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际建设工程中信用证软条款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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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建设工程中信用证软条款及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张兰(1989-),女,河北邢台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
石家庄050061)
摘要:信用证在国际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为工程各方开展工作提供了诸多便利。

但是基于工程自身特殊性,信用证软条款的出现削弱了信用证原本的支付功能,给承包商带来利益损害风险。

基于目前各方对信用证软条款的效力都持容忍态度,承包商应努力提升自身信用证业务能力,通过各种角度识别并防范信用证软条款。

关键词:国际建设工程;信用证软条款;风险防范信用证的出现给国际贸易支付带来前所未有的安全与便捷。

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及“一带一路”倡议大背景下,走出国门的建设工程企业也逐渐选择信用证作为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但是信用证软条款的出现,可能会给承包商带来权益安全威胁,需及时识别并做出预防,以此来降低潜在危险。

一、国际建设工程中信用证应用优势
信用证的核心内容是银行依照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由银行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其特征主要包括:独立于基础合同、属于单据交易
[1]。

正是由于信用证这种能够脱离买卖双方商
业信用、仅依靠银行单据审核的独立性,使得国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增加了可控性与灵活性。

(一)信用证促使工程合同按期履行
国际建设工程通常都是水电、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承包商为了推进工程,一般都是垫资施工,一旦工程款不能按期到位,会造成工程停工等危险。

业主选择信用证支付可以避免一定的工程款超期风险。

此外,建设材料与设备也都需要大量资金才能保证供应商的正常生产,信用证支付能够减轻供应商后顾之忧
[2]。

(二)信用证能避免物资采购风险
通常情况下,工程材料费占合同总金额的45% 65%,工程设备费占15% 40%
[3]。

对于国际工程总承包模式来说,承包商只有
严格控制好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才能确保利润。

承包商可以在材料价格在可控范围内的时候,通过信用证采购,约定分批运输,这样即使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不会对工程造价造成较大影响。

(三)信用证能起到融资作用
随着国际发展,工程类型不再仅仅是政府为项目业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私人投资的建设工程也逐渐在国际工程市场上占据一定份额。

但私人投资者一般实力有限,因此其更广泛的采用“预付款+信用证”支付模式
[4]
,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方
自行解决资金问题,等到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业主方才支付工程款,对于项目业主来说信用证能起到融资作用。

二、信用证软条款在国际建设工程中设置体现(一)信用证条款在国际建设工程中设置特点
承包商若想取得工程款,就必须通过履行合同达到一定要求,在信用证上反映出来就是提交项目业主所要求的一系列证明单据。

国际建设工程信用证条款设置存在一定独特性。

1.在国际总承包工程中,承包商需要按照要求采购材料、设备,虽然看起来与普通国际货物买卖没什么差别,但是对于国际建设工程,在开立信用证阶段,一般只基于项目投标书,此时材料设
备采购国一般还没有明确约定,因此信用证上无法确定提交单据的发运、接受港口;或信用证上注明了发运、接受港口,但等到真正采购时发生变更,即信用证上关于此类单据要求不可避免后期变更
[5]。

2.一般因工期过长,国际建设工程款需按合同施工进度里程碑分期付款
[6]。

因此时是管控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项目业主一般
都会有比较严格的要求,需承包方提交的单据证明会比较复杂,诸如经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单据、经过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单据等,单据一般较难取得。

3.国际建设工程签订的中标合同虽然会对合同施工内容、工期、总价款等进行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一大特点就是内容会随着施工进度出现项目变更,如项目业主会随着政府要求等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或遭遇工程所在国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迟等。

因此在开立信用证的时候,项目业主一般规定后期补充说明单据提供要求。

(二)信用证软条款在国际建设工程中体现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或基于建设工程自身施工特点,或基于项目业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目的,或基于项目业主降低自身风险等原因,可能会致使国际工程信用证开立后,涉及主体已经不再仅是银行与承包商,通常包含了项目业主在内。

如此一来,表面看起来合理的信用证条款,在实质上可能会被项目业主单方面控制,导致承包商通过信用证取得工程款的权益无法再得到保障。

此类条款,即信用证软条款。

信用证软条款的存在,从理论上看会对承包商造成不利影响,但是通过分析可见,此类条款又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导致其出现具有一定必然性。

三、信用证软条款效力分析
在甄别信用证软条款之前,应先对其法律效力进行分析。

因为若此类条款在法律上得不到认可,那么就不需要其进行识别与防范,一旦出现纠纷,依据法律判决其无效,便可以直接保护受侵害方。

国际商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信用证软条款效力的立场将直接影响各国。

但是通过查询可以得知,在先行的UCP600中没有关于信用证软条款的相关内容。

相反,通过对比UCP500与UCP600条文可以看出,新版本的修订更加强调减轻银行参与的风险,这也从侧面说明对于信用证软条款只能依靠承包商自身努力识别与防范。

我国属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整体接近大陆法系,因此我国对于信用证软条款效力态度可以从国内成文法中一窥究竟。

但可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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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是的我国国内立法并没有关于信用证软条款效力的规定,即无法直接认定我国国内立法对信用证软条款持否定态度。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信用证软条款的存在对承包商不利,但是各方目前都没有直接对信用证软条款效力进行否认,这就需要承包商提升能力,努力识别不利于自身的开立条款,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对策,从而避免遭受利益侵害。

四、国际建设工程的信用证软条款识别
虽然信用证软条款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特征在表现形式上呈现出复杂多样化,但是软条款的辨别也并非完全无迹可寻。

建设工程信用证软条款出现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项目工程自身特点的客观原因,基于项目业主优势地位的主观原因。

因此识别软条款也可以从主客观角度出发,结合信用证流程来分析和判断。

从工程特点的客观角度观察,针对建设工程不可避免出现的变更,承包商必须对单据要求修改前后进行规定统一性审查,确保变更不会造成出现软条款。

例如部分工程原本规定由某专业第三方审核通过单据,但是随着工程变更,涉及专业也随之改变,则承包商如果依然依照原单据要求将无法取得专业审核单据,这些条款就转变成为软条款。

从项目业主的主观角度出发,其会倾向设置一些能确保其利益的条款。

此类条款即使表面上看起来合情合理,但是实质上却可能违反建设工程商业规则,导致承包商交单困难。

例如对于承包商从第三国购买的材料与设备质量认定,如果项目业主规定必须由业主或其指定的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将违反国际工程质量验收一般由具有权威的第三方验收的国际惯例,存在使得承包商陷入取单难的情况。

从特定单据进行识别,即对特殊规定的单据要警醒。

在建设工程中,很多情境下会出现某些单据必须由特定单位或特定人的印签。

此种情况或出于建设工程客观情况要求,如基于建设工程惯例,需要在特定阶段取得第三方监理的质量认可单据;或出于项目业主主观情况要求,如出于对质量的管控,需要提供特定供应商特定物资的货物单据等。

此种情况在国际建设工程承包中基本非恶意,但是若承包商没有提前对单据进行识别,可能出现客观上无法取得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不能忽略由于国家、区域建设工程惯例、交易习惯惯例、语言表达等的差异,可能会出现的对同一条款存在不同认知的情况。

五、国际建设工程的信用证软条款防范
国际工程一旦出现利益纠纷,承包商的索赔都是异常困难,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应对,尤其是在目前法律以及惯例对于软条款采取容忍态度,所以对于承包商而言,不仅要准确识别,更重要的是要采取预防措施。

(一)对贸易国家、开证行、业主进行审查
对于对外建设承包商来讲,其面对的贸易对象范围不仅包括外国项目发包企业,还包括开证行以及工程所在国。

首先国家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不是企业所能控制的,如果一国出现不稳定因素过大,应尽量避免选择或提前与项目业主约定风险责任分配
[7]。


次,开证行如果不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银行,承包商需要慎重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因为地方银行由于经验较少、缺乏一定信誉约
束,容易受到申请人影响,开出软条款的概率就相对较大。

最后对于项目发包方,需要承包商仔细调查其信誉、经营情况,甚至包括其产权结构、支付能力等,只有熟悉掌握交易对象的各项情况,才能分析出其在工程过程中的行为目的、交易态度。

(二)对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设置提高警惕
信用证条款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因此应当从合同签订阶段就提高警惕,以此避免后期信用证条款的缺陷。

首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就对在信用证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要求进行规避,如避免项目业主要求材料设备的质量由其审查或由其指定单位审查,以此来避免承包商后期取单难的问题。

其次,审查信用证条款的时候,如果发现与建设工程合同规定不符,则需对此类条款是否属于软条款进行谨慎分析。

(三)利用信用证国际惯例统一理解
由于国家或地区语言、风俗、交易习惯等的不同,大概率会造成对条款约定理解差异。

在国际建设工程中,运用国际惯例能够很好地解决同文不同理解的难题,所以在合同订立、信用证开立中尽量约定使用国际惯例。

例如在信用证条款中,通过约定适用UCP600,则承包商可以很好把握信用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出现变相撤销条款,承包商就可以及早介入处理。

(四)利用沟通机制设置促进交流
由于国际建设工程持续时间长,项目发包方与承包商之间需要长期对各种事项进行沟通,尤其是关于工程款相关内容。

通过建立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及包括其他各方在内沟通机制,可以及时对信用证相关问题提前沟通,例如由于物资运输需要多种方式、多个批次,很容易出现不符点,通过双方及时沟通,促进信用证业务顺利进行,对于双方都有利。

六、结语
信用证的合理使用对国际建设工程大有裨益,但信用证并不能规避全部支付风险,信用证软条款的出现更容易侵害承包商利益。

鉴于国际上还不存在信用证标准格式,各方对信用证软条款还保持容忍的态度,因此需要承包商提高警惕,通过各种途径与方法识别信用证软条款,及早预防,尽可能降低商业风险,争取最大收益。

参考文献:[1]刘文广.国际贸易实务[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32.
[2]殷丽玲.国际工程领域信用证业务研究[J ].物流工程与管理,2019,41(04):154-156.
[3]周荣方.信用证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的应用[J ].财会月刊,2013(18):85-86.
[4]张君涛,高雷丽,沈光伟.国际工程项目融资模式创新与选择[
J ].国际工程与劳务,2020(04):34-37.[5]史顺忠.国际总承包工程下信用证注意事项[J ].河南建材,2014(01):40-41.
[6]孙琳琳.对外承包工程的国际信用证应用[J ].中国外汇,2018(16):58-59.
[7]
熊翀,陈茁.国际工程实践中信用证重点条款审查及其风险[J ].项目管理技术,2019,17(01):14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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