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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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第一篇:进修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医院进修医师培训与考核制度
为不断提高我院进修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我院基础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操作程序,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进修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特制定本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培训及考核目的
1、提高临床进修医(技)师的基本理论及基础知识
2、规范临床进修医(技)师的基本操作流程
3、强化临床进修医(技)师的基本操作技能
二、培训和考核对象
全体进修医务(技)人员,包括进修医师、进修主治医师、进修副主任医师和进修主任医师、辅助科室的进修医技人员。
三、培训形式
1、以科室集中学习和医院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2、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主体的“三基三严”训练管理小组。
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明确本专业“三基”训练内容,特别是针对本专业的薄弱环节和人员构成情况,年初制定适合本专业的年度实施计划,由科室组织实施。
年末由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
3、医院每月两次组织全院进修医务人员进行“三基”知识学习,及操作培训,学习情况及考勤进行登记。
四、培训内容(各级、各专业)
1、临床基本技能病历书写与全身体格检查、无菌操作技术、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气管插管术、机械通气、心肺复苏、心电图检查、医学影像学阅读、超声诊断学、临床核医学等。
2、临床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各专业的临床诊疗常规、抗生素及药
物的合理使用规范、合理用血指征、检验相关基础知识等。
3、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4、医院规章制度
5、医技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本专业为主。
五、考核内容
临床进修医师
1、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临床基本知识
3、临床基本技能病历书写及全身体格检查、无菌操作技术、临床常用操作技术、徒手心肺复苏、心电图、医学影像、抗菌素及药物的合理应用是每年必考项目其余项目每个考核周期抽考2 项临床进修主治医师
1、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临床诊疗常规和各专业知识、诊疗指南
3、临床基本技能病历书写及全身体格检查、心肺复苏、临床常用
操作技术、心电图、影像读片、抗菌素及药物的合理应用是每年必考项目,其余项目每个考核周期抽考2 项
临床进修副主任及进修主任医师
1、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临床诊疗常规和各专业知识、诊疗指南
3、徒手心肺复苏技能辅助科室的进修医技人员
1、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徒手心肺复苏技能
八、考核结果认定
1.临床医师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以满分100 分计分中医科、康复科、口腔科的医师考核达65 分以上,其余学科的医师考核达75 分以上则视为考核合格。
2.辅助科室的医师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徒手心肺复苏技能考核均达75 分以上、技师达65 分以上则视为业务考核合格有一项不合格者则视为业务考核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者在考核周期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合格者则视为本考核周期业务考核合格考仍不合格者则视作本考核周期内业务考核不合格。
5.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考核者视作本考核周期业务考核不合格。
6.临床各级进修医师和辅助科室进修医技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技能考
核中,连续三此专项考核均达90 分以上者,该专项则可免试两次。
7.“三基”考核结果直接与医师定期考核中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挂钩。
九、考核管理
1、由医务处组织成立院内业务考核专家小组组建题库负责对临床进修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2、每项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医务处通过院周会形式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医务处负责将考核结果如实录入进修医师个人医疗档案为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的依据。
4、医院把“三基三严”训练工作纳入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与科室质控挂钩;对“三基”训练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彰,对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重视“三基”训练工作,教育培训管理混乱,缺乏规范的原始记录,“三基”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扣罚科室质控分及个人绩效工资。
第二篇: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各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统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及变更手续。
2、特种作业操作证统一交公司集中管理,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在单位工作半年以上,送省、市参加培训取证事宜。
要求文化知识水平及身体状况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
3、取得危险岗位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按期复审证件。
在中途状况不适应经核实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连续半年以上未从事本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履行考核单位确认方可上岗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单位统一安排经费,考试不及格本人承担50%费用。
5、危险作业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精心操作设备,不准上岗离岗、脱岗串岗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岗位,造成事故还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培训记录
第三篇: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知识水平,确保药品经营业务全过程的规范操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1.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2.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3.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4.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
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5.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6.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7.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8.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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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3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3.1目的
通过对所有与生产安全有关的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并提供适宜培训,确保其能胜任本职工作。
3.3.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人员的招聘以及培训、意识和能力的识别。
3.3.3权责
(1)劳资科负责编制《岗位任职条件》,并协同职教科制定本公司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培训需求的确认。
3.3.4程序(1)人员安排
①承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和经验等方面全面考虑;
②劳资科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岗位任职条件》,报董事长批准实施,作为本公司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依据;
③劳资科应协同职教科组织对所招聘的新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上岗试用,成绩记入《培训记录》,不合格做辞退处理;(2)培训计划
①每年12月底以前,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要求,
结合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经验、资格、能力情况和实际需要,将培训需求报办公室。
②对晋升或转岗的员工由相关部门对其的能力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需要培训,对需要培训的报办公室;
③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员工培训需求,职教科于每年1月底以前制定《培训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④本公司选派人员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外部培训时,由各部门推荐学员名单,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职教科列入《培训计划》;(3)培训的组织实施
①根据《培训计划》,对本公司集中培训的由职教科组织实施,对授权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由各部门主管组织实施,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亲自签到;
②每项培训结束后,应由职教科会同负责培训的讲师按《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组织考核,考核过程及结果记入《培训记录》,并做出合格不合格的评价;③职前培训员工必须达到及格后才能正式录用,参加技能培训的员工必须达到部门对相应岗位的要求后才能上岗。
对不合格者,待岗再培训,若经考核仍不合格者作转岗或下岗处理;
④外派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将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归档并填写《培训记录》;⑤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应填写《培训记录》和《培训签到表》予以记录(可不做培训计划),并将考核成绩报办公室归档。
⑥当培训计划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进行时,办公室可对培训计划做适当的调整,并在计划备注栏内注明原因;(4)培训的有效性评估
职教科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审、观察和征求部门意见等方式来定
期不定期评价培训工作的有效性,考核过程及结果记入《培训记录》,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及时安排培训、考核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5)培训的人员范围及内容① 培训人员的范围:a.新员工在上
岗前; b.管理人员;
c.工序操作人员及换岗人员、质检员、内审员等;
d.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人员在上岗前;
e.特殊岗位人员。
②培训内容
a.有关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b.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它支持性文件;
c.统计技术应用;
d.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等;
e.其它行进的管理方法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知识;
f.各岗位、工艺、工序操作要求;
编制:审定:批准:
第五篇: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护理人员培训制度与计划
院行政办公室必须按“三基三严”培训管理规定、医护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要求,对全院各级各类护士进行培训。
一、试用期护士的培训一)培训重点
1、巩固专业思想,加强素质教育。
2、严格“三基”训练,加强临床实践。
3、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二)培训计划与规定
1.岗前培训进院1个月之内完成。
2.岗位培训上岗后由所在科室完成,以护理基础为主。
2~3月后经考核合格,可安排值中夜班。
1年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定级。
二、护士的培训一)培训重点
1、基础技能训练(护理操作训练)。
2、专科理论知识学习,熟悉专科护理常规。
3、专科操作技术训练,熟练执行专科护理操作规程(包括专科护理操作,专科仪器使用,专科药物应用等)。
4、健康教育能力培训。
二)培训计划与规定
1、培训计划将于10月中旬分两批与浮梁县中医院共同进行。
2、参加科内及院内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和考核。
3、参加科内组织的医疗、护理查房,并逐步参与、做中心发言人。
4、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5、鼓励各种形式的自修学习,提高专业文化素养。
三、护师的培训一)培训重点
1、专科理论知识学习与强化(包括专科护理常规、专科护理操作规程等)。
2、专科常见急、危重症识别及病情观察能力培训。
3、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4、教学与科研能力培养。
二)培训计划与规定
1、参加科内及院内组织的各种专科护理知识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医伟达培训知识,主持科内护士、实习进修生基础理论和专科知识教学。
2、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查房,主持科内护理查房。
3、参与科内带教,表现突出者可选拔为带教老师。
4、在职提高,积极撰写论文。
四、主管护师的培训一)培训重点
1、组织管理能力培养。
2、教学科研能力培养。
二)培训计划及规定
1、承担科内教学任务,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2、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各种专科护理知识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医伟达培学习,主持科内护理业务学习。
3、参加并主持科内护理业务教学查房。
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1、根据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目标要求,制定考核标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考核成绩记录本人技术档案。
考核分综合考核与专业考试两种形式,由护理部组织,分级分类完成。
3、护士长,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劳动纪律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书面评议,参加心肺复苏、专科知识和管理知识考试。
4、主管护师参加心肺复苏考试和专科知识考试。
5、护师及以下职称人员,每年进行1-2次护理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全面考试,参加心肺复苏考试。
6、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考试成绩达标规定:理论≥80分,操作>85分。
未达标准分者,可申请补考1次,补考仍未达标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