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协议书精选15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房协议书精选15篇
建房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临街商住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承包建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 ;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合同范本《承包建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45 日内给付甲方相应报酬伍万元整(50000)元。

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报酬万元整( )元外。

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房协议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
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

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
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

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六)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
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

发起费用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

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

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

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

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建房协议书3
甲方:贵州遵义县贵三红辣椒系列食品厂
乙方:
因乙方要对自.己房屋进行改建(重建),由于改建(重建)房屋与甲方房屋相邻,为便于甲乙双方对各自不动产的使用、处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改建(重建)的房屋滴水线与甲方房屋滴水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0公分,如乙方在建房中未执行该约定,甲方有权阻止乙方建房,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二、甲方将来对现有房屋进行改建或重建时,改建或重建房屋与乙方房屋之间的距离,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执行,(即双方房屋滴水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公分),满足此条件时,不论今后甲方修建房屋多高,开门或开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改建或重建提出任何异议,并应配合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同意甲方的改建或重建房屋。

三、如乙方修建的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涉及与甲方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及费用,法律责任等一律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根据本协议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
有关地役权登记及建房手续。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政府有关部门登记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建房协议书4
甲方:晋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就晋城市城区城镇工业联合社办公楼拆迁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西省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晋城市城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楼拆迁工程。

二、拆迁范围:拆迁工程按约定分阶段进行。

1、办公楼为地上两层,每层面积为453平米,两层面积共计906平米。

2、第一阶段拆除西墙至东会议室所有二楼部分,拆至地平线为止。

3、第二阶段拆除东面资料室,拆至地平线为止。

三、拆迁工期:工期十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工程款项:
乙方负责甲方的房屋按本协议拆迁,所拆的建筑材料及楼内所有东西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

五、工程保证金:
在开工之日前,乙方交付甲方元作为工程保证金。

此款在拆迁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给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驻工地前负责协调好周边邻居关系并断水断电,具备拆迁条件;
2、施工前,乙方必须办理有关拆迁、环保等审批手续,保证拆迁工程的正常开展,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拆除的'建筑材料及其垃圾应及时清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施工程序,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合理调控工作时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到保安全,不扰民,讲卫生。

七、施工安全:
乙方应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保险,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严格规范操作流程,遵守安全施工各项规定,并根据现场建筑物及周邻建筑物的特性,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在规定工期内,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按每逾期一天支付1000元违约金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在工程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如因下雨停工,工期顺延。

九、其它约定:
十、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解决。

十一、协议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备案留存,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法人):法人代表(委托法人):
二O一一年月日建房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方由民用住宅楼一幢,土建工程由乙方承包,采用包工不包料。

1、开工前甲方应把水电提给施工方,现场由乙方施工。

2、修建队所用一切工具,由甲方看管,如有丢失,甲方应按原价包赔损失。

3、施工安全工人在施工中出现工伤或事故,甲方不担责任。

4、施工范围,旧房翻新,不打地梁,砖混结构,房高三层圈梁四道,外粉水泥拉毛压光,内粉砂灰罩白,钢性层面。

5、施工要求修建队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对质量有不满意地方及时提出,乙方及时修改,使甲方满意,完工后架子拆除以后再提出,乙方不承担责任。

6、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每平方米165元地圈梁打完后,甲方应付款20%,一层楼板上完付款10%,二层楼板上完付款10%,三层楼板上完付款10%,炮楼女儿墙完工付10%总造价60%,外粉结束再付10%,内粉结束付15%,顶打完付5%,地平地板砖一层、
二层、三层、厨房、卫生间、工程结束全部付清,修补甲方备料乙方出工,乙方不听劝阻,后果自负。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律,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建房协议书6
甲方:姓名xxxxxxxxxxxx性别xxxxxxxxxxxx年龄xxxxxxxxxxxx民族xxxxxxxxxxxx电话
住址:xxxxxxxxxxxx
乙方:姓名xxxxxxxxxxxx性别xxxxxxxxxxxx年龄xxxxxxxxxxxx民族xxxxxxxxxxxx电话
住址:xxxxxxxxxxxx
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北米,南米,西米(详见后附示意图)。

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
人民币圆整。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

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中人:(签字盖章)建房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在父母留存的老宅基地上建造自住的居所,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合资(其中甲方由于资金有限,不出资)在三方老宅基地上新建四层楼房。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