“Y/Y”三相四线接线(110kV及以上、20kV),PT二次线电压为100V,相电压为57.7 V时,表电压规格为3*57.7/100V。

(3)高供低计和低供低计采用三相四线接线或单相接线(没有计量PT),表电压规格为3*220/380V或单相220V。

2、电流:

(1)带电流互感器,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为5A时,表电流规格为3*1.5(6)A。

(2)带电流互感器,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为1A时,表电流规格为3*0.3(1.2)A。

(3)直接接入式(不带电流互感器)

1)单相供电用户申请容量在12 kW及以下时,一律配置表电流规格为5(60)A,超过12kW时,应采用三相供电。

2)三相供电用户申请容量在36kW及以下时,一律配置表电流规格为3*5(60)A,容量在36kW至50kW(含50kW)一律配置表电流规格为3*10(100)A,超过50kW时,原则配置低压电流互感器(最小变比为75/5A)。

3、等级:

(1)计量装置乘率(PT与CT变比相乘)在2000及以上,表等级配置0.2S。

(2)计量装置乘率(PT与CT变比相乘)在2000及以下,按上述第一点“智能电能表类型配置”中所配置表类型确定:

1)配置“5时段+RS485”智能电能表,等级为0.5S;

2)配置“2时段+远程+RS485”智能电能表,等级为1.0;

3)单相智能电能表,等级为2.0。

三、上级公司取消50/5A低压电流规格,只配送75/5A 及以上规格。在新配置低压电流互感器时,不得选用50/5A 变比规格。对目前已安装运行低压50/5A电流互感器发生故障时,用75/5A规格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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